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试论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试论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 一) 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
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分成11 类,并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实行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按年、次等纳税,从而能够简化计算,方便征纳双方,以控制税源。
( 二) 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各项应税所得额,根据情况不同分别实行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定额扣除的标准为3500 元或4800 元,定率扣除的标准为20%。
把征税的重点放在高收入者身上,能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原则。
( 三) 在税率上实行累进税率和比率税率并用。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不同的应税所得分别实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对工资、薪金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除其他应税所得实行比率税率。
( 四) 采用源泉扣缴与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缴纳上,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这样有利于控制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流失,也便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 五) 以个人作为纳税单位。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作为纳税单位,而不将家庭作为纳税人。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 税负不公平。
首先,个人所得税征收以个人为纳税单位,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实际税负能力,实行”一刀切”的做法。
其次,个税征收标准没有考虑全国各地区生活成本的巨大差异,实行单一标准,从而导致生活成本高昂地区的工薪阶层税负较重,生活困难。
最后,目前采用的分类征收办法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纳税人缴税相对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相对较少的不公平现象,难以发挥个人所得税在收入分配调节方面的功能。
( 二) 税前扣除额的不公平。
扣除额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工资、薪金所得的定额扣除方面。
中国境内公民只能是在计税前定额扣除3500 元,而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的中国公民却能在扣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1300 元。
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再思考

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再思考摘要: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文章首先回顾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肯定了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精准等。
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一是优化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负,以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三是精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特定群体和行业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创新创业和社会公平;四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最后强调,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加强税收征管、精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Abstract:This article aims to deeply explor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analyze itsexisting problems,_______'_______, the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has also exposed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reasonable tax rate structure, outdate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ethods,_______: firstly, optimize the tax rate structure, reduce the tax burden on middle and low-income individuals, and appropriately increase the tax burden on high-income individuals to better play the regulatory rol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The second is to strengthen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use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improv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reduce tax loss; The third is to accurately formulate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targeting specific groups and industries to develop more targeted preferential policies, in order to encourag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nd social equity; The fourth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ax legal system, improv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_______, it is emphasized that improving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that requires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individuals,_______, strengthening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accurately formulating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will better adapt to the need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ake greater contributions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一、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更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浅析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浅析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刘欢0816402-04【摘要】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逐渐扩大,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着税制模式不公平不合理、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的突出问题。
征管手段落后、个税税率设计不完善、纳税人的权利有限等难题影响到了个人收入分配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负面作用。
在此,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一些亟待的行之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模式改革措施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现状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以及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保障社会安定团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以自然人为核心的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占整个社会财富流动和分配的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大,形式会越来越多样化,个人所得税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税制实施以后,我国个人所得税尽管在征管中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以及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步相对比较晚、还不是很成熟,随着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强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城乡、行业、地区之间贫富差距的扩大,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
同时也面临着全面的改革[2]。
二、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一)个人所得税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大都在就业人员平均收入以下,因而征收面很宽,税收来源很大。
以美国为例,1986年,美国年人均收入为20593美元,个人所得税免税额为2300美元,纳税人占人口总数的57%以上,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3584亿美元,占税收总收入的50.1%,是收入最高的税种。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2001年收入增至995.99亿元,超过了消费税,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3]。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篇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便推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以期与市场化经济发展需求更好地适应。
个人所得税征收作为社会收入调整及二次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个人可支配造成了极大程度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缴纳,不但可实现收入分配间差距的改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实现。
本文首先评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当前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建议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及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推动社会公平发展的实现。
而施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则能将社会发展中的差异性缩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推动力。
现下,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中依旧有一定缺点与不足存在,这也对政府及纳税人提出了需要在实践中共同完善的要求。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一)围绕公平思维评析个税改革效果(二)围绕制度保障评析个税改革效果我国现有衡量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标准主要为结构性减税,立足于居民角度来看,因收入偏低所以抗拒个人所得税缴纳。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个人收入却未能得到显著加速,加之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使得居民承担了更重的生存压力。
结构性减税模式下,个人所得税不但需将居民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还应当依托制度保障、规范体系,将逃税漏税及重复收税避免。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变化十分显著,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也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所以在结构制度中也会有一定差异出现,应当合理予以调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现存问题(二)尚未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三)扣费标准缺乏科学性我国在征收税务期间,在扣除费用时基本以定额扣除为主,此类方式对于各个纳税人不同的纳税能力未予以充分考虑,即并未结合各个纳税人家庭经济情况等对扣费标准合理进行调整,而是以相同的扣费标准来面对所有纳税人。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等问题,致使税款流失严重。
因此,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使其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与此同时建立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课题。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它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
现行个人所得税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一)税制模式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办法,各项所得分别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纳税,且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
这种差别待遇的方式,适合源泉扣缴,但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无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
加之这种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增大了税收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长,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困难、效率低下。
目前实行这种税制模式,存在以下弊端: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充分贯彻其立法原则。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对个人所得税提出的最迫切的要求是调节个人收入关系,保证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同时,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目前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有的比例较小,组织财政收入近期内不是它的主要功能。
所以,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政策”。
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没有实现调节收入公平的目的。
2、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
《2024年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范文

《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漏洞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存在一些漏洞,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也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问题,以期为完善相关法律提供参考。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现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法律监管仍存在一些漏洞。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漏洞问题1. 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主要依赖于税务部门的单一管理,社会协同征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此外,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电子化、网络化征管手段的应用不够广泛,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力个人所得税法中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监管不力,部分纳税人滥用优惠政策,逃漏税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收入,如股权激励、网络虚拟财产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3. 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滞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纳税人的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部分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存在故意逃税、避税的行为。
同时,对于失信纳税人的惩戒措施不够完善,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四、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法律监管的建议1.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电子化、网络化征管手段的应用水平。
同时,建立社会协同征管机制,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税收征管格局。
2.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纳税人正确理解并执行相关政策。
对于特殊类型的收入,应明确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征管难度。
3. 推进纳税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纳税人诚信体系,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对于失信纳税人,应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如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限制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文/艘Ⅲ省渭南市}十桥中学{芳我蝌自l啪年开*F十人所褂税以来个人所得税譬大幅度增陆趋势.在经济毵喇程中扮溃重要角色,在柑础0、分配和等集蚶歧收^方而发阵l磅怍川.但由于经济的gt陡和社会的进步我H的十几听f*悦税制也}f僦r m舾年膛;$冉乎}济发瞄中发挥其重螫作刖.2010年7川崔“枉啷k跗旭^也强删鹎研究完静十^所得税撇奉人认为对胜打嫂*韪嘲: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静【№皿过低我『q个凡所得税一’鲥家税收收^的&埘.近几年米一直排{呵在4A9;—t m%总鼋有增.比倒却原地踣步,远运低于发达闻京半均m晒.发艟中阿家平均15%的比删,造%骢陶近‘F束经济总情和同瞠啪的快谜坩长撮水远应,f二)垃所褂项目骨q!接改自l撇涧节收八的一度育戳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吼.台理贝担的麒荆税务《L关界定蚺卧全部收入是{牛难事,是收入黜多毗,一是公*以删金取得较多+二楚币甜划女^往往不直接经晰发生口此地下经菏走毋斛等等鼗黼j律p推栅划uf粼寅忸濉以落到她(三)偷税现象F事.处糊力度i:足收八的多元化,挎蔽化,使公硅的纳税意识相对#戟淡薄富人赴税.州聃惭税时有发t Il i于偷逃税现辍I‘分严龟查处以后税格部f J在H山艟权片岍徒往J}注皿悦赦的矗补而从轻址M纳税^的愉税_茈本很低+致使许多^u为情税即使挫查处也有利可图查不到更足无奉万刺.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动机.f州)祉会评价体最的偏盛和纳税^权利与望务的水对等致使纳税人缺乏主动申{睦和11觉纳税的动力牲纳税人方面山扯会捐*I捐物.‘方而Z偷逃税纳艇凡的权利々义务不对等士要体碰在州十方面一是纳税人巾帅上薪阶层与高收^阶拦枉利々义务币对等现象.:址纳税^与政府的关系L同样存柜符权利与业并不对等纳税八缴完眈旨对这监钱:鞋幺花足f}☆遣毫无知情枉,发者投.胙幺小要说纳鼬蚴自觉性没有动扎连收税台理性都夸庄m J胚公K有监督政啊m啊使J”谜些谴纳枉利,圊京有斯纳税^暇并掉接受}%督的望馨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几种途径(j连步竞薄和改革现{r个人所得税法.拟采j I j综台昕樽为主,分娄所褂税为辅的诳台嘣#税楗式.有利r f末啦骷能纳悦麒则A j F盘脱个人所褂脱相#个人收入,甜止阿搬j'化蛮现}t会公平的I『际f二)完善代扣代缴和{槲t纳税中报制度.栅^对偷逃税¨为帅打击力度(i)觅分嵌挥代扪f t墩望务^曲作川.实行源泉牲制.谴试代扣代缴望备人世察规范m鳓人n鳓税收和申报陛序加太推进代扣代暾全持垒额中撒捌度.^Ⅱ强对打l缴义务人宣传其小膛{T税进规定的*瞅税收要承担的相应洼律责任.使代n】代缴税收】I怍避一步完蒋和魁范f2)加啦对以高收入者山亟点的税收征管,缱n行申报藩到实处必须建立雠全相冀的配套制度,诸如加快建证和蒋驶全国互联列十人金融信用}账号制度,增☆¨啦A岫透明度.H 有鼍所有收入柞通过银行畦户才能真正掌挺每十^的真实收入;建啦儿体的埘产髓C EI}『撒制度;严格企业蚶政臀理制度魁^鲻管』定奉汁算等等l q时簦☆u鞋州上纳税中报的技术主持以厦时发理和盘处申报币宴行为。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衡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标。
然而,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下,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缺乏准确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缺乏高效的征收渠道、缺乏精准的征收管理措施等。
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缺乏准确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础,在征税过程中可以通过征收标准的调整来实现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
然而,在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由于缺乏准确的征收标准,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难度加大,同时也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征税标准。
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体系,建立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制度,将各项所得加以分类,并根据其性质和来源,制定出不同征收标准,使征收更为合理、公平。
2.建立有效的征收监管制度。
可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监管制度,增加税务机构的征管力度,加强信息传递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从而减少漏税和逃税的情况。
二、缺乏高效的征收渠道道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中是至关重要的,征收渠道的畅通与否,会直接影响到税收的征集率和效率。
然而,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渠道还不够完善,存在征收渠道单一、不够普及、征管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拓宽征收渠道。
可建立多元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渠道,例如拓展网上申报途径、建立移动端APP等,增加纳税人便利程度。
2.加强征收渠道普及。
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咨询服务,加强征收渠道普及和推广力度。
三、缺乏精准的征收管理措施1.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
可以打造更加完善、精准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精准征收的智能系统。
2.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可以加强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征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税盘录入的准确性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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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者征税的一个税种,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工具。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不管是在课税主体、课税客体,还是在征税方式上,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拉大,对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也称为混合税制)三种类型。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具体如下: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征税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3、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费用扣除: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比较简明易行,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家庭难以完全兼顾。
5、减免税:为鼓励特定纳税人或照顾部分特殊人群,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了若干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省、部和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利息;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等。
6、征收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税方式。
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一般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则要求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现行税制模式不合理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平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征税额与纳税人收入水平相适应以保证各纳税人之间税负水平均衡。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税制。
这种税制模式虽然适应我国的国情,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
但随着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使所得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与综合税制模式相比,分类征税模式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缴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多缴税的现象,这显然有失公平原则,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
这一制度的漏洞使公民的纳税意识逐渐减弱,使国家财政收入严重流失。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不科学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定额扣除法”。
首先,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方法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标准,长期没有随收入和物价提高而调整,从而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而且使更多的低收入者在所得税征管范围之内,增加了征管对象的数量和征管成本,影响了征管效率。
其次,这种费用扣除方法对不同纳税人采用单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不同纳税人之间家庭结构的差别,以及教育、住房、医疗等开支对纳税人生活费用的影响,从而会造成不同的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妨碍了税收公平。
再次,我国对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税前扣除额为4800元,比我国普通居民纳税人多了2800元。
这种形式在世界其他国家是没有的。
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出发,这种形式是为了吸引外资和外国人才。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它违背了税法所倡导的公平原则。
(三)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不公平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区分不同的项目,分别采用5%~45%、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和20 %的比例税率。
首先,本来同属劳动所得的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虽有加成征收,税收负担也是有差距的。
这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也给税务管理带来了不便。
其次,工资薪金实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偏高。
过高的税率一方面会增强纳税人偷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现实中极少运用,以致于税收真正作用于中下层收入者,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甚微,达不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目标。
这一税率只起象征性的作用,有名无实,却使税制空背了高税率之名。
(四)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基不够广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我国居民所得中,除了工薪、劳务报酬所得等劳务性收外,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收入也逐渐成为居民个人所得的重要来源。
此外,劳保福利收入、职务补助、免费午餐及其他实物补助形式也逐渐成为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列举具体项目的规定,难以将这些新的应税项目包含进去,使所得税的税基过窄。
与此同时,许多公司利用这一税制缺陷,减少现金奖金和工资的发放,取而代之的是大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用餐券、假期等福利,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侵蚀税基。
另外,由于现行减免税及优惠名目太多,费用采用分次扣除,客观上造成税基缩小。
(五)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力度不足首先,征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
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我国采用了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法,但更侧重源泉扣缴。
由于税法没有对所有纳税人要求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检查信息是单方面的,无法有效进行监督,使得源泉扣缴的执行力度在不同单位间有很大的差别,导致个人所得税只管住了工薪阶层,没管住高收入阶层。
其次,征管水平低、手段落后,使征管效率难以提高。
税务代理制度还不完善,不能很好发挥其中介组织的作用。
再次,处罚法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强,对违法者本人起不到吸取教训、自觉守法的约束作用,对广大公民更起不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违法现象得不到抑制。
因此,遵纪守法、自觉纳税的良好社会风尚难以形成。
四、完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一)建立混合税制模式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个人所得税制可考虑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
它吸收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既体现了按支付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实行综合课征,又体现了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举的特定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
按照这种混合所得税模式,需要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
从应税所得上看,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宜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可以考虑实行综合所得征税。
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既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又有利于税收政策的公平。
(二)调整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收入和支出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税负是个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所以民众、舆论很关心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
我国的个税改革属于小步前行,经过三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提高至现在的2000元。
当年将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定为800元,主要是因当时改革开放进入中国的外企工作人员与我国居民收入悬殊,当时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主要是针对极少数的富人。
随着经济发展,除了价格上涨因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翻了20多倍,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也从过去的高薪人群演变为广大的工薪族,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给这类人群带来相当大的负担。
我认为调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可以刺激我国广大低收入阶层的消费,应在2000元的基础的再次调高费用扣除标准。
(三)优化税率,合理税收负担我国目前的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偏低,且收入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较大,个税主要影响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
适当降低税率,有利于建立和稳固和谐社会。
总的趋势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和减少税率级次,以简化个人所得税税制。
应本着“照顾低收入者,培育中产阶层,调节高收入者”的原则,实行“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应充分发挥累进税率的调节作用,使不同收入层次的纳税人的负税税率不同,但调节的速度不可过于剧烈,要使税负比较“温和”地增长。
这样既有利于纵向公平纳税,又不至于使高收入者产生过多抵触情绪。
在尽可能扩大综合课税项目的基础上,将目前个人所得税的两个超额累进税率表合二为一,实行5%~3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综合各项所得,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以平衡税负。
(四)扩大税基我国应当采取概括性更强的反列举法,规定不纳税的项目。
凡是能够增加居民收入的所得都应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内,对某些特殊的个人所得可采取列举法予以减免税收,以体现税收上给予的优惠政策。
(五)加强税收征管,建立以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相结合的征管方式首先,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建议在建立混合税制模式的基础上,对各类所得实行逐项扣缴、年度综合申报纳税的方法,以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及时监控。
其次,应健全和完善一些基本条件,包括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限制和减少现金支付的范围;尽快实现不同银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各金融机构统一的纳税人账户信息共享和查询平台;健全个人及其家庭房地产、汽车以及金融资产等重要财产的实名登记制度;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银行、工商、公安、证券、住房、海关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的法律义务,并逐步形成网络共享数据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