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八、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乙类卷烟 5%

雪茄烟 5% 护肤护发品 5%

烟丝 5% 鞭炮、焰火 5%

粮食白酒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

薯类白酒 5% 汽车轮胎 5%

其他酒 5% 小轿车 8%

酒精 5% 越野车 6%

化妆品 5% 小客车 5%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1、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

5、国际运输业务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

6、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

7、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境外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

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9、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对没有征减,没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

(2)对有征减,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

=应纳税所得额×(20%+20%)

5、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

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土地增值税额 1、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应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总投资额×适用税率

总投资额=建筑工程投资总额+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总额

2、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额应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建筑工程投资总额×适用税率

3、超计划投资项目应补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额,其计算公式:

超计划应补缴税额=[(实际完成投资额-省级标准投资额)×适用税率]×(1+加罚倍数)

=超计划投资额应纳税额×(1+加罚倍数)

超计划投资额应纳税额=超计划投资额×适用税率

超计划投资额=实际完成投资额-省级标准投资额

城乡维护建设税

应纳城乡建设维护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车车船税

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印花税额

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关税

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

格/(1+出口税率)

税收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50套会计常用公式汇总

50套会计常用公式汇总 50套会计常用的公式 一、计算利息的公式 (一)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00,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

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二、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 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一)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 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二)计算利息的方法 1、百元基数计息法。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2、积数计息法。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3、利余计息法。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三、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一)活期储蓄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元,税额为:*17%=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元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1. 价外税是独立于价格以外的附加税,不包括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故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增值税税额。从计税原理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难以计算和把握,因此现行增值税采用了间接计算的办法,即按销售额计算税款,然后再扣除上一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款。因此,增值税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之外缴纳的税款,即通常所称的价外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应交税款 = 销售额* 税率,销售取得的价款= 销售额+ 税款。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销售额”其实是销售取得的价款(即含税价款),并非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即不含税价款)。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即为销售额。 增值税(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购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销项大于进项为例,应交税费=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销项小于进项留抵下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1).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不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体现了价外税的特点。不在损益表中体现,只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2).企业作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销售方支付了增值税(例中的进项税额);作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购货方收取了全额增值税(例中的销项税额)。两者相抵,企业实际支付(注意:不是负担)了收付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即补足未税的税款。由于全额增值税是向购货方收取的,也就是购货方承担了全额增值税。如果购货方为最终消费者时,其不可能再向其他人转售,全额增值税即由其最终承担了。 2.消费税为价内税,应交税款= 销售额* 税率。这里,销售额为扣除上述增值税税款后的销售额。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为销售额减去税款后的余额。 销售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 (6)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有关成本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8)支出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支出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包括以年利率6%向一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10)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注:(1)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9%。(2)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3)本题不考虑印花税。】 【答案】 ①【外销1000】17.55×1000÷(1+17%)×9%=1350 ②【内销40】17.55×40÷(1+17%)×9%=54 ③【自用B5】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2×5×(1+8%成本利润率)÷(1-9%)】×9%=6.4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背公式51条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背公式51条 01计算利息的公式 (一)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0.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1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 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存期计算规定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02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一)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 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二)计算利息的方法 1、百元基数计息法。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2、积数计息法。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3、利余计息法。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03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一)活期储蓄 1、活期储蓄存款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应逐笔在账页上结出利息余额,待储户清户时一次计付利息。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例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元/M2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万元。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万元 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1,500元×10,000平方米=1,500万元

3、计算加计扣除: (300+1500)×20%=1800×20%=360万元 4、房地产开发费用: 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 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000-2,510=1,490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1,490/2,510×100%=59.36% 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1,490×40%-2,510×5% =596-125.50 =470.50万元 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 1

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0%为支付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3、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2

税费计算公式

税费计算公式 海关征收的税费是以人民币征收,计算税款前要将审核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 完税价格,税额计算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1、应征出口货物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2、从价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科额=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CIF 或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 或完税价格=CFR价/(1-保险费率) 3、从量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科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 4、复合关税? 进口关税科额=从价部分关税+从量部分关税 =完税价格×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率 5、进口环节消费税 从价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率) 从量税: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6、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 7、船舶吨税?吨税=净吨位×吨税税率(元/净吨) 净吨位=船舶有效容积×吨/立方米(吨位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8、监管手续费?进口减税货物: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1-实征关税税率÷法定关税税率)×监管手续费费率 免税和保税货物: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价格×监管手续费费率 9、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免征) 关税滞纳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代征税滞纳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监管手续费滞纳金额=滞纳监管手续费额×1‰×滞纳天数 10、滞报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免征) 进口货物滞报金额=进口货物成交价格×0.5‰×滞报天数 11、特定减免税货物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该货物原进口价格×(1-申请补税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12、佣金?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13、进出口货物保险费?保险费=CIF×110%×保险费率 14、FOB价换算成其他价(保险加成率一般按10%计算) CFR价=FOB+运费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2018.3.15) 《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从指引—房地产业.pdf》《房地产行业新收入准则培训材料.pdf》《税务筹划案例大全2017修正.doc》《企业股权转让;合并、分立与资产重组的税务处理》《营改增后最新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实操大全》2018版税法公式大全2018年新版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对会计人真的是大有帮助公式大全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 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 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 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

价内税和价外税有什么区别

价内税和价外税有什么区别?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pide;税率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要注意,对于同一个业务,如果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相同的——都是销售款。 通俗的说,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销售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真正归其所有的销售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销售款与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起征点2000元)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20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7-20 饮食服务业7-25 娱乐业20-40 其他行业10-30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计税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纳税规定 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前述个人应仅不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凡是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受雇的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的会计帐簿中有记载,均应视为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由该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 上述个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虽有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原则,按国际惯例,在境内居住时间较短的非居民,其由境外支付且负担的境内所得一般予以免税优惠。 对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或税收协定规定的183日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依据支付和负担的不同情况,具体区分五种不同的纳税义务: 第一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和负担均不是在中国境内,即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雇主设在境内的机构负担的;虽然按所得来源地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其工资薪金所得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但是考虑其在华工作时间较短,按照国际通常作法,免予纳税。 第二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在中国境内,而不管由谁负担,即由境内企业或雇主支付而不管是由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机构负担,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会计最常用的公式大全

会计最常用的公式大全(50条) 1、计算利息的公式 (1)利率 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1.5,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2)计息起点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息,利息的金额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 (3)存期计算规定 ①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②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③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④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4)计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于存款种类不同,具体计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计息的基本公式不变,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积,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如用日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数 如用月利率计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①计算过期天数的方法 过期天数=(支取年-到期年)×360 支取月、日数-到期月、日数 ②计算利息的方法 a.百元基数计息法。适用于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单式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b.积数计息法。适用于零存整取储蓄利息的计算,也可用于计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c.利余计息法。适用于活期存折储蓄利息的计算。 (5)各储蓄种类的利息计算 ①活期储蓄 a.活期储蓄存款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应逐笔在帐页上结出利息余额,俟储户清户时一次计付利息。 b.活期储蓄(存折)存款每年结息一次(每年六月三十日为结息日)。结息时可把“元”以上利息并入本金,“元”以下角分部分转入下年利息余额内。 c.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储蓄存款,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d.活期储蓄的利息计算公式。

如何理解价内税和价外税

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一、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含义 1.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 在以产品销售收入额作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价内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格,它等于成本+利润+税金。如现行消费税和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产品税属于价内税。价内税的采用,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运用计划价格的产物。 价内税的优点在于:流转税包含在价格之内,由于价格已定,国家可以通过调整价格内税收的比例来调控经济。 价内税的缺点在于: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格内,会使价格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双方难以灵活调节。所以实行自由价格的国家一般不选择价内税的模式,而选择价外税模式。 2.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税种。 价外税不像价内税那样可以通过变动税收来直接“挤利”或“让利”,从而调节生产,但可以用税收变动来影响消费,间接地配合价格发挥调节作用。价外税,有利于全面推行增值税,简化计征手续,计税时只要依据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扣除项目扣除已征税额就行了。价外税也使企业核算成本大大简化,企业只管计算成本和应得利润,税收另在价外考虑。 二、价内税和价外税计算的理解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 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 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样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物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样情形: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物资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物资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物资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物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会计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会计各种税的计算公式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清源会计培训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清源会计培训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举例讲解增值税计算方法

举例讲解增值税计算方法 (2010-12-03 11:35:37) 转载▼ 标签: 杂谈 在征收管理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直接计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再乘以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在直接计算法中又分为“加法”和“减法” ①加法,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及其它增值项目的金额加起来,求出增值额,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项目)×税率②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税项目的金额,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项目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项目金额)×税率 说白了就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 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 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 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价内税和价外税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 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要注意,对于同一个业务,如果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相同的——都是销售款,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换个通俗的方式来说: 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销售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 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真正归其所有的销售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销售款与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对于这个疑点,没有比较合适的单独的例题来说明,所以这里我就不再详细举例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两种角度的解释,多少会有所领悟吧! 【要点】 ①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公式不同。 ②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销售款。 ③价内税和价外税对于销售方来说,销售款和税款都是一样的;对于购买方来说,支付的款项都是一样的。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基本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情报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 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不包括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违约金、 滞纳金、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以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客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 为实际采购成本。这个公式涉及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公式里的成本利润 率率为10%。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 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4、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⑶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扣除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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