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产品包装及标识管理,规范产品包装及标识的审核、验收及作废销毁等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包装及标识的管理。

三、各部门职责

(一)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包装的外联设计,确定产品包装形式及材质,负责包装定版后的第三方送检、审核及产品包装改版的通知工作;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产品包装及标识的有效性审核。

(二)研发部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包装材质的合规性审核;

(三)检测中心负责产品包装标识中有关产品生产标准的合规性审核。

(四)生产部门负责确定产品包装尺寸,提出生产适用性方面的要求;负责提报产品包装采购计划,负责包装到货验收、保管、领用及作废销毁等工作。

(五)质量部负责组织包装及标识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四、产品包装标识的基本原则

(一)包装标识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应标准的规定。

(二)包装标识内容应通俗易懂、科学、准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欺骗性的描述误导消费者。

五、管理要求

(一)包装版面制作

1. 当产品生产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销售部门应组织进行产品包装改版工作。

2.新产品或在售产品包装非生产标准或法律法规变更等原因需对产品包装进行改版,由销售部门组织发起包装制作工作。

(二)包装版面拟定

1.销售部门向研发部门、检测中心、生产部门提出产品包装版面制作协作通知,研发部门和检测中心依据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产品相应文字说明等材料。

2.销售部门完成产品包装版面信息收集后,联系外联设计公司制作初稿,由研发部门、检测中心、生产部门对初稿提出修订意见,外联设计公司完善,直至包装版面符合要求后定版。

(三)包装版面审核

1.包装定版由销售部门(必要时需送第三方检验合格)经协作部门确认,由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审批流程:发起人--各协作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销售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销售公司应将包装定版转发采购部门、生产部门、检测中心及研发部门,以便在后续包装采购、验收及有效性审核时使用。

(四)产品包装验收

1.包装到货后由生产部门负责验收,对数量、质量及标识内容等进行查验,检查有无污迹、破损、异味等问题,数量与采购计划是否一致,包装标识内容是否与定版一致。

2.凡不符合要求的均拒收,禁止不合格包装入库。

3.凡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做好防尘、防潮、防鼠等保管工作。

(五)使用管理

1.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到仓库领用产品包装,领用发货双方共同核对数量后,做好发放领用记录。

2.领出的产品包装由生产部门专人按照产品名称、日期、批号、规格正确使用。

3.在使用中将印刷错误、破损的不合格包装挑出并清点,通知采购部门协调供应商退换,无法退换的报废。

4.当产品包装变更不能继续使用时,销售部门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对剩余包装物进行封存,避免误用。

5.每年一季度前由销售部门组织研发部门和检测中心、生产部门对在售产品的包装及标识(包括网店图片)进行有效性审核,确保包装及标识符合规范要求。

6.报废与销毁

(1)产品包装日常报废销毁时,由生产部门库管清点残损包装数量,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部门质量管理员监督下销毁。

(2)包装批量报废时,3000元以上时需进行物资报废审批(同物资计划审批流程),批准后由生产部门两人监督共同销毁。

六、附则

1.本办法由质量部制定并归口管理。

2.本办法于2020年5月首次制定并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产品包装管理办法

份号 产品包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包装材料的采购、入厂检验、生产领用及流转管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包装材料采购、入厂检验、生产领用及流转全过程。 3.术语 包装材料:指产品包装所使用纸箱、塑料周转箱、片材、隔板、汽泡袋、泡沫、异形盒、封 口胶、纸胶带等。 4.职责 4.1计调室负责包装材料采购计划编制及实施。 4.2制造部负责包装材料的入厂检验和记录。 4.3品质技术部负责包装材料入厂检验标准、产品包装标准、包装材料使用定额的制定以及产品包 装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4.4物流部负责包装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并负责产品包装质量考核、奖励建议的提出。 4.5制造部/涂装部负责按包装材料使用定额进行生产领用,并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产品包装和检 验。 4.6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产品包装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考核、索赔、奖励建议的审核及兑现。 5.正文 5.1包装材料的采购、入库管理 5.1.1计调室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库存量、包装材料使用定额,下达包装材料采购计划并准时组织 到货。 5.1.2包装材料到司后,供应商、制造部、物流部按《物资入库、出库管理指导书》的规定,办理 报检、检验入库手续。 5.2产品包装控制 5.2.1产品包装配料使用原则

5.2.2产品包装标准的制定 5.2.2.1品质技术部按不同的机型、不同的零部件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材料使用定额,并以技 术通知的形式下发到计调室、物流部、制造部、涂装部、财务管理部。 5.2.2.2对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变更、并产生成本变化的,品质技术部在下达技术通知时,需经过财 务管理部会签。 5.2.3包装材料的发放 5.2.3.1制造部/涂装部按生产计划到物流部领取包装材料,库管员按包装标准、生产计划量和包装材料使用定额发放包装材料。对制造部/涂装部超定额领用的,由领用部门承担全部费用(相关 责任人承担50%)。 5.2.3.2对出口散件、要进行二次包装的,由计调室负责在下达的生产计划中注明。物流部、制造 部/涂装部按计划发放、领用相应的包装材料。 5.2.3.3对已入库、需更换包装的产品,由计调室向物流部、制造部/涂装部下达换箱指令。制造部/涂装部按包装标准领用包装材料,物流部实施换箱。计调室同时落实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或索赔。 5.2.3.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无塑料周转箱,需改用纸箱包装的,物流部库管员需得到计调室通知后 才能改换发放包装材料。计调室对改换包装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5.2.4产品包装质量控制及记录 5.2.4.1制造部/涂装部生产班组负责按生产计划、产品包装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检验员负责对产品规格(状态)、数量、标识进行检验,同时作好相应记录。检验合格后入物流部库房。 5.2.4.2物流部库管员在接收入库产品时,须对产品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抽检(尾箱须全检),同时对包装材料是否符合使用原则进行检查,确认无误的办理入库手续。对检查中发现产品规格(状态)、数量有误,包装材料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制造部/涂装部重新包装。 5.2.4.3产品包装后,质量问题的责任分担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产品包装的规范

产品包装规范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的运作,保证产品能满足环境试验的要求,保护产品在运输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作业之运作,主要是针对纸箱包装件的质量标准给予合理规范。 3引用标准 4内容 4.1包装准备 4.1.1产品准备 产品应是经检验合格可以出货的产品。 4.1.2材料准备 以本规范之要求准备相应的包装材料。 4.2基本要求 4.2.1为了保护产品之塑料,金属等基本面免受破坏,对产品加胶袋包装。 4.2.2为了缓冲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冲力,要对产品加强保护,需加衬垫或彩盒包 装。 4.2.3按照客户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5 包装材料 5.1 纸箱 5.1.1瓦楞纸板技术要求: 5.1.2纸箱设计选材标准(根据计算出的边压强度选用纸 板):

由外箱规格推算纸板边压强度: 计算公式: E = 46*G*(n-1)/√C 其中n=2.385/h(n取小数点前的整数) ,h为纸箱高度,C为箱底周长,G 为纸箱毛重。 注:1. 对于有内箱(用双坑纸板)的产品,内箱可承受50%的压力,则边压强度应减少40%。即 E = (1-0.5)*46*G*(n-1)/√C = 23*G*(n-1)/√C 2. 客户如有要求,以客户要求为准。 3. 长宽比例超过2:1以及高度超过650mm的纸箱,必须用K=B纸板。 4. 针对边压强度远远超出5410N/m,且无法通过堆码试验的产品,请选用其他高强度纸板。 5.若纸箱内装物可完全用来承重,如胶辘,则选用纸板时可降低一个等级。 6. 客户规定用白色纸箱的,请用W=B材质纸板。 5.2 包装胶纸 5.2.1 透明胶纸 A.透明胶纸的规格为50mm±2mm,厚度为0.03mm~0.04mm。 B.透明胶纸的材料为OPP。 C.透明胶纸的初粘性应能粘住5号钢球。 5.2.2 牛皮胶纸 A.牛皮胶纸的规格应用60mm±2mm,厚度为0.12mm~0.13mm。 B.牛皮胶纸的颜色为黄褐色,材料为牛皮纸。 C.牛皮胶纸的初粘性应能粘住3号钢球。 5.3 塑料打包带 A.打包带的材质为PP,颜色为黄色。 B.打包带的规格为宽11mm~13mm,厚度0.8mm~1.0mm。 C.打包带的抗拉力至少大于130KG。 6 装箱、封箱、贴纸 6.1 内箱 用透明胶纸或牛皮胶纸将内箱底部的中缝封牢,要求封箱胶纸切口要整齐,内箱两侧缝不 用封口,按内箱要求有规则的排列产品(纸箱超高允许公差为+5mm /-2mm),然后封箱盖.同样用透明胶纸或牛皮胶纸将箱盖中缝封牢 (封箱位臵如图一所示) ,封好后的纸箱要平整端正,若有不平的必须用手抹平。 (图一)

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出现安全事故,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产品包装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 术语 产品:指公司生产经分析合格的产品。 4. 职责 4.1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的包装; 4.2 仓储处负责包装物的验收和管理; 4.3 供销处负责包装物的采购; 5. 工作程序 5.1 包装物的采购 供销处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采购包装物,供方必须是国家定点危险品生产单位,采购时应索取供方定点生产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合格证,具体执行《物质采购管理规定》。 5.2 包装物的管理 5.2.1 包装物的验收 采购的包装物经仓储处保管员和业务员按《物资入库管理规定》和5.1要求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5.2.2 包装物的管理 包装物入库后,保管员应保持包装物存放场地整洁,不得与其他物资混放,防止发生化学污染。 5.3 产品包装 5.3.1 固体产品的包装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产品合格证。 5.3.2 包装管理: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设施。 (2)包装时应按计量标准进行包装,误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3)保持包装场地的清洁,不得有杂物和其它化学危险品。 (4)包装厂房必须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防止出现空气爆炸。 (5)规范码放,标识明确,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 液体产品的包装 5.3.2.1 对于液体产品包装容器,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标准号、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腐蚀性物品”的标志。 5.3.2.2 产品储罐一定要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并标识“腐蚀性物品”。 5.3.2.3 液氯槽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合格证、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并有“危险品标识”标识。 5.3.2.4 对于各种液体产品的包装容器做到专罐专用,在包装液体产品时应做到: (1)专人负责罐装,严禁其他人员罐装。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容器物材质与罐装产品的化学性质不能发生化学反应。 (4)罐装前应认真检查罐内是否存在其它物资,如有必须予以彻底清除,并用清水冲刷,不得含有任何物资,保证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影响产品质量。 (5)罐装前发货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运输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明件。 5.3.3气体产品的充装 5.3.3.1 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液氯、氢气:其中,液氯充装执行《液氯充装及钢瓶安全管理规定》,氢气充装执行《氢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手册》中有关充装部分。 5.3.3.2气瓶瓶体应标识或悬挂:危险品标签、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和净重。 5.4 产品包装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具体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6. 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液氯充装及钢瓶安全管理规定》; 《氢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手册》;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WI 工艺 13001 产品标识控制规定 编制:孙莲 审核:仇辉 批准:刘克民 2013-02-28发布 2013-02-28实施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工艺部

产品交付过程标识控制规定 1目的 对产品生产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试)验状态进行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入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识、检(试)验状态的控制以及产品入库前、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控制。 3职责 3.1工艺部负责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及国内产品入库后标识方法的制定。 3.2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外购件的标识及标识卡的订做、发放。 3.3售后服务部 3.3.1负责海外产品标识信息的接收及传递; 3.3.2负责配合包装厂家进行海外产品入库后包装箱的标识。 3.3.3成品库负责国内变压器产品入库后零件、包装箱的标识及管理工作。 3.4各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控制、维护及日常监督。 3.5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标识使用的情况进行抽查,负责产品入库前、后标识的检验。 4工作流程 4.1 进货标识控制

4.1.1 物资入库后,物资部按图纸、规范和附带文件资料要求登记台帐,并进行标识。 4.1.2 物资部对有原标识的物资,保持原标识。 4.1.3 对无标识的物资,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涂色方式进行标识。 4.1.3.1原材料及外购件,采用挂“现品卡片”、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方式进行标识。 4.1.3.2 对露天存放外购件,除对原标识保护外,采用压膜“现品标识卡”或油漆书写方式进行标识。 4.1.4 外购货品进公司入库后,需在“收货验证单”中的检验状态栏加盖检验员印章。 4.1.5 各车间领用物资时,应验证其试验报告或质量证明材料与所领物品是否相符,并由库工在领用物品上用标识笔或其它方法标出物品的牌号、规格等并在“器材领料单”上加盖质检合格章。 4.1.6 物资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做好物资的标识移植工作。原挂“现品卡片”的物资(紧固件除外)改贴不干胶“现品标识卡”。 4.1.7 领用部门领用后,应保持并维护原标识。 4.1.8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货品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对紧急放行的货品由领用部门用标识笔记录的方式进行标识。 4.2 在制品的标识 4.2.1 生产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负责对在制品进行标识,贴不干胶“产品标识卡”。

产品包装规范范本

产品包装规范 编号: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的运作,保证产品能满足环境试验的要求,保护产品在运输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作业之运作,主要是针对纸箱包装件的质量标准给予合理规范。 3、内容 3.1包装准备 3.1.1 产品准备 产品应是经检验合格可以出货的产品。 3.1.2 材料准备 以本规范之要求准备相应的包装材料 3.2 包装基本要求 3.2.1 为了保护产品之塑料、金属等基本面免受破坏、划伤,产品外层应使用热缩膜或包装塑胶袋进行单独包装 3.2.2 为了缓冲产品在运输中产生的冲力,要对产品进行加强保护,填塞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缝隙、产品与内(外)包装之间的缝隙、内包装盒与外包装箱之间的缝隙。对于一些运输较远的产品,应在外包装箱与内包装盒之间铺垫防震材料。 3.2.3 在满足3.2.1要求与3.2.2要求后可按照客户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4、包装材料 4.1热缩膜 4.1.1 热缩膜的宽度为130mm和160mm两种规格,单层厚度要求0.025mm,材质为PVC 4.2 纸箱、纸盒 4.2.1 纸箱采用外购件,检查纸箱时应注意各面均应使用厚度大于6mm的双层瓦楞加强牛皮纸,外观尺寸应符合要求。 4.2.2 纸盒采用外购件,检查纸盒时应注意各面均应使用厚度大于2mm的细瓦楞

复350克灰底白板纸,外观尺寸应符合要求。 4.3 透明胶带 4.3.1 透明胶带的规格为50mm±2mm,厚度为0.03mm~0.04mm。 4.3.2 透明胶带的材料为OPP。 4.4 塑料打包带 4.4.1 打包带的材质为PP,颜色为白色。 4.4.2 打包带的规格为宽11mm~13mm,厚度0.8mm~1.0mm。 4.4.3 打包带的抗拉力至少达到130KG。 4.5 泡沫纸 4.5.1 泡沫纸单层厚度要达到5mm 5、包装流程 5.1 封塑、装盒 5.1.1 对于电源类的模块产品以及信号类产品,对每个产品使用热缩膜进行包装,防止运输过程中由于摩擦而损坏产品的塑料、金属表面。对于防雷箱产品应首先使用泡沫纸将其内部空间进行填塞,以防止运输途中的震动对其内部防雷器所造成的损伤。再将防雷箱放入塑胶袋中封装,封装时各面应平整。 5.1.2 将塑封好的电源类模块产品及信号类产品装入相应的产品包装盒中,可一只盒子装入多个产品,若产品装入后于包装盒之间有较大缝隙(缝隙超过5mm)的地方,应使用泡沫纸进行填塞。 5.2 装箱、封箱 5.2.1用透明胶带将纸箱箱底的中缝处封牢,表面平整,再将包装盒依次正确放入包装纸箱内,然后将箱盖中缝用透明胶带封牢,封箱胶带切口要平整,封箱胶带要完全与纸箱粘在一起,若有不平之处要用手将其抹平。纸箱超高允许公差为+5mm/-5mm,超高多余5mm则应将多余产品重新装入新箱,如超高多余-5mm 则内包装盒与外包装箱之间缝隙应用泡沫纸填塞紧密(塑封好的防雷箱装入外包装箱时,四周应使用泡沫纸填塞)。 5.2.2 对于需远距离运输的产品,应在包装外箱内部四周使用泡沫纸进行铺垫后再放入产品包装盒,以减少剧烈震动对产品所产生的影响。 5.3 贴纸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定量包装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生效日期】 2006-01-01 【效力】 【备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同时废止。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第六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第七条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铸造产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产品标识并使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原材料具备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可以进行标识的产品。 3.产品标识 3.1商标和机型标识:按照毛坯图或客户指定的内容、位置和尺寸进行制造。 3.2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浇铸件生产厂家和模具序号标识为SXX。标识中S表示AA,XX表示该产品的第XX 套模具。如S1为公司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使用的该产品的第1套模具。标识的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纸或样件制作。 3.3生产标识:分为年月标识(小太阳标识)+日期标识(钢码)两种标识方法。 3.3.1生产标识分类和要求: 3.3.1.1模具上日期标识采用小太阳标识,批次标识采用数字钢码。生产标识的尺寸、字形、字高、字体凸出所在平面的高度和位置按图样规定或样件执行。 3.3.1.2只要模具上已经有日期小太阳标识的产品均采用日期标识;无法使用日期标识的产品采用批次标识;个别产品由于结构原因允许不进行生产标识的,另作解决方案。 3.3.1.3新制造的模具(包括新复制模具或新产品模具)凡是产品结构上允许时,均要求在模具上作出日期小太阳标识。老模具尽可能逐步重新补做日期小太阳

标识。 3.3.1.4产品的日期标识或批次标识位置要求尽可能设置在装机时容易拆装辨认的位置(如产品的合盖面)。 3.3.2浇铸件生产标识的表示方法(见附表:压铸部产品生产标识制作规定) 3.3.2.1日期标识 1)年月旬标识 年月标识:在模具上直接做出年月标识称小太阳标识(见下图)。中间小圆内数字表示年份,小圆外的12小格表示月份,从正上方顺时针方向的第一格开始,依次表示为1、2、3……12月份。 旬标识: 生产时在小格内打点,在某月小格内打一点表示该月上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两点表示该月中旬生产的产品,在某月小格内打三点表示该月下旬生产的产品。同一月份格内最多打三点。 月份格内一点表示: 上旬: 每月1日~10日 月份格内两点表示: 中旬: 每月11日~20日 月份格内叁点表示: 下旬: 每月21日~31日 例: 小太阳标识: 小太阳标识要求: 分别表示2010年1月上旬、中旬生产的产品。 分别表示2010年2月中旬、2010年4月上旬生产的产品。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产品包装规范

文件编号英诺莱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制定日期 DCC 管制文件改订日期 版次(修订) 机密等级2文件制定部门 :品保部总页数EE-SM-QM-002 2017/05/23 - 1.0 共 7 页 文件名称 产品包装规范 编制审核批准张连杰

文件变更履历表文件编号EE-SM-QM-002改订日期版次页次修订人改订内容 2017/05/27 1.07张连杰新制订

DCC 管制文件改订日期 1.0 版次(修订) 文件名称产品包装规范 `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保护产品在存储、运输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作业,主要是针对纸、木箱包装件的质量标准给予合理规范 三、职责 销售部:与客户沟通并确定包装需求 品保部:负责包装标准的制定和监控。 采购部:推动包装标准在供应商端的执行。 三、定义 1、小型产品 直径或长宽尺寸小于50mm 的产品,如:螺母,按键等; 2、中型产品 直径或长宽尺寸在 50~300mm 的产品,如:电子产品外壳,医疗设备组件等; 3、大型产品 直径或长宽尺寸在300mm 以上的产品,如:机床设备面板等; 4、不规则产品 产品形状不规则,且不能使用通用包材进行包装的产品; 5、内包装 与产品直接接触,最小包装的包装形式,主要是保护产品质量,多用软包装材料,如 PE 袋、气泡袋、编织袋等; 6、外包装 是集中产品包装于一体的容器,主要用来保障产品在流通中的安全,便于装卸、运输等。其包装兼顾防震功能和美观,如纸箱,木箱等; 四、包装材料 1、包装纸箱 1.1 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2008 的相应要求 1.2 纸箱所用纸板应符合GB/T 6544-2008 的相应要求 1.3 瓦楞纸箱的设计长、宽之比一般不大于 2.5:1;高、宽之比一般不大于2: 1,一般不小于 0.15: 1

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局令第43号同时废止) 局长:李长江 2005年5月30日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志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加强计量管理,配备与其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保证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l的规定。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第六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2的规定。 第七条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附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1.1总则 设备的包装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根据项目的要求应满足陆运、海运和空运要求,并符合运输部门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1.2包装 钣金件制品应处理干净,表面不应有铁屑、油污,相互间应有隔离措施,并整齐地码放在包装箱或周转箱中。 1.3分箱原则及注意事项 1.3.1 应按合同及附件、有关文件及图纸要求进行分箱。 1.3.2 分箱时应按图纸的顺序号进行,同一部件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能不放到其他货件号的尽量不要分散,以便清点件数,装箱清单上的件号、总的件数、净重应和产品图纸相一致。 1.3.3 分箱时应重点考虑对产品质量的保护和对高精度零件的特殊防护,避免与毛坯混装,以免碰伤加工面。 1.3.4 分箱时的零件要考虑起重能力,超限件运输应事先与包装设计人员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好。 1.3.5分箱时,每箱货物的重量应尽量小于5000kg,在特殊情况下(包括出国包装)超过5000kg产品必须装箱时,应与包装设计人员研究共同解决,钢板,管材及型钢等每捆不要超过2000kg,以便于运输和节约包装用材。 1.3.6在满足包装运输的条件下,要考虑方便工人的装配和拆卸。 1.3.7 对表面粗糙,不怕磕碰及防潮要求不高的机件应多考虑裸装和

敞装,以节约木材。 1.3.8对表面粗糙,但尺寸小重量轻的机件,为防丢失,可考虑装入木箱。 1.3.9 被包装物的重心,应尽量考虑在包装箱的中部,并尽量使重心置于包装箱1/2高度以下,同时注意不要因分箱而造成载荷过分集中。 1.3.10 机件一般应可靠地固定在箱内,不得有松动现象。机加表面粗糙度高于等于者,装箱前涂防锈脂并包上油纸或蜡纸再入箱。1.3.11每台产品的总装附件箱,应将拆下的紧固件,易损件及仪表,有机玻璃等分别装入小麻袋和小木箱内,再装入大木箱内,怕碰坏的机件小箱应固定牢靠。 2.运输 钣金件的数量、质量、体积、相关图纸要求和合同要求发往指定地点。运输中应防止碰撞和重压,避免雨雪侵袭。

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产品包装管理,降低产品包装成本提高企业产品销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产品包装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即包装在产品运输过程中能够保护商品便于产品运输。 2.实用性原则,即包装要便于产品储存和辨认。 3.适当性原则,即包装应充分考虑包装产品的特性,根据被包装产品的物 态、形状、强度和重量选择包装造型。 4.艺术性原则,及包装设计应力求美化产品,符合消费者的审美要求。 5.经济性原则,即在符合策略的前提下,应降低包装成本,进而降低产品成 本。 第二章产品包装设计与质量管理 第三条.产品包装设计要求 1.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设计。 2.设计新颖独特造型、美观大方、图案生动形象、有特色。 3.包装能体现产品的特点与性质,并突出其实用性。 4.包装设计要有醒目的产品说明、使用说明和安全信息。 5.设计应考虑消费者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水平,满足消费者的心里需求。 第四条.产品包装质量管理 1.产品包装基本要求 1)根据产品的价值和质量水平确定产品的包装质量,使包装与产品价值相符。 2)包装要能保护产品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3)包装要便于产品的搬运、储藏、开启、使用和维护。 4)包装上的文字应增加客户对产品的信任感并指导消费者购买 2.产品包装质量日常管理 1)建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分开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标准流程,形成严密的包装质量管理责任系统。 2)建立和健全产品包装质量和检验制度,包装质量检验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包装坚决不准出厂。 第三章包装费用管理 第五条.包装费用预算管理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包装含量和包装制品价格等资料,预先对计划期内各项包 装费用的水平及降低的程度进行规定。它是对公司的包装活动进行指导、监 督、控制、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包装成本控制 通过监督和及时修正偏差,使各项包装成本都合理地控制在包装费用计划的范 围内。 第七条.包装费用分析 对公司包装费用形成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有助于公司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产品包装设计规范标准[详]

产品包装规范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包装作业的运作,保证产品能满足环境试验的要求,保护产品在运输中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作业之运作,主要是针对纸箱包装件的质量标准给予合理规范。 3、引用标准 GB6543 瓦楞纸箱 GB6544 瓦楞纸板 GB 13023 瓦楞原纸 GB 13024 箱纸板 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 503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GB/T6546 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法 GB/T 6545 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法 GB/T 4857.1 试验时部位标示方法 GB/T 4857.3 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 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57.10 运输包装件正弦振动试验方法 4、基本要求 ⑴、为了保护产品之塑料,金属等基本面免受破坏,对产品加胶袋包装。 ⑵、为了缓冲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冲力,要对产品加强保护,需加衬垫或彩盒包装。 ⑶、按照客户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5、包装材料 5.1、瓦楞纸板的种类 ⑴、单面瓦楞纸板 单面瓦楞纸板是由一张面纸和一张瓦楞纸粘合而成的。 ⑵、三层瓦楞纸板 三层瓦楞纸板也称单瓦楞纸板。是在一张面纸和一张里纸之间粘一张瓦楞纸而形成的。 ⑶、五层瓦楞纸板 五层瓦楞纸板也称双瓦楞纸板。是在面纸、芯纸、里纸之间粘二张瓦楞纸而形成的。 ⑷、七层瓦楞纸板 七层瓦楞纸板也称三瓦楞纸板。是在面纸、芯纸、里纸之间粘三张瓦楞纸而形成的。 ⑸、瓦楞纸板的楞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瓦楞种类 A B C E 楞高(mm) 4.5~5.0 2.5~3.0 3.5~4.0 1.1~2.0 楞数(个/300mm)34±2 50±2 38±2 96±4 楞形分类: 楞形特点 U形缓冲性好 V形强度高 ⑹、单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上表所规定的下限值;双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上表所规定相应两种楞型楞高下限值之和。 加工瓦楞纸板使用的主要材料是箱板纸和瓦楞原纸。 应符合GB13023《瓦楞纸板》、GB13024《箱纸板》的规定。 ⑺、瓦楞纸板的含水率应在14±4%的范围内。` ⑻、瓦楞纸板表面平整、清洁,不许有缺口、薄边。切边整齐,粘合牢固,其脱胶部分之和每平方米不大于20cm2。 ⑼、瓦楞纸板的耐破强度、边压强度、戳穿强度见下表: 种类1类2类 代号耐破强度 KPa.Kgf/㎡ 边压强度N/m Kgf/cm 戳穿强度 kg*cm 代号耐破强度 KPa.Kgf/㎡ 边压强度N/m Kgf/cm 戳穿强度 kg*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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