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二)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增强安全意识。
(三)建立健全机械保养维护制度。
(四)按照机械用具使用规定,从事机械操作。
(五)维护建筑起重机械工作环境,确保机械不受外界干扰而造成安全事故。
(六)每天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工作条件合适,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处理。
(七)保证机械设备的稳定和平稳的运行,不准擅自调整机械设备的工作参数,如果需要调整,需由专业人员操作。
(八)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筑起重机械的投入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三)建筑起重机械的压力、位移、速度等参数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不允许随意变换。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五)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设备参数,不允许超负荷或过载使用。
(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需要经常进行健康体检,保证身体健康。
三、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预防措施(一)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确定设备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精细化操作,确保人员安全。
(三)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四)设备运行时,要保证工作环境清晰,能够及时排除现场拥挤的人员和物品。
(五)运载设备要合理脱离,避免使用方式和条件的错误。
(六)安装设备前,要检查设备的成分、连接点的质量和稳固程度。
(七)设备要随时关注设备的工作状态。
(八)开锁后不能随意动作,要等待正确指令。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二、管理目标1.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有效提高施工效率;2.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3.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水平,保护环境。
三、机械设备管理1.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对每台起重机械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设备型号、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书等;2.机械设备实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每次维护记录在档案中,并采取标签管理法,以便实时监控和追踪;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起重机械的电气、液压等系统进行综合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人员管理1.必须有相关证书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操作起重机械,且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2.设立专门的机械设备操作培训班,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3.设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4.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作业场地管理1.作业场地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如地基承载力、平整度、施工空间等;2.对作业场地进行划分,明确机械设备的作业范围和限制;3.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性;4.避免围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以避免意外发生。
六、安全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起重机械,严禁超载操作;2.严禁操作人员在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时离开操作岗位;3.在临近电力线路作业时,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如大风、冰雪等。
七、事故应急处理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责任和措施;2.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研究,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及时通报事故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八、管理效果评估1.定期对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技能水平;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更新或维修,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或调整;3.持续改进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果和安全水平。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篇一:起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与方法,对起重机械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周密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以获得起重机寿命周期费用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确保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效经营。
1.1 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
健全与落实特种设备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业管理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应有如下内容:(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5)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6)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以单位领导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建筑工地上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它的使用对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起重机械在工地上的使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1. 严格落实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2. 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和维护施工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维护记录和档案,及时掌握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 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起重机械操作规程,明确起重机械的使用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1. 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应当包括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管理流程等内容,以此推动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建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信息系统应当包括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安全检查记录、维护记录、安全隐患处理记录等内容,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2. 推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施工单位应当推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促进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互联互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____、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一、引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设备运行稳定以及质量高效完成工程的关键环节。
为了提高施工工地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本文制定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起重机械设备选择和采购1. 企业应根据具体工程的需求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宜的起重机械设备,并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采购。
2. 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三、起重机械设备安装1. 企业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设备安装符合标准。
2. 安装工作前,需要进行技术人员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及其附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四、起重机械设备运行1. 企业应制定起重机械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运行平稳、安全。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严禁无证操作。
3. 每日启动设备前,操作人员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 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超载操作,严格控制起重工作范围,并确保起重物品牢固可靠。
5. 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和维护1. 企业应制定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处于正常状态。
2. 设备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并保留相应的检测报告备查。
3. 定期维护应包括设备的润滑、清洁、检修等,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功能正常。
4. 设备检测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人员受伤和设备受损。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 企业应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设备安全操作的认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操作规范、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使员工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
七、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负责设备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建设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并维护工人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管理规定制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起重作业。
3. 工程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管理落实到位。
4.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证书及合格的技术能力。
5. 起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配备完善的安全措施。
二、起重设备安全管理1. 所有起重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起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设备的使用说明,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擅自改变设备结构。
4. 每日开机前,要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各项功能正常。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5. 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或进行酒后驾车。
三、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起重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引导人员绕开危险区域。
2. 建立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工作场所等。
3.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等。
4. 禁止工人在起重设备下方或负荷上方通行或作业,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5. 所有起重作业必须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起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证书,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2.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3.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满足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4.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
5.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参与工地的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做好日常安全记录。
五、安全奖惩制度1.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罚款等。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的选用、日常维护、使用规范、安全操作、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与采购第四条本单位按照施工需要,确定起重机械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评估和鉴定。
第六条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三章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第七条每台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每天进行设备的外观检查和清洁;2. 定期进行设备的润滑和加油;3. 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4.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
第九条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规范第十条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性能正常。
第十一条指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必须在安全距离之外站立,并在车内安装有效的防护设备;2. 在起重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的状态,不得超载或者越限使用;3.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第五章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充分了解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在操作前应先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性能正常;2. 严禁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起重机械设备;3. 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警觉,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灵活调整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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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陈永继(副秘书长)南宁市建设工程机械设备行业协议一、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一)当前国内、省内的形式2015年建设部对较大事故统计分析2015年共发生22起较大事故,其中土方坍塌事故8起,死亡2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6.36%和29.41%;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6起,死亡32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7.27%和37.65%;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起,死亡1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18%和17.65%;钢结构坍塌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4.71%;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气体中毒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吊篮坠落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4.55%和3.53%;(二)事故案例分析文件夹2、3为事故安全分析常见各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1、塔吊力矩限制器人为用铁线捆绑,失效。
违反《JGJ196-2010》中第4.0.2条规定。
2、违章锁死回转电机。
3、大臂开口销已安装,但未正确打开。
4、标准节螺栓漏装、不紧固或用其它东西代替。
5、固定基础失稳。
6、爬梯横杆随意用钢筋代替。
7、司机不加油保养,滚轮磨损损坏不及时更换,导致标准节一侧即将磨穿。
钢丝绳直径测量方法GB/T20118-2006,GB8918-2006钢丝绳应用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测量。
钳口的宽带要足以跨越两个相邻的股,见上图。
测量应在无张力的情况下,于距钢丝绳绳头15m外的直线部位上进行,在相距至少1m的两截面上,并在同一截面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测取两个数值。
四个测量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作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
起重量限制器:塔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
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备,则显示字迹应清晰、醒目。
(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80%时降速,达90%时报警,大于110%时,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
)安全装置:4、幅度止档装置;5、起升高度限位器(1)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2)吊钩下极限位置的限位器,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塔身上,不准悬挂其他用电设备的电线(三)检查存在的问题常见重点检查要点:1、起重量限制器2、力矩限制器3、限位4、应急断电5、风速仪6、回转限位7、断绳保护8、制动器刹车片9、钢丝绳根据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4.2.21:标准节连接螺栓时,宜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施工升降机重点检查内容:1、超载保护装置2、限位和极限开关3、应急断电开关4、基础围栏门机械锁止和电气安全装置5、应急出口门的安全开关6、吊笼门机械锁钩和电气安装装置7、层门连锁保护装置8、防坠安全装置9、垂直度10、坠落试验检查结果小结:1、施工企业(使用单位)未设置设备管理部门;2、项目未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单位未按规定配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仅靠设备操作人员或本地维修队伍进行管理或维修,往往是只要设备在运转就不理会,没有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状况实时跟进和了解,未进行对在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及维护保养,致使设备带病作业。
个别地方虽配备人员但检查人员不专业,检查、维保时走马观花,不负责任。
因此,造成机械设备经常带病作业,超负荷运转,等到设备无法运行的时候,已到需要进行大修理的时候,甚至出现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
3、施工、租赁检查流于形式;4、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5、安装单位安装质量不高,未认真履行职责;建筑起重机械的折装聘用无专业拆装资质的人员,或者虽有专业拆装资质,但因人手紧缺而临时拼凑一些普通员工,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就实施拆装,造成拆装时违章作业,安装质量差,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二、如何做好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一)认真学习、宣贯法律法规,落实管理职责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层面:1、《建筑法》1998.32、《安全生产法》2002.113、《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2008.6.1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令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2007年)1、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M且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且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2、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3、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
建设部规范性文件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76号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75号地方规范性文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租赁单位50台备案)2、《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实施办法(暂行)》南建质安【2012】23号(租赁单位30台备案,执行区里要求)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检查、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19号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流动式起重机械管理要求的通知》南建质安【2015】71号5、《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2015】122号文,是关于南宁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一个文件(明确要求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必须报技术负责人签字样式的规定,以便建立所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库,供相关单位查阅使用);(二)学习、掌握技术规程、标准技术规程: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规程》JGJ196-20103、《塔式起重机》GB/5031-2008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技术规程》JGJ/T187-20095、《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6、《混凝土预制拼装塔机基础技术规程》JGJ/T197-20107、《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57-2011(代替了《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中有关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8、《建筑施工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规程》JGJ215-20109、《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1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12、《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3、《建筑施工吊装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三)完善企业设备管理体系,推动标准化管理1、建筑起重机械目前管理现状监督部门(质监、工商、建设部门):制造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起重机械检测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各种形式的租赁单位其独立的责任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给六种责任文体的管理责任不因由于其组合的变化而失去,或被强加。
法律法规赋予给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监理单位的各个责任主体相应“独立”的职责是明确的,不能应模块的组合变化而增加或减少。
各责任主体相应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独立”责任。
发挥社会化管理的作用严格来说我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监督管理方面是没有做实的,交叉管理中存在着监管的空白。
就是同一个监管模块中(即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中),虽有监管的职责,但由于资质管理的权限问题,难以做到监管到位。
实际上,目前乃至今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都很难对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做实,不留空白的。
这就要借助于新的管理思维-社会化管理,来弥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不足。
事故高发频发问题探讨2007年以来,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高发频发(倒得多,掉得多),为什么?有的说起重机械总量剧增造成的,有的说是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造成的,有的说随着20年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责任主体多元化(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模式:机械内部租赁,纯租赁、纯安装、产权安装租赁一体化)造成的,为此,有的地区已开始推进租赁、安装、维保一体化管理模式,有的还建议在住建部对一体化实行资质管理。
主题责任问题探讨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高发频发究竟是模式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在安装阶段,使用单位究竟承担了什么责任?现场维保谁来管?与建筑机械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谁来管?在这如此多的环节里谁应承担龙头老大的责任?国家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上只将安装和拆卸这两个环节列入分包行为管理,而租赁机械是使用单位采购的服务。
然而使用单位(总包单位)在认识上有误区,总认为现场机械是出租公司的事,一切由租赁公司负责。
在建筑起重机械众多责任主体中,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环节中具有租赁机械选择的决定权(选新选旧、选大选小),现场布置权、现场人机的直接管理权,这三项权力决定了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龙头地位。
只要使用单位(含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视了,不该用的设备不乱用,其它责任主体的责任就能得到有效促进和加强。
反之,制造、租赁、安装环节重视了,而使用环节不重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照样出问题,关键是使用单位责任主体的落实,一旦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严厉追究建筑施工使用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让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重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这样才能一环套一环,以施工总承包(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为龙头的带动其它建筑起重机械各个责任主体履行安装管理职责。
2、建筑起重机械目前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总承包、使用单位),未设置管理机械和人员;(2)国家对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租赁单位管理要求,跟不上现实情况,租赁公司素质参差不齐。
(3)监理单位缺乏必要监督管理能力和业务技术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指称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在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安装、拆卸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注解:本条明确了使用范围第五条起重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注解:本条规定了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求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