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使用管理制度

吊篮使用管理制度

吊篮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吊篮日常使用,规范职工操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在使用吊篮时,应掌握操作标准,正确使用吊篮。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施设备损坏者应予以赔偿。

二、因工作调动,或调离本矿,必须及时办理退篮手续,并保证吊篮完好,如数退还押金,如人为损坏,将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三、启动吊篮时必须查看下方及周围是否有人,及时提出警示,防止伤人,并观察吊篮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运行,及时与澡堂工作人员联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私自处理吊篮出现的各种故障。

四、吊篮内仅限于职工个人存放必须的劳保用品及干净衣服,决不允许放置超重、超长工具、矿灯、自救器等多余物件,重量不得超过25公斤。总务科保卫科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放以上物品考核使用人50元每次。因超重造成吊篮损坏,使用人照价赔偿维修费用。

五、任何人员不准将吊篮转借他人使用,且不准在吊篮内存放文件、现金及贵重物品,违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任何人员不得将吊篮落地后不升空离去,由此造成物品丢失后果由本人自负。

七、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吊篮设备完好情况,发现吊绳短股、缺弹簧、电机异响等情况及时通知生产澡堂值班人员,由维修人员及时补充更换或注油。

八、按照地面质量标准化要求,吊篮必须做到升降到位,棉纱头、毛巾、衣服等杂物不准暴露在外,已经发现将给予停篮、考核50元处理。

九、澡堂内严禁吸烟。如发现按照禁烟规定进行考核。

十、如损坏、丢失吊篮IC卡,要及时与保卫科联系注销,进行补办(工本费由个人承担),防止个人物品丢失。

油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油料物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油料物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杜绝油料丢失、浪费现象,特制定以下(强制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油料是指在项目过程中使用的柴油、汽油、润滑油和通用机油等易燃易爆的一类物品。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上举例的四类油料品。 第三条、各种油料,由项目物资部签订的油料供应商供给。第四条、根据公司文件规定设备定机、定人、定油、定卡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部自有设备(3T叉车、30装载机)和现针对外租赁设备(25T汽车吊、13M半拉车)制定本管理办法(以后若有添加设备依次顺延)。 二、油料供应商选取 1、首先采取阳光招标,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应的招标文件的规定来选定资质、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信誉均合乎规定的供应商。 2、针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友好达成协商之后签订供货合同。 三、验收制度 1、要求本项目各类工程机械和本项目对外租赁机械需要加油前,通过本项目工点工程部人员提前1-2天提交需求计划表并且

交由项目部各部门领导签字,最后将其上交项目物资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物资部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再联系供应商供货。 2、加油车到各工区加油时,加油员给各种机械设备加油过程中要求有仓库保管员、工队有权领料人在旁,项目部设备要求主管司机签认,各设备加油时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和工队有权领料人认真复核油表数字,确认后方可在收据上签认,并且签认后交工地所在技术部有关人员(技术部人员签认)否则视为无效,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3、加油员到工区后,在确认设备归属于施工队、拌和站或项目部的后,方可进行加油,并与加油后给予相应的收据和作好记录,否则后果自负。 4、每次仓库保管员将本月(上月20日-本月20日)加油的当天的所有帐物进行汇总(含收据、加油清单),并于当次的当日报项目部所属物资部门审核和记录。 5、供应商负责油料的供应的运料安全、质量,如有运油途中出现事故或者在厂区由于加油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情况供应商负全责。在由于供应商在提供加油过程中到场的除仓管之外还有项目质量检验员对所加油的颜色,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加油的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不符的情况下,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验收和加油并且在项目物资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有权要求供应商除自费处理外,还要赔偿项目方实际经济损失。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汇编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提升机维修与保养 1. 及时清除工作钢丝绳上粘附的油污、水泥、涂料和粘结剂,避免憋绳造成提升机受损或报废。 2. 经常检查工作钢丝绳有无松股、毛刺、死弯、起般等局部缺陷,避免卡绳。 3. 经常清除提升机外表面乌物,避免进、出绳扣进入杂物,损伤机内零件。 4.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加注或更换规定的(类型、规格、牌号、用量等)润滑剂。 5. 安装、运输或使用中避免碰撞,造成机壳损伤。 6. 坚持作业前进行空载运行,注意检查有无异响和异味。 7. 作业后,进行妥善遮盖,避免雨水、杂物等侵入。 8. 发现运转异常(有异响、异味、异常高温等)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9. 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10. 定期送专业厂进行大修。 二、安全锁维修与保养 1. 及时清除安全钢丝绳上粘附的水泥、涂料和粘结剂,避免阻塞锁内零件,造成安全锁失灵。 2. 在磨粒(如砂子,石料等)和粘附材料(如混凝土、石膏、

油漆、堵缝剂等)环境下工作,注意进绳口处的防范措施,避免杂物进入锁内。 3. 及时清除锁外表面污物。 4. 作业后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雨、雪和杂物进入锁内。 5. 避免碰撞造成损伤。 6. 达到标走期限应及时进行检修和重新标定。 三、钢丝绳维修与保养 1. 在存放和运输中,将钢丝绳捆扎成直径约60cm的圆盘,并且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避免出现死弯或局部压扁的缺陷。 2. 在安装完毕后,将富余在下端的钢丝绳捆扎成圆盘并且使之离开地面约20cm。 3. 经常检查钢丝绳表面,及时清理附着的污物,及时发现和排除出现局部缺陷的趋势。 4. 钢丝绳上绳卡处出现局部硬伤或疲劳破坏时,应及时截断该段绳头,然后按说明书要求重新用绳夹固定。 5. 对长期存放的钢丝绳,要放在防雨干燥之处。 6. 对于出现断丝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将其断 丝头部插入绳芯。 7. 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四、结构维修与保养 结构件包括悬挂机构、悬吊平台和电控箱壳。 1. 在搬运和安装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强烈碰撞或生扳硬橇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 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 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 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 保持吊篮整洁。 8、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 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 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 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 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

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13、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 养。 14、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施工期间严禁开启 外开窗户。 15、作业完毕,悬吊平台应停放至最底层位置,并可靠固定。 16、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严禁吊篮作 业。 17、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信号 灯。 18、在雨、雪、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 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19、在使用、检查中发现吊篮故障、变形、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 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损坏零部件,经检查测定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20、检修或更换电器件时,应切断电源,吊篮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地面维修 原则和由指定专职人员进行,严禁非指定专职人员擅自拆检和在空中进行拆检。必须在空中拆检时,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甘肃六建兰石化12街33—35#楼项目部 2011 年8 月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灾害事故 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油料是一种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有 毒的烃类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储油罐、油库、油车及油料收发区域严禁烟火,严 禁吸烟。一切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都要禁止带入油 库。 3、油库区内使用电器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 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现象,严禁 使用明火和油灯照明。 4、油库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棉花、氧气等助燃

品,周围禁止堆放木柴、树叶、干草、生石灰等易燃物品,沾过油的棉纱头、油手套、油抹布等,应放在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5、机械和汽车进入油库时,应立即熄火,严禁在库内检修。装卸油品时,严禁启动车辆。 6汽油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作业,要防止油桶的相互碰撞,更不准在水泥地上滚动无胶圈的油桶。 7、杜绝储油容器的跑、冒、滴、漏油现象。及时清理库区内外油泥、油污和废油等,并予妥善处理。 8、油库特别是汽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通过。设置顺时储油罐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 9、禁止铁轮车、或穿带钉子、带铁的鞋进入油库,以免铁质相撞发出火花引起火灾。 10、修焊储油容器时,必须先将容器内部残存清除并洗刷干净,方可进行修焊作业。修焊前要把全部桶盖打开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电动吊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中建三局二公司 鞍山新世界一期A组团工程Ⅲ标段 电动吊篮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二零壹贰年陆月 目录 一、提升机维修与保养

二、安全锁维修与保养 三、钢丝绳维修与保养 四、结构件维修与保养 五、电气系统维修与保养 六、日常检查 七、定期检修 八、定期大修 一、提升机维修与保养 1、及时清除工作钢丝绳上粘附的油污、水泥、涂料和粘接

剂,避免憋绳造成提升机受损或报废。 2、经常检查工作钢丝绳有无松股、毛刺、死弯、起股等局部缺陷,避免卡绳。 3、经常清除提升机外表污物,避免进、出绳口进入杂物,损伤机内零件。 4、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加注或更换规定的(类型、规格、牌号、用量等)润滑剂。 5、安装、运输或使用中避免碰撞,造成机壳损伤。 6、坚持作业前进行空载运行,注意检查有无异响异味。 7、作业后,进行妥善遮盖,避免雨水、杂物等侵入。 8、发现运转异常(有异响、异味、异常高温等)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9、定期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10、定期送专业厂进行大修。 二、安全锁维修与保养 1、及时清除工作钢丝绳上粘附的水泥、涂料和粘接剂,避免阻塞锁内零件,造成安全锁失灵。 2、在抹粒(如砂子、石料等)和粘附性材料(如混凝土、石膏、油漆、堵缝剂等)环境下工作时,注意进绳口处的防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锁内。 3、及时清除锁外表面污物。 4、作业后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雨、雪和杂物进入锁内。

5、避免碰撞造成损伤。 6、达到标定期限应及时进行检修和重新标定。 三、钢丝绳维修与保养 1、在存放和运输中,将钢丝绳捆扎成直径约60㎝的圆盘,而且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避免出现死弯或局部压扁的缺陷。 2、在安装完毕后,将富余在下端的钢丝绳捆扎成圆盘而且使之离开地面约20㎝。 3、经常检查钢丝绳表面,及时清理附着的污物,及时发现和排除出现局部缺陷的趋势。 4、钢丝绳上绳卡处出现局部硬伤或疲劳破坏时,应及时截断该段绳头,然后按说明书要求重新用绳卡固定。 5、对长期存放的钢丝绳,要放在防雨干燥之处。 6、对于出现断丝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将其断丝头部插入绳芯。 7、对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四、结构件维修与保养 结构件包括悬挂机构、悬吊平台和电控箱壳。 1、在搬运和安装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强烈碰撞或生扳硬撬,使之遭受永久性变形。 2、作业后应及时清理表面污物。清理时不要采用锐器猛刮猛铲,注意保护表面漆层。 3、经常检查联接件和紧固件,发现松动要及时拧紧。

吊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吊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吊篮的出租单位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出租吊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项目部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项目部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四条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钢管等材料自行制作的吊篮。第五条不得出租、使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六条使用吊篮的项目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 (二)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三)负责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吊篮的状况完好,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四)对本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第七条出租单位负责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严禁项目部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由出租单位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项目部、本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出租单位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安装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验合格后,报项目部、本公司。 本公司组织出租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记录表》和《蚌埠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 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停用5 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吊篮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 要求正式版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

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二、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服务车辆管理,提高利用率,减少成本开支,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使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总务部统一调度。 2.保证派遣主次明确。总务部根据重点工作等,分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3.总务部整理并存档“派车单”(如附件一),做好“出车登记”,掌握车辆使用情况与去向。 4.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 5.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司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 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 6.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7.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 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负责。 8.车辆的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9.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主管鉴 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10.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提出“派车单”,总务部酌情统一合并调派。 11.总务部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 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务部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总务部主管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总务部主任统一保管;司机 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总务部代管。

船舶船用吊篮管理规定

附件: 船舶船旁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旁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装、使用、维护、拆卸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人员遵章操作,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于船坞、码头建造的船舶货舱区所有外板作业中使用的吊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吊篮管理 (一)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是吊篮的归属管理部门;负 责吊篮的定置管理、吊篮使用前的安装、日常维护、一级保养工作。 (二)其它需要使用吊篮的部门必须向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 作业区申请(见附表1)。 (三)总组搭载作业区负责吊篮使用计划的协调管理。 (四)总装工程部安环股每周组织生产管理部工法室工艺员、生产保障部设备管理员、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设备管理 员进行吊篮专项安全检查(见附表3),通报检查情况,并督促相关 部门落实整改。

(五)总装工程部安环股对吊篮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巡查。 (六)人力资源部培训室负责组织吊篮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 工作。 (七)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负责吊篮的安装。 (八)生产管理部工法室负责吊篮安装位置的图纸设计、吊 篮安装工艺方案。 (九)生产保障部是吊篮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吊篮台帐、进 行维修、二保,按照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十)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办理吊篮故障的维修申请 和配合维修工作。 第四条吊篮安装 (一)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负责吊篮的安装,总装工 程部支援作业区协助吊篮安装中的起重吊运。 (二)生产保障部协助吊篮安装过程的接线、调试等工作。 (三)吊篮安装完毕后,由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组织 总装工程部安环股安全主办、总组搭载作业区设备管理员、生产管理部工法室工艺员、生产保障部设备管理人员对吊篮进行联 合检查、报验,并填写《吊篮安装报验确认表》(见附表2),经联合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五条吊篮使用 (一)各生产部门必须向总装工程部总组搭载作业区提出吊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4754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保持吊篮整洁。 8、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 13、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养。 14、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

车辆油料的管理规定

车辆油料的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自营车油料管理规定为加强油料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建立公司员工的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油料管理制度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现制定公司自营车油耗考核方案如下: 一、自营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为防止燃油流失,实行定点、限时、定量和锁卡(凭密码)的管理方法,严格控制自营车的油料消耗。 1、定点: 由各分公司自行设定自营车辆的定点加油站,未经分公司同意不得在其它油站加油。 2、限时:各分公司根据班车的运行时间情况,统一设定车辆的加油时间,具体由各分公司制定。 3、定量:各分公司根据班车的运营里程和班车的定额油耗情况,设定每台车每卡每天的加油量,不得随意多加。 4、长途班车需中途加油的,由各分公司按行驶公里情况确定加油数量及加油点。 二、车辆油耗核定办法 1、对已行驶一百万公里和技术状况特殊的车辆的油耗,经分公司经营成本核算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进行调整后执行。 2、其余车辆一律按公司2008年元月份核定线路里程和百公里油耗执行。 三、节、超油的奖罚管理规定

1、实行“半奖全罚”的管理办法,对当月用油超过定额油耗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全额(即100%)进行处罚,罚金在驾驶员次月工资扣除;对当月用油低于定额油耗的,节省部分按市场价格半额(即50%)进行奖励。 2、未按时、限量加油的驾驶员,每次处罚款100元,并作停班2天处理,超限量加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因驾驶员少加油,造成班车不能正常运作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和停班2天,并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连续两个月超过定额油量最多的驾驶员(按超过定额油量的比例),次月由建制调为机动;连续三个月超定额油量最多的驾驶员(按超过定额油量的比例),停岗培训,经分公司进行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考核不合格的由分公司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4、百公里耗油量超过公司定额油耗10%的,由分公司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建议合同期满后辞退。 四、油耗记录仪管理规定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按规定开启和使用油耗记录仪,并在出车前对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耗记录仪失效时,应及时向分公司报告。 2、分公司指派专人每月对车辆的油耗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的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确保油耗记录仪的正常使用。 3、驾驶员交接班时需检查油耗记录仪是否正常运行,并在分公司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发现油耗记录仪失效时,应及时向分公司报告。 4、工作人员每周对油料记录仪所记录的数据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车辆的用油情况和相关单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较,防止燃油的流失,确保车辆油料

公司油料管理办法

油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油料供应管理,规范油料的领用及核算工作,根据总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油料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公司、作业队及直属总公司的独立项目部(以下简称各直属单位)在办理领用、结算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实施油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经营部,各直属单位受经营部委托为油料管理办法的实施部门。 第四条油料供应的合同由经营部组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签订。 第五条确定油料供应点的合同应在综合考虑、货比三家、确保油品质量的基础上,以方便我公司就近加油为原则,签订此类合同。 第六条公司所有单位车辆、机具的油料消耗实行定点供给。(远距离工程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后上报经营部备案) 第七条公司经营部将按合同签订的油料定点供给单位和地点,向全公司公布。 第八条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时,由本人填制经营部发放的连续编号的油料供应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交油库,第四联司机存,以备各单位统计用。)第九条司机在油库加油时,可凭****公司加油领料单加油,****公司加油领料单内联的第二联上同时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材料专用章”或“****设有限责任公司**部”和“****公司加油专用章”和“2006年有效”四枚章子,缺任何一枚章子均视为无效,油库有权拒绝加油。司机加油时应按严格监视加油机读数,认真核实加油量后方可在加油单上签字。 第十条司机在定点站以外地点加油时,必须附有本单位执行任务书及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本单位核算员登记在台帐内。 第十一条每月25日各直属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当月的加油数量及金额认真核对后,填报《油料消耗月报表》上报经营部。 第十二条各直属单位油料管理员应根据生产车辆、施工机具的行驶公里或小时,按加油料单的日期、数量、金额进行单车油料统计。 第十三条各直属单位的油料管理员对各车辆耗油情况要进行核查,坚决杜绝给他人加油的行为,对异常耗油情况应查明原因上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对于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吊篮作业管理规定

吊篮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以起重机支撑的吊篮为重点规定了吊篮使用的基本要求,防止吊篮使用中发生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努力保障员工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DREP工程。 2 总体要求 2.1大量的现场作业是在高处进行的。高处作业应优先考虑使用脚手架或升降机,只有在其他方法不可行时才考虑使用吊篮。吊篮作业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申办《吊篮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 2.2 设计 a) 吊篮应该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吊篮焊接要由有资质的合格焊工进行。 b) 吊篮宽度至少为635mm,最大不超过750mm,长度不超过3200mm。护栏高度至少为1200mm并有挡脚板。底板应制作坚固或使用孔眼不大于12mm金属板。 c) 吊篮设置4个吊耳,以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内部必须设置扶手,避免因吊篮触及其它设备或附近的结构物而使手部有挤压的危险,扶手必须能够在任何方向上承受至少900N的作用力。 d) 吊篮设计应采用5倍的安全系数。吊绳的设计必须考虑作业人员、工具和平台的组合重量。 e) 用于悬挂吊篮的每个吊具和附件如卸扣、钢丝绳等至少有14倍安全系数。 2.3 试验记录 吊篮必须要由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和检查,清晰地标注下列信息: a)标识号 b)安全工作载荷 c)吊篮自重 d)每次作业最多可容纳人数 e)检查验收人 2.4 起重机使用 a)起重作业必须遵守起重作业相关规定。

b)起重机提升钢丝绳必须要有8倍的安全系数。 c) 吊篮总重(吊篮自重、吊篮载荷及索具重量)不超过起重机此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50%。 2.5 安全规定 吊篮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定: a) 经批准的吊篮作业许可证应保存在起重机驾驶室里,并和吊装作业评估表、驾驶员日检查表以及与吊篮有关的证明文件附在一起。 b) 吊篮的使用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上的规定。 c) 每次使用吊篮前要检查,确保吊篮可靠且吊绳和安全绳处于可用状态。 d) 所有需要使用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吊篮进行的作业必须要有一名吊装主管密切监督。 e)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该安全绳吊绳必须直接系挂在吊车吊钩上。如特殊原因无法设安全绳时,应系挂在作业部位可靠的支撑上,严禁挂在吊篮或钢丝绳上。 f) 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吊篮上规定的最大允许人数。 g) 吊钩上的安全搭扣必须扣住安全绳及悬挂吊篮的钢丝绳或吊装带,以防止其脱离吊钩。 h) 为防止平台摆动,地面上要一直有人控制溜绳。 i) 在吊篮上作业期间,起重机驾驶员必须始终在信号工的视线内。驾驶员、吊装主管和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之间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要维持有效的沟通。 j) 必须锁住吊绳上的卸扣和其上的销钉以防止松脱。 k) 悬挂吊篮的起重机吊索必须用动力控制载荷下降,不允许通过脱开制动机构使吊篮自由落下。 l) 在确认吊篮和起重机械符合要求后,应先用吊篮作业负荷1.5~2倍的物体进行上下吊运和定位等试验,确认操作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m) 除非经DREP 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HSE负责人批准,否则人员不允许直接离开吊篮进入高处位置。 o) 使用吊篮进行施工生产作业时,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并设专人监护;吊篮升降必须有专人指挥,吊篮处于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时,应配有专门的通讯设备。 n) 吊篮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根溜绳,控制其稳定。 p) 使用吊篮载送人员时,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的小型工具和物品应放在工具袋内,且不应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活动。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及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服务车辆管理,提高利用率,减少成本开支,本着安全、节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使用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由总务部统一调度。 2.保证派遣主次明确。总务部根据重点工作等,分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3.总务部整理并存档“派车单”(如附件一),做好“出车登记”,掌握车辆使用情况与去向。 4.建立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的器具、备胎、证件都要随车携带,并且齐全有效。 5.车辆要按顺序停放到指定车位,每天早晨上班后司机要检查车容,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 良好和车内干净清新 6.每天出车前,司机都要认真仔细检查油、水,及时补缺。 7.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包括机油、机滤、空滤的更换,刹车调试、轮胎保养等), 若因司机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及车辆损坏的,其损失由司机负责。 8.车辆的小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确认, 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9.车辆的中修大修,由司机提出申请(说明维修原因、部位、价格、和维修点),总务部主管鉴 定,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配件的更换,以旧换新,原件交回总务部备案。 10.车辆实行整合使用,各部门每天上班后提前半小时提出“派车单”,总务部酌情统一合并调派。 11.总务部每月初和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车里程数、加油数、分析油料消耗情况,及时总结提出整改 意见。 12.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务部临时安排,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13.总务部主管是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钥匙、工器具等都由总务部主任统一保管;司机 必须每周查询每辆车的违章记录,及时责成责任人处理;及时查询并办理车辆有关证照;车辆的一切资料、档案移交总务部代管。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安全部在生产、生活中的油料、油漆、化学品、易燃及易爆品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易爆品、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制度,负责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收发,建立收发台账。 3.2 综合部负责对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3.3 安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控制;负责对易燃、易爆品防火控制的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4.1.1 做好全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4.1.2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4.1.3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4.1.4 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4.1.5 经常性的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2 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4.2.1 易燃、易爆品的储存 a)易燃、易爆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 b)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c)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 d)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e)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f)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4.2.2 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 a)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对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和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

抵触的易燃、易爆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措施。 4.2.3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 a)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单位要填写《易燃、易爆、油料及化学品收发台账》,对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及时进行清点。 b)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c)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 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 d)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监控。 4.3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管理 4.3.1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大部分是油液、胶质的易燃物或可燃物,既易干燥、挥发,又易受外界影响变质。因此,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储存及运输,必须特别注意防火、防爆、防毒、防变质。 4.3.2 明火管理及消防 贮存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加强消防及明火管理,必须在明显地点标明“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醒目字样或标志。库房区必须备有充足的并与各类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3 库房温度和湿度 储存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干燥、阴凉、通风,库房尽可能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库房最好面向北,防止烈日曝晒。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过冷过热易变质,库房温度过高,会加速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挥发而引起容器变形,甚至爆裂渗漏,也会引起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胶凝或粘度增浓,库房温度过低会使水溶性漆、乳胶漆结冰,影响物理化学性能,给环境带来污染。 4.3.4 严禁火种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贮存库房应严禁火种,当焊补渗漏包装时不得直接用火烧烙铁,应用电烙铁,并搬至库房外安全地点操作。货架或堆垛至少应距采暖设施1m以外。库房内应在门口及其他明显地方粘贴“严禁吸烟”及“严禁明火”字牌,以提高警惕。 4.3.5 隔离存放 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承包商高处作业吊篮的进场、安装、使用、检查和拆除以及退场等环节中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燕山湖项目中对承包商所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的主要文件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2.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6号) 2.5《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13-67-2005) 2.6《高处作业吊篮》(JG/T5032-1993); 2.7《高处作业吊篮标准》(GB19155-2003); 2.8《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9《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CPIPEC 70409011500-2008 3 机构及职责 3.1项目部工程管理部 3.1.1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3.1.2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部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3.1.3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产权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3.1.4应当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3.2 项目部工程监理部 3.2.1审核高处作业吊篮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3.2.2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电动吊篮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吊篮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吊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动吊篮的操作,确保电动吊篮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电动吊篮到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联验,检验合格,方可投 入使用。 2、电动吊篮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 3、电动吊篮是载人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 员,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操作。 4、电动吊篮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并 设置专用电源开关,不得和其他设备共用电源。 5、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 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损坏等现象。6、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 钮,设电路独立于其它各控制电路。 7、安全锁与悬吊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 许冲击力。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8、悬吊平台上端滑轮下方应设置高度限制器,当平台升到距上端 滑轮500mm时可自动切断电源,防止提升过量发生意外。悬吊平台的横向运动轨道应装设止挡器。 9、吊篮应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 10、作业前由操作人员对电动吊篮的传动装置、电器装置、安全装

置、控制开关、钢丝绳、安全栏杆、接零/接地等检查确认,对需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11、吊篮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速插 自控器的钢索上。 12、禁止将电动吊篮作为电梯、起重、拖带设备使用;禁止超载作 业;严禁擅自调整限制器;严禁在同一轨道10m范围内悬挂两台吊篮工作;严禁用高度限制器代替停止开关使用;禁止在雷雨、大雾及风力大于5级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吊篮进行作业;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吊篮的各个部件。 13、电动吊篮禁止带病运行,吊篮的检修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严 禁高空进行检修;吊篮升降运行时,悬吊平台两端速度应同步,升降过程中不得进行施工。 14、加强对升降绳的保护,避免钢丝绳因点击、灼伤等因素造成损 坏。当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及时进行更换。 15、作业或运行中悬吊平台发生水平倾斜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在断 电或工作绳断裂等异常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保持镇定抓紧安全绳,并设法将悬吊平台降回地面检修。 16、作业完毕后应将悬挑平台升降至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油罐车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油罐车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571-77 油罐车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油罐车安全设施、证照要齐全,性能要完好,里程表读数准确,司机、加油员工作中必须穿静电安全服。油罐车的全车保养维修由车辆管理单位负责,包括流量计及加油管线等,油料库负责容器内的燃料油及安全保护装置。 2、油罐车只允许到指定油库装油或施工井场加油,任何人无权指派超项任务,更不允许随便私自出车。 3、油罐车出车必须由检查站、生产办两部门开据行车路单,并由门卫确认、签字后,在《车辆进出场登记簿》做好记录方可出场。车辆须按路单规定路线行驶,路单必须要填写目的地,准确公里数、日期、时间。出车时必须有油料员押车,行驶中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此项工作由生产办负责。出现问题按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油罐进油口必须加有防盗铅封锁,不得随便启封。油罐车出现任何关系到油料节能机械技术问题,要及时汇报小队领导。 5、油罐车在特殊情况进厂维修时(原则必须罐内是空罐),必须通过安全、节能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进厂修理,同时要做好油罐车的安全措施,加油员同时进厂看管罐内燃料油。如油罐车内燃料油出现丢失,按情节和责任,对车管单位与油料员进行处罚,按油价金额赔损。 6、油罐车去成品油库加油,由车辆检查站专人检查、押运回单位,对进油口、过滤网加封防盗铅封,并记录铅封号,与加油员做好交接记录。 7、油罐车司机不得有任何理由跑私车,不得有与运输处生产工作无关的出车行为,或酒后驾驶任何车辆,发现一次,立即调离驾驶油罐车司机岗位,永不再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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