第一章WTO与GATT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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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专题)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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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律专题)内容提要.世界贸易组织( WTO法律专题)内容提要[第一篇] 第一章国际贸易理论与WTO的产生第一节国际贸易理论学说概述一、重商主义学说产生于15世纪,盛行于16-17世纪上半时,代表人物——海尔斯(英)、博丹(法)、塞拉(法)、托马斯·孟(英)。

认为发展国际贸易是获取财富的唯一途径,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实行贸易顺差。

二、绝对优势理论学说产生于18世纪,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立者亚当·斯密所倡导。

该学说极力提倡自由贸易,反对重商主义提出的贸易保护可以增加一国财富的观点。

三、比较优势理论学说产生于18世纪,英国大卫·李嘉图创立,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成为国际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理论。

该学说以成本比较法为基础,主张自由贸易,国际分工。

四、国际贸易保护理论学说产生于18世纪末,美国汉密尔顿、德国李斯所创立。

该学说主张处于发展早期的国家,应通过保护性关税和配额来保护国内有关产业。

第二节 GATT的产生与发展一、GATT产生的历史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逐渐放弃自由贸易政策,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高关税税率,从而使国际贸易趋于萎缩。

二、GATT的产生1947年10月23日,23个国家在瑞士日内瓦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一直以临时适用的多边协定形式存在,到1994年底终止,共运作了47年,有缔约方128个。

三、GATT的基础与宗旨基础: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自由贸易体制。

宗旨:提高各缔约方人民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商品的生产与交换。

为了实现这一宗旨,各缔约方必须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四、GATT的历次多边贸易谈判GATT成立以来,共主持了八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一轮称为一个“回合”)。

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互惠原则
透明度原则
互惠原则是GATT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 成员国在贸易谈判中相互作出对等的让步 ,以换取相应的贸易利益。
GATT要求成员国保持贸易法规的透明度, 及时公布贸易政策法规,以便其他成员国 了解和监督。
规则和条款
关税减让规则
GATT的规则之一是关税减让,它 要求成员国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削 减关税,以降低贸易壁垒。
04 GATT的影响和意义
对世界贸易的影响
促进自由贸易
关贸总协定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世 界贸易自由化,通过推动各国之 间的贸易往来,降低关税和非关 税壁垒,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自
由贸易。
稳定贸易关系
关贸总协定通过建立国际贸易规 则和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减少 了贸易战和贸易摩擦,为世界贸
易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知识产权等。
1990年代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取代了 GATT,成为管理和监督全球
贸易规则的组织。
03 GATT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基本原则
自由贸易原则
非歧视原则
GATT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自由贸易,它主张 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商品和服务 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
GATT的另一项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它 要求成员国在贸易关系中采取无差别待遇 ,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增加就业机会
国际贸易的发展能够带动 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增 加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 力。
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
建立国际贸易规则
关贸总协定通过推动各国之间的 协商和谈判,建立了国际贸易的 基本规则和制度,为国际经济秩
序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维护多边主义
关贸总协定的实践表明,多边主义 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有效途径, 从而维护了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WTO课程笔记

WTO课程笔记

Chapter I Conspectus(A general survey of GATT and WTO)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1、History of GA:二战之后,大国的领袖们设计了以安全理事会为核心的联合国,还设计了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为三大支柱的世界经济体系。

由于种种原因,只有“国际贸易组织”没有形成。

但由23个国家发起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A T)于1948年1月1日生效了。

GATT是一项多边贸易协定。

缔约方全体大会是总协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开一次会议,审议重大问题。

缔约方全体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和管理缔约方之间关税与贸易关系。

总协定设有关贸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从1948年至1995年的47年间,它是100多个主权国家和单独关税区参加的、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和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场所。

总协定缔约方从1947年以来,已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举行第一轮多边减让关税谈判。

中国、美国、日本等23个国家参加了谈判,达成双边减税协定123项,涉及商品关税45000项。

关贸总协定本身就是这次谈判的产物。

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的安纳西举行的第二轮多边减税谈判,有33个国家参加,达成双边协议147项,增加关税减让5000项。

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的托奎举行的第三轮多边减税谈判,有39个国家参加,谈判中达成双边协议150项,增加关税减让8700项,参加谈判国家的贸易占当时世界进口额的80%和出口额的85%以上。

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第四轮多边减税谈判,有28个国家参加,所达成的关税减让涉及25亿美元的贸易额。

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第五轮多边关税减让谈判,又称“狄龙回合”,有45国参加,减让所影响的贸易额约为49亿美元。

WTO原则

WTO原则
上诉机构 争端解决专家小组
International Trade
▲各专门委员会: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工作组: 加入WTO工作组 ▲工作小组: 贸易与投资工作组 贸易与竞争政策工作组 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
货物贸易理事会
主要议题
关税减让幅 度
1
2 3 4 5 6 7 8
47.4-10
49.4-10 50.1051.4 56.1-5 60.961.7 64.567.6 73.979.4 86.993.12
23
33 39 28 45 54 99 117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 反倾销 关税减让、 非关税壁垒
上诉机构 争端解决专家小组
International Trade
▲各专门委员会: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 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 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 ▲工作组: 加入WTO工作组 ▲工作小组: 贸易与投资工作组 贸易与竞争政策工作组 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组
货物贸易理事会
International Trade
–(六)第6轮多边贸易谈判
• 第6轮多边贸易谈判是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 瑞士日内瓦举行的。通过谈判,涉及关税减让商 品60000项,使工业品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低35 %,影响了400亿美元的进口额。此次谈判还通 过了第一个《国际反倾销法》,也叫“肯尼迪回 合”。
▲专门委员会: 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 具体承诺委员会 ▲工作组: 专业服务工作组 TRIPs规则工作组 诸边贸易协议委员会 政府采购委员会 民用航空器 贸易委员会

中国加入WTO的历程

中国加入WTO的历程
• 1988立年。—1989年上半年,中国工作组共举行了七次会 议,应该说谈判进展是顺利的。
中国复关议定书基本形成
第二阶段:1989.6 — 1992.2
1989年,美对华经济制裁,谈判陷入僵局。 一直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 后,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 制”,谈判的僵局才逐渐被打破。
界银行 WB) 3、贸易:国际贸易组织 ITO
GATT 的 历 次 谈 判 概 况
回合 1 2 3 4 5 6 7 8
年份 1947 1949 1951 1956 1960-1961 1964-1967 1973-1979 1986-1993
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一览表
地点与名称
谈判重点
日内瓦
2001年11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
世贸组织总部外景
多哈会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会议主席卡迈勒击槌通过中国入世。
“入世槌”收藏革命博物
2、中美双边协议
• 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 馆,中国政府被迫中断了“入世”谈判。
• 1999年9月6日,中美恢复谈判。 •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协议。 • 2000年7月15日,美国国会参院两党领袖同意审议给予中国永
久性正常贸易关系法案。
关税
安纳西
关税
托基
关税
日内瓦
关税
日内瓦(狄龙回合)
关税
日内瓦(肯尼迪回合)
关税与反倾销
日内瓦(东京回合)
关税、非关税及“框架”协议
日内瓦(乌拉圭回合)
全面而广泛的贸易谈判
参加国 23 33 38 26 26 62 102 123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简述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简述

第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简述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它规定了主要的协定义务,以决定各缔约方政府如何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法律制度和规章。

同时,它还是各国通过集体辩论、谈判和裁判,发展其贸易关系的场所。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简称GA TT)1、历程GA TT的酝酿和发端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一些国家开始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重商主义思潮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占统治地位,所以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商业经济,经济政策一直朝着提高关税、设置进口障碍的方向发展。

然而这种倾向与当时各国生产过剩相互矛盾,这两种矛盾纠合在一起,爆发了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这场危机是奉行重商主义外贸政策的国家进行了反思,一些经济学家就提出来要通过扩大国际间的交换来促进有效的需求和生产的发展(新古典主义贸易理论)。

而通过国际交换就要求各国进行互惠互利的关税谈判,用多边贸易取代双边贸易,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把这一想法付诸于行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二战使除美国之外的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受到重创,使各国认识到要想从战后恢复必须加强国际贸易与合作。

美国凭借军事、政治和经济绝对优势,试图从金融、投资和贸易三方面重建国际新秩序。

1944年,44国代表在美国的提议下参加了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会议决定成立三个组织作为调节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支柱:金融方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简称IMF)目的是重建国际货币制度,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投资方面: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World Bank)目的是鼓励对外投资,筹措资金来促进战后经济的复苏与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方式和贸易伙伴也日趋多样化。

在这样的环境下,国际贸易规则和机构的重要性愈发明显。

其中,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最重要的多边贸易机构之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历程1. GATT到WTO作为WTO前身的GATT(关贸总协定)成立于1947年,旨在促进经济合作和贸易自由化。

其初衷是规范关税和贸易等方面的政策,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扩大贸易。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贸易方式的多样化,GATT的规则日渐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

因此,1995年,WTO成立了,取代了GATT,并扩展了其影响范围。

2. WTO的职责和机构WTO的职责是协调和监督全球贸易,为成员国提供论坛、规则和机制,以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互惠开放。

其机构主要包括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和委员会等。

此外,WTO还制定了数百条涉及贸易的协定和协议,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协定和服务贸易协议等。

二、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虽然WTO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国际贸易的体系仍在不断变化。

以下是不同阶段的发展历程:1.自由贸易时代(1870-1914)1870年至1914年期间被称为自由贸易时代。

在这个时期,各国之间的关税非常低,甚至是零关税。

这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和发展,加速了工业化和全球化的进程。

2. 保护主义时代(1914-1945)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导致世界贸易急剧减少。

在这个时期,各国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强制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产业。

然而,这反而引发了贸易纷争和经济下滑。

3.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关税关贸易谈判(1945-1980)二战后,全球贸易的规模不断增长。

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并在1944年主持了布雷顿森林协议的制定。

这个协议规定美元为全球最主要的货币,并确立了国际货币体系。

此外,各国也在这个时期进行了多轮关税关贸易谈判,旨在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这有效地刺激了贸易和全球经济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宗旨和基本原则



法律地位 具有法人资格 成员国为世贸组织官员在履行职责、独立执行与 WTO规则相关的职能时的特权和豁免权 世界贸易组织官员和各成员方代表在独立执行与 世贸组织相关的职能时,享有每个成员方提供的 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权 每个成员方给予WTO的官员、成员方代表的特权与 豁免权等同于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12日通过 的特殊机构的特权与豁免权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 豁免权
建立原因(GATT的缺陷)
1.GATT仅是根据《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生效的 临时协议,并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 2.GATT各成员方同意临时接受关贸总协定的法律义务, 并且是同意“在不违背国内现行立法的最大限度内 临时适用总协定第二部分”(即关于国民待遇、取 消数量限制等规定)。 这就使一些国家以此为理由, 在自己的贸易立法或政策制定中时常偏离关贸总协 定的基本义务,削弱关贸总协定的权威性。 3.关贸总协定不能适应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 是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关 贸总协定仅管辖货物贸易,而农产品、纺织品和服 装并不受关贸总协定自由化的约束,这与世界性产 业结构向服务业、第三产业转变,国际服务贸易及 投资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同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保护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宗旨和基本 原则

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的增 加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按照 持续发展的目的,最有运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持环境, 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 相应的措施;需要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 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 称。 目标: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 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的多边贸易体系来 巩固原来关贸总协定以往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 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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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一章 WTO 与GATT 的历史渊源世界贸易组织,即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成立于1995年1月1日。

它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称GATT )。

关贸总协定具有双重含义:它既是一个协定(agreement )——用来调整缔约国对外贸易政策和相互间贸易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同时它又作为监督该协议实施的一个组织机构(organization )发挥作用——负责召集多边贸易谈判并解决贸易争端。

关贸总协定的建立旨在消除由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期间盛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双边主义,重振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严重受挫的世界贸易。

本着这样的目标,关贸总协定创始国都表示要在它们的贸易关系中消除相互歧视,从而保证进入彼此市场的机会均等及贸易减让方面的互惠,并以此为基础创建一个稳定、透明及逐步自由化的贸易体系及贸易环境。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建立的历史背景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给当时世界各国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危机过后,人们自然会上下求索,探究其发生的原因、机制并积极寻求治理良策。

当时政界、学术界曾有不少人认为,这场危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各国采取的以邻为壑的保护主义政策直接相关。

就连当时经济及国力日盛的美国也未能独善其身。

193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斯姆特—赫利关税法》(Smoot Hawley Tariff Act )的法律,提高了900多种进口物品的关税税率,将原来38%的平均进口税提高到60%。

此举招致其他贸易伙伴国的报复并引发了关税大战。

作为当时美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英国马上做出回应,在1931年通过了它在20世纪的第一项重要贸易保护立法。

面对关税不断升级的混乱局面,当时唯一的普遍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于同年做出积极反应,准备通过召开“关税休战大会”来平息业已成为事实的世界关税大战。

然而国联的努力失败了。

结果,到1932年,世界贸易由1929年的水平下落25%,世界工业生产更是萎缩了30%之多。

193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最后一次重要的多边贸易会议——世界金融与经济会议也因为与会各方拒4绝放宽它们的贸易限制而在没有取得任何实际结果的情况下休会。

在1936年以前,全球工业一直没有恢复到1929年的水平,国际贸易也只是到了1940年后才开始恢复到大萧条前的水平。

走出大萧条,重振美国经济,是美国总统罗斯福在1932年选举中发誓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而世界贸易自由化则是实现这项目标的总计划中的核心。

于是,从1934年起,美国就开始在互惠基础上同它的主要贸易伙伴举行双边削减关税的谈判,美国的这一经济复兴举措一直贯穿于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始终,直至战后。

1941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联合签署了一项著名的宣言《大西洋宪章》,号召同盟国联合起来抗击法西斯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的军事及经济侵略。

这项里程碑式的文件,除了呼吁永久放弃领土扩张和解除所有侵略国家的武装以外,还提出了战后世界发展的多项目标。

其中有些目标即包含国际经济合作为基础的内容。

例如,主张每个国家都有权要求它的合法贸易不因别国过度的关税、配额或限制性的单边或双边实践而遭受扭曲或损害。

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来削减关税的意图也成为《大西洋宪章》中的组成部分。

于是在战争接近尾声时,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时期盛行的保护主义情结已逐渐在人们的心理上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寻求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多边谈判机制以统筹解决世界政治经济问题的合作愿望。

各同盟国的政要在政治上都期望战后成立联合国,并希望这一永久性组织取代当时的国联;在经济领域,他们希望创建一个集世界经济、贸易与金融在内的一体化的多边合作机制,以协调各国间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美国是这些动议的最积极的倡导者。

从1944年开始谈判至194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 )先后建立。

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ITO ,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 的缩写)的努力进展却颇不顺利。

在1947年11月11日,由联合国主持召开的“贸易与就业会议”上,各国代表就美国提交的关于建立《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即《哈瓦那宪章》①草案)展开讨论,提出了近800个修正补充案,修改后的文件虽然得到了当时56个国家代表的同意,但当这一法律文件提交各自国家立法部门批准时却几乎全部遭到拒绝,连美国这一起草者也不例外。

据说是由于宪章的修改内容太多,时任美国总统的杜鲁门曾三次递交国会都未获批准,国会就总统是否有权签署这样的宪章还进行过激烈的辩论。

美国是贸易大国,又是宪章的首倡国,它没有批准自然使许多国家也持消极态度,国际贸易组织最终夭折。

与此次大会几乎同时,美、英、法等23个国家(包括中国)却完成了它们之间的双边关税减让谈判。

鉴于国① 《哈瓦那宪章》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就业与经济活动、经济发展与振兴、贸易政策规则、限制性商业惯例、政府间商品协定以及有关国际贸易组织建立的相关规则。

其中的贸易政策部分已被后来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广为吸收。

5际贸易组织宪章批准遇到的困难,美国便提议把原来经由23国谈判达成的123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5万多种商品)与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部分合并,汇编成一个称为《关贸总协定》的文本,提交23国代表签署。

参加谈判的23个国家最终于1947年10月30日签署了这一总协定。

为使该协定正式生效,他们采用了另外签署一份《临时适用议定书》的形式,以便使总协定按预期于1948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

不久,23个国家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他们对外宣称,总协定之所以以“临时”的形式正式生效,是想让各签署国尽快享受削减关税的好处,待日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后,《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①就自动成为宪章的一个组成部分,顺理成章地被后者所取代。

遗憾的是,国际贸易组织始终未建立起来,总协定成为事实上代替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的文件,“临时”适用了40多年,直至世界贸易组织成立。

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第二节 关贸总协定的历史实践从以上历史背景介绍可以看出,关贸总协定一词实际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协议(agreement );二是组织机构(organization )。

作为一种开拓性尝试,GATT 在长达40多年的生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历史实践活动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国际贸易规则;二是负责召集并主持多边贸易谈判;三是调解缔约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一、制定国际贸易规则GATT 在其40多年时间里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套体系较为完整的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的法律框架(legal framework )②,为各成员方制定和调整本国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及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提供了主要依据,并对其成员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力,因而素有“国际贸易宪法”之称。

目前正在适用的多边贸易规则主要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所谓一揽子协议(见图2-2)。

二、召集并主持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关贸总协定前后共完成了八轮多边经贸谈判,其前六轮谈判重点主要集中在关税领域,从第七轮(东京回合)开始,谈判的焦点逐渐转向非关税壁垒;乌拉圭回合(第八轮谈判)又将目光投向投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新领域。

当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谈判①本书后面全部章节均用《GA TT 1947》来表示该协定。

②早期关贸总协定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货物贸易。

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以后,这些规则才逐渐被扩展和延伸至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领域。

6是世贸组织成立后的第一轮谈判。

③现将前八轮谈判和正在进行的第九轮谈判(即多哈回合)的主要内容及成果汇集如下。

第一轮:1947年4月—10月,瑞士日内瓦,参加国23个(创始国)。

谈判达成的双边减税协议共123项,涉及商品45 000项,占当时资本主义国家进口总额的54%,关税平均降低35%,是总协定历史上减税成效较为显著的几轮谈判之一。

此外,这一轮谈判成果还促成了1948年1月1日总协定的临时生效(如果总协定不能生效,各国关税减让成果将付之东流)。

第二轮:1949年4月—10月,法国安纳西,共有33个国家参加。

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47项,减税商品累计达 5万项,占应税进口值5.6%,平均降低关税35%。

第三轮:1950年10月—1951年4月,英国托奎,共有39国参加。

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50项,又增加了8 700个关税减让项目,使应税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

参加谈判的近40个国家相互之间贸易已占当时世界进口贸易总额的80%和出口总额的85%以上。

第四轮:1956年1月—5月,日内瓦,28个国家参加。

关税减让新增项目达3 000项,涉及25亿美元的贸易额,使应税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税率15%(日本在这一轮谈判期间加入了关贸总协定)。

第五轮: 1960年9月—1962年7月,日内瓦,共有45国参加。

大约有4 400项新增商品达成关税减让,涉及贸易额约合49亿美元,使应税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20%的税率。

该轮谈判又称狄龙回合,因为是时任美国副国务卿的道格拉斯·狄龙建议发起的本次谈判。

上述五轮谈判均采取有选择的、产品对产品的关税减让法(product by product approach),即参加谈判的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利益选择并确定那些与其出口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产品项目,然后就各项产品逐一向主要进口国(可以是一个最大进口国,也可以是几个主要进口国)发出减让谈判邀请。

谈判过程中,如果某项产品的主要供应国想从主要进口国那里获得理想的减让结果,它自己也必须出价,做出一定的减让补偿来换取对方的减让。

举例说,甲国向乙国提出100项产品的关税减让要求(比如平均削减20%关税),反过来,乙国可能要求甲国对其出口的另外150项产品予以一定幅度的减税(比如30%),经过彼此讨价还价,其最终结果可能是,甲、乙两国都觉得彼此从相互减让中获得的利益(如双边贸易额的潜在增量)相等。

不过,此时达成的双边减让(表)在总协定范围内已具有了多边施惠的法定义务,即通过最惠国待遇扩展到全体缔约方。

这种关税减让方式,既有各国选择产品的灵活性,又有惠及所有缔约方的多边性。

每一个缔约方不仅从与它谈③ GATT 历史上共主持了八轮谈判。

目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应当是关贸总协定第九轮谈判;如果从世贸组织成立之日(1995年1月1日)算起,当属世界贸易组织有史以来的第一轮谈判。

7判的对手那里获得直接利益,还可以从其他谈判方那里获得间接利益。

第六轮:于1964年—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

共有54国参加,这些国家相互贸易已占当时世界贸易总额的大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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