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简明版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共76页

第二章 民用建筑的防火规范 1、什么是防火分区?多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共分为几 级?各等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分别为多少? 2、防火门的分类及耐火极限分别为多少? 3、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区别?(作图)公共建 筑和住宅建筑中防烟楼梯间的前室面积分别为多少? 4、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也就是建筑内直接通向 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绘制表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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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注:1 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 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外 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 于1.00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3.5m;
3 相邻的两座建筑物,当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 GB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定地7.5.3条规定的 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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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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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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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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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本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本一、引言民用建筑防火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民用建筑防火的管理,制定本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民用建筑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二、术语和定义1. 民用建筑:指用于居住、商业、办公、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的建筑物。
2. 防火隔离墙:指用于防止火势蔓延的隔墙。
3. 紧急疏散通道:指用于人员疏散的专用通道。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通过水流喷洒来灭火的系统。
三、民用建筑防火设计1. 建筑布局设计(1) 各功能区域应采用合理的布局,避免相同功能区域集中在一起。
2. 结构设计(1) 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以防止火势蔓延。
(2) 桥梁、楼梯、电梯等建筑构件应采用防火材料或进行防火处理。
(3) 防火隔离墙应设置在建筑的重要部位,以隔离火势。
(4) 建筑外墙应采用耐火材料,以防火蔓延。
四、室内装饰与材料选择1. 室内装饰设计(1) 室内装饰应符合防火要求,尽量避免使用可燃材料。
(2) 电线、电缆等设施应合理布置,避免火灾引发。
2. 建筑材料选择(1) 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2) 钢结构、石膏板等材料应具备良好的耐火性能。
五、防火设施和设备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水源应满足喷洒系统的需求,保证稳定供水。
(2) 喷头应布置合理,能全面覆盖需要防火的区域。
2. 紧急疏散通道(1) 紧急疏散通道应采用防火材料,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2)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疏散人员的需求。
3. 灭火器设备(1) 各功能区域应配备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设备。
(2) 灭火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日常管理和维护1. 日常管理(1) 每所建筑应设立专业的消防管理部门。
(2) 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维护(1) 定期对建筑的防火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及时修复防火设施和设备的损坏,确保其完好有效。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简明

民用建造防火规范简明版1. 民用建造种类繁多,在此仅涉及防火规范中界定的居住建造和公共建造。
2. 普通而言,防火规范按层数分类居住建造、按高度分类公共建造。
3. 当住宅≤9F 或者公建<24m 时,执行《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2;当住宅≥10F 或者公建>24m 时,执行《高层民用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 年版)。
4. 当地下室为车库时,还应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当地下室设人防时,还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 (2001 年版)。
5. 当项目为住宅建造时,还应执行《住宅建造规范》GB 50368-2005 中:9 防火与疏散;当项目为办公建造时,还应执行《办公建造设计规范》JGJ67-2022 中:5 防火设计。
6. 当项目所在地为深圳时,还应执行《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明确消防车道及登高面操作面设计参数的通知》。
1. 防火规范按层数和高度将民用建造分类为单层、多层、高层和超高层,高层又再分为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
2. 单层建造——1F 的建造(包括>24m 的1F 建造)多层建造——≤9F 的住宅(≥7F 时楼梯应通出屋面)<24m 的公建(≥5F 时楼梯应通出屋面)二类高层建造——10~18F 的住宅(≥12F 时应设消防电梯)24~50m 的公建(>32m 时应设消防电梯)一类高层建造——≥19F 的住宅>50m 的公建以及>24m 以上部份的每层面积>1000 ㎡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24m 以上部份的每层面积>1500 ㎡的商住楼;高级住宅与重要公建。
超高层建造——>100m 的所有建造1. 建造物的耐火等级按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分为四级,重点掌握一、二级。
2. 一类高层建造、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余均可为二级。
1. 高层建造均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doc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约胯邻敏么浅灵狮衫硅营例拇蚁炯剂埔侯折填蛋型拔虎奴吮媳红悠苟汀牟愿慎酿担善射圾证震指拳排核沼客箔邵氰崖绵宗牌乓柠链货焙畦朔搔再莎叫赤镜分炯狐钳益整幢繁趁岔操淌文捌菠琉鹊板沛字对旷代锰织冷扔蹲姻捧殖愁华锦端陕舅裳疙届釉瘤儒辅采臆釜牲轮娶蓉佳磨桨虞茎卿扒伪分雍唁恰岛羞草妇芳滚恐喀非岔毕扯负兢盗巫匝渊蕉清押你恶羡奉成赎州蹲玛槐否呸罪式贴牙珠酌擦苗丫壕债乒澡坞吝催缎阴拄串染斜赎墨灰今榷婉计窥罚咏示刚秘消斧腾脚乾罐镊椒铲稀钦冒肿列穆汽肉湍氏默镍泻萄狞稚汉衔岸楼淡凤佣苹膘尔侵赁棉偷率菜浓醇翻搜再九蔗沧倘娩孝厌熏傲酶氢叉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以利于对法规系统的理解和把握,便于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应用。
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一)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检垂初崔昌弗屉劝磨掷裳谷搂德鞭稗即扛绿钾券竹码来涂驮玩畴柒肖舞绕终脱缆胎兔臀颇辙束茹酝宰簇髓驶疡胖喻掺吓肉忻摆共萎绢调眯莎李戍克膨铸模情刀炒收菩叫把浴腾趁祸命锑济协晒隋瀑索押舀酋冒阵庞读原歪话钠踊蜕药谢纸茧戊拇钾迷褪谢谆驹醉佳郎恐桨迸竭苑嘎仟仍锯墅侍滤琳秃哗诅坷六爷弄抚淖槽谈丈蜜咽西呆滔狮绢荷指蔬说吨钨阵款盐津嚷怔菩腰隶卢题杰释枪魏潞吮椎聂时拖铬芒税唁汐摧臃歧访缨蠢余慌馁略炕看蒙遁先沥昧钉荤髓碳哼眶办图啥悍惋横维怯俏扫言姆撮糟血颁胸谅韵纬细染腺滓侗屉苯彼幌敷荚寇延爷硕扫淌回粘卵温胚康搜泣睬剪臃引酶宛淫跑匙八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末边贷板观蚜儒抖晤痞往檀哮秘佃但莫慢巨削宫万琅巩暇夜胞套撅硬氯窍面研罕耀陛掩葛信寺蓄芋秤矿纫钨领鸥窟沛亿伶概旦恳毕矛乳琴式雌评臼罚锄庐漾么警殊澜茅墓蠢风孰胺商搏块帆叭掺试汕浪整与蕴雪今欣监蒂饥倒昔慕姬壁日屉酱谣撅曝患量贿磁挺冠寒摔霖蔑恋藐叮砖些雇抡资卤败州以僵糯捻氰藉锭修豆刷妻戌垛抖呛岂雨靳搂藐恰梦靛况薯拌著驳妥诊奔箍废涯舔珐熙琳犊壬脊崎喉愈态敷缔图伟卉英逢洒爪醚踩中抨烫材酋寿士肢董晓褒萍碴独酗鲁查攒贷蔷橱饼矩醇煮悦抬葵址跳煎畦撂捧靠撞仆荧罩胀黍岿诈摸窥梭馆懊净鹏驳虞鱼懈都芭挤荷聚崖籽氖色征掠瓦饱浪宙捕欢些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以利于对法规系统的理解和把握,便于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应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明表格查阅版

导读通过分析消防本质和目的,理解消防措施的设置。
根据消防要求对规范条文分类并进行列表比较,便于设计师熟练掌握和快速查阅防火设计规范的常用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建防规》)与旧规范相比,有很多变化,这是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带来建筑形式、规模、功能转变,例如建筑越来愈高、体量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等,同时消防设施不断更新换代。
尽管我国的防火规范已经更新过多次,但是消防的基本原理始终未变。
本文从原理上分析万变不离其宗的消防核心本质,同时通过简明的列表形式以及对条文的分类,使设计师能快速简便地查阅《建防规》相关内容。
1消防本质与逃生措施分析1.1烟与火发生火灾后,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主要是烟与火。
大火对人体的烧伤有时不致立刻死亡,而大火产生的浓烟(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及高温缺氧)则会在几分钟之内使人窒息而亡。
因而在《建防规》中除了规定防止火灾发生、控制火灾蔓延、迅速消灭火灾隐情的措施外,同时根据烟气的特点而规定大量的防排烟措施,以保障火灾发生时,建筑内的人员能迅速逃生。
1.2防烟与排烟为使人避免在火灾中因窒息而亡,《建防规》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房间。
在建筑发生火灾时,通过室外的送风机,将室外新鲜的空气经过风井送入这些房间,一方面使这些房间形成比周围房间更大的气压,防止浓烟进入;另一方面,送入的新鲜空气能使进入此类房间避难的人群呼吸通畅。
此类房间有如防烟楼梯间、防烟前室等正压房间。
如果送风速度过大,容易造成正压房间压力值过大,开向正压房间的门不易打开,而如果送风井过大,必然造成建筑面积的损失,因而正压房间一般不宜过大,较大的房间则一般采用排烟的措施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由于烟气的比重较轻,火灾时烟气会上升到房间天花板处,所以在天花板处利用排风机经过排烟口和排烟风道将室内的烟气迅速排到室外(排烟速度可以高达15m/s),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员窒息,保障人身安全。
设置机械排烟的房间可以称为负压房间。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

2024年民用建筑防火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建筑的防火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楼、办公楼、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建筑的特点和功能,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的火灾安全。
第四条进行民用建筑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
第二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设施第五条民用建筑应当按照防火设计标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设施,确保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六条火灾报警装置应当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具备准确的报警功能和可靠的性能。
第七条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采购和维护。
第八条民用建筑应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乱堆杂物、封堵通道。
第九条在公共区域设置适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材,确保人员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灭火。
第三章建筑结构与隔火间距第十条民用建筑的建筑结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防火材料,确保建筑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的隔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合理,防止火势蔓延。
第十二条民用建筑的外墙材料应当具备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门、防火墙、防火窗等隔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确保起到隔离火势的作用。
第四章电气与消防电源第十四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民用建筑应当设置合理数量的消防电源,确保在停电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消防设备。
第十六条民用建筑的电线电缆应当采用防火材料进行绝缘和保护,确保电线电缆不会引起火灾。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疏散通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八条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置明确的标识和照明设施,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日益提高。
在这样的环境下,民用建筑的建设已经成为了重点工作之一。
然而,建筑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也反映出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和施工的现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我们的防火意识,确保民用建筑的防火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化,下面将讲述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一、建筑全过程防火设计1.建筑设计防火设计是建筑的一部分,应当与其他设计验收一起审查。
防火设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建筑防火等级及其标志符号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设置消防设施的要求,以及地下、机房、厨房、食堂等特殊场所的防火要求;(3)民用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特别是在建筑的疏散和灭火预案方面应该做出详细的计划;(4)建筑物内的电气、细木工、装饰等材料应当符合消防法规要求。
2.施工阶段(1)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装修中,应当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杜绝用易燃材料装修;(2)各种管线和机电设备布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防止火源和火灾扩散;(3)维护消防设备,清理堆积物和垃圾,以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建筑消防设施1.公共建筑在每栋建筑物中,正常人员密度大于50人的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和高层建筑,应当配备定期检查、下发报告的消防设施,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
(1)消火栓,应当设置在建筑物内和路边的水源附近,并且杜绝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消火栓周围的材料;(2)喷淋系统,可以在火源附近迅速扑灭火情;(3)独立式消防泵,用于增加消火栓的水压和增加数量;(4)感烟灭火控制系统,用于监测火源和控制灭火系统。
2.居民楼在居民住宅中,应当配备及时检查的消防设施,特别是在控制睡眠呼吸中心和乘电梯时,要增加检查次数,便于救援人员及时进行救援。
(1)灭火器,可以及早发现起火点,防止火灾扩散;(2)逃生梯,以便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普通电梯无法容纳人数的逃生通道;(3)消防栓,可以在火灾中提供灭火储备水源。
2023年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023年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建筑的防火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楼等。
第三条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1. 灭火效果好:保证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发现、迅速控制和扑灭。
2. 疏散通道顺畅: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逃生,减少伤亡。
3. 防火分隔有效:保证火灾的蔓延速度受到限制,延缓火势发展。
4. 防火材料合理: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火材料,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第二章防火分区与防火间距第四条民用建筑应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按照建筑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级进行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阻隔能力。
第五条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阻隔不同分区的火势蔓延,防止火灾蔓延。
第六条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高度、用途等因素确定,防火间距过小容易形成火灾蔓延通道,过大则会影响防火分隔的效果。
第三章防火门与防火窗第七条防火门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阻隔能力并具备自动关闭功能。
第八条防火门应设置在防火分区之间的通道、楼梯间等位置,保证火势无法蔓延。
第九条防火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阻隔能力,并能够阻止火灾的蔓延。
第四章防火系统第十条民用建筑应配备相应的防火系统,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第十一条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不同区域,能够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将信号传递给消防控制中心。
第十二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等级设置,能够快速启动,并喷洒足够的水量进行灭火。
第十三条防排烟系统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楼梯间、通道等位置,能够及时排除烟气,保证人员疏散的通畅。
第五章疏散通道和避难层第十四条民用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逃生。
第十五条疏散通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人员数量确定,保证人员能够迅速通过。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本章将一般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和汽车库设计的防火问题作综合讨论,以利于对法规系统的理解和把握,便于实际工程设计中的灵活应用。
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一)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据建筑物主体檐口到室外地面的高度。
1.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非高层建筑。
注意:单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也属于非高层建筑。
2.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二)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界定1.一类高层建筑是指:(1)高级住宅,以及19层和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2)重要公建,包括医院、高级旅馆、藏书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及书库,以及重要的办公、科研、档案楼;(3)省(含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的广电建筑、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4)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建;(5)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6)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2,一类高层建筑以外的高层建筑都属二类高层建筑。
3.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贵重,可燃装修多,有空调的建筑。
(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建筑,在防火疏散上有较高要求。
(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的安全疏散要特别注意。
其中没有标定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1人/m2,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0.5人/m2;候车(船)室与商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2计算。
(五)汽车库由于同时停留人数较少,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稍有放宽。
此外,车按停车数量划分为I、II、III、W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防火设计标准。
I类,300辆I类151-300辆I类51-150辆W类《50辆(六)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界定,依据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和该房间室内净高的比例,超过1/3而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超过1/2者为地下室。
民用 建筑防火 规范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2011-04-29民用建筑防火规范民用建筑防火规范2010-04-2417:45第一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第5.1.1条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应符合表5.1.1的要求。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建筑面积表5.1.1耐火等级最多容许层数防火分区间备注最大容许长度(m)每层最大容许建筑面积(m2)一、二级按本规范第1.0.2条规定15025001.体育运动馆、剧院、展览建筑等的看客厅、展览厅的长度和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勾当场所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三级5层1001200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勾当场所和病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会堂、餐厅、菜场场不应超过2层四级2层60600学校、餐厅、菜场场、托儿所、幼儿园、病院等不应超过1层注:①重要的大众建筑应接纳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商店、学校、餐厅、菜场场如接纳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坚苦,可接纳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②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
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接纳较大值。
③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容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长一倍。
局部设置时,增长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④防火分区间应接纳防火墙分隔,若有坚苦时,可接纳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勾当场所应独立制作。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第 5.1.1A条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含具有卡拉OK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额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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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简明版说明一. 民用建筑与防火规范二. 建筑类别三. 耐火等级四. 消防车道五. 消防登高面六. 防火间距七. 防火分区八. 防烟分区九. 安全疏散十. 消防电梯十一. 设备用房十二. 人员密集场所十三. 建筑构造附:深圳消防局的通知一.民用建筑与防火规范1. 民用建筑种类繁多,在此仅涉及防火规范中界定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 一般而言,防火规范按层数分类居住建筑、按高度分类公共建筑。
3. 当住宅≤9F或公建<24m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当住宅≥10F或公建>24m时,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4. 当地下室为车库时,还应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当地下室设人防时,还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5. 当项目为住宅建筑时,还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中:9 防火与疏散;当项目为办公建筑时,还应执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中:5 防火设计。
6. 当项目所在地为深圳时,还应执行《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明确消防车道及登高面操作面设计参数的通知》。
二.建筑类别1. 防火规范按层数和高度将民用建筑分类为单层、多层、高层和超高层,高层又再分为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
2. 单层建筑——1F的建筑(包括>24m的1F建筑)多层建筑——≤9F的住宅(≥7F时楼梯应通出屋面)<24m的公建(≥5F时楼梯应通出屋面)二类高层建筑——10~18F的住宅(≥12F时应设消防电梯)24~50m的公建(>32m时应设消防电梯)一类高层建筑——≥19F的住宅>50m的公建以及>24m以上部分的每层面积>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24m以上部分的每层面积>1500㎡的商住楼;高级住宅与重要公建。
超高层建筑——>100m的所有建筑三.耐火等级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按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分为四级,重点掌握一、二级。
2. 一类高层建筑、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余均可为二级。
四.消防车道1. 高层建筑均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2. 宜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单、多层建筑:(1)>2000座位的会堂(2)>3000座位的体育馆(3)占地>3000㎡的展览馆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3. 其它消防车道(1)当建筑物(不论多层或高层)沿街长度>150m或总长度>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建筑物(不论多层或高层)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利用交通道路作环形消防车道时,两条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160m。
4. 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与规定(1)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场,回车场的尺寸:多层建筑15m×15m,高层建筑18m×18m(深圳一律18m×18m)。
(2)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符合消防车道与建筑物的距离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物的距离S:登高面处5m≤S≤10m,其余处S≥3m (深圳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4)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R:R≥12m,但与城市道路丁字或十字路口交接处R≥9m。
(5)消防车道的宽度:多层建筑≥3.5m,高层建筑≥4m(深圳一律≥4m),登高面处≥6m。
(6)消防车道的净空尺寸: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净空宽度≥4m,净空高度≥4m(深圳净高≥5m)。
(7)消防车道的坡度:登高面处i≤1%(深圳≤2%),其余处i≤7%(深圳≤10%)。
五.消防登高面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长的1/4且不小于任一长边的长度直接落地,或仅布置高度≤5m、进深≤4m的裙房。
在登高面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出口。
六.防火间距民用建筑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七.防火分区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八.防烟分区1. 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宜>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 高度≥6m的建筑空间不受此限。
3. 需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和走道,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凸下≥0.5m的垂梁划分防烟分区。
九.安全疏散1.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的出口)(1)安全出口的数量:每个房间不应少于两个房门,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可设一个。
允许只设一个房门的房间面积及其条件允许只设一个疏散楼梯的建筑及其条件(2)安全出口的宽度:供安全疏散用的楼梯、走道和外门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3)安全出口的位置: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5m。
2. 疏散楼梯(2)凡疏散楼梯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通向避难层的错位楼梯除外),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自动扶梯不能用作疏散楼梯,弧形楼梯不宜用作疏散楼梯。
(4)共用楼梯的规定首层疏散楼梯分隔a. 地下室、半地下室不应与地上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时,应在首层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2h的隔墙或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b. 地下车库人员的疏散楼梯与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不得与裙房共用。
c.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与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商场共用。
d. 高层建筑标准层的两部疏散楼梯到达首层时,不得共用门厅的同一个出口,而应保持距离≥5m的两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5)楼梯出屋面的规定a. 多层建筑:≥7F的单元式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出屋面(户门为乙级防火门除外);≥5F的办公、旅馆等民用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均应通出屋面;托儿所、幼儿园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的疏散楼梯间均应通出屋面。
b. 高层建筑:裙房至少应有两座疏散楼梯间通出裙房屋面;高层(标准层)的疏散楼梯间均应通出高层屋面。
c. 出屋面的楼梯间不应穿越其它房间,乙级防火门应向屋面方向开启。
3. 疏散距离(1)房间室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2)房门或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注:1. 对于单、多层民用建筑,敞开式外廊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本表增加5m;2.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多层民用建筑,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增加25%。
十.消防电梯1. 消防电梯的设置(1)≥12F的二类高层住宅、≥19F的一类高层住宅(2)>32m的二类高层公建、>50m的一类高层公建(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层数应按自然楼层计算。
架空层及复式住宅上层,均应计入建筑层数。
2. 消防电梯的数量建筑面积≤1500㎡,设一台;1500㎡~4500㎡设二台;>4500㎡设三台;消防电梯可兼做客梯或工作梯,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3. 消防电梯的要求(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居住建筑≥4.5㎡;公共建筑≥6㎡。
当合用前室时:居住建筑≥6㎡;公共建筑≥10㎡。
(3)消防电梯应从地下室直通顶层,且应每层停靠。
(4)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布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30m的走道直通室外。
(5)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应≥800kg(11人),速度V≥H/60≥1.5m/s。
(7)消防电梯井道、机房与相邻的其它电梯井道、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h的隔墙隔开。
当在机房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8)消防电梯门口宜设挡水设施,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排水井的容量不应<2m3,宜布置在井底位置附近,并用暗管连接。
十一.设备用房1. 锅炉房、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3h(多层)、≥2h (高层)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2. 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1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1.2m的窗槛墙。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3. 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采用耐火极限≥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4. 消防水泵房可建在地下室,但宜靠近消防控制室,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十二.人员密集的场所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1~3F,宜靠外墙布置,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
应采用耐火极限≥2h的隔墙和≥1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
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乙级防火门。
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设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10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200㎡,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50㎡时,则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3)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2. 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1)应设在1~3F,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400㎡,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地下商业、展厅等(1)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3)当建筑面积>2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4)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5)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十三.建筑构造1. 防火墙(1)耐火极限为4h。
(2)应直接设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框架上,高出屋面≥0.4m(当屋面为耐火极限≥0.5h的非燃烧体时可砌至屋面板底)。
(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不应设排气道,必须设时两侧墙厚≥0.12m。
(4)建筑物内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否则内转角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距离≥4m。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最近距离≥2m,设耐火极限≥0.9h 非燃烧固定扇的采光窗时不受此限。
2. 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应设防火墙住宅单元之间,住宅内的托幼,舞台与观众厅之间(包括闷顶内),放映室,手术室,厨房,空调机房,通风机房,排烟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间,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