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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主导下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商业银行主导下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商业银行主导下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目前,诸多的科创型企业亟需除债权融资外的资金支持。

国家金融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传统商业银行进入投资领域的窗口打开。

资金供需双方的契合为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带来了黄金发展期。

商业银行经营者们纷纷转型寻求在传统信贷业务外增强自身的投资能力,发挥核心资本最大化创造收益的投融资领域。

积极介入投资领域是商业银行目前的转型方向。

投贷联动的研究也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国内外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现有研究着手,分析归纳包括投贷联动概念、国外在行模式分析(主要对美国硅谷银行、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进行分析)、国内在行模式总结及风险点。

再行展开对国家顶层制度的研究、江苏地区同业开展投贷联动的现状研究(江苏银行投融贷产品、投资基金模式、南京银行小股权+
大债权模式)。

进而对纯中行集团系统内部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外部机构合作下投贷并行模式、产业基金模式、选择权模式等几种模式优劣势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基于高新科技企业(南通)发展专项基金运营机制论证产业基金模式的实践形式,分析业务运行过程中一些具体问题。

最终,在江苏中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中,给出了如下结论:第一,江苏中行可实现纯集团内部运作模式、外部机构合作模式;第二,
产业基金模式会成为主流模式;第三,江苏中行要实现投贷联动运营,需要制定多个配套机制,主要有对象选择机制、信贷计划与投资计划分设机制、项目退出机制、风险补偿机制、收益管理机制、风险隔离机制等。

投贷联动业务目前对商业银行来讲是一片业务蓝海,本文研究结论有助于江
苏中行完善投贷联动模式并推动落实到具体业务发展中。

在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初期,助力江苏中行业务发展。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试点规制路径初探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试点规制路径初探

模式论
封闭式(内联) 此模式运行逻辑是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结合体(IB/CB)并表 理论。(1)在银行集团系统下,由银行与同一集团旗下的信托公 司、基金公司等开展合作,分别通过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对企 业提供资金支持。如南京银行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鑫沅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1元/股价格,购买 了泰州、扬州等地的科技企业最高不超过5%股本,并对企业提供 一定授信额度。(2)银行新设内部牵头部门(或者专营机构)和 投资子公司,协调完成贷款和投资行为。如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科 技金融处和投资子公司,北京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具有 投资功能的子公司。 开放式(外联) 此模式运行逻辑是经济代理人和有限合伙原理。即通过风投 比较优势,回避人力、技术、资本等掣肘因素,银行和VC、PE等 外部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或者有限合伙,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 的股权投资由投资机构第三方代持。如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在对江 苏扬泰电子有限公司贷款1000万元的基础上,引入赛伯乐投资有 限公司对借款人进行期权投资。
摘要: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逆转,银行投资企业的法律制度“破冰”呼声日益高涨。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 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2014)首肯国有银行股权投资企业,到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 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简称《意见》)明确投贷联动试点,标志着我国“全能银行”打造取 得重大突破,银企合作广度进一步开拓。为此,业界通过实证研究将投贷联动模式类型化,明晰投贷联动法律关系,投资介入、退出、价值 增值等联动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投贷联动 法律模式 法律关系 法律机制
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投贷联动选掉了商业银行法银行不得投资企业的规定但短期内首批国家开发银行等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北京中关村等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亟需制定规范性文件配套最终应在规章层级以上构建法律制度框架

新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

新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

新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研究在我国社会融资股权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存贷汇服务模式已无法满足客户需要,围绕资本市场升级传统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商业银行的选择,兼具传统信贷与股权投资属性的投贷联动业务渐受青睐。

这些天,网络科技公司CEO黄立为公司的资金问题忙得焦头烂额,为了能帮公司找到后续资金,他不断辗转于银行、创投公司与朋友之间。

“我们已经从VC融到了一笔资金,但还不够,现在正在想办法从银行贷款,不过目前来看比较难,因为我们是初创期的IT企业,没有靓丽的报表,也没有什么抵押物。

”黄立颇为无奈。

在告别旧有经济增长模式后,中国迎来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时代,科技创新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在这些科技公司企业主中与黄立拥有相同遭遇的却不在少数,他们常常面临融资无门的困境,难以成为银行的“座上宾”。

“由于传统金融制度安排与科技创新性企业在资产结构、发展模式方面并不匹配,因此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创新金融机制和产品”,中国科技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房汉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投贷联动业务。

“投贷联动”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信贷支持,PE或VC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以“股权+债权”的模式,给创业期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的一种金融创新方式。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不久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监会正在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的研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事业部。

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业务迎来新机遇。

此外,在我国社会融资股权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存贷汇服务模式已无法满足客户需要,围绕资本市场升级传统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商业银行的选择,兼具传统信贷与股权投资属性的投贷联动业务渐受青睐。

目前,多家银行已经开始了对投贷联动业务的尝试。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探究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探究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探究朱小焕,许学军(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摘要:融资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大量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蓬勃兴起,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作为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的“债权+股权”融资的投贷联动成为缓解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新模式。

通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投贷联动模式的经验,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难;债权+股权;金融创新中图分类号:F 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919(2018)01-0076-03D O I :10.13691/j .c n k i .c n 23-1539/f .2018.01.030C o m m e r c i a l B a n k s I n v e s t m e n t a n d L o a n s L i n k a g e Mo d e l R e s e a r c h i n C h i n aZ H UX i a o -h u a n ,X UX u e -j u n(C o l l e g o f M a n a g e m e n t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S h a n g h a i f o r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S h a n g h a i 200093,C h i n a )A b s t r a c t :T h e d i f f i c u l t y o f f i n a n c i n g h a s b e e n t h e m a i n p r o b l e mt h a t h a s t r o u b l e d t h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s m a l l a n d m e d i u m -s i z e d e n t e r p r i s e s i n C h i n a .U n d e r t h e b a c k g r o u n d o f "m a s s e n t r e p r e n e u r s h i p a n d i n n o v a t i o n ",l a r g e n u m b e r o f s m a l l a n d m e d i u m -s i z e d e n t e r p r i s e s h a v e s p r u n g u p a n d b e c o m e t h e n e wd r i v i n g f o r c e f o r C h i n a 's e c o n o m i c d e v e l o p m e n t .A s a n i n n o v a t i v e f i n a n c i a l s e r v i c e m o d e ,t h e f i n a n c i n g o f "c r e d i t o r 's r i g h t s a n de q u i t y "h a s b e c o m ean e wm o d et oa l l e v i a t et h ef i n a n c i n gd i f f i c u l t yo f s m a l l a n dm e d i u m -s i z e d e n t e r p r i s e s .T h i s p a p e r p u t s f o r w a r d s o m e s u g g e s t i o n s f o r t h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c o m m e r c i a l B a n k s i n C h i n a t h r o u g h t h e a n a l y z e o f t h e c u r r e n t s i t u a t i o n a n d p r o b l e m s o f t h e i n v e s t m e n t a n d l o a n s L i n k a g e o f c o m m e r c i a l B a n k s i n C h i n a .K e y w o r d s :s m a l la n d m e d i u m -s i z e d e n t e r p r i s e s ;f i n a n c i n gd i f f i c u l t i e s ;c r e d i t o r sr i g h t s ;f i n a n c i a l i n n o v a t i o n1引言及文献综述201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通过创新创业应对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挑战,强调金融创新的功能和重要保障作用,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

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对策探讨——基于投贷联动模式的探讨

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对策探讨——基于投贷联动模式的探讨

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对策探讨——基于投贷联动模式的探讨摘要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今天,如何既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又使商业银行“有利可图”,是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一项重要议题。

投贷联动以其股债结合的特点,可谓新经济环境下的经济孵化器。

通过对国外投贷联动案例的分析借鉴,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在现有金融监管框架下,探讨适合我国的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模式,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也有益于自身的转型,并对可能出现的障碍提出应对策略,为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建言献策。

关键字: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小微金融服务Discussion on Counter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Financial Services in Commercial Banks —Discussion on the Linkage for the Investment and Loan of CommercialBanksAbstractIn the environment of "public innovation and public entrepreneurship", how to effectively solve the problem of small and micro company financing, and make commercial banks profitabl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of structural reform of financial supply side. The linkage model of investment and loan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its stock and debt, which can be described as economic incubator in the new economic environmen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foreign cases, combined with China's economic situation, in 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framework, to explore the commercial banks for China's model of linkage for the investment and loan, to help small and micro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also beneficial to commercial banks own transformation. And put forward coping strategies for possible obstacles to make business advice and suggestions for commercial banks.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the linkage for the investment and loan, small micro - financial service一、绪论(一)研究背景和意义1.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科创型企业成为助推此轮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而此类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中,科创型中小企业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融资难问题也会持续较长时间。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研究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已经到来,科技创新在不断的推动这个时代的发展,社会上也涌现出许多具有较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

与此同时我国逐步建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使商业银行不断的加快综合化经营,更好的为科创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银行参与“投贷联动”、“股债联合”业务已然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国内商业银行的传统主业是以贷款为代表的债权型融资,投贷联动则是银行以债权融资为基础的一个附加条件的股权融资业务。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2015年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提出:“银监会正在研究如何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

2016年周慕冰再次表示,投贷联动进展十分顺利,并公布了首批十家试点银行。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极大推动了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以投贷联动业务模式进行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开展创新服务,但这也同时也给商业银行提出更多关于体制机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新难题,研究需要从新思维方式开展。

通过对社会各类资源进行有效的凝聚,以此形成投贷联动的合力,促进投贷联动业务的开展,并以此成为商业银行改善金融服务的一种有益尝试,也体现其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

本文以商业银行的角度研究投贷联动业务,在系统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研究投贷联动业务的体系与模式,采用案例研究法,研究国外G银行在投贷联动业务上的模式,并通过走访调研国内B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情况,将G 银行与B银行进行案例比较,列明共性及不同之处。

通过以上的研究及调研后,对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
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最终提出投贷联动业务创新思路和相关的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研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研究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研究分析【摘要】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现状和影响因素。

在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在分析了投贷联动业务的定义和特点、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影响因素以及优化对策,并通过案例分析来具体展示。

在总结了投贷联动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促进作用,探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结论总结。

通过对投贷联动业务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方向,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投贷联动业务、商业银行、研究、分析、发展现状、影响因素、对策、案例分析、促进作用、发展趋势、结论、未来、关键词1. 引言1.1 研究背景研究背景指出,投贷联动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将贷款资金与投资项目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贷款和投资之间的互动,推动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这种业务模式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在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投贷联动业务时存在诸多挑战和障碍,需要深入研究分析,提出有效对策。

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研究,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影响因素、优化对策和未来发展趋势,为相关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深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提出优化投贷联动业务的对策,并通过案例分析加以论证。

具体来说,研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分析投贷联动业务的定义和特点,梳理我国商业银行在该领域的发展历程;2. 调查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3. 探讨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因素,如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4. 提出优化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5. 借助实际案例分析,验证提出的对策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问题研究3700字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问题研究3700字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问题研究3700字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服务于实体经济。

而金融创新最早由经济学家熊比特提出,他认为“创新”服务的金融才能称为真正的金融,经济发展史由创新与金融共同推动的,如同“车之双轮”。

在金融创新又一次活跃于舞台的当今时代,营运而生的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主要服务于中小型科创企业,促进金融创新服务主体更加广泛。

因此,研究商业银行投贷联动问题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先描述了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的现状及其模式,以及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意义,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中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若干切实建议。

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一)我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现状我国银监会、科技部与人民银行于2016年4月2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个试点银行以及5个试点创新示范区(见表1),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正式进入股权投资和信贷业务的综合化经营[3]。

时至今日,各大试点银行结合自身情况与宏观环境,有条不紊的推进投贷联动业务。

如: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采用银行设立子公司进行投贷联动与市政设立基金两种模式。

截至2016年年末,北京辖内银行机构探索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合计40.06亿元。

其中,内部投贷联动贷款7.71亿元,同比增长63.42%,投资0.37亿元;外部投贷联动贷款31.98亿元,同比增长近20倍。

对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截至2017年12月,为了著力解决高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等问题,武汉片区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企业50%贴息,给予银行最高80%风险补偿。

大力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汉口银行等试点行已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投贷联动贷款余额超过4亿元,对应投资总额近25亿元{1}。

(二)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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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模式探究
引言
小微科创企业固有的轻资产、高成长性特点,导致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与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严重错配问题。

企业处于初创期,需要大量的资本用于科研开发,并且没有形成产品或服务收益,未来预期收益又不确定,导致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与质押品去提供风险担保,无法覆盖其面临的高风险,因此传统银行业不愿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随着企业不断成长成熟,在技术、知识与人才方面均有一定的积累,企业已经有一定的收益,现金流相对充裕,不再需要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科创企业的高成长性与商业银行的低质效性存在突出的矛盾。

近年来兴起的投贷联动业务让小微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了新的转机,20XX年12月,投贷联动于中Y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提出,但在其后半年内被业界学者质疑其实践性,投贷联动由于法律对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的限制,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实践。

直到20XX年4月21日,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投贷联动正式成为政策导向业务,中国目前正值经济转型和金融改革的特殊时期,这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提供了机遇与挑找。

随着金融深化与金融结构改革的开展,金融自由化程度提高,金融行业市场准入标准逐渐降低,导致传统商业银行部门的租金被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所侵蚀,利率趋于市场化。

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不足以满足银行的盈利需求,开展创新的市场业务成为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以投贷联动的“股权+债权”融资模式,在种子期及初创期对小微科创企业进行资
金支持,加快企业成长步伐。

同时,企业转让小部分股权,能够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并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优化资本结构。

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的股利收入,对银行自身的盈利要求也很很好的满足。

投贷联动一方面有利于科创企业的成长,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商业银行增长利润的目标,实现合作上的双赢。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资本市场发展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便开始了对投资理论与实践的讨论,我国对投贷联动的研究起步较晚,大多数学者是从定性角度开展研究。

张小东、康立(20XX年内的风险权重为400%,而超过两年后风险权重将增至1250%,这又要求银行储备有更多的监管资产,不利于银行其他业务的开展。

(二)银行运营机制与投资业务高风险的矛盾。

传统信贷模式下商业银行注重企业的资产积累与稳定的现金流,秉承审慎经营理念,风险容忍度较低,而投创机构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投资更多的为高风险与高回报的项目。

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定价是基于企业可抵押固定资产以及经营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投资股权则更多地考虑到企业未来的发展与价值增值,用股权投资可能的高收益来抵补贷款风险一方面难于准确预测收益与损失,另一方面在于信贷业务风险当期便能显现,而股权收益则需要延期才能获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当期会承担隐性信贷风险的压力。

(三)银行现有人才不能够满足股权投资业务的需要。

商业银行在传统信贷业务上已经形成一套稳定的规程,拥有大批专业的团队与
部门,在信贷审批、风险评估、贷后检查等方面掌握完善的操作流程,而银行在股权投资方面的风险管理能力欠缺,在股权投资中所涉及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缺乏实践经验,传统的银行信贷人员远不能胜任。

在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商业银行无法安排专业人才对公司运营实施监督与管理,从而不得不过多地依靠外部股权投资基金,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四)投贷业务风险隔离与控制机制不够完善。

投贷联动作为“股权+债权”的高风险投资模式,这与商业银行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相悖,股权投资业务风险的隔离与控制也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对业务在人员与资金上的分离不够完善,可能导致风险转移或利益输送,降低了决策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在与私募基金或产业基金合作时,由于信息交流的不顺畅,无法准确把握跟贷风险。

又因为盈利模式的差异性,在对同一家企业进行投资时面临着相同的风险,风投机构可以通过其他项目投资的高收益来弥补投资失败的损失,而商业银行其他业务低收益的贷款利息无法补偿损失,只能依靠分享股权转让收益进行补偿,增大了贷款风险。

(五)投贷联动各机构合作交流体系不完善。

“投”和“贷”是两种经营理念不同的业务组合,在分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分属于两种不同的金融机构,不同的双方在审批机制、风险控制、考核标准、评估要求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贷款业务通常具有分散经营分散决策的特点,而股权投资则更多的是由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决策和执行,两种不
同的经营模式导致在投资和贷款的联动上产生矛盾。

并且两种机构分别属于不同监管部门管理,在机构合作交流上具有一定障碍,不同参与主体之间无法恰当的在审批、财务、风控、管理等方面得到很好的配合,必然会降低投贷联动的效率,增加违约风险。

如何协调好上述各部门的合作交流,成为投贷联动顺利开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六)投贷联动缺乏有效的股权退出机制。

由于投贷联动具有循环投资的特性,在科创企业成长并发展壮大之后,应及时分享收益并退出,进行下一轮的投资,所以退出是股权投资的核心环节。

但限于目前国内市场条件与法律约束,股权退出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企业通过IPO之后,在二级市场转让,以此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但这种退出方式对企业要求较高,且资金链循环周期过长,不利于投贷联动业务的重复开展;另一种是当被投资企业破产时通过清算方式退出,这种退出方式的前提是企业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同时也意味着投贷联动业务的失败,给银行与投创机构带来损失。

所以,建立与完善适合的股权退出机制,对于投贷联动的高效开展具有深刻意义。

三、推进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建议
投贷联动对于中小科创企业摆脱融资难困境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增加直接融资比、降低间接融资比、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来加强对国内实体经济的支持。

所以,投贷联动业务能否摆脱障碍顺利开展,成为决定能否解决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决定性因素。

对此,结合上述问题,提出几点推动投贷联动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与投贷联动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顺应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以《商业银行法》修改为契机,修订并完善对投贷联动中股权投资约束的法律法规,将投贷联动业务纳入新的商业银行法中,使其名正言顺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消除商业银行的经营顾虑;二是建立健全投贷联动业务的指导细则,设立投贷联动的市场准入标准,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权责,协调好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避免出现由于运行机制的差异导致的协同运作困难;三是降低股权资产的风险权重,或者提高风险权重增级的时间期限,降低银行的业务成本。

(二)建立风险隔离“防火墙”制度。

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中,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当严格将自有资金与商业银行的负债资金、信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区分开来,防止因投资失败导致风险的扩散。

要严格遵照《指导意见》中对单个科创企业的持股比例限制,避免风险过度集中。

资产管理公司在机构设置、人员调整、资金调配方面,严格与商业银行分离,建立投贷联动责任监督机制,避免将投贷联动作为利益输送与牟取私利的手段。

建立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的预测与控制体系,开发风险管理新技术,制定股权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将股权投资与信贷审批分离等。

(三)完善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机制。

在贷款方面,一是要求贷款企业将银行贷款债务列为最优清偿地位,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企业破产而造成贷款本利的损失;二是对于轻抵押物的科创企业,商业银行可以约定实际控制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补充,以个人资产作为企业信贷风险的保障;三是增加对高风险项目的贷款利率,用以弥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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