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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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

十四五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

十四五时期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一、引言税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时期,税制结构的优化和完善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中国在“十四五”规划中设定了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在此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一目标并探讨如何实现。

二、完善税制结构的意义完善税制结构对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税制的合理调整可以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的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税制的改革还能够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

三、完善税制结构的主要目标1. 降低企业税负在完善税制结构的过程中,降低企业税负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通过降低企业税负,可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提高企业的投资意愿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减少税种数量,降低税率水平,简化征收程序等。

2. 优化个人所得税制优化个人所得税制是完善税制结构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税率过高、税基过窄、税收逃避现象严重等。

通过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完善税收调节和分配功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推动公平税负分配。

3.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税制结构还需要加强财政收入的管理。

通过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减少税收挤出和浪费现象,确保财政收入的合理利用,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4. 推进地方税制改革推进地方税制改革是完善税制结构的又一个重要目标。

当前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制结构不合理、税收开源能力不足、负担过重等。

通过推进地方税制改革,可以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四、实现目标的对策和措施1. 加强税收改革统筹和协调实现完善税制结构的目标需要加强税收改革的统筹和协调。

在税收改革中,各个税种的改革不能孤立地进行,应该进行整体设计和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相互配套和相互支持。

2. 拓宽税收征管渠道拓宽税收征管渠道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措施摘要税制结构是指各个税类、税种的组合以及它们在组合中的相对地位。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就要优化和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加坡作为一个新型的发达国家,它的税制体系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与应用的,另外还有其他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可以从整体上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确定大致的方向与目标。

关键词现行税制新加坡税制美日英完善措施新加坡是一个单层次政府,没有地方行政机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项事务,税务署则负责国内税务,机构设置精简、健全。

而且,新加坡拥有较为完善而且高效的税收征管系统,其征管手段较为先进。

新加坡税制结构简明合理,而且税制结构简单。

新加坡是以领土原则征税的,在新加坡所赚得的收入或者在海外赚得却在新加坡收取的一切所得都得纳税。

一、新加坡税制特点1.税制结构简明合理新加坡税制基本上沿用其作为马来西亚一个州时的税制,开征税种很少。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加坡税制也日趋完善,由过去一直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向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转变。

目前,新加坡开征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遗产税、财产税、印花税和关税等,税种少,税制结构简单。

2.税负低新加坡一贯坚持以“低税负”政策来维持其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从总体上看,新加坡的税收gdp的比重较低,基本维持在13%左右的水平。

在税率设计上,新加坡各税种的税率都明显低于世界其他国家,且近年来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此外,新加坡在税收优惠上设计了各种有利于投资和吸引人才的税收扣除及减免优惠,这进一步降低了它的实际税负。

3.直接税比重较高新加坡以直接税为主体税,所得税、财产税及遗产税等直接税在其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

其中,所得税的比例达到40%~50%之间。

可以说,新加坡将直接税作为主体税是由其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

新加坡作为国际物流及航运中心,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外向型国家,若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势必影响其经济的发展。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地方税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引言地方税制是指国家与地方合作制定的税收制度,用于支持地方政府运营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我国地方税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和解决。

本文将探讨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

地方税制存在的问题1. 财力分配不平衡我国地方税制存在着财力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财政收入严重不足,难以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财力过剩,导致不合理的财政浪费和资源配置失衡。

2. 税收管理不规范地方税收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征收透明度不高、征收手续繁琐、征收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3. 地方税制缺乏创新地方税制缺乏创新,仍然以传统的税种为主,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新型产业的兴起,地方税制需要更加灵活和适应新形势的税种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4.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高额债务问题,这给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压力。

地方税制的缺陷之一是未能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长。

完善地方税制的建议1. 财力分配机制改革改革财力分配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财力分配模式。

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财力来源,如地方自主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等方式,以减轻财力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2. 简化税收管理流程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提高征收透明度和效率。

建立统一的税收征收标准和程序,减少繁琐的征收手续,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3. 创新地方税种创新地方税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新兴产业的特点,积极推动税制的创新和完善。

例如可以考虑引入资源税、环境税等新的税种,以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新型产业的兴起。

4.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的债务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

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监管和控制,防止财政风险的积累,保障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浅析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企业节能环保,采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尽可能让 征税范围不够全面,税种不够完善。
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损害;在流通过程中,为了促进产业结构
2.2环境保护税间接增加消费者负税负担
调整,逐步完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进出
不管是什么产品消费,所征收的税有一部分是由消费者承
口税收政策;在消费中,运用消费税、车船税等,合理引导消费者 担的。环境保护税是谁污染谁就要缴纳税款来弥补污染带给环
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虽然环境保护税不在最终的消费环节征收,但消费者在购买产
还可以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绿色发展理念。 品时,或多或少都会承担一部分的环保税。若一个企业的环境保
环境保护税法基本上是环境保护“费”改成环境保护“税”, 护税较高,所缴纳的税款多,必然会给企业支出增加资金负担,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章第 15条规定了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以 制,可以将环境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进行内部计算机联网,保障
及工作配合机制,主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建立和 数据实时共享,而不是定期移交,确保双方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
维护。此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相关工作。环 相关信息。双方可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处理征税过程中出
发展的基础就是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 了实现特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筹集环境保护所需要的资金,也就
能实现社会的永续发展。
是说,只要和环境保护有关,都应该纳入环境保护税收的范围;
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法历经两次审议,现已表决通过,于 2018 狭义的环境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各种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行为,
即从原来的排污费制度改成现在的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这项改 增加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销售时的成本价提高,消费者购买时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研究

388法治时空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研究渐进主义概述美国学者林德布洛姆最先提出的渐进主义模型,并在其《决策过程》一书中对其进行了阐述,是基于对理性主义模型的批判。

渐进主义模型认为,在政策资源不足、难以预估政策结果、已有政策投入较大、各利益主体难以在目标和价值观上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广泛地参与主体了解彼此的价值偏好,在既有的合法政策的基础上,遵循按部就班原则、积小变为大变原则、稳中求变原则,渐进地对现有政策进行修改,经过连续性的小改变,保持社会稳定,逐渐实现决策目标,过程中应通过妥协和调适以及良性的互动来实现政策的动态均衡。

无论是从认识论还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渐进主义模型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认识论上讲,它在于以历史和现实的态度将决定运行看成是一个前后衔接的不间断过程;从方法论上看,它注重事物变化的量的积累。

以量变导致质变,主张通过不间断的修正,达到最终改变政策之目的。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的环境税制改革,税制改革的历程中逐渐形成并逐渐完备环境税收的相关制度,不断地总结与创新改革,在税收制度的基础上有建构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用法律规制的手段保护环境和制约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障了环境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区别于以往重经济轻环境的不当理念,将污染防治和事后治理的顺序作调整,将污染和防治共同进行,由于环境污染的渐进性与漫长性,我国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也不能急于一时之成建立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不仅可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也是对受环境影响的企业、自然人等的保护和规制,在各国践行环境税收法定的经验中,税收这种强制性的经济手段是十分行之有效的,还能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

据此分析,我国应该立足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总结发达国家的先进成功经验,建立属于我国自身的环境税法体系,在《环境保护税法》的开征基础上,进一步完备环境税制体系。

我国环境保护税制度的现状我国并没实现全面的“费改税”,因此税与费并存的现象仍然大范围的存在,我国环境保护税、费的征收现状,相比原来没有出台《环境保护税法》而言已然大好,但是环境收费的项目还是比较朱俊杰(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8)摘 要:在经济飞速发展的现在,环境问题愈发严峻,得到全世界的重视。

从OECD国家经验看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和完善

从OECD国家经验看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和完善

[收稿日期] 2008-01-19[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质量研究 (06JA630074)[作者简介] 曾贤刚(1972 ),男,江西九江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系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从OECD 国家经验看我国环境税的建立和完善曾贤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2)环境税作为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广义地可以包括环境税、与环境和资源有关的税收和优惠政策、消除不利环境影响的补贴政策和环境收费政策。

从这个角度看,国际上有许多国家都实行环境税收政策。

狭义的环境税主要是指对开发、保护和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收。

因此,作为一种税种而言,目前真正实施环境税的国家还很少。

[1]环境税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

早在20世纪20年代,庇古在 福利经济学 一书中首次提出对造成外部效应的企业进行征税。

[2]他认为,环境污染是一种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如果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了,使其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这样,最终必然抑制或减少污染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从国外环境税的发展来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

这个时期环境税主要体现为补偿成本的收费。

其产生主要是基于 污染者负担 的原则,要求排污者承担监控排污行为的成本,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尚不属典型的环境税,只能说是环境税的雏形。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

这个时期的环境税种类日益增多,如排污税、产品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二氧化硫税等纷纷出现,功能上综合考虑了引导和财政功能。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

这个时期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各国纷纷推行有利于环保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环境税制改革。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税制结构,刺激了经济增长。

但是,现行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了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现行税制存在问题改革与完善近几年来,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特别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推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了一系列以减税为主基调的税制改革措施,如全面取消农业税、提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出口退税率、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

这些减税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从而刺激其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对于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刺激经济增长,从而顺利地应对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应该看到,目前的税收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有不合理,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我国于1980年开征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税制模式存在弊端。

我国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对不同类别的11项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

该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容易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产生综合收入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所得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无法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

这一方面造成计算上的繁琐,给征纳双方都带来计算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表现在既没有考虑通货膨胀与价格水平的因素,更没有考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的不同情况。

评述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

评述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概述1.、税收制度即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制,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征税依据和工作规程。

它包括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等。

从税收结构分析,是指一国各种税收及其要素的构成体系;从法的角度分析,税收制度是一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统称。

2、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包括七大类计25个税种,分别由三个部门管理。

①由各级税务部门征收的工商各税,由五大类18个税种组成。

即: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遗产和赠与税(尚未出台);行为目的税,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证券交易税(尚未出台)、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于2000年1月1日停征)、筵席税、屠宰税、车辆购置税。

②由海关征收的关税类:包括关税、船舶吨税。

③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和契税组成。

二、我国现行税制弊端我国现行税制是渐进经济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税制应当根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及时进行改革以适应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

纵观我国现行税制,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所得税所占比重偏低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制结构实行的是以流转税类为主体的模式,1994年税制改革后,这一模式更趋强化,流转税的税收收入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与此相比,我国的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率1994年仅为20.63%,1996年为23.28%,1999年为18.10%.,2004年22.60%;2007年为23.30%,其中个人所得税仅占税收总收入的6%-7%。

我国生态税制的现状及完善建议


尚 存 在严 重 缺 位 问 题 。
2、 国 现 行 排 污 收 费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我

作 生产 发 展 资 金 , 只有 少 数 真 正 用 于 治
理 污染 。
造 、在 使 用 中 预 期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而 又 有 相 关 的 “ 色 产 品 ” 以替 代 的 绿 可
() 1 完善 现 行 资 源税 。一是 扩 大 征 收
范 围 。 逐 步 将 资源 税 的 征 收 范 围扩 大 到 土地资源 、 资源 、 物资源 、 物资源 、 水 植 动 海 洋 资 源 等等 。 是 完 善计 税 依 据 。 二 应将 现 行 资 源 税 计 税 依 据 由按 应 税 资源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或 自用 数 量 计征 改 为按 实 际生 产数量计征 , 一切开发 、 对 一 利用 资 源 的企 业 和 个 人 按 其 生 产 产 品 的实 际 数 量 从 量 课 征 , 绝浪 费 。三是 提 高 征 收 标 准 。在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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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从 理 论 上 讲 , 费标 准 不 应 低 于 污 染 收
防 治 费用 。而 目前 的 收 费 标 准 仅 为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转 成 本 的 5 %左 右 ,既 不 利 0 于 为 环 境 保 护 筹 集 资 金 ,也 不 利 于企 业 真 正 重 视 对 污 染 治理 的 投 资 。二 是 征 收 面 窄 。 现 行 的 收 费 标 准 中 存 在 收 费项 目
( ) 收 管理 存 在 问题 。一是 征收 效 3征 率 低 , 收成 本 高 。相 当 一 部 分环 保 费 被 征 环保 部 门用 来维 持 其 机构 的 经 常性 开

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的综述

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税征管问题的综述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税收立法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为构建我国五位一体经济建设贡献了法制力量,但作为费改税中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面临着征收范围较窄、征管方式较新、征收方式复杂、需多部门协同合作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我国学者的最新研究,对环境保护税问题的文献进行梳理,找出环境保护税存在的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以及对环境保护税征管的建议。

标签: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法制改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也越发被重视,我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使我国环境保护建设提上法制化进程。

然而,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建立的税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存在可以完善的部分,如何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管,使环境保护税发挥出调节环境建设的作用,是我国学者关注并为之研究的方向。

一、环境保护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一)征收面相对较窄,无法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我国环境保护税以排污费为基础进行立法,为了维护费改税的平稳过度,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纳税人仅做了微调,导致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相对较窄。

董静怡(2019)在《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中提出环境保护税不仅应当在现有的生产过程交税,而且可以在产品的消费和运输等方面进行征纳税款。

常倩、蒲丹(2019)在《成本管理视角下环境保护税现状与问题浅探》中提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面对的污染愈发多样化,仅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音、固体废弃物征税,无法使生产其他污染物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产生遏制。

(二)税收遵从成本相对过高,征管方式有待完善征管信息相对不太透明,纳税人征管文件准备不全,征管手续不熟练等问题带来了税收遵从成本偏高的问题。

周克清、刘文慧(2019)在《税收遵从与法律实施:环保税征管体系的完善路径分析》中指出,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税收遵从的货币成本较高,由于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检测设备报价高昂。

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尚不成熟,且环境保护税的评测标准要求的专业度高,导致我国在环境保护税的税收遵从成本价格长期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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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
摘要:本文认为应从环境税制建构的应然性和实然性角度对我国现行税种进行总体上的把握。

对于环境税的有关税种、税收优惠政策应有充分的认识,并将环境税制改革的意义置于优先认可和信赖的前提下。

同时,寻找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彰显公平、正义价值诉求的环境税制。

关键词:环境税制;排污收费;税收优惠措施
一、我国环境税制的发展方向
环境问题是人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共同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日渐严重。

这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度采伐森林和放牧,使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也使自然灾害更为频繁地发生;二是由于我国企业多以煤炭为主要燃料,加之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骤增,严重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三是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化加快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大量增加,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机动车辆的增加使空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

环境的恶化不仅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也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我国必须建立与环境相关的环境税制,明确我国税制的发展方向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可持续发展”概念在本世纪80年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许多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由于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保护环境也就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题是无法仅仅依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

因为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

究其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来决定其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

那些高消耗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

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

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除了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
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

另一方面,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

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

(二)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

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可以借此降低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

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

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

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现有税制中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及其评价
(一)我国环境税制的概述
目前,我国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税费征收情况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收取的各项费用,主要是排污费;二是散存于其他税种中的少量税收措施,且以收费为主、收税为辅。

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经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

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历经多次改革和调整,基本上形成了利用环境税费等经济手段以保护资源环境的排污收费制度,使我国通过环境税收来调控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取得了一定进展。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共设立了23个税种,其中消费税、资源税、车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都与生态环境有关。

虽然税收制度中有关环保的内容得以丰富和发展,但现行税制中一直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税种,税收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作用散见于相关税种中,如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车辆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关税等。

显然,这些税种的保护范围极其有限,调控力度远远不够。

而且,它们各行其是,没有形成一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各税种、税制要素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环境税收体系,更重要的是,难以筹集到专项的环保资金。

因此,税收这一经济手段在环保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分析及其评价
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主要是以少量单独税种为主,并辅以一定的优惠措施。

我国的税收制度几经改革,但仍未设立以保护环境为课税目的的独立税种。

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现行的一些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1、资源税。

现行资源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限制了对资源的滥采滥用,但也存在如下缺陷:第一,我国对资源税的性质定位不合理。

按征收目的的不同,资源税可以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种。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以调节级差收入为主,属于级差性的资源税。

这种资源税不能反应资源价格,无法将资源开采的社会成本内部化,因而极大地限制了资源税保护环境的作用。

第二,征收范围过窄。

我国资源税征收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种,对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水、森林等都没有征税,范围过窄的资源税难以有效保护其他自然资源,同时刺激了企业和个人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

第三,计税依据不合理。

企业应纳资源税的多少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有直接关系。

我国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进行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

这使得企业对开采而无法销售或自用的资源不需付任何税收代价,无论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多少应税产品,只要不销售、不自用,就无需纳税。

这导致对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无序开采和积压浪费。

第四,单位税额过低。

现行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只反映了资源的级差收益,单位最高税额60元/吨(固体盐)、最低0.3元/吨(煤炭),不因资源市场的变化而调整,与市场机制的要求相背离。

2、消费税。

列入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本身并不多,其中能体现保护环境意图的更是少之又少。

消费税只将污染环境的特殊消费品,如鞭炮、焰火;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列入征税范围,这和我国污染严重、资源消耗量过大的现状相比,范围明显过窄,对其他影响环境的消费品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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