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集中操作业务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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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1)第三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3)第一节注册、维护和注销 (3)第二节交易管理 (5)第四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7)第一节客户管理 (7)第五章业务操作规程 (9)第一节个人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10)第二节个人网上银行注册、维护、注销及指令处理 (13)第三节企业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22)第四节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及指令处理 (25)第五节其它业务 (36)第六节日终打印及报表 (38)第六章错账处理 (39)第七章收费标准 (40)第八章安全管理 (41)第九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三条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XXX银行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凡办理个人、企业金融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五条网上银行按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对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机构类法人,以及在我行开立有对公结算账户,按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纳入对公账户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注册企业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信用卡、存折(结算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本人办理,严禁他人代为办理。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相应原业务系统进行。

第七条网上银行由总行组织开发推广,分行开办特色业务须向总行提出业务申请,申请批准后,由总行负责开发、测试、验收、推广等工作,并制定该项特色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营业部大宗交易业务操作细则

营业部大宗交易业务操作细则

第六篇营业部大宗交易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业部的大宗交易业务操作行为,防范大宗交易业务操作风险,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宗交易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B股、基金、债券及债券回购的交易。

第三条营业部开展大宗交易业务需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大宗交易业务资格,其资格管理工作由营运管理总部负责。

第二章业务资格申请第四条营业部大宗交易业务资格申请流程(一)营业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OA流程“专项业务申请”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营业部大宗交易业务现状及预期分析、拟办理大宗交易的操作员和复核员名单、风险控制措施等。

由总部进行资格审查后,向交易所申请大宗交易移动数字证书(俗称密钥、EKEY或CA证书)下发给营业部。

(二)数字证书、用户登陆号和密码由交易经理保管,EKEY驱动程序的安装由营业部电脑人员负责按照交易所要求进行安装,并负责大宗交易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上海市场与深圳市场数字证书使用规则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大宗交易申报方式的不同,数字证书按以下方式配备:(一)上海市场1、营业部可单独申请一个数字证书,一次性介质费200元,服务费300元/年,以上费用由营业部自行承担;2、IT经理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会员公司专区---大宗交易,下载EKEY驱动程序;3、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直接登录大宗交易系统(http://61.152.172.80/),客户端无需安装应用软件。

仅在首次使用系统时,需要安装USB设备驱动程序和客户端代理程序。

(二)深圳市场因深交所的大宗交易用户按席位申请数字证书(一个交易单元只能配备一个数字证书),所以,目前仍采取总部集中管理的模式。

后期根据营业部需求,由总部负责协调共用同一交易单元的多家营业部,统筹安排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实行区域集中的模式。

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二部分_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

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_第二部分_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

第二部分人民币对公柜面业务第一章账户管理第一节基本规定一、开立银行存款账户时,存款人和银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三、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存款账户时,应出具相应的批文或证明,法人、其它组织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非独立的附属机构应提供其隶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军队、武警单位及党团工会组织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除外)。

五、银行为存款人开立或撤销账户时,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申报(储蓄存款账户除外);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

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六、存款人对已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开户银行对存款人的账户使用情况应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八、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营业部服务工作要求规范

营业部服务工作要求规范

营业部服务管理措施及规范规定根据总、分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制度旳规定和规定,特制定营业部服务管理措施及规范规定。

1、组织管理营业部成立由总经理、营业室经理、个金部经理构成旳领导小组,贯彻总、分行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进行营业部服务工作旳平常管理、培训、检查和考核。

2、服务人员管理营业部服务人员包括大堂经理、柜面人员、营销人员等人员。

营业部服务人员应按照如下服务原则,规范服务行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一)热情服务。

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问题,以诚待人,不得态度冷漠,不得怠慢、顶撞、刁难客户和拒绝客户旳合理规定。

(二)规范服务。

严格按照有关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精确、迅速地办理业务,不得违规操作。

(三)精细服务。

树立“客户第一,客户至上”旳服务理念,不停提高自身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从细微做起,为客户提供精细服务。

(四)先外后内。

在服务客户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须先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再处理行内事务。

3、营业大厅旳管理营业大厅内要设置服务理念用语、电子利率、汇率牌、日历时间牌、公告栏、数字大小写对照表、多种表格填写范本等,设置电子回单柜、叫号机等。

在营业大厅明显公告支行和客户服务投诉,明示产品和服务旳价格与收费原则,并简述产品与服务旳重要功能和风险提醒,对旳引导客户办理业务。

营业大厅旳布置:(一)柜面设置规范,整洁有序。

办公桌、椅、柜等摆放既要有助于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又要维护构造布局完整。

办公桌上旳各类办公用品、资料、票据旳摆放要整洁有序,废弃物品应及时清除;(二)保持营业大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桌椅、柜面、地面、门窗和机具设备进行消毒处理;(三)营业网点旳多种业务机具、监控设备和客户自助设备应配置齐全,合理摆放,定期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四)倡导在营业大厅内配置客户叫号机,以便合理引导分流客户,减少客户等待时间;(五)柜面应设置员工服务标识牌、老花镜、书写笔;(六)在明显旳地方设置客户意见簿和投诉记录簿。

证券营业部柜台服务细则

证券营业部柜台服务细则

一、职业道德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柜台员工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要爱行爱岗、兢兢业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塑造XX证券良好的企业形象。

2.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柜台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为营业部的业务发展勇于奉献。

3.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讲信用守承诺,对客户的合法权益要高度负责,要树立客户至上、信用第一的服务意识,要提高职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要讲究服务艺术,提高服务质量。

4.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柜台员工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改进服务手段,开展服务创新,实现一流服务。

二、语言规范.柜台员工上岗时,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语言文雅、礼貌。

2.柜台员工工作中,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用语,要规范使用服务用语。

(1)接听客户电话时,主动自我介绍:“您好XX部”。

交谈结束应说:“再见。

”待对方挂机后再放电话。

(2)给客户打电话时,主动表明身份:“您好,我是XX证券XX部。

”(3)接待客户时使用:“您好,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吗?”(4)客户办理不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业务时,应说:“请稍候,我马上为您办好。

”(5)客户办理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业务时,应说:“对不起,请您出示××资料(证件)。

”(6)客户提供的证件或资料不全时,应说:“对不起,根据规定,办理这项业务需要提供××资料或××证件,这次让您白跑一趟真是抱歉!”(7)客户办理的业务需相关部门或人员签字或复核时,应说:“对不起,根据规定这笔业务需要××部门(人员)签字,请您稍候,我去为您办理签字手续。

”办完业务后,应说:“您好,这是您办理××业务的回执,请收好。

”(9)客户进行咨询时,应说:“您想了解什么?我们随时为您解答。

银行核心业务操作指导书

银行核心业务操作指导书

银行核心业务操作指导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银行核心业务的操作人员提供操作指导和流程说明。

银行核心业务是银行的关键业务,涵盖了各种金融服务,如存款、贷款、支付、清算等。

准确、高效地操作核心业务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客户满意度至关重要。

2. 操作环境银行核心业务操作需要在一定的操作环境下进行。

以下是保证操作顺利进行的要求:•电脑:操作人员需要有一台可靠的个人电脑,且已安装相关操作系统和软件环境。

•网络:操作人员需要连接到银行内部网络,确保与相关系统的正常通信。

•授权:操作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授权,才能进行核心业务操作。

3. 操作流程3.1 登录系统在进行银行核心业务操作之前,操作人员需要先登录相关系统。

登录流程如下:1.启动电脑,确保电脑正常运行。

2.连接到银行内部网络。

3.打开操作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4.点击登录按钮,进行身份验证。

5.成功登录后,进入系统主界面。

3.2 选择核心业务功能登录系统后,操作人员需要选择相应的核心业务功能,以便进行后续操作。

选择核心业务功能的流程如下:1.在系统主界面上,找到核心业务功能入口。

2.点击相关入口,进入核心业务功能选择界面。

3.根据实际需求,在功能选择界面上选择相应的核心业务功能。

3.3 执行核心业务操作完成核心业务功能的选择后,操作人员可以执行具体的业务操作。

操作流程和步骤根据不同的核心业务功能而有所不同。

以下以存款业务操作为例:1.确认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

2.输入存款金额。

3.选择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等)。

4.确认存款操作并提交。

5.核对系统记录的账户余额是否正确。

3.4 完成操作和退出系统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需要进行相关记录和操作的收尾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1.核对相关操作记录并妥善保存。

2.确认操作是否成功,并进行业务跟踪或后续处理。

3.清理操作现场,保证操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4.退出系统,并关闭电脑和网络连接。

4. 操作指导和注意事项4.1 操作准确性在执行核心业务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保证操作准确无误。

柜面基本操作规程包括(3篇)

柜面基本操作规程包括(3篇)

第1篇一、登录与退出1. 柜员在上班前,应按照规定程序登录系统,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登录。

2. 柜员在下班前,应确保所有未完成业务处理完毕,核对日终报表无误后,按照规定程序退出系统。

3. 登录和退出系统时,应确保操作环境安全,防止他人非法操作。

二、业务办理1. 接待客户时,柜员应主动问候,耐心倾听客户需求,准确记录客户信息。

2. 根据客户需求,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引导客户填写相关单据。

3. 检查客户提供的单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4. 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操作,确保业务处理准确无误。

5. 办理完毕后,向客户告知业务办理结果,并提醒客户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三、现金业务1. 现金收付时,柜员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现金数量与单据相符。

2. 现金收入时,应将现金清点完毕后,交由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核。

3. 现金支出时,应确保支出金额与单据相符,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 对于大额现金收付业务,应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业务安全。

四、转账业务1. 转账业务办理前,柜员应核对转账凭证,确保转账金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 转账业务办理过程中,柜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业务处理准确。

3. 转账业务完成后,柜员应向客户告知转账结果,并提醒客户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五、特殊业务处理1. 对于客户提出的特殊业务需求,柜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业务合规性。

2. 对于无法办理的业务,柜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引导客户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六、日终业务处理1. 日终时,柜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日终报表编制,确保报表准确无误。

2. 柜员应核对日终报表与实际业务处理情况,确保日终报表的真实性。

3. 日终报表编制完成后,柜员应将报表交由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核。

七、保密与安全1. 柜员应严格遵守银行保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和业务安全。

2. 柜员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

总之,柜面基本操作规程是确保银行柜面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1. 介绍银行柜员是银行业务窗口的核心工作人员,负责客户业务的办理和咨询。

本文档旨在提供银行柜员日常业务操作指南,帮助银行柜员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2. 现金业务2.1 存款业务•接待客户,引导客户到达存款窗口。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对应的存款业务表格。

•检查客户填写的存款业务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收取客户现金,数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填写存款业务表格,包括存款金额、存款账号等信息。

•核对信息无误后,向客户确认存款金额,并将现金存入指定的存款口。

•将存款业务表格交至后台审核,确保资金安全无误。

•将存款凭条发放给客户,告知客户存款是否成功。

2.2 取款业务•接待客户,引导客户到达取款窗口。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对应的取款业务表格。

•检查客户填写的取款业务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客户身份真实有效。

•根据客户要求,将指定金额的现金取出。

•填写取款业务表格,包括取款金额、取款账号等信息。

•核对信息无误后,向客户确认取款金额,并将现金交至客户。

•将取款业务表格交至后台审核,确保资金安全无误。

•将取款凭条发放给客户,告知客户取款是否成功。

2.3 挂失与补卡•接待客户,引导客户到达挂失与补卡窗口。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对应的挂失或补卡业务表格。

•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客户身份真实有效。

•填写挂失或补卡业务表格,包括账户信息、持卡人信息等。

•向客户解释挂失或补卡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收取挂失或补卡费用(如果有)。

•将挂失或补卡业务表格交至后台审核,并办理挂失或补卡手续。

•将挂失或补卡凭条发放给客户,告知客户挂失或补卡是否成功。

3. 非现金业务3.1 转账业务•接待客户,引导客户到达转账窗口。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对应的转账业务表格。

•核对客户填写的转账业务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填写转账业务表格,包括转账金额、转账账号等信息。

•核对信息无误后,向客户确认转账金额,并扣除对应的转账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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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集中操作业务操作细则第七篇营业部集中操作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柜面业务集中操作行为,降低集中操作业务风险,保证集中操作业务及时、准确、合规办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集中操作业务是指由客户、营业部或公司后台部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由营运管理总部业务操作岗员工集中执行操作的柜面业务。

这类业务主要涉及账户系统、交易系统、新意系统等,其业务操作较复杂、风险程度较高。

第三条集中操作业务的分类(一)账户类业务:主要包括不合格账户激活、小额休眠账户激活、单资金和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二)资金类业务:主要包括资金冻结解冻、资金红冲蓝补业务等。

(三)证券类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冻结解冻、证券红冲蓝补、无主认领业务等。

(四)其它类业务:主要包括司法协助业务、交易参数设置、权限设置等。

上述业务操作中,涉及资金类和证券类的业务操作均须写明备注,备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原因、关联的账户(如需先红冲后蓝补,蓝补时备注应写明红冲的时间)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营业部、营运管理总部和相关后台部门。

第五条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一)集中交易系统(06版):是指营业部用于记录客户交易数据和进行相关柜面业务操作的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二)账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记录客户账户信息及进行账户类柜面业务操作的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系统”。

(三)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

不符合上述合格账户条件的账户即为不合格账户。

(四)小额休眠账户:是指资产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下、最近三年无证券交易和资金存取记录的账户。

根据实际情况,小额休眠账户的条件允许适当放宽。

(五)单资金账户:是指原大鹏证券处置日(2005年1月14日),账户系统内没有关联证券账户的资金账户。

(六)休眠账户:是指原大鹏证券所属营业部的账户系统中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齐全,原大鹏证券处置日前三年无证券交易和资金存取记录且无法联系的账户。

第二章账户类业务第一节不合格账户激活第六条不合格账户包括不合格资金账户和不合格证券账户。

不合格账户均已实现集中中止交易、另库存放。

不合格资金账户在账户系统中的风险级别为“不合格账户”且在8898不合格账户分支下单独管理;不合格证券账户需通过新意系统查询其账户状态。

第七条不合格账户的分类根据不合格账户的具体情形,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其他等五类。

第八条不合格账户激活,是指由客户提出申请,在严格按照账户规范的要求规范为合格账户后,方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报恢复这类证券账户的正常交易或直接注销,并在账户系统中办理其资金账户的迁移或销户手续的业务行为。

第九条不合格证券账户激活业务的分类(一)不合格证券账户规范激活,分为“恢复正常交易”和“恢复卖出交易”两类。

1、“恢复正常交易”,是指能够通过修改补充客户资料完成规范的不合格账户,账户规范后可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恢复正常交易。

此类账户一般属于资料不规范、代理关系不规范和部分身份不对应情形;2、“恢复卖出交易”,是指不能通过修改补充客户资料完成规范的不合格账户,账户仅能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恢复卖出交易,并在清空证券或资金后予以注销。

此类账户一般属于部分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情形。

(二)对于证券账户规范激活,根据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要求,分为“证券公司办理”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两类:1、“证券公司办理”是指不需要客户本人前往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即可申请办理账户规范和激活手续,包括以下情况:(1)非投资者过错或非投资者主要过错造成资料不规范、或仅缺身份证复印件的资料不规范账户;(2)持有长期停牌、限售股份的不合格账户;(3)持有证券市值不超过10万元(以证券公司受理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不合格账户。

2、“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是指客户在证券公司办理规范手续后,还必须本人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账户激活手续。

凡不属于“证券公司办理”的情形均属此类。

第十条“证券公司办理”的不合格账户激活流程(一)营业部确认不合格账户类型营业部交易岗员工应根据不合格账户的具体情况,通过查询账户系统,确认不合格账户类型:1、资金账户是否存放在8898分支,资金账户下是否关联证券账户;2、证券账户属性是否为不合格A股账户,属于“证券公司办理”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哪一种类型;3、不合格账户属于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其他中哪一种类型;4、不合格账户属于“恢复正常交易”和“恢复卖出交易”哪一种类型。

(二)客户提交证件并填写相应表单1、客户提交证明文件(含身份证明文件和资产证明文件):(1)自然人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适用于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身份信息有变更的不合格账户)。

(2)法人客户:有上一年年检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3)资产证明文件(适用于“恢复卖出交易”类型)应为以下材料之一: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公证机构公证书、仲裁机构裁决书或调解书、依法足以确认资产归属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客户本人或法人客户授权代理人亲临营业部,营业部交易岗人员根据不合格账户类型、指导和要求客户填写业务表单:(1)客户必填表单:《账户激活申请表》(详见附则1-7-4)、《自然人客户开户档案》或《法人客户开户档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填写的表单:《客户身份信息修改申请表》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适用于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身份信息有变更的不合格账户)、《有价证券手工委托申请表》(适用于“恢复卖出交易”类型的不合格账户)及其它需要填写的业务表单。

(三)营业部审核客户证明文件和业务表单,规范不合格账户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激活申请流程1、交易岗员工对客户证明文件及业务表单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客户亲笔签名,留存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在业务表单“经办人签名”处签字确认,并将客户资料扫描上传至开户资料扫描管理查询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档案系统”);2、交易岗员工根据客户提供的书面资料,对照登记结算系统中的证券账户信息进行比对,如比对发现不一致且属于可以规范类型的,则按照客户提供的最新的、真实的信息进行修改;3、交易岗员工通过OA系统中“营运管理类—不合格账户激活业务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将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账户激活申请表》等表单和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并准确、完整、清晰的填写申请内容;(1)资产证明文件(如有);(2)《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详见附则1-7-1,适用于“恢复正常交易”类型)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详见附则1-7-2,适用于“恢复卖出交易”类型);(3)《关于解除投资者账户集中中止交易限制措施的情况说明》(详见附则1-7-3,须有营业部总经理签字)。

4、营业部营运总监对客户资料和填写申请内容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业务表单“复核人签名”处签字确认,并通过OA流程审核交易岗员工填表的正确性。

(四)营运管理总部审核营业部激活流程并办理公章用印1、业务操作岗员工对营业部提交的不合格账户激活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公章用印手续;2、如业务操作岗员工审核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转专项业务岗审批。

(五)营运管理总部办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激活1、业务操作岗员工将完成用印的《关于解除投资者账户集中中止交易限制措施的情况说明》传真至登记结算公司,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不合格证券账户激活。

根据账户实际情况和营业部申请要求,激活结果分为“恢复正常交易”和“恢复卖出交易”两种情况。

2、业务操作岗员工实时查询不合格证券账户激活反馈信息,确认激活成功则于当日收市后,在账户系统办理资金账户激活操作,将账户的风险级别修改为“合格账户”,通过“账户分支转移”菜单将账户从8898“不合格账户”分支转移到营业部正常分支,根据营业部流程申请内容办理存管银行预指定。

3、激活操作完成后,业务操作岗员工将OA流程审批通过后转回至营业部完成后续操作。

(六)营业部执行账户激活的后续操作1、对于“恢复正常交易”的不合格账户,交易岗员工应根据账户规范和账户资料更新要求,办理账户系统内的信息修改,使客户真实资料与账户系统、登记结算系统信息完全一致,确保账户达到合格账户的要求。

2、对于“恢复卖出交易”的不合格账户,营业部应在账户卖出交易恢复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预留《有价证券手工委托申请表》,督促客户清空证券,办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注销。

(七)资料归档保存1、账户激活资料原件主要留存于营业部,具体要求参见营业部客户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2、账户激活资料复印件在营运管理总部保存一份,由业务操作岗员工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的不合格账户激活流程(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流程的第(一)至(四)步骤与“证券公司办理”相同;(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流程的第(五)步骤: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证券账户激活、营运管理总部办理资金账户激活:1、业务操作岗员工将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原件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原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资产证明文件(如有)的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回营业部,并将OA流程转回营业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

2、营业部收到相关资料后,转交客户本人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证券账户激活手续。

3、客户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证券账户激活手续,应携带如下文件:(1)自然人客户: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原件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原件、已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客户:已加盖公司公章的《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原件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原件、已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需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发证机关出具的客户身份变更证明、原开户券商出具的填写错误/输入错误的确认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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