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

绿化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绿化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结合各站工作实际,为提高管理效果,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重抓落实,以较高的责任心投入到各自的养护与管理工作中去,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目录

一、道路站: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办法

二、公园、游园站: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

办法

三、道路站所属绿地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

办法

四、办公室岗位职责

五、驾驶员岗位职责

六、机具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七、绿化管理所各分站岗位职责

八、绿化管理所成员职责分工

道路站

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标准:达到绿化管养一级标准

1、树木生长旺盛、树形自然、修剪及时,无树挂。

2、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树木存活率达95%以

上。

3、基本无缺株、无枯枝、断枝、死株。

4、树穴及绿地内无杂草、农作物及其它杂物。

二、作业要求

1、修剪:行道树每年修剪、抹芽一次以上,平时及时清理

死树枝及下垂枝。

2、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3、及时清理树挂、杂物及修剪、抹芽等施工时遗留的垃圾

(树枝、枝叶等)做到随产随清。

4、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心爱护树木,及时制止损坏树木破

坏绿化设施的行为,严厉杜绝在绿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

的行为。

5、工作人员定人、定岗、定职责,人员相对固定。

6、安全文明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身和行

人保护。必须穿戴安全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三、考核细则

1、树木及时修剪和抹芽或修剪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株扣

0.5分。( 树木应及时修剪和抹芽,修剪不符合规范要

求)

2、修剪时造成树枝劈裂或剪口不平,树茬长度超过2cm扣

0.5分。

3、下垂枝、死枝未及时清理,影响到行人、车辆行走扣0.1

—0.5分。

4、不按要求喷药造成药害,视情扣0.2—0.5分。

5、树穴内有杂草或杂物现象,视情扣0.2—1分。

6、未及时清理死树、树挂,视情扣0.1—1分。

7、安全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未戴安全帽及未按操作规章使

用机具,每次扣2—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分值5元,实行同奖同罚,站长享受平均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每月不低于三次,每月综合计算分值为奖罚分值。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市中区园林管理处

2013年7月16日

游园站(公园)

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标准:达到绿化养护管理一级标准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形

整齐美观,枝繁叶茂。无枯枝,病枝、断枝。

2、绿篱、植物造型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美观、无死株,

无新出现缺档现象。

3、草坪及其它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草坪高度控制在5—10cm,

无成片枯黄、无新出现地面裸露现象。

4、植物基本无病虫害症状,病虫害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游园内整洁,无杂草、无白色污染(树挂)无杂藤攀缘树

木。

二、作业要求:

1、游园站养护人员必须保证每日早7:00—11:00,下午14:

00—18:00集中清理绿地卫生,必须统一服装。

2、养护人员必须定人、定岗、定职责,做到人员相对固定,

区域划分清晰,责任明确,养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3、养护人员必须服从绿化管理所管理人员的管理。

4、绿地内无果皮、纸屑、烟头、废包装等污物,随有随清,

保持清洁。

5、大风和(或)中、小、雨天必须迅速到达现场及时扶正树

木,养护人员必须保证在岗捡拾树枝清理绿地卫生。出现

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苗木不丢失、不损坏,不

歪斜。

6、按规范要求操作各类机械用具,修剪时路上需设安全警示

标志,穿戴安全标志服装。

三、考核办法:

绿化管理所对游园站采取定职、定责、定标准,管理情况同工资挂钩,经考核达到管理标准的付全额工资,达

不到管理标准的先下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未整改或同

类问题重复出现(应)按考核细则(规定),扣当月工资。

1、日检查:有绿化管理所目标办、和各站站长对游园站所

辖游园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

2、周考核:每周五上午,由绿化管理所领导和各站站长、

目标办人员对绿化养护、绿地保洁等进行全面检查,一

是检查上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二是针对问题研究整改

方案,布置下周工作。

3、月讲评;每月28日左右由绿化管理所领导和目标办人

员,各站长和各责任区域养护人员参加。对一月工作进

行全面检查讲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安排任务落实不

了的(到位的),按规定处罚。

四、考核细则:

1、绿篱修剪及时,保持整齐、无死株缺档,达不到要求

每处扣5—10元。

2、草坪及时修剪、高度不超过10厘米,超过高度,每

10平方米扣1元。

3、游园内无草荒和杂草攀缘植物,达不到每平方米扣1

元。

4、死树及时砍伐、清理、乔木死株滞留24小时以上的,

灌木死株滞留12小时以上未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0

—20元。

5、枯枝、病枝、断枝及时修剪,达不到(标准或要求)

每株扣2—5元。

6、绿地内无烟头、纸屑、树枝、果皮垃圾袋,若有超过

20分钟未捡拾,每发现一处扣2元。

7、每日早7:00—11:00,下午14:00—18:00不能

坚守岗位,脱岗或擅离岗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面

清理完毕,一次扣10—30元。

8、游园养护人员上岗统一着装,工具放置有序、不乱放、

不丢失,达不到每次扣10元。

9、大风和中、小雨天达不到管理人员在现场扶正树木、

捡拾树枝和垃圾,一次扣20元。

10、病虫害未及时发现处理、造成植物危害,每次扣10

元。

11、苗木、树木发生旱情未及时浇水,造成旱死、涝死扣

30—50元。

12、游园、绿地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齐、无卫生死角、

无焚烧垃圾现象,达不到要求扣20元。

13、对践踏绿地、损毁绿地和损坏花木现象应及时制止,

损毁绿地应及时补种恢复,并及时上报,达不到扣

10元。

14、施工现场施工完毕立即恢复原状,施工过程中和锄

草,应立即清净,达不到一次扣20元。

15、因责任事故被投诉或被市级媒体曝光,每次扣30—

50元。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市中区园林管理处

2013年7月16日

道路站所属绿地

绿化管理标准、作业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标准:达到绿化养护管理一级标准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树

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无死树枯枝。

2、绿篱、植物造型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美观,无死株,

无新出现缺档现象。

3、草坪及其它地被植物生长茂盛,草坪高度控制在5cm左

右,无成片枯黄,无新出现地面裸露现象。

4、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害症状,病虫害控制在5%以下,无

药害。

5、绿地整洁,保持无杂草,无白色污染(树挂),无杂藤攀

缘树木,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二、作业要求

1、修剪:落叶乔木每年二次以上,花灌木一次,平时及时

清理死树枯枝。绿篱模纹应带线修剪,保持顶平边齐线

直,草坪保持平整,整齐标准。

2、施肥:乔木、花灌木,其它地被植物各一次,草坪两次

(春秋各一次)。

3、浇水:以适宜花草树木生长为准,及时排水防涝。

4、除草:随有随除。

5、抹芽:随有随清。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7、及时清理绿地垃圾,树挂杂物,绿化生产垃圾(枯枝、

枯叶、草屑等)随产随清。

8、工作人员保持广场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时制止游人

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9、工作人员定人、定岗、定职责,人员相对固定。

10、安全文明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身和游

人保护,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装。

三、考核细则

1、修剪不及时,修剪效果达不到要求,绿篱每平方扣0.1

分,草坪每平方扣0.01分,其它地被植物每平方扣0.05

分,乔木、花灌木每株扣0.5分,抹芽不及时每株扣0.01

分。

2、浇水不当或排涝不及时,致使植物生长不良,草坪、绿

篱等其它地被植物每平方扣0.1—0.5分;乔木、花灌木

等每株扣1—5分。

3、施肥:肥料品种、用量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违规严重

者扣5分以上。

4、打药:不及时或用药不当,出现病虫害、药害,草坪每

平方扣0.5—1分,其它地被植物每平方扣1—1.5分,

乔木、花灌木每株扣1—2分。

5、杂草:绿地草坪内杂草随有随除,每平方绿地杂草2—5

株扣0.01分,5株以上扣0.1分,出现草荒酌情而定。

6、绿化生产垃圾(树枝、树叶、草坪等)一律当日收入指

定地点,严禁放入草皮箱内,每发现一次扣2分。

7、管理: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准出现迟到、早退、

旷班,服从管理二所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积极参加重

大任务突击活动,每缺一次扣1—5分,严重者另行处

理。

8、安全作业未设警示标志,未穿警示服装每次扣2—5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分值5元,实行同奖同罚,班长享受平均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相结合,每月不低于三次,每月综合计算分值为奖罚分值。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市中区园林管理处

2013年7月16 日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为加强绿化管理所办公室的职能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自觉遵守园林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严明,一切工作须做

到迅速、严谨、保密、准时有效。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做好上传下达,接待宣传

及有关报告、计划、总结、通知、简报等各类文字处理工作。

三、负责办公用品、工具订购、发放、保管;细致地做好物质

出入库手续(记录)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四、做好各类文件、报刊、杂志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存放工作。

负责绿化所各月职工考核上榜及资料的管理。

五、穿戴整洁得体,工作场所不嬉笑打闹,保持良好的工作态

度和氛围。

六、对外来联系业务的同志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文明用语、

树立管理所形象。

七、搞好室内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美观有序。

八、管理好绿化所印章,印章使用须经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保养好使用机具,确保正常使用,工具以旧换新。人为损

坏,丢失,照价赔偿。

十、组织协调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及处所制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

安全。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学习和遵守《道路安

全交通管理条例》严格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无事故。

三、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按期完成车辆年审,

定期检修、保养等工作,始终保持车辆良好的机械状况。

四、珍惜油料、节能降耗、车辆维修、凡能自修的一律不得进

厂维修,自修无法完成的须经请示同意后,如实填报处《车

辆维修单》方可进厂维修。

五、不开隐患车,出车前须进行全车检查,如灯光、喇叭、刹

车灯平时应勤保养、勤清洗,保持车况整洁完好,随时做

好出车准备。

六、各类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听从调度,树立良好的职

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七、驾驶员要保持精力充沛,端正工作态度,不开“英雄车”、

“情绪车”做到出车及时,服务热情主动,尽职尽责,严

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八、所有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将车辆转借他人驾

驶或使用,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地方停放车辆或过夜。特

殊情况需经所长批准。否则,将给予经济处罚、调离工作

岗位。直至停职反省。

九、由于驾驶员自身因素(如违章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罚

款等)由驾驶员自负。

十、及时做好行车记录,详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车次等。十一、努力完成好上级安排的其它各项应急任务。

园林机具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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