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在合伙企业中,规范和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
它包括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合伙企业的财务运作顺利、透明和合规。
以下是一个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一、账务处理1.合伙企业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并按照会计政策和规程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2.合伙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财务职能人员负责日常的账务处理工作,确保账务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合伙企业应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严禁任何虚假或不正当的账务处理行为。
4.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盘点,核对账面货物和现金,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二、预算管理1.合伙企业应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及时调整和控制企业的财务支出。
2.合伙企业的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算,以合理控制和分配财务资源。
3.合伙企业应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制度,每月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实际支出符合预算要求。
三、财务报告1.合伙企业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2.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应定期向合伙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确保透明度和信息对称。
3.合伙企业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报告。
四、财务监督1.合伙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合伙企业的监督机构应独立于管理层,并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监督和管理财务活动。
3.合伙企业的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报告、财务预算和财务核算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合伙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报告。
以上是一个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范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合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伙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真实、完整,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伙企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控制、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4. 风险控制原则: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二、会计核算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条合伙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账簿,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传递和归档。
第六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资金管理第七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八条合伙企业应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资金的筹集、支付、结算等工作。
第九条合伙企业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合理使用银行存款。
第十条合伙企业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对外投资风险。
四、费用控制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费用控制制度,降低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应按照预算执行费用,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应加强费用审批流程,明确费用报销标准。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费用分析,找出费用控制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五、成本核算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应按照成本核算要求,对各项成本进行归集、分配。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六、财务报告第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模板(精选10篇)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篇1)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一)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合伙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约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五)透明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财务事项。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合伙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管理财务预算。
(二)负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三)管理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税务申报、缴纳和合规检查。
(五)负责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七条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资金筹集:合理筹集资金,满足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
(二)资金使用:按照预算和计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确保支付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资金回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回收。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八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财务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和归档。
(二)会计账簿的登记、核对和保管。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四)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条合伙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检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二)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三)检查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监督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共同遵守。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管理职责
1.合作社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员,负
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财务预算、监督财务收支、核算经济业务等;
2.合作社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员应当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财务报告义务,如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等。
三、财务收支管理
1.合作社一切收支均应当经过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管理专管人
员审核和审批,严禁私自挪用合作社资金;
2.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务审批程序,保证所有财务收支的
合法性和合规性;
3.合作社成员应当严格按照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调动合作社的资金或进行违规行为。
四、财务监督
1.合作社应当不定期组织财务审计,对合作社的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的审查和检查;
2.合作社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上级组织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3.合作社成员有权利对合作社的财务进行监督,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财务违规行为。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应当依据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回违规收入、追究当事人责任等。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合作社董事会或合作社监事会所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经过合作社董事会或合作社监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合作社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合作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成员和管理人员都应当严格。
合作协议里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作双方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合作双方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协议项下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双方协商确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管理部门应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本协议项下的财务管理制度,报双方批准后执行;(2)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双方提供财务状况信息;(4)对合作双方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5)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6)负责合作双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2. 合作双方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职责:(1)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2)遵守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4)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四、财务核算制度1. 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权责发生制;(2)持续经营;(3)历史成本;(4)实质重于形式。
2. 财务核算方法:(1)采用借贷记账法;(2)根据业务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3)对各项业务进行分类、归集、汇总,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五、财务报告制度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合作双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报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六、财务审计制度1. 合作双方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财务核算的准确性;(2)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3)税收政策执行情况;(4)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七、附则1.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两家公司合作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两公司合作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两公司合作项目中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处理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合作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合规、高效的原则,共同维护合作项目的财务秩序。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合作双方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报双方批准后执行;(二)负责合作项目的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三)负责合作项目的成本核算、费用控制;(四)负责合作项目的税务处理和申报;(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双方汇报财务状况;(六)处理合作项目中的其他财务事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合作项目所需资金由双方按约定比例出资,共同设立专项账户。
第七条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严格控制资金支出,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资金支出需经双方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双方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九条合作项目成本应按实际发生进行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第十条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范围和标准;(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三)定期分析成本费用情况,找出成本控制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五章税务处理第十一条合作项目涉及的税务问题,由双方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二条税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确保税务合规;(二)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三)及时申报纳税,确保税务风险可控。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合作双方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监督考核内容包括:(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资金使用效率;(三)成本控制效果;(四)税务处理合规性。
合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合伙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伙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财务部门设财务经理一名,负责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4、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离职等,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三、财务预算管理1、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2、年度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结合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3、月度预算应当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根据本月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4、财务预算经公司合伙人会议批准后执行,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组织开展经济活动,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5、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资金管理1、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严禁各部门私自设立小金库。
2、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合伙人投入的资本、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借款等。
3、公司的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各项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
4、公司应当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限额,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5、公司应当加强银行存款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6、公司应当加强资金的风险管理,合理安排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
五、资产管理1、公司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合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财务管理,规范合同资金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环节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合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4. 公正性原则:公平、公正处理合同财务事务;5. 透明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便于监督。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审核第四条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评审,对合同条款中的财务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合同审核内容包括:1. 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预算要求;2. 付款方式、付款条件是否明确;3. 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理;4. 财务责任是否明确;5. 合同期限是否符合公司利益。
第六条合同经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资金支付管理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审批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资金支付方式包括:1. 银行转账;2. 支票;3. 现金;4. 其他合法方式。
第九条资金支付流程:1. 项目负责人提出支付申请;2. 财务部门审核支付申请;3. 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4. 财务部门出具支付凭证。
第十条资金支付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 确保支付凭证齐全;3. 及时核对支付金额;4. 妥善保管支付凭证。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合同财务报告,包括合同履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风险等。
第十二条合同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基本信息;2. 合同履行情况;3. 资金使用情况;4. 财务风险分析;5. 改进措施。
合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维护合资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资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合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合资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审计、资金管理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长负责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对财务报告、财务预算、财务制度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财务副部长协助财务部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合资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八条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企业内部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条合资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目标、措施和责任。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按照成本控制要求,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支出。
第十二条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章税务筹划第十三条合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负。
第十四条财务部负责税务筹划工作,定期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务合规。
第十五条合资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档案,妥善保管税务凭证。
第六章会计核算第十六条合资企业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提交给董事会和股东会。
第七章内部审计第十八条合资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行使审计职能,对财务报表、财务活动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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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社发展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合作社理事长批准。
如果理事长不在合作社,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只有同时具有财务专用章,合作社法人章或本人签字的单据才可由出纳支取现金或转账并为有效财务凭证;
⑵合作社法人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理事长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合作社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合作社,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合作社管理事长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合作社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
2、管理费用
⑴合作社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合作社主管理事长批准。
3.合作社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合作社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合作社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3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1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5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3)、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合作社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合作社理事长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合作社车辆维修保养由理事会统一管理;
⑵合作社汽油由保管员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合作社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合作社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合作社主管理事长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
后由凭据冲抵
第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合作社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
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3、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理事长,决定处理意见。
第三财务票据制度
1、合作社是依法设立,合法经管的法人单位,所使用的财务票据也必须是合法有效,专用正规。
2、合作社入帐的财务收支的票据,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国家财政部、税务部门规定的专用票据。
3、个别确要自制的收付款票据,如:领付农民务工款等,必须是财务会计制度允可的,严禁随意自制收付票据。
4、合作社法人和会计是票据管理责任人,对非规定使用的票据,合作社会计有权拒绝入帐。
第四开支审批制度
1、合作社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新型集体企业,须遵循“严格控制开支、民主议决、加强监督”的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限额一支笔审批和大额集体审批制度。
2、合作社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在1000元以上的各项开支由理事长、监事长分别代表理事会、监事会联合签批。
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监事会集体讨论,做好会议记录,仍由理事长、监事长按会议决定联合签批。
3、特大型开支由合作社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4、合作社发生的每笔支出应完善审批手续,注明经办人、开支事由、发生时间(接待费还应写明接待人员、人数、就餐地点)、审批意见、审批人,会计方可入帐。
第五财务预(决)算和收益分配制度
1、合作社每年应制定财务预决算草案,并提交合作社成员讨论,修改通过,并形成财务预决算制度。
2、在整个年度内,要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努力实现预算收入,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控制开支,做到增收节流,以促进合作社发展。
3、年终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并将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在年终决算前要做好收益分配,在编制收益分配时,要遵循:
(1)合作社当年的各项收入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不抵于5%)后形成可分配盈余。
(2)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依法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3)可分配盈余剩余部分依成员帐户中记载的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国家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其分配总额不高于可分配盈余的40%。
(4)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合作社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个人帐户上。
(5)收益分配方案报理事会、监事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六成员股金及成员往来管理制度
1、成员股金和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是体现合作社性质,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必须建好明细帐,加强管理。
2、成员往来帐户,要明确登记成员股金数额,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量化到成员帐户上的公积金。
形成财产的国家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财产。
3、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分配给成员的可分配盈余不低于60%,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特征,每个合作社年终都要依法进行收益分配。
4、国家扶持和他人捐赠形成合作社财产部分要平均量化到成员个人帐户上,作为分配依据,但在成员退出合作社后不能带走,永远保留在合作社。
第七财务公开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新型集体企业,财务公开应定期化、制度化,在合作社监事会领导监督进行。
2、财务公开内容:合作社财务年度收支计划(预算),年内财务收支,年未收益分配和年终决算。
3、成员往来个人帐户的股金、公积金、交易量(额)、国家扶持资金、他人捐赠形成财产部分的量化额也是公开的重要内容。
4、财务公开的方式:(1)在每年召开的成员大会上公布;(2)在合作社办公室或会议室张榜公布;(3)专项资金使用,在项目结束时当即公布。
第八年度财产清查制度
1、每年终合作社财产要进行全面清查。
对合作社的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财产安全。
2、对现金、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对,做到帐实相符,长款归公,短款追责。
3、对合作社的应收应付的债权债务进行核查,对较长的债权款项应制定追收计划,限期收回。
4、对库存物质、受托代购、代销物质的库存结余进行清查,盘亏、盘盈和作废的存货,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属于人为过错应追究责任,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九财务档案制度
1、年终要对一年的各种财务资料,包括文件、经济合同、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财务报表、有关申报方案、会计资料、人员接交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2、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归档完整,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借阅登记,保管安全。
3、一般的财务资料保存15年。
如会计凭证、帐簿;比较重要的保存25年。
如:现金、存款帐、会计档案等;重要的永久保存,如:经济合同、涉外会计资料、会计报表。
本制度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