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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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 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下同)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一)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当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

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矿体埋藏深度小于200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要进行严格论证。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确保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推动自然资源等部门提高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二)严格安全设施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性总体安全设施设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水文地质或者工程地质类型为中等及以上的小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地质资料应当达到勘探程度。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编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不得以利旧工程等名义违背安全设施设计的科学性,不得以最低价中标等理由降低安全设施设计质量。

关于开展第二批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第二批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
1.标杆企业培育阶段(从现在至4月底)。
2.标杆企业认定阶段(5月初至5月上旬)。
3.指南编制阶段(5月中下旬)。
4.对标建设阶段(5月下旬至6月底)。
2
面粉生产
山东绿健制粉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乔峰
广饶县安监局
工商贸处
范长华、王传坤
面粉生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3
金属家具制造
10
电镀
青岛恒泽宇科工贸有限公司
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张永
青岛西海岸新区安监执法局
职业健康处
张东、朱会军
电镀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日照智优柜业有限公司
济南安培学校李瑞华
日照市东港区安监局
工商贸处
范长华、王传坤
金属家具制造小微企业安Biblioteka 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4
油漆制造
威海科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韩彪
威海市文登区安监局
危化处
卢叶峰、乔孟
油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5
水处理助剂制造
山东佳洁净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处
卢叶峰、任海峰
危化品仓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8
砂型铸造
临沂宏盛铸业有限公司
济钢集团孙金玲
临沂市罗庄区安监局
职业健康处
张东、朱会军
砂型铸造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9
负压铸造
淄博万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张永
淄博市博山区安监局
职业健康处
张东、朱会军
负压铸造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南
附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3.12•【字号】鲁应急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重大运输事故教训,按照应急管理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3至4月份组织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对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展专项执法。

重点检查采用非法改装车辆运输人员、运人车辆违规使用干式制动器、未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具体标准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表》(附件1)执行。

二、工作分工和方式按照应急部通知要求,应急部和各省应急部门对单班入井30人以上(含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统称重点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指导。

(一)省应急厅配合应急部组织执法指导组对济南市莱芜区重点地下矿山开展现场执法指导。

济南市安监局参加。

(二)省应急厅对除济南市莱芜区以外的重点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指导。

负有管辖权的应急部门参加。

1.执法指导组设置。

省应急厅成立3个执法指导组。

每组由省应急厅1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聘请2-4名安全专家,有管辖权的市级应急部门抽调2-4名执法人员参加(附件2)。

安全专家由省应急厅负责抽调聘请,交通费、食宿费及专家费由省应急厅承担。

2.职责分工。

执法指导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询问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指导组组长对指导组各项工作负总责;安全专家负责依据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提出问题并明确有关依据;执法人员负责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参与相关内容的现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所有问题提出执法处置意见,通过执法系统下达执法文书、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

硫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硫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硫铁矿制酸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法人代表:xxxx建设项目单位: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xxxx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XXX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XXX2017年11月目录1 设计依据 (1)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1.2国家各部委、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和指导性文件 (2)1.3辽宁省相关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 (5)1.4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6)1.5其他的有关资料 (9)2 建设项目概况 (9)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9)2.1.1项目名称 (9)2.1.2建设单位简介 (9)2.1.3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10)2.1.4建设性质 (10)2.1.5地理位置 (10)2.1.6占地面积 (10)2.1.7设计范围及分工 (10)2.1.8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1)2.1.9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1)2.1.10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变化情况说明 (11)2.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情况 (12)2.2.1主要工艺技术 (12)2.2.2与国内外同类项目的对比情况 (12)2.3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 (14)2.4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14)2.4.1工艺流程 (14)2.4.2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 (17)2.4.3上下游装置之间的关系 (17)2.5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 (18)2.5.1给排水 (18)2.5.2供电 (19)2.5.3消防设施 (19)2.5.4蒸汽 (20)2.5.5采暖通风 (21)2.5.6储存设施 (21)2.6项目主要设备表 (21)2.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 (25)2.8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25)2.8.1水文条件 (25)2.8.2工程地质条件 (25)2.8.3气象条件 (26)2.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 (27)3 危险、有害因素及程度分析 (28)3.1物料危险性分析 (28)3.1.1建设项目涉及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28)3.1.2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毒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30)3.1.3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30)3.2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2)3.2.1项目工艺过程中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32)3.2.2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37)3.2.3 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业场所 (41)3.3装置、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2)3.3.1装置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42)3.3.2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2)3.4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及结果 (43)3.4.1重大危险源简介 (43)3.4.2重大危险源辨识 (43)3.5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5)3.6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路由及穿跨越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 (45)3.7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分析结果 (45)3.7.1固有危险程度分析结果 (46)3.7.2风险程度分析结果 (47)3.7.3厂址选择部分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48)3.7.4总平面布局部分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48)3.7.5生产、储存、职业卫生部分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 (48)3.8建设项目相互影响分析 (52)3.8.1生产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 (52)3.8.2生产装置与辅助设施之间的影响 (52)3.8.3与毗邻在役装置、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 (52)4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54)4.1总平面布置 (54)4.1.1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主要间距、标准规范符合性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54)4.1.2全厂及装置(设施)平面及竖向布置 (54)4.1.3全厂平面布置的主要防火间距及标准规范符合情况 (56)4.1.4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情况 (57)4.2工艺系统 (58)4.2.1工艺过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主要措施 (58)4.2.2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 (60)4.2.3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1)4.3设备和管道 (62)4.3.1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 (62)4.3.2主要设备、管道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 (64)4.3.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66)4.4电气及火灾报警 (67)4.4.1供电电源、电气负荷分类、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 (67)4.4.2 电气设备的防爆及防护等级及防爆、防护措施 (67)4.4.3电气设备的防腐措施 (67)4.4.4防雷、防静电措施 (68)4.4.5中控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70)4.4.6应急及疏散照明 (70)4.4.7采取的其他电气安全措施 (71)4.5自控仪表 (73)4.5.1 应急或备用电源、气源的设置 (73)4.5.2 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安全功能 (73)4.5.3 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置 (75)4.5.4 控制室的组成及要求 (75)4.5.5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75)4.6建构筑物 (77)4.6.1建构筑物概况 (77)4.6.2建筑做法 (79)4.6.3结构型式 (79)4.6.4防火疏散 (79)4.6.5地基基础及防腐、防渗 (80)4.6.6抗震设计 (81)4.6.7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82)4.6.8通风、排烟、降尘、降温措施 (82)4.7其他防范措施 (84)4.7.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 (84)4.7.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个体防护装备的设置等 (85)4.7.3个体防护装备的配置 (86)4.8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 (87)4.8.1设计中采用的主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站、气防站、医疗急救设施 (87)4.8.2最大污水量及防止排出厂外的事故应急措施 (89)4.8.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建议 (90)4.9《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 (90)4.9.1《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与措施 (90)4.9.2情况汇总 (111)5结论与建议 (112)5.1结论 (112)5.1.1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条件与项目前期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相关内容的符合性 (112)5.1.2建设项目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 (113)5.1.3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113)5.1.4安全设施设计的预期效果及结论 (113)5.2建议 (114)6附件 (116)附件6.1 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及安全技术表 (116)附件6.2: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 (122)附件6.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122)7附图 (122)7.1总平面布置图 (122)7.2装置平面布置图 (122)7.3工艺流程简图 (122)7.4火灾报警系统图 (122)7.5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 (122)7.6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 (122)1 设计依据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3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4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7号)(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1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1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1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19)《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第170号国际公约(1990年化学品公约))(20)《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2国家各部委、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和指导性文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4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第63号)(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8)《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13)《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15)《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1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17)《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公告2015年5号)(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号)(2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1)《关于印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2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2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2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2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3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3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3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34)《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2012]第119号)(35)《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 3033-20101.3辽宁省相关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1)《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2)《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3)《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2014年1月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4)《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5)《辽宁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2009年7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6)《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安委[2009]2号)(7)《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安监应急[2010]30号)(8)《关于加强全省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安监管三〔2013〕206号)(9)《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辽安监管三〔2013〕4号)1.4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6)《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12)(1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6)《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17)《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18)《安全色》(GB2893-2008)(19)《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2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2009) (2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2009) (2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2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3)(2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26)《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2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2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2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30)《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3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32)《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3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3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3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3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37)《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HG/T20549.5-1998)(38)《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2014)(39)《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定》(HG/T20698-2009)(4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T29639-2013)(41)《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 20509-2014)(42)《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 20511-2014)(4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4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87-2013)(45)《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3048-2013)(46)《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规范》(AQ3047-2013)(4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48)《酸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第2部分:硫酸》(HG/T 4335.2-2012)(49)《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50)《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7-2013)(5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52)《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53)《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50046-2008)(54)《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37-2010)(55)《破碎设备安全要求》(GB18452-2001)(56)《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5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5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59)《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HG-T 20666-1999)(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61)《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62)《工业硫酸》(GB/T 534-2014)(63)《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64)其它未列入但是和本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1.5其他的有关资料(1)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硫铁矿制酸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辽宁省第二批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 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校长 于炳春

辽宁省第二批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 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校长 于炳春

辽宁省第二批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大连市金州高级中
学校长于炳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小学教学研究》
【年(卷),期】2016(0)2
【摘要】于炳春,大学本科,化学学士。

在职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中共党员。

现任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

主要兼职: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副主席、《辽宁教育》杂志理事会副理事长、大连市化学学会理事、大连市软环境建设监督评议员、大连市金州区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大连市金州新区第七届人大常委。

【总页数】1页(PF0002-F0002)
【关键词】大连市金州区;中学校长;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中小学;辽宁省;副理事长;教育学专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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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2.02.08•【文号】矿安〔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2月8日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下同)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一)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当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

贵州省危大工程专家名单第二批


符合要求

29
235
朱建新 53 男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大专
综合管理
工业与民用建筑 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符合要求

30
236
胡运生 55 男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大专
工业与民用建筑
工业与民用建筑
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符合要求

31
237
许新平 54 男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大专
公路工程
公路与桥梁
高级工程师
公路二级建造师
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符合要求

38
244
吴仕见 51 男
七冶贵州置业有限公司
大专
土建
全国一级建造师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符合要求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
39
245
黄道禄 37 男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本科
建筑工程监理
机械设计制造机其自 动化
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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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危化品生产安全间距安全生产

危化品生产安全间距1、员工宿舍与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厂房与宿舍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4.2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条的规定,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须与居民区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这不是一个定数,要看是属于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还是什么,是仓库还是生产企业,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你能说详细点吗?3、如何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距离的确定方法安全距离法:根据历史的经验或专家判断,列出不同工业活动或设施与其他场所或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

基于后果的方法:通过火灾、爆炸、毒物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算出各种死亡或伤害半径作为后果严重程度的一种量度。

基于风险的方法:采用QRA,使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个指标作为重大危险源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依据。

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危化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对于高敏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目标,可采用事故后果方法计算后对安全距离做相应的调整。

安全距离验证选取典型园区的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计算,确定安全距离,并与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防火、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对比,提出推荐的安全距离标准。

对于企业周边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高密度场所等,采用QRA计算的安全距离可能会小些,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采用基于后果和基于风险两种方法相结合确定安全距离。

4、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民宅)根据规定,若生产与储存物包含或可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强氧化剂,不可以在居民区附近。

若无上述危险品,应远离居区30米且不准占用消防通道。

安全生产 科技先行——《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发布



井工矿 山。
调 节耗 时<5s:面积 调 节误 差<1%:9点 测风 ,测风 周期 120s,准确 度>
95%。
适 用 于 各 类
矿 山精 确 定位 实 现 了 30cm高 精度 定位 、真 实 比例 的三 维 地 理信 息 系 统 、一站 双 网 、 矿 山 的 安 全
监 视 监控 多功 传 感 器三 维 位 置 定位 和 无 线传 输 、全站仪 实 时采 集和 一 次 成 图、小体 保 障 。风 险 预
采 用分 布 式光 纤物 联 网监 测预 警 、自动化 控 制技 术 与 高效 环保 生物 防 灭火 技 术 ,对 油 气管 道 及储 罐 危 险物 质 的 泄 漏进 行 实 时监 测 与预 警 , 实 现 危化 品生 产 过程 远程 监 测和 火 灾 发生 时快 速 降 温 、强 效阻 燃 、高 适 用于 矿 山 、 危 化品 火 灾智 效 灭 火 。视 频输 入 支持 ONVIF、PSIA、PAL/NTSC制 式 ,模 拟 量 数据 支持 石 油 、-ft工 、 能 监测 与微 生 4-20mA、O-20mA,O一1OV、0—5Vdc标 准 信 号接 入 ,精 度 大于 0.2% F.S.。 钢 铁 、冶 金 等 物 灭火 系统 微 普 防 灭 火 产 品 通 过 公 安 部 消 防 产 品 合 格 评 定 中 心 检 验 认 证 (GB一 行 业 的 火 灾 17835—2008),获 得 《中国 国 家强 制 性产 品认 证 证 书》,具 备快 速 灭焰 、 监 测 与 灭火 。 瞬 间降 温 、强 效 阻燃 、消除 毒 烟 等优 越性 能 ,且 灭 火后 其组 分 无环 境 污 染 。
技 术装备 名 称
主 要功 能 与先进 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3]3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1.15【实施日期】2013.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发布后,对指导各地区开展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化工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根据3年来各地区施行情况,我局研究确定了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见附件1),组织编制了《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见附件2),并对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进行了调整(见附件3),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化工企业要根据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及其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和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完成。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内化工产业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补充本辖区内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自动化控制要求。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精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之“危化品”下载)传达至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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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二批辽宁省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序号姓名所从事行业领域工作单位所属地市
1 单继舟1:煤矿行业, 2:非煤矿山辽宁天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阜新市
2 高建宁1:煤矿行业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抚顺市
3 邓德利1:煤矿行业退休辽阳市
4 王飞2:非煤矿山, 5:冶金工贸, 13:隐患
排查治理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沈阳市
5 杜研岩2:非煤矿山,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与调查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沈阳市
6 张亮2:非煤矿山,11:安全生产信息化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沈阳市
7 张跃2:非煤矿山,16:其它行业营口盛海化工有限公司营口市
8 王焕臣2:非煤矿山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
9 张平2:非煤矿山辽宁安达煤矿安全产品检验有限公司沈阳市
10 孔令宝2:非煤矿山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
11 张放2:非煤矿山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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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陈殿强2:非煤矿山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沈阳市
13 曲永利2:非煤矿山营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口市
14 郭鑫3:化工行业, 5:冶金工贸辽宁东安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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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张福东3:化工行业,4:烟花爆竹辽宁省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
17 丰收3:化工行业,13:隐患排查治理大连染化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
18 杨文刚3:化工行业本钢集团板材焦化厂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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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何伏生3:化工行业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
28 姜英3:化工行业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
29 王连海3:化工行业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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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苗文3:化工行业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
31 朱维国3:化工行业营口三征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
32 于洪仁5:冶金工贸,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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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沈阳市
33 张新法5:冶金工贸,10:安全科技,13:隐患
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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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刘迪5:冶金工贸,3:化工行业辽宁东安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
36 梁庆飞5:冶金工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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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闫文国5:冶金工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鞍山市
39 那显松5:冶金工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鞍山市
40 曹双福5:冶金工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鞍山市
41 林秀丽6:职业卫生,10:安全科技,13:隐患
排查治理
东北大学沈阳市
42 尹国顺6:职业卫生退休丹东市
43 张军6:职业卫生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抚顺市
44 王凤池7:建筑消防,10:安全科技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
45 赵显东7:建筑消防本溪市消防局本溪市
46 马吉松8:交通运输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
47 周鑫8:交通运输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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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王德周14:安全生产法律退休沈阳市
50 丛波16:其它大连天籁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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