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技术
生猪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经验分析

生猪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经验分析生猪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在食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本文将从生猪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的角度出发,对经验进行分析,旨在加强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食品安全。
一、生猪屠宰检疫经验分析1. 制定科学合理的屠宰作业标准生猪屠宰作业是关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环节。
对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屠宰作业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应该对屠宰场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对屠宰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知识。
建立完善的屠宰作业规范和流程,包括宰前检验、宰后检验等环节,确保每一头生猪的屠宰过程都能够符合卫生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2. 加强生猪检疫工作生猪检疫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对其加强监管和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应该对生猪进行来源追溯和检疫合格证明的审查,以确保生猪的健康和质量。
配备专业的检疫人员和设备,对生猪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没有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等卫生隐患。
建立完善的检疫记录和档案,对每一批生猪的检疫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实现全程可追溯。
3. 建立追溯体系,加强防控建立追溯体系是屠宰环节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信任度至关重要。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该对屠宰场和生猪来源进行全面登记和监管,确保屠宰环节的可追溯性。
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屠宰作业符合规范。
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起全流程、全覆盖的食品追溯体系,确保消费者可以了解到生猪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情况,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肉品品质检验经验分析1.建立科学的肉品品质检验标准尽管目前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完善的肉品品质检验标准,但是对于不同的肉品类型,不同的应用场景,肉品的品质标准都有所不同。
建立科学的、具有针对性的肉品品质检验标准,对于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肉品,可以建立多元化的检验标准和指标,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2.加强肉品品质检验技术力量建设肉品的品质检验需要专业的技术力量来进行支撑。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五个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五个要点一、报备程序1、申报:生猪屠宰企业首先要向有关部门报备,详细提交受检猪场、屠宰场等必要信息;2、确保兽药安全:生猪屠宰企业还必须确保它所使用的兽药均合法,从而减少污染;3、检查记录:受检屠宰企业必须提交一份记录,证明其过去检查情况内部检查程序,证明其严格按照畜牧活动准则执行;4、卫生设施:受检的生猪屠宰企业应确保其卫生设施、清洁设施及兽医处理设施能够很好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5、工业卫生:生猪屠宰企业必须确保其工业卫生方面能够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二、畜牧监督1、定期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应定期对猪场及屠宰场进行检查,以证明其符合有关畜牧活动的安全准则;2、检查和测试:生猪屠宰企业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以证明畜牧活动满足有关标准;3、家具的安全:生猪屠宰企业要确保其家具安全,确保畜牧活动不会带来损害;4、检查动物:受检生猪屠宰企业还需定期且彻底检查动物,确保其身体健康,不携带病原体;5、保持记录:受检企业应尽可能保持检查记录,以便在政府部门的检查中提供准确数据。
三、检疫过程1、禽流感病毒检测:首先要进行禽流感病毒检测,以确认病毒未扩散给其他畜禽;2、血清学检测:接着对生猪实施血清学检测,以确认它们没有携带病原体;3、病毒样本检测:此外,冻肉或冻猪肝中携带的病毒样本也需要进行检测,以防止疾病蔓延;4、生物学检测:同时进行生物学检测,找出可能携带病菌的动物;5、环境检测:受检的生猪屠宰企业还应该负责环境检测,确保清洁卫生、没有污染可能。
四、消毒处理1、畜禽接触部位:受检生猪屠宰企业应专门负责畜禽接触部位的清洁和消毒;2、工作场所:受检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实施定期清洁与杀菌消毒;3、未熟肉:应采取有效消毒措施对相关猪肉进行杀菌处理,确保肉质新鲜、无污染;4、设备:应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确保有关屠宰设备清洁卫生;5、囤积肉:下货前,受检企业应对囤积肉等进行消毒处理。
五、总结报告1、检查结论:受检企业应及时编写总结报告,总结各项检查结果;2、建议措施:受检企业根据一系列检查结果提出改善建议,确保猪肉安全;。
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技术规程

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技术规程发布时间:2021-04-16T13:52:39.68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2期作者:刘世全[导读] 摘要:本文具体分析了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的目的及原则,介绍了其生猪检疫技术规程,以期为改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提供帮助,提高定点屠宰检疫的质量及效率。
四川省江油市农业农村局三合畜牧兽医站 621700摘要:本文具体分析了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的目的及原则,介绍了其生猪检疫技术规程,以期为改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提供帮助,提高定点屠宰检疫的质量及效率。
关键词: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技术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可杜绝私屠乱宰、规范市场秩序,在屠宰缓解实现消毒灭源,避免病害肉体上市,在保证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1检疫目的1.1避免疫病大范围传播在定点屠宰场内开展生猪检疫工作,可及时发现病猪、带毒猪、带毒猪肉及存在病原污染问题的相关产品,通过检疫监督等各种强制手段落实病猪、带毒猪、带毒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在减少传染源的同时将传播途径切断,避免易感猪只患病,维持人类健康。
1.2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多数人畜共患传染病均是通过肉用动物及其产品而传染给人类。
通过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工作可及时检出患病猪及相关产品,通过及早有效处理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概率,维护公共环境安全。
1.3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定点屠宰场生猪检疫工作不仅可控制动物疾病,还可保障进入市场销售猪肉及其他产品的质量安全,以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
2检疫原则坚持“有宰必检,有肉必验”这一基本原则,严禁市场内销售病害猪肉,以防市场遭到危害。
生猪在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需仔细检查其“三证”(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症、非疫区证明书、运输工具消毒证”等,需保证进入屠宰场猪只三证齐全。
在宰杀前,检疫人员还需开展部分检疫工作同时详细登记并签证。
对病猪隔离观察并及时处理,采取加强消毒等适当的卫生防疫措施。
生猪宰前检疫与同步检疫技术要点

52生猪宰前检疫与同步检疫技术要点猪肉是人们餐桌上最常见和重要的肉类食品,因此,要从源头把控猪肉肉品安全,做好生猪的屠宰检疫,防控生猪疫病给人们带来危害。
合肥市目前已经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为了保障生猪屠宰安全,应掌握生猪屠宰检疫技术要点,避免影响检疫结果的操作。
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将生猪屠宰中宰前检疫及同步检疫技术要点进行了总结。
一、生猪宰前检疫在屠宰前2 小时内,应采用群体检查配合个体检查的方法对生猪进行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主要排查的疾病有口蹄疫、炭疽、猪丹毒、猪瘟、猪肺疫以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根据不同疾病的临床表现鉴别诊断,如发现有以上病症则不能进行屠宰。
1.群体检查。
群体检查是指将同一地区、同一批次的生猪作为整体进行检查,检疫人员进入待宰猪群,在对猪没有强烈干扰的情况下观察生猪的精神状态、呼吸状态以及睡卧姿势,对有咳喘、呻吟、流涎、嗜睡、不合群等情况的生猪进行标记。
而后让生猪运动起来,观察活动姿势,对有跛行、踉跄、弓腰驼背的生猪进行标记。
2.个体检查。
个体检查是将以上标记出的生猪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首先观察生猪是否存在被毛凌乱、皮肤颜色异常、皮疹或肿胀溃烂等现象,再观察鼻镜的干湿程度,呼吸有无困难,眼结膜、鼻黏膜以及口腔黏膜的颜色是否正常,分析分泌物的形状。
有咳喘症状的应区别干咳和湿咳,从而判定发病部位,必要时借助听诊器进行诊断。
二、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疫前要做好检疫刀、检疫钩、剪刀、载玻片等消毒工作,磨好检疫刀,检查显微镜是否正常。
1.头蹄检疫。
用检疫钩固定好头部,仔细查看吻突、唇部、齿龈是否有水疱、溃疡、烂斑等口蹄疫症状;用检疫钩逐个钩住前蹄的蹄叉根部,观察蹄冠、蹄叉,仔细看是否有水疱、溃疡、烂斑等口蹄疫症状。
放血后、退毛前,用检疫钩钩住放血口,在放血口处一刀纵向切开下颌,检疫刀偏45°逐个一刀切开下颌淋巴结,检查是否肿大、有无坏死灶,切面是否呈砖红色,有无胶样浸润等异常情况。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要点摘要:猪肉是人体最重要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和氨基酸,因此,保障猪肉质量是保障国家健康与安全的关键,因此,对猪肉进行严格规范的检疫,然后再投放到市场上,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现状,并着重论述了屠宰工艺、检疫技术,为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格、规范的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确保了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屠宰;流程;生猪;要点;检疫食品安全是影响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而猪肉是国家的主要食品之一。
加强屠宰和严格的屠宰、检疫,确保进入市场、端到餐桌上的猪肉都是健康的。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点是检验生猪的健康状况和疾病的发生。
并按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处置,以确保猪肉的安全、健康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健康、稳定的食品。
一、生猪屠宰检疫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屠宰检疫是否严格,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扶持,我国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全市肉类加工厂、派驻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符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及《动物防疫法》,对生猪的屠宰、检疫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记录,及时完成工作记录。
对检疫样品进行严格、标准化的检验和检查,科学、合理的保存,严格、合理地进行无害化处置,保证问题猪肉不流入市场。
不会进入到老百姓的胃里,让老百姓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当前,我国生猪屠宰和检疫工作仍有很多问题,如检疫设施落后、部分检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容易出错等。
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强化卫生检疫工作的集中化、规范化培训,以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同时,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尽快进行检疫设施的更新,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从而提高生猪的检疫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生猪屠宰与检疫的概念与意义1.生猪屠宰与检疫的基本概念生猪屠宰检疫是指针对待宰生猪所进行的宰前检疫和屠宰后的同步检疫(宰后检疫)。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畜禽防治X 642019年3月·下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邹 鲜(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农业农村局,四川 凉山 615100)摘 要 本文就生猪屠宰建议的流程及检疫要点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希望为提升我国猪肉安全性和检疫工作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检疫要点最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生猪在流入市场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确保生猪健康之后才能进入动物市场流通销售。
1 生猪屠宰前的检疫流程和检疫要点1.1 生猪进入屠宰场前的检疫生猪在进入屠宰场猪舍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检疫工作,对运送到屠宰点的生猪产地检疫证明、运输检疫证明进行详细的检查,然后对生猪来源进行全面检查,明确生猪来源,免疫时间是否在有效免疫期内,是否曾经患病。
然后观察生猪的静态和动态行为,进食和饮水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生猪需要拥有非疫区证明才可以进场。
同时检疫人员还要对生猪的头数进行核对,发现实际头数和应到头数不一致的情况应该及时查明原因,查看生猪是否在途中死亡,并对剩余猪的健康情况进行检查。
1.2 生猪屠宰前的检查生猪屠宰前检查分为个体检查和留样检查。
屠宰场在收进新的生猪之后,应该对猪群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观察。
首先要对猪个体进行体检,重点检测猪的体温,采用触诊、视诊、听诊和叩诊等方式确定猪的健康情况。
如果存在异常情况应该及时隔离并进一步检查,检查合格之后才能入圈。
留样检查主要针对验收合格的健康猪群开展,检疫人员定期对待宰区域内的猪群进行巡检,一旦发现生猪食欲减退、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应该及时隔离并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重点检查猪的可视黏膜、口腔粘膜、体温和粪便等。
1.3 生猪屠宰前的复检生猪屠宰前的复检工作是屠宰前的最后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对整个猪群的健康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检查。
该流程主要以群体检查为主,结合实际情况,对个体猪进行重点检查。
生猪屠宰后检疫流程与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后检疫流程与检疫要点1 头部与体表检查生猪屠宰后的头部检查有一定的复杂性,以猪下淋巴结为检查对象,解剖后在下颌角内侧平行深入,观察淋巴结,作为具体检查指标,主要查看淋巴结的形状、颜色是否正常,如果生猪的淋巴结出现充血、坏死、肿胀和腐烂等现象,以此可以确诊此猪已经感染疾病,屠宰需要谨慎。
同时,应仔细检查生猪的皮毛,包括可能由猪瘟或猪肺病引起的丘疹和红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 酮体检查屠宰生猪后,酮体检查以生猪皮下组织、肌肉组织和脂肪组织为检查对象。
若组织出现出血、肿胀和渗出等都将视为异常现象,在屠宰后的生猪检疫中必须严格注意。
同时,要做好生猪增生和病变的检查和判断,主要是腹股沟淋巴结检查和肩关节前路淋巴结检查等。
3 旋毛虫检查在旋毛虫检查过程中,应对猪的腹部肌肉部位进行取样和检查,准确贴标后应撕掉隔离膜,并仔细观察肌纤维表面的特征。
然后将肉样压碎成相同大小的肉颗粒,用显微镜进行检查与诊断,检查压片后是否有旋毛虫的存在,若出现旋毛虫,则严禁将其进入市场。
4 脏器组织检查在屠宰后的生猪检疫中,应检查生猪器官和组织,包括心脏、肝脏和肺脏等关键的脏器。
检查猪的心脏时要密切观察猪心脏的颜色和质地等状态,以判断猪的健康状况。
正常猪的健康心脏呈红色或浅棕红色,质地坚硬有弹性,无心包积液。
猪的健康可以通过凝血状态和猪心脏血液的稀薄状态来判断。
通过观察生猪的心脏状况,我们可以分析生猪是否患有猪丹毒和口蹄疫等重大流行疾病。
在肝脏检查中,体积大小颜色、形状和有无出血点等作为检查指标。
通过观察肝脏,我们可以分析猪是否有某种疾病。
检查猪的肺脏,看其大小、弹性和出血用作观察猪病理变化的指标。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2.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3.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4.4结果处理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5.检疫申报5.1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5.2受理方式现场申报.6.宰前检查6.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6.2结果处理6.2.1合格的,准予屠宰.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猪,视情况进行急宰.6.3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7.1头蹄及体表检查7.1.1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7.1.2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7.1.4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2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7.2.1心脏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7.2.2肺脏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7.2.3肝脏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7.2.4脾脏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7.2.5胃和肠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7.3胴体检查7.3.1整体检查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淋巴结检查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7.3.3腰肌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3.4肾脏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7.4旋毛虫检查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7.5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7.6结果处理7.6.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7.6.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7.6.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7.7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检疫记录8.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家禽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2.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3.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检疫申报4.1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4.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5.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5.3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5.4结果处理5.4.1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4.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5.5消毒监督场厂、点方对患病家禽的处理场所等进行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6.同步检疫6.1屠体检查6.1.2冠和髯检查有无出血、水肿、结痂、溃疡及形态有无异常等.6.1.3眼检查眼睑有无出血、水肿、结痂,眼球是否下陷等.6.1.4爪检查有无出血、淤血、增生、肿物、溃疡及结痂等.6.1.5肛门检查有无紧缩、淤血、出血等.6.2抽检日屠宰量在1万只以上含1万只的,按照1%的比例抽样检查,日屠宰量在1万只以下的抽检60只.抽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应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和数量.6.2.1皮下检查有无出血点、炎性渗出物等.6.2.2肌肉检查颜色是否正常,有无出血、淤血、结节等.6.2.3鼻腔检查有无淤血、肿胀和异常分泌物等.6.2.4口腔检查有无淤血、出血、溃疡及炎性渗出物等.6.2.5喉头和气管检查有无水肿、淤血、出血、糜烂、溃疡和异常分泌物等.6.2.6气囊检查囊壁有无增厚浑浊、纤维素性渗出物、结节等.6.2.7肺脏检查有无颜色异常、结节等.6.2.8肾脏检查有无肿大、出血、苍白、尿酸盐沉积、结节等.6.2.9腺胃和肌胃检查浆膜面有无异常.剖开腺胃,检查腺胃黏膜和乳头有无肿大、淤血、出血、坏死灶和溃疡等;切开肌胃,剥离角质膜,检查肌层内表面有无出血、溃疡等.6.3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6.4结果处理6.4.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6.4.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6.4.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6.5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7.检疫记录7.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方做好相关记录.7.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7.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牛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2.检疫对象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3.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4.4结果处理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5.检疫申报5.1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5.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6.宰前检查6.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6.2结果处理6.2.1合格的,准予屠宰.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发现有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及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有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等疫病症状的,病牛按相应疫病的防治技术规范处理,同群牛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视情况进行急宰.6.3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病牛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牛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7.1头蹄部检查7.1.2蹄部检查检查蹄冠、蹄叉皮肤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结痂等.7.2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胃肠、脾脏、肾脏,剖检肠系膜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病变和其他异常.7.2.1心脏检查心脏的形状、大小、色泽及有无淤血、出血等.必要时剖开心包,检查心包膜、心包液和心肌有无异常.7.2.2肺脏检查两侧肺叶实质、色泽、形状、大小及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化脓、实变、结节、粘连、寄生虫等.剖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切面有无淤血、出血、水肿等.必要时剖开气管、结节部位.7.2.3肝脏检查肝脏大小、色泽,触检其弹性和硬度,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大、坏死灶等.必要时剖开肝实质、胆囊和胆管,检查有无硬化、萎缩、日本血吸7.2.4肾脏检查其弹性和硬度及有无出血、淤血等.必要时剖开肾实质,检查皮质、髓质和肾盂有无出血、肿大等.7.3胴体检查7.3.1整体检查检查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淋巴结检查7.4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7.5结果处理7.5.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7.5.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7.5.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7.6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检疫记录8.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检疫记录应保存10年以上.羊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羊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羊的屠宰检疫.2.检疫对象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3.检疫合格标准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询问了解羊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临床检查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4.4结果处理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羊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羊只不得混群.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清洗消毒.5.检疫申报5.1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5.2申报方式现场申报.6.宰前检查6.1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6.2结果处理6.2.1合格的,准予屠宰.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发现有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布鲁氏菌病症状的,病羊按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处理,同群羊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视情况进行急宰.6.3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病羊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羊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7.1头蹄部检查7.1.1头部检查检查鼻镜、齿龈、口腔黏膜、舌及舌面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必要时剖开下颌淋巴结,检查形状、色泽及有无肿胀、淤血、出血、坏死灶等.7.1.2蹄部检查检查蹄冠、蹄叉皮肤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结痂等.7.2内脏检查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胃肠、脾脏、肾脏,剖检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等,检查有无病变和其他异常.7.2.1心脏检查心脏的形状、大小、色泽及有无淤血、出血等.必要时剖开心包,检查心包膜、心包液和心肌有无异常.7.2.2肺脏检查两侧肺叶实质、色泽、形状、大小及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化脓、实变、粘连、包囊砂、寄生虫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切面有无淤血、出血、水肿等.7.2.3肝脏检查肝脏大小、色泽、弹性、硬度及有无大小不一的突起.剖开肝门淋巴结,切开胆管,检查有无寄生虫肝片吸虫病等.必要时剖开肝实质,检查有无肿大、出血、淤血、坏死灶、硬化、萎缩等.7.2.4肾脏剥离两侧肾被膜两刀,检查弹性、硬度及有无贫血、出血、淤血等.必要时剖检肾脏.7.2.5脾脏检查弹性、颜色、大小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7.2.6胃和肠检查浆膜面及肠系膜有无淤血、出血、粘连等.剖开肠系膜淋巴结,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出血、坏死等.必要时剖开胃肠,检查有无淤血、出血、胶样浸润、糜烂、溃疡、化脓、结节、寄生虫等,检查瘤胃肉柱表面有无水疱、糜烂或溃疡等.7.3胴体检查7.3.1整体检查检查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以及疹块、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淋巴结检查淤血、出血、坏死灶等.淤血、出血、坏死灶等.7.4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7.5结果处理7.5.1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肉品加施检疫标志.7.5.2不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7.5.3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7.6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检疫记录8.1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检疫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生猪屠宰检疫是指对屠宰场进场的生猪进行检疫和监督,确保生猪的健康和安全。
以
下是生猪屠宰检疫的流程及检疫要点。
1. 准备工作:
- 检疫人员需佩戴好检疫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 检疫人员应检查自身是否有任何传染病或感染病的症状。
- 准备好检疫记录表、标签等必要的工具。
2. 进场检查:
- 检疫人员到达屠宰场后,首先对进场的生猪进行检查。
- 检查生猪的外观,包括毛色、体型和行动是否正常。
- 注意观察生猪是否有任何异常现象,如呼吸困难、腹泻等。
- 检查生猪的耳标是否齐全,并与记录表上的信息核对。
3. 检疫处理:
- 对于外观正常、无异常现象的生猪,可以继续进行屠宰处理。
- 对于有异常现象的生猪,如呼吸困难、腹泻等,应立即进行隔离,并通知兽医进行
进一步检查。
- 对于有明显传染病的生猪,如猪瘟、口蹄疫等,应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置。
4. 屠宰过程监督:
- 检疫人员对屠宰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屠宰操作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监督屠宰场是否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设备、消毒设备等。
- 检查屠宰工具是否清洁卫生,并定期更换、消毒。
- 监督屠宰过程中是否有任何违规行为,如交叉污染、混淆屠宰等。
5. 检疫记录:
- 检疫人员需记录每一头生猪的信息,包括耳标号、屠宰日期等。
- 将正常的生猪标上合格标签,并进行编号。
- 对于异常的生猪,应在记录表上注明,并详细描述异常症状。
- 检疫人员需定期整理和归档检疫记录,以备查证。
如何做好生猪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7/ 技术的经费投入,为各授精站点配齐 必要的贮藏、保温、配种、检测设施设 备,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抽 查、对破损的、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更 新。确保供应站、输精点设施设备齐 全。特别是配种员配种时的保温设施 配备。 2.4规范技术操作 一是加强技术培训。各级畜牧兽 医单位、配送中心要加强猪人工授精 技术培训.使所有配种员熟练掌握人 工授精技术基础理论、精液的检测、保 存及配种操作规范等。二是加强人工 授精技术检查、督查和指导。广大畜牧 技术单位及人员要加强此项技术检 查、督查和技术指导,加强调研,及时 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规范操作。在操 作中,切实贯彻落实《猪人工授精技术 规程》,做到f1)严格消毒。做好需配种 母猪外阴的清洗、消毒及输精管等的 消毒,以防止感染发病;(2)做好精液在 输精途中的保温工作。所有输精人员 在从输精点到养殖户这一段距离中必 须使用保温瓶、保温箱等保存精液,保 温箱在夏季放人冰袋.冬季将冰袋换 成60cc左右的热水袋,同时放一支温 度计随时检查保温箱中的温度。确保 从输精点到配种户精液的质量,确保 有效的精子输入母猪子宫;(3)采用两 次重复输精法,即第1次输精配种后, 必须在8~12 h后再输精一次,确保授 精效果:f4)准确把握输精时机。做好发 情鉴定。确保在最佳时间配种;(5)轻柔 操作。配种时,动作要温柔,如轻声叫 唤,用手抚摸母猪的被毛,轻按母猪背 部、腰部,输精时动作缓、慢、柔,使母 猪有舒服感,易于接受。 2.5做好母猪繁殖病的预防、诊断和 治疗 影响母猪繁殖的繁殖障碍病是复 杂的疾病群,在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 的过程中.要积极做好预防和诊治:一 是做好程序化免疫,预防猪乙脑、伪狂 犬、猪瘟、猪蓝耳病、猪圆环病等繁殖 障碍病的免疫注射:二是对患有繁殖 障碍病的母猪进行认真检测、诊断,对 有治疗价值的积极科学治疗;三是对 直接影响母猪繁殖的要及时淘汰。以 提高母猪繁殖力.促进猪人工授精技 术的开展 如何做好生猪屠宰检疫 张晓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 昌吉831100) 中图分类号:¥851.34+7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0414(2014)01—0071—02 生猪屠宰检疫的目的是为了防止 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养殖业发展。保 证肉品的卫生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 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利益和身体 健康。做好生猪屠宰检疫首先是要认 真学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 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其次还要加强专业 知识的学习,重点掌握重大动物疫病 和常发病的临床特征和特征性的病理 变化.时刻掌握动检行业的最新动向。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标 准严把检疫关,把生猪屠宰检疫落到 实处。 1 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是保证肉品卫生质量的 根本条件,因此活猪进场时要有专职 的官方兽医负责收取,农业部门出具 正规的产地非疫区证明,产地检疫证 明(动物B)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回收 畜禽标识,并指正核对后方能进场。运 出车辆进场时应经过车辆消毒池。卸 猪完毕,车辆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在卸 活猪过程中,官方兽医应认真观察活 猪的体表、步态、精神状态等,并留意 其鼻镜、蹄部、皮肤变化等。根据检查 结果分存于待宰固、观察圈、隔离圈。 活猪在宰前应进行临床观察、抽测体 温.必要时进行实验室诊断。凡确定急 宰的病猪应及时送往急宰间处理,不 得就地放血或冷宰。传染病猪应分别 送无害化处理间或化制间处理,不能 污染场地.并及时消毒,严格控制疫 源。官方兽医做好宰前检疫记录,送宰 时应出具健康准宰证明。 2宰后检疫 将准宰活猪经淋浴、放血后按工 艺分八个环节逐头进行兽医卫生检 验。胴体、内脏、头蹄和皮张应编同一 号码。以便查对。 收稿日期:2013—12—24 2.1 颌下淋巴结检验 剖检颌下淋巴结看有无充血、出 血、肿胀或其他病变.必要时检查口 腔、舌及咽喉黏膜,剖检扁桃体,以判 定是否有炭疽、结核、化脓灶等。同时 还应检查蹄部有无水泡等病变。 2.2咬肌检验 剖检内外侧咬肌.判定是否有囊 尾蚴。 2.3体表检验 对猪只全身皮肤或剥皮的体表进 行全面观察,看有无出血、诊块、炎症、 结节和坏死等病变。有可疑者做上标 记,以便下道工序对此做综合判断。剥 猪皮应用皮检灯进行透视检验,以判 定是否有猪丹毒等病变。 2.4胃肠检验及脾脏 剖检胃淋巴结及肠系膜淋巴结观 察胃肠浆膜.必要时剖检其黏膜。观察 有无出血、水肿、化脓及结节。脾脏检 验有无肿胀、出血梗死;触检其弹性, 必要时剖检脾实质。以判定有无肠炭 疽、肠结核、猪瘟、猪丹毒、腹膜炎、胃 肠炎等。 2与心、肝、肺检验 观察肺外表色泽,触检其弹性并 切开支气管淋巴结及纵膈淋巴结,看 有无猪肺疫、肺结核、肺气肿、肺水肿 和肺丝虫等病。检查心包膜及心脏,并 沿动脉剖检心室及心膜.看有无心肌 炎、猪丹毒实质性变化。肝脏检查有无 肿胀、坏死,剖检肝脏,看有无寄生虫。 剖检肝门淋巴结,必要时剖检胆囊、胆 管。 2.6旋毛虫检验 逐头采取猪横膈膜肌脚一块与胴 体编记同一号码。以感官与镜检相结 合的方法,剥去肌膜看有无可疑点,将 可疑点与肉样剪24个小肉粒压片镜 检。发现旋毛虫时应根据号码查对胴 体,头蹄及内脏。在检查旋毛虫时,同 时还应检查有无肉孢子虫及囊尾蚴。 2_7胴体检验及肾脏 检查时观察脂肪、肌肉、胸腹膜等 72.疫情报告 L|VEsTOcK AND PoULTRY|NDUsTRY NO 297 部位有无异常。剖检腹股沟浅、深淋巴 结,看有无异常。剖检深腰肌看有无囊 尾蚴。检查囊尾蚴必要时可剖检肩胛 外侧肌及股内侧肌。剥离肾包膜,检查 其邢台有无异常,有无出血点、坏死、 肿胀、淤血、贫血等,必要时纵剖检查。 综合其他可检验部位判定有无猪瘟、 猪丹毒、囊尾蚴、 肾包虫病。 2.8总复检与综合判断 根据以上七个环节检出的病健胴 体情况.再逐头复检猪肉暴露部分的 刀切面上有无囊尾蚴,皮肤、内脏浆黏 膜、胴体淋巴结有无肿胀、出血、坏死 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健康与否。对 胴体脂肪、骨膜等处呈明显黄疸、严重 黄脂者,淘汰公母猪胴体,传染病,寄 生虫病胴体分别加盖高温、冷冻、食用 油、工业油等检疫用章,一律限制在场 内做无害化处理。对经官方兽医检验 的健康胴体加盖标有生产单位、生产 日期的合格验讫章。对检验合格的胴 体出具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 B)。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实行一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猪屠宰检疫技术
摘要:近几年市场对生猪产品需求越来越高,公众越来越重视生猪产品的质
量安全问题,为保证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动物
卫生监督部门对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检疫要求越来越高。
为此,文章详细论述了生
猪屠宰检疫技术,旨在可为行业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进而更好的为行业的健康
持续发展助力。
关键词:生猪;屠宰检疫技术;
前言:为保证流入市场的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的检
疫流程全方位检疫十分必要。
只有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的检疫流程操作,才能
及时发现生猪传染病和不符合要求的生猪产品,有效地对不合格生猪及生猪产品
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动物疾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也可以让市民买着放心、吃着舒心,促进我国经济良好发展。
1生猪屠宰前检疫技术
1.1验收检验
首先,活猪在进人屠宰场后,相关检疫人员应向输送人要求出具原产地动物
防疫监督机构开出的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对活猪数量及耳标进行严格检查,询问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发病情况和处置方式以及处置情况。
逐个观察
生猪的健康状况,包括皮肤、精神和排泄物等,检查是否有异常状况的个体,如
有可疑症状个体,将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病猪和伤残猪送往急宰车间处理,健
康猪则赶人待宰圈。
可疑病猪在经过正常饮食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赶人
待宰圈,症状仍不缓解或加重的应送往急宰车间。
伤残猪屠宰后:无异常情况可
正常销售。
对于病猪应根据其临床症状进行初步诊断,如果是传染病应立刻进行
无害化处理和场所消毒,并对同一批次的活猪进行隔离观察以及诊断;非传染病
病猪应送往急宰车间进行解剖,根据脏器组织情况和实验室化验结果相结合确诊
病因以及患病程度,患病程度较低的经处理后可进入市场,患病程度严重的应做
无害化处理。
1.2待宰检验
活猪在待宰圈期间要进行静养,检疫人员应注意观察其运动状况和饮水情况,检查是否有病猪漏检。
同时对活猪重点进行瘦肉精、非洲猪瘟和猪口蹄疫检测。
常见的瘦肉精主要有盐酸克伦特罗和沙丁胺醇,这两种物质在进人动物体内后吸
收极快,并且会累积在动物体内,其中大部分会随着动物尿液排出,因此在宰前
检疫过程中应通过活猪尿液对瘦肉精进行检测。
生猪宰前大规模的瘦肉精检测一
般使用快速定性检测法,应用最广泛的是胶体金免疫标记技术,采用市场在售的
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将3~4滴尿液样本滴人对应的卡孔内,如果尿液样本中的瘦
肉精浓度大于规定浓度,则检测线不显色,结果为阳性;检测线星红色则表示不
含瘦肉精或瘦肉精浓度小于规定浓度,结果为阴性日。
这种操作简单而有效,能
很大程度上避免问题猪肉流向市场。
非洲猪瘟是--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出血是
该传染病的主要临床症状之一,因此通过对活猪的血u液样本进行检测可判断其
是否携带非洲猪瘟病毒。
检测方法主要是使用非洲猪瘟快速诊断试剂盒,该试剂
盒采用荧光PCR检测技术,检测结果Ct值≤35且有明显指数增判定为阳性;Ct
值在35~38为可疑,应重复检测,如结果仍在此范围内则且有明显指数增判定为
阳性,反之为阴性;Ct值>38或无Ct值则判定为阴性。
该方法流程简便、灵敏
度高且结果较为准确,适用于快速大批次的样本检测。
猪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疫病,临床特征为蹄部和口部形成水疱,体温升高,体表也会出现水疱和流血溃疡,进而影响生猪的行动。
因此在屠
宰前检验人员可仔细观察体表是否有水疱和溃疡,生猪行动是否正常以及体温情况。
如有确诊,应立刻对病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场所进行封锁隔离以及消毒,
上报有关部门,由专业兽医进行后续处理。
对同一批次的生猪要进行严格检查,
杜绝漏检。
1.3送宰检验
活猪在送宰前,检验人员还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状况,出具宰前检验合格证明,注明来源和数量,车间凭证屠宰。
进入屠宰场后,需将待宰生猪关进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
观察生猪在隔离期间的各种变化,确定生猪的健康状况。
通过检查的生猪需在屠宰前进行6小时断食处理,确认没有异常情况后再进入待宰区。
如果发现生猪不健康,应立即将其隔离,并详细检测猪的各项指标,确认猪的得病情况。
屠宰前两个小时,检疫的工作人员需对生猪进行全方位复检,确认可以宰杀后签发准宰证,并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归档。
2屠宰后检疫技术
生猪的屠宰后检疫是检测不合格生猪制品的最后一道关卡,是发现和处理不合格产品的关键,也是宰前检验的补充。
包括检查头部、体表、内脏和胴体的情况,观察头颈部是否有肿大或出血等异常变化,对体表和四肢要全面观察,检查其褪毛情况,是否有残留以及是否清洗干净,应重点检查有无出血、充血和皮肤病等情况。
检查胴体内是否有积液、淤血和化脓等病灶,内脏组织应重点检查是否充血肿大或肿瘤等重要病变。
对猪丹毒、寄生虫和黄疸黄脂肉等宰前无.法检疫的猪病重点检疫。
2.1环境和工具检查
首先检查屠宰场的环境和杀猪工具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严禁屠宰场脏乱不堪并混有腥臭味,严禁杀猪工具长时间不清理并存有铁锈,必须保证杀猪工具干净锋利、每杀一只猪都要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其次检查宰杀流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制度是否健全,以保证宰杀流程的工作效率。
2.2体表检查
由于猪的生存环境和生存习性,容易导致生猪身体表面存在大量细菌,因此在屠宰前后都要对猪的体表进行详细检查。
对猪进行体表检查时,应检查猪耳朵后的部位是否存在针孔和腐烂等问题,检查猪体表面毛发是否处理干净、蹄部是否存在水疱和流脓等问题,检查身体各处是否有病变,尤其是猪头,猪的头部存
在大量细菌,容易存在淋巴结、结核、猪囊虫等。
在检查时,注意猪头内是否存
在淋巴结,淋巴结会存有一定量毒素,人食用后容易引发相关疾病,危害人的身
体健康。
在进行猪头切割时,应保证猪头完整,防止切破淋巴结,导致毒素扩散,影响其他部分食用。
2.3皮下组织检查
猪皮是猪的外衣,主要起到防止病菌侵袭、保护肌体的作用,但猪皮的防护
作用有限,不能完全阻挡所有病毒的入侵,因此就需要对皮下组织进行检查。
检
查皮下组织时,主要看是否存在出血、渗血、肿块等情况,以上情况都显示猪可
能存在病变问题,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2.4酮体检查
宰杀分解完的猪肉和各部分组织,都要通过检疫设备逐一进行检查,看是否
存在对人类食用有害的病菌,检测通过后与未检测的肉分开存放,为避免混淆可
以贴上标签,防止与未检测肉放混,导致严重后果。
2.5肠道检查
检测肠道内部是否存在有毒物质、是否存在肿胀、坏死等病变情况,检查通
过后的肠道进行清洁处理,达到食用安全标准后方可流入市场进行售卖,检查未
通过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2.6脏器检查
猪的内脏最容易产生病变,因此在检查时要注意慎重检查。
结束语:
概而言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生猪检疫工程可以说是发挥着非常重
要的作用,不仅在保证生猪市场的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生猪市场
的规范化管理和控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这将促进生猪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并为人们的生猪肉消费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晓红.生猪屠宰检疫流程和检疫要点分析[J].中国畜禽种业,2021,17(01):48-49.
[2]张晓花.生猪屠宰检疫流程与检疫要点研究[J].吉林畜牧兽医,2020,41(10):116.
[3]丁玲,赵艳波.生猪屠宰检疫流程和检疫要点[J].中国畜禽种业,2020,16(06):46.
[4]张云辉.生猪屠宰检疫程序及操作要点[J].畜牧业环境,20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