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技术规程

人社部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技术规程

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技术规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3年1月编制

目录

目录 (2)

1总则 (3)

1.1 目的 (3)

1.4 开发原则 (4)

2 结构 (4)

3 开发流程与技术 (5)

3.1 开发流程 (5)

3.2 开发技术 (5)

4一体化课程规范编写体例 (11)

1总则

1.1 目的

为界定一体化课程内涵,确立一体化课程规范的开发技术路径,指引技能人才培养的课程开发,深化一体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对技能人才的新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一体化课程教学模式的技工院校。

1.3 术语

1.3.1 一体化课程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职业能力为培养目标,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构建课程体系,并以具体工作任务为学习载体,按照工作过程和学习者自主学习要求设计和安排教学活动的课程。一体化课程体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学做合一,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对接合一的特征。

1.3.2 一体化课程规范

规定专业基本信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安排、一体化课程标准、实施建议及评价考核等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1.3.3 一体化课程标准

规定课程来源、价值、目标、内容及教学实施建议的规范性文件。

1.4 开发原则

1.3.1 科学性原则

以就业为导向,遵循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发展规律,充分体现职业特征,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

1.3.2 梯次性原则

形成以中级职业技能、高级职业技能、预备技师为主的课程体系。

1.3.3 可操作性原则

尊重院校办学现状和地域特征差异,各项要求力求具体、明确、清晰,目标可度量、可检验。

1.3.4 规范性原则

所用的术语、符号、体例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约定俗成的表述,内容、结构、格式、表达形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 结构

一体化课程规范的结构见下图:

一体化课程规范的结构3 开发流程与技术

3.1 开发流程

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流程见下图:

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流程图3.2 开发技术

3.2.1 一体化课程转化

一体化课程转化表见下表:

一体化课程转化表

(1)一体化课程由本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而来,原则上一个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一门一体化课程。

(2)参考性学习任务从本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中的代表性工作任务选取,选取代表性工作任务应依据典型工作任务描述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范畴”确定。

(3)参考性学习任务的基准学时应在本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中的代表性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基础上,依据教学需要增加确定。

(4)一体化课程的基准学时为选取的参考性学习任务基准学时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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