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管理标准1
原始记录管理标准
QR/DH G -2011
前言
本标准是在公司Q/DH G 10.02-2004《原始记录管理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厂内部的实际情况及原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现在的《原始记录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生产科提出。
本标准由**生产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始记录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各科室及现场岗位等使用的所有原始记录。
2.定义
原始记录是指按一定表式对生产活动或经营管理活动所做的最初记录。
原始记录共分两类:反应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入产品产量记录、工时记录、职工出勤记录等;反应经营管理活动的原始记录,如领料单、成品入库等。
3.管理职责
3.1生产科是**原始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原始记录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2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有关生产的原始记录由生产科计划统计员负责,工艺员负责横大班原始记录的使用与管理,其他专业的原始九路由各科室具体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原始记录表格(本)一律使用港币、签字笔(圆珠笔)填写,除表格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一切需要说明的问题,必须在表格的备注栏内(或专用笔记本上)用文字详细说明,以备查考。
4.2原始记录填写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要求字迹工整、美观,数字准确、清晰。严禁隐瞒、错记、漏记或不按时记录的现象发生,尤其杜绝认为制造假数据的行为。记录后若发现错误,应及时将错误数字用横杠划掉,然后将正确的数字填写于该数字的
上方,并盖上责任人印章,以免造成数字核算的错误。原始记录填写完后由当班记录
员及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
4.3各岗位的原始记录交到科室后,由工艺员(或其他负责人员)进行复查、整理、核算分析后,按日(月)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供当日(月)的工作情况,以便指导工作。
4.4各单位都必须建立明确的原始记录检查、复核制度,尤其是化工生产岗位的操作记录,必须建立交接班互检制度。
4.5原始记录的各分管科室、工艺员、计划统计员要按期对原始记录进行分析、加工、整理、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