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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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涂料验收规范

外墙涂料验收规范

国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48 饰面板(砖)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8.1.1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

陶瓷面砖主要包括釉面瓷砖、外墙面砖、陶瓷锦砖、陶瓷壁画、劈裂砖等;玻璃面砖主要包括玻璃锦砖、彩色玻璃面砖、釉面玻璃等。

8.1.2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 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8.1.3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说明:8.1.3 本条仅规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

天然石材中花岗石的放射性超标的情况较多,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

8.1.4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连接节点。

3 防水层。

8.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涂饰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涂饰工程施工验收规程

涂饰工程施工验收规程1. 总则1.1为确保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在水泥砂浆抹灰基层、混合砂桨抹灰基层、混凝土基层、石膏板基层、粘土砖基层和旧涂层等基层上的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

1.3涂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涂饰工程:用涂饰材料对建筑物进行装饰和保护的工序。

2.2 基层:涂饰对象的表层,如混凝土、水泥砂桨、混合砂浆、石膏板、粘土砖等材料。

2.3 底涂层:在基层上涂饰第一道涂料形成的涂层。

2.4 面涂层:涂饰工程最后一道涂层。

2.5 中涂层:介于面涂层和底涂层之间的涂层。

2.6 使用寿命:涂饰材料在满足装饰和保护建筑物要求的前提下所能达到的使用年限。

3. 基本规定3.1 根据使用的涂饰材料和建筑物的特点,对建筑物的涂饰面应做必要的设计及建筑技术处理。

3.2 涂饰施工温度,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温度范围;施工时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5%;当遇大雾大风下雨时应停止户外工程施工。

4. 基层处理4.1 基层应平整、干净、无油污、无脱层、无空鼓、无裂缝。

4.2 基层的含水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一般水性涂料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10%,溶剂型涂料基层含水率不宜大于8%。

4.3 基层的pH值宜在7-10之间。

5. 材料5.1 涂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

5.2 腻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

6. 施工准备6.1 施工工具和设备应齐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6.2 施工场地应清理干净,基层应验收合格。

6.3 施工材料应妥善存放,避免受潮、受污染。

7. 施工7.1 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顺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7.2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涂层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3 施工完成后应做好成品保护,避免受到污染和损坏。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一、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施工单位要认真查看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保所有材料和工艺符合标准要求。

2. 确认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符合施工要求,必要时进行一些临时的改善措施。

3. 各类材料要按规定品种和规格准备充足,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材料不足的情况。

4.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二、施工过程1. 施工前,要先进行基层处理,包括清理墙壁表面、修补裂缝、处理起灰等。

2. 接着进行底漆施工,要求底漆材料的选用符合标准,施工时要均匀一致,防止出现底漆浓淡不一的情况。

3. 中间涂料施工,要确保材料质量稳定,颜色一致,避免承揽不均匀的情况。

4. 最后进行面涂料施工,要求施工人员操作技能熟练,避免出现漏涂、飞溅等情况。

5. 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6. 施工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整理清洁,确保施工环境干净整洁。

三、验收标准1. 外观验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标准,检查涂饰工程的颜色、质地、平整度等外观要求。

2. 质量验收:应检查涂层与基层之间的粘结情况、涂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要求、涂层的硬度和耐磨性等。

3. 色差验收:可以使用专业的色差仪器进行检测,确保涂饰工程的色差在可接受范围内。

4. 防腐验收:对于需要防腐性能的涂饰工程,应检查其防腐性能是否达标。

5. 特殊要求验收: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涂饰工程,如防火、防水、防霉等,应根据特殊要求进行验收。

四、验收程序1. 完成施工后,由施工单位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 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对涂饰工程的外观、质量、色差、防腐、特殊要求等进行检查。

3. 若验收合格,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若验收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4. 验收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工程合格证和保修卡。

五、注意事项1. 涂饰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相应的防护服,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避免产生垃圾、杂物等干扰施工。

AQ5201-2007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AQ5201-2007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 5201-2007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性规定5 总体布局6 涂装设备安全7 防火、防爆8 电气安全9 防雷、防静电10 职业危害控制要求11 其他验收事项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制定。

本标准主要内容引用了国家系列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三同时”规定、验收涂装类建设项目(工程)时主要的规范性技术文件之一。

本标准是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的单位: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立、胡义铭、朱坚平,陈云、吴思明、沈一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涂装工程(包括涂装设备、器械)和作业场所安全设施验收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包括有机溶剂)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进行涂装的涂装工程,包括塑料制品、纺织品、皮革制品、木制品等非金属的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

涂装工艺、涂装作业场所、涂装设备器械的设计、生产、制造和安装等的安全技术审查;露天涂装作业,建筑物、构筑物内外涂饰等涉及涂装工程安全的技术审查亦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窖)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35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6514-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942-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4441-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101-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 术语和定义标准GB/T144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涂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建筑涂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建筑涂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第一节 总则1.01为积极推广建筑涂装新技术,充分发挥其技术性能和特点,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乳液型、溶剂型树脂及无机高分子粘结剂为主要成膜物质配制而成的薄层涂装材料、复层涂装材料涂饰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3施涂工程、施工方法的认定施工单位对涂装工程的每个阶段的施工方法以及主要用的施涂设备及工具都应得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认定。

1.04装饰式样、颜色及品种的确定a、地根据设计方案选定式样、色彩、光泽及材料种类,施涂遍数,单分用量以及涂饰等级。

b、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达到工程要求,可以要求试涂。

试涂可以根据设计要求在大板上或在预定施工的基层上进行。

c、涂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安全、健康、环保的原则。

选定的涂装材料应是已通过质量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1.05涂装材料的保管a、可燃性涂装材料(溶剂型)原则上设专用的库房,按下列各项办理(1)将可燃性涂装材料存放在工程管理人员指定的库房内,门要上锁。

存放地点要标明禁止明火,在库房内及附近禁止用火。

(2)库房顶特别注意防火,库房建筑需满足国家消防要求。

(3)未用完的涂装材料须密封保存,不得泄露或溢出;如发现有泄露或溢出,须立即擦拭干净。

(4)沾有涂装材料的丝绵之类及担心着火的物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b、低温季节保管水性涂装材料时,必须注意,不要受冻。

1.06气候与环境a、涂装工程在寒冷季节施工。

要尽量选择暖和的天气,如果不得己必须在5℃以下施工时,要适当的方法遮盖力,还要采取取暖措施,或选用低温成膜性好的材料。

b、涂装工程在夏季户外施工时,要防止干燥过快。

c、在大风、降雨天气或附近有妨碍施工和养护的情况应停止施工。

1.07安全管理a、在散发易燃气体的涂装材料施工时要注意放火。

现场禁止吸烟与明火,并不得同时进行焊接。

b、如施涂散发易燃气体的地方通风不好,则施涂观场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以防发生危险。

c、使用有机溶剂的涂装材料进行施工时,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JGJT29-201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29-201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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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学平许慎张旭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石玉梅吴松勤王新捷杨龙
郭青高小龙孙永民曾雁 杨渊德段质美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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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 •. ... ... 1 总则…..........................….......…........….
1
2 术语................................….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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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 o. 1 建筑涂饰工程 building painting operation
用涂饰材料对建筑物进行装饰和保护的工程。
2;0.2 基层 substrate
涂饰对象的表层。
o. 2. 3 底涂层 priming-coat
在基层上涂饰的第一道涂层。
2.0.4 面涂层 top-coat
涂饰工程最后一道涂层。
为 JGJ/T 29 2015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原《建筑涂饰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 29 2C m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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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ll 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ll] 17 号)的要求, 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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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General Prov1s10ns ………...............................….••••••• 1 2 Terms ···············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4 Substrate ········…·….......….••••••••••••••••••••••••••••••••••••• 4 5 Materials ··· ·•· ··…...............................................….. 5 6 Preparations for Construction ··· ··· ··· ··· •·• ·· ··· ··….......…. 6 7 Construction ··· ·· ··· ··· ··· ···· ··· ··· ··· ··· ··· •·• ·· ··· ··· · •…........ 8 8 Acceptance …......................................…….•• ••• ••• • 1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 •• ••• • 1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 ··· ··· ··• ··•· ··….........….••••••••• 17 Addition: Explanat10n of Provision …………. ••••••••••••••••• 19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篇)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在水泥砂浆抹灰基层、混合砂浆抹灰基层、混凝土基层、石膏板基层、粘土砖基层和旧涂层等基层上的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术语1. 建筑涂饰(Building surface decoration):用涂饰材料对建筑物进行装饰和保护的工序。

2. 基层(Substrate):涂饰对象的表层,如混凝土、水泥砂浆、混合砂浆、石膏板、粘土砖等材料。

3. 底涂层(Priming-coat):在基层上涂饰第一道涂料形成的涂层。

4. 面涂层(Finishing-coat):涂饰工程最后一道涂层。

5. 中涂层(Intermediate-coat):介于面涂层和底涂层之间的涂层。

6. 使用寿命(Service-life):涂饰材料在满足装饰和保护建筑物要求的前提下所能达到的使用年限。

三、基本规定1. 根据使用的涂饰材料和建筑物的特点,对建筑物的涂饰面应做必要的设计及建筑技术处理。

2. 涂饰施工温度,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温度范围;施工时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5%;当遇大雾大风下雨时应停止户外工程施工。

3. 涂饰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确保基层表面平整、清洁、干燥。

4. 涂饰工程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合适的涂饰材料和施工工艺。

5. 涂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涂饰层均匀、光滑、细腻。

6. 涂饰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基层处理1. 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

2. 基层表面应清除油污、浮尘、松动颗粒等杂质。

3. 基层表面应进行打磨、修补,使表面平整、光滑。

4. 基层表面应进行清洁、干燥处理。

五、涂饰材料1. 涂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2. 涂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水性、耐碱性、耐污染性等性能。

3. 涂饰材料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配比、搅拌。

DB11/T1343-2016建筑内外墙涂料施工及验收规程

DB11/T1343-2016建筑内外墙涂料施工及验收规程
编 号:DB11/ 1343-2016 备案号:J× -201× 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6 年 8 月 1 日
2016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4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2014】94 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会 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基本规定、3 材料、4 基层、5 施工准备、6 施工、7 验收、附 录 A 复试项目。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 行本规程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建议请寄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北 京建工大厦 B 座五层 522 室,邮编:100055,电话:63964896,电子邮箱:yangyongqi@)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魏红岩 李金元 陈淑民 田雅光 王军民 贾利萍 赵雅文 姚玉辉 戴永利 赵大国 郭岳峰 刘卫杰 王建民 徐宝慧 路瑞娟 盛满计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思成 吴月华 杨秀云 陶驷骥 胡瑞深 廖益林 刘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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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材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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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建筑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地面等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建筑涂料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材料
1、建筑涂料的基本材料和辅助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2、建筑涂料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测证明。

三、施工
1、墙面应采用腻子批平,并打磨光滑,不应有砂眼、施工缝隙和接搓。

2、涂刷过程中,涂料要均匀涂刷,不可反复涂抹,避免出现颜色深浅不均匀的现象。

3、第一遍涂层干燥后,方可进行第二遍涂刷。

每一遍涂刷方向应与
前一遍垂直。

4、涂料使用前应搅拌均匀,严禁掺水搅拌。

5、使用喷涂施工时,必须压力均衡,喷射距离适中,严格控制涂料的粘度。

四、验收
1、墙面必须平整、无裂纹、颜色均匀、无漏涂、无流挂、无皮碱,不得有明显砂眼、气泡、刷纹,粘污部位必须清理干净。

2、线条清晰、平直、均匀一致。

3、无漏涂、反碱、锈眼等缺陷。

4、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要求,做好劳保用品防护,防止污染环境。

以上是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的一般规定,旨在保证建筑涂饰工程的质量和环保性能,规范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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