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小金库管理办法

防治小金库管理办法
防治小金库管理办法

防治“小金库”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管理流程。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托管子公司。

3 职责

3.1财务部

3.1.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防治“小金库”管理制度。

3.1.2负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小金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1.3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3.1.4按照预算指标控制费用支出,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的经济业务要严格审核。

3.2风险管理部

3.2.1负责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环节每年至少一次的专项审计工作。

3.2.2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整改。

3.3人力资源部

3.3.1负责定期对各单位二级工资分配制度及工资发放全过程进行效能监察。

3.3.2负责不断完善工资薪金的分配方式,清理取缔违规违法的工资外收入、净化收入渠道,做到员工收入合法透明。

3.3.3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记过、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3.4党委工作部

3.4.1负责做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

3.4.2负责“小金库”举报问题的受理。

3.4.3负责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3.5其它部门或单位

3.5.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防治“小金库”管理制度。

3.5.2负责制定部门或本单位防治“小金库”内部管理办法。

3.5.3负责完善本部门或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5.4配合公司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宣贯和执行工作。

4 定义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4.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4.1.1用销售产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承揽外活加工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4.1.2用资产处置、出租、使用收入设立“小金库”。

4.1.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4.1.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收取的管理费、代扣代缴各项税费金取得的手续费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4.2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4.2.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

4.2.2虚列研究与开发费用、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服务费、销售佣金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

4.2.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各项保险费、工会经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

4.3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3.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本、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设立“小金库”。

4.3.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3.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3.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4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4.4.1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以虚列奖金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

4.4.2以虚假名字或名义套取安装费、代销服务费等设立“小金库”。

4.4.3挪用费用指标购买无账低值设备、办公用品。

4.4.4向外部协作厂收取技术服务费、工装夹具使用费设立“小金库”。

4.4.5以过磅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名义收取好处费设立“小金库”。

5 防治措施

5.1各单位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要全部、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不

得设置账外账。

5.2各单位要加强承揽外协加工收入的业务控制,承揽外协加工业务均应签订相应的加工合同,回款应统一到各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车间、部室及个人均不得代为收款。

5.3各单位要加强物资出门的管理,财务部要严格各项物资出门手续,定期追踪、跟踪出门物资的结算情况。

5.4公司要定期对实物资产、单证票据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家底。5.5公司财务部要控制开设银行账户的数量,并按月做好银行账目的核对工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长期不动或不再使用的账户要及时清理和注销。

5.6各单位的工资及绩效薪酬(奖金)不得由部门或车间单独留存现金进行二次分配。

5.7财务部开展代扣代缴各项税金等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手续费收入,应当纳入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不得以往来款挂账方式自行列支。

5.8各单位要强化各类会议费用管理,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频次,压缩不必要的会议开支。承办或参加会议应经过事前审批,报销与会议相关的支出应附有审批单及会议通知。严禁虚构会议名目预存会议费。

5.9安能部和生产区意外的独立核算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废旧物资清收处置工作,规范处置管理。落实废旧物资鉴定、回收、保管、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责任,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台账,如实记载流转情况。废旧物资处置及综合利用收入应当及时纳入

法定账簿核算,不得账外留存或直接坐支。

5.10财务部要进一步加强现金和备用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各单位对收取现金的业务,一律到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并要当日入账,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或账外留存;对差旅费借款,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管理;其它各类备用金,报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对超期限备用金应当加紧催收,催收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并按《其它应收款、预付款核算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11公司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小金库”防治举报信息。

公司举报电话:XXXXXXX

公司举报信箱:XXXXXXX

公司举报邮箱:XXXXXXX

5.12公司对于举报情况属实的,按照核实的“小金库”金额给予举报者3%以内的奖励,奖金最高金额3万元。

5.13对于举报或检查中发现了“小金库”的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纪委对具体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降级、撤职或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违反党纪的要受到党纪处分。

5.14各单位要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成本费用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从源头杜绝“小金库”的产生。

6 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审批通过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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