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科技创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而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则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之一。
如何建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第一步是制定评价标准。
科技人才评价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有学术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
为了将评价标准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需要参照国际惯例、行业标准和领域需求制定科学、可行、具有指导性的评价标准。
第二步是设立评价机构。
建立健全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需要有专业的评价机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评价机构可由行业协会、智库机构、科研单位、高校等组成,依据标准为科技人才进行评估、考核和表彰。
第三步是推行激励机制。
科研单位和高校应根据科技人才的评价结果给予激励,如薪酬、职称晋升、项目立项等。
此外,还应建立课题申报优先权、论文发表支持、专利申请扶持等制度,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第四步是优化评价方式。
现有的评价体系主要以学术成果和项目成果为核心,但如今科技创新已不局限于学术和技术领域。
因此,评价方式也应不断优化,特别是在考查技术转化实现、科技人才的产业价值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改变。
建立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在现代化发展方向下,科技创新迫切需要高素质、高能力的科技人才团队来推进。
随着评价体系的完善和落实,定能激发全社会的热情和活力,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迈向更高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以下是一些建议:
建立激励机制:提供科技创新的奖励和福利,如专利保护、技术转让收益分享和充分回报的风险投资机制等,激励科技人员进行创新。
提供优质教育和培训:优化教育体系,培养多学科交叉的科技人才,同时加强对科研工作者的培训和终身学习。
鼓励协作与跨学科研究:促进不同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加强科技人才的社会认可:加大对科技人才的社会奖励和尊重,提高科技人才的社会地位,推动更多人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科技人才评价的多元指标体系,包括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以全面评价科技人才的综合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优秀的外籍科技人才来华工作,同时鼓励本土科技人才出国学习和交流,增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支持初创企业和创新团队: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包括财政资金的支持、税收优惠和创新基金的设立等,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建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培养机构与企业的合作,确保科技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科技人才的职业素质。
总之,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需要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和机制,为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创新提供全面的支持。
科技教育人才三者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科技教育人才三者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科技教育人才的培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如今,科技教育已经成为了社会中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科技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人才,关于如何对科技教育人才进行评价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本文将探讨关于“科技教育人才三者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话题。
第一步,建立专业知识评价指标要评估一个科技教育人才的水平,必须首先考虑专业知识方面的评价。
这个方面包括了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还包括了研究生在论文方面的努力。
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因为它们反映了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
在考虑这个方面的时候,可以考虑学生的平均分,论文的成果等等。
建立专业知识评价指标是科技教育人才评价体系的基础。
第二步,建立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对于科技教育人才来说,创新能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一个领域中创新和突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评价科技教育人才的时候,要注意到这个方面。
这个方面可以考虑学生的科技竞赛获奖,发表文章数量等。
创新评价指标是一个评价科技教育人才能力的重要方面。
第三步,建立实践操作评价指标科技教育人才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
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操作才能体现出来。
因此,评价指标体系中要有针对实践操作的评价指标,以此来反映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这个方面可以考虑学生实验操作时的思考能力,实验结果的质量等。
以上是“科技教育人才三者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三个方面。
当然,不同学校和不同的专业会有所不同,建立评价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做调整。
这个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它可以帮助学校开展科技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也可以作为对于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标准。
总之,建立科技教育人才三者协同评价指标体系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还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科技教育人才的培养。
在此,我们建议各学校和单位在建立科技教育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要多方面调研和分析,以此来提高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科技人才评价体系2003年我国实行人才强国战略以来,为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行业和单位相继采取了多方位的特殊措施,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奖励政策和多种形式的评价活动。
去年某市组织的政府年度奖励评审,要从申报的600项申请中评选出200项左右的一、二、三等奖,评审过程包括一次书面评审和两轮的会议评审,涉及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300余人。
我国目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评价程序不规范,重形式走过场,没有公信力;评价活动泛滥,质量低下。
人才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
但是科技是需要评价的,不评价不行,只是评价体系必须要科学合理。
我认为,对于基础性研究,要看人才是不是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是不是发现新的真理或新的规律。
对于应用性方面人才的评价,要看他研究成果的质量,技术创造的新方法、新成果在现实中有没有用;看在国际上的承认程度,看以后在技术进步上起什么作用。
现在,各类人才“计划”、“工程”、“项目”等,真是名目繁多,但用处寥寥无几。
去年,我曾参加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发现不少问题,有些单位为了自身荣誉,将多项科技成果堆砌在一人身上,“包装”和“制造”人才,太不正常了。
我建议国家要清理各种人才工程、计划,除少数确实发挥了实实在在作用并被广泛认可的以外应坚决制止,并停止设立新的人才计划和工程。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影响力排名前10%的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的中国论文,每两年以45%的速度增长;国内有些大学每年发表的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甚至超过始终位列美国前五名的名校。
不过,我国80%左右的国际论文分布在低被引用区和零被引用区。
尽管受关注程度低,但我们科技评价体系依然偏重论文,甚至到了“唯SCI 论”的地步。
这一国际普遍认可的学术评价标准正在异化为国内某些人换取学位和职称的捷径。
现在我国对科研成果和人才的评价简单量化,偏重论文,只看重科研成果数量而不注重其质量和科学意义,导致部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还有的为发表论文而交纳“版面费”。
南京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

南京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标题:南京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一、引言南京市,作为中国东部的科技重镇,始终致力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
为适应新时代科技发展需求,推动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的充分发挥,我们提出南京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旨在建立更加科学、公正、多元的人才评价体系。
二、改革目标1. 突破传统评价模式: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旧有评价标准,注重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
2. 促进人才全面发展:鼓励科技人才在科研、教学、成果转化等多方面发挥才能,实现个人价值。
3. 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确保各类科技人才都有公平的评价机会,激发人才创新动力。
三、改革内容1. 创新评价标准:以科研成果的实际影响和贡献为主要评价依据,包括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实施分类评价:根据科技人才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进行科研型、应用型、教学型等多元化评价。
3. 引入第三方评价: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公正、公开、透明的评价,提高评价的公信力。
4. 定期评估与反馈: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科技人才的工作绩效进行动态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评价策略。
四、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2. 资源配置:优化资源配置,保证科技人才在评价改革中的权益。
3. 培训教育:加强科技人才的培训教育,提升其适应新评价体系的能力。
4.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
五、结语南京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激励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市科技事业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我们期待每一位科技人才都能在这个新的评价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出最大的创新能量,为南京市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科技人才教育中的评价体系如何完善

科技人才教育中的评价体系如何完善在当今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科技人才的培养成为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关键。
而科技人才教育中的评价体系,对于培养高质量的科技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的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科技人才的全面发展。
那么,如何完善科技人才教育中的评价体系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当前科技人才教育评价体系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其一,评价标准过于单一。
当前的评价体系往往过于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术成果,而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这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过于追求分数和论文发表,而忽略了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其二,评价方式不够科学。
传统的评价方式主要以笔试和论文为主,这种方式难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例如,对于一些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学科,仅仅通过笔试很难准确评估学生的掌握程度。
其三,评价主体较为局限。
目前的评价主体主要是教师和学校,缺乏来自企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参与。
这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培养出来的学生可能无法很好地适应社会和企业的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科技人才教育中的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除了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重视他们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道德品质等方面。
例如,可以通过设立实践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将其表现纳入评价体系。
同时,对于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社会责任感等方面也应给予相应的评价和考量。
二是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
除了传统的考试和论文,还可以引入实验报告、项目设计、作品展示、面试等多种形式。
对于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以增加实践操作的考核比重,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展示自己的技能和知识运用能力。
此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在线评价、过程性评价等,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他们能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三是拓宽评价主体。
邀请企业专家、行业协会成员等参与到评价中来,使评价结果更贴近实际需求。
创新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工作态度:评价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敬业精神等; 2、专业素养:评估人才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跨学科融合能力等;
3、团队能力:评价人才的团队意识、领导力、沟通能力等。
五、绩效评估体系与创新型科技 人才贡献
绩效评估是衡量创新型科技人才实际贡献和价值的重要手段。构建绩效评估体 系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二、人才分类评价指数的构建与 方法
针对上述问题,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数尤为必要。评价指数的构建 应基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包括知识储备、实践能力、团队协作、创新思维等 方面。具体构建过程中,可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等数学方法,确 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创新能力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谢谢观看
一、医学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1、科研能力:这是医学科技人才的核心能力,包括申请科研项目、发表学术 论文、拥有专利等。科研能力的强弱直接反映了医学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学 术水平。
2、临床技能:对于医学科技人才来说,临床技能同样重要。这包括诊断和治 疗疾病的能力、手术操作的能力以及临床教学能力等。
3、团队协作能力:现代医学的进步往往需要跨学科的合作,因此团队协作能 力成为了医学科技人才必备的素质。这包括与医疗团队其他成员的沟通能力、 协作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等。
4、综合素质:这涵盖了医学科技人才的职业道德、继续学习能力、解决问题 能力等多方面。这些素质对于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二、综合评价方法研究
总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深远的意义。通过构建这 一体系,我们可以有效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数量,满足行业和企业的 需求,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因此,我们应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的构建和落实,为我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科学技术部一直是我国科技事业的核心部门,其工作人员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科技人才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持科技部工作人员的良好工作状态,科技人才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科技部工作人员的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科技人才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鼓励科技部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贡献,提高科技部的综合科技实力。
科技人才评价应当具备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一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1. 综合评估体系:科技部可以建立一个综合评估体系,对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创新能力、团队协作和学术影响力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的重点可以包括科研论文、专利发明、科研项目等。
2. 学术成果考核:科技人员的学术成果是评价其科技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科技部可以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对其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授权等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
3. 创新能力评估:科技部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项目的质量等。
这可以通过专门的创新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投入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水平。
以下是一些建议来建立科技人才激励机制:1. 薪酬体系:科技部可以建立基于绩效的薪酬体系,通过绩效考核来调整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
绩效考核的指标可以包括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创新能力等。
2. 职称晋升:科技部可以设立科技人才职称晋升的评审程序,通过评估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和创新能力来确定职称晋升的资格。
这可以激励工作人员在科技创新上做出更多积极努力。
3. 奖励机制:科技部可以设立各类奖励机制,包括科技成果奖、创新人才奖等。
这些奖励既能够体现工作人员的成果和能力,又能够激励他们在科技创新上做出更多贡献。
4. 发展机会:科技部可以提供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机会,让工作人员有机会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1 - / 30 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003年我国实行人才强国战略以来,为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行业和单位相继采取了多方位的特殊措施,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奖励政策和多种形式的评价活动。去年某市组织的政府年度奖励评审,要从申报的600项申请中评选出200项左右的一、二、三等奖,评审过程包括一次书面评审和两轮的会议评审,涉及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300余人。 我国目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评价程序不规范,重形式走过场,没有公信力;评价活动泛滥,质量低下。人才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但是科技是需要评价的,不评价不行,只是评价体系必须要科学合理。我认为,对于基础性研究,要看人才是不是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是不是发现新的真理或新的规律。对于应用性方面人才的评价,要看他研究成果的质量,技术创造的新方法、新成果在现实中有没有用;看在国际上的承认程度,看以后在技术进步上起什么作用。 现在,各类人才“计划”、“工程”、“项目”等,真是名目繁多,但用处寥寥无几。去年,我曾参加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发现不少问题,有些单位为了自身荣誉,将多项科技成果堆砌在一人身上,“包装”和“制造”人才,太不正常了。我建议国家要清理各种人才工程、计划,除少数确实发挥了实实在在作用并被广泛认可的以外应坚决制止,并停止设立新的人才计划和工程。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影响力排名前10%的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的中国论文,每两年以45%的速度增长;国内有些大学每年发表的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甚至超过始终位列美国- 2 - / 30
前五名的名校。不过,我国80%左右的国际论文分布在低被引用区和零被引用区。尽管受关注程度低,但我们科技评价体系依然偏重论文,甚至到了“唯SCI论”的地步。这一国际普遍认可的学术评价标准正在异化为国内某些人换取学位和职称的捷径。 现在我国对科研成果和人才的评价简单量化,偏重论文,只看重科研成果数量而不注重其质量和科学意义,导致部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还有的为发表论文而交纳“版面费”。这样的论文,大多数没有原创性,毫无价值可言。我觉得,科研人员应该潜心搞研究,淡泊名利,以科学家的良心来从事科学研究。建议国内在有关评比和晋级时把SCI与国内一级刊物结合起来,而且SCI文章必须要有引用,没有引用就不能参评。 因为学科特点和研究方向的不同,评价体系也需要多元化。现在一些年轻人,已经分不清自己努力做实验、作研究,究竟是为了探究科学真理,还是为了发表论文。我认为完善科研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论文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只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而且评价时一定要做到公正客观,摒弃“人情”。 对人才做出的成绩怎么肯定? 背景:目前,我国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温家宝总理2003年12月20日签署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两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每年获奖项目总数从原有的800多项减少到不超过400项。 我们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人才做出的成绩要有所肯定,怎么肯定- 3 - / 30
呢?就是要对他们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科技奖励在一定时期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后来科技奖励太多了。所以现在奖励在尽量减少。是不是还要考虑建立评奖追究制度,比方说,某位专家参与的工程获了奖,以后工程出了事故,就要追究他的责任。 除了职称以外,科技界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学术称号,直接或间接地与个人经济利益相关。为了能拿到科研项目和评上高奖,少数科研人员不得不走关系,给回扣,拉人头,使科研这块净土也滋生腐败。现在科技成果物质奖励过滥,部分奖励名目未经科技管理、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认真论证。应制定合理、规范的晋升和分配制度,以避免急功近利的短平快行为,从而割断“成果鉴定—成果评奖—职称评审”的利益链。 建议国家取消国家奖励以外的各种政府奖励,鼓励学会、协会设立社会性冠名奖,逐步走向学术成就由同行认可,应用性成果由市场认可。 从卢曼理论看科技人才评价2012年04月30日11:15 来源:《学习时报》 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效率,就要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重视科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优化科技创新体系中“人”的评价激励机制等问题。面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争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克拉斯烈卢曼的全社会功能分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解释的理论依据和分析问题的新视角:在基本实现功能分化的全社会系统中,科技系统必须依照自身特有的规律运行,其他子系统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不能随意干扰科技系统的自治和自我形塑。 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基本认识 科技人才评价是科技评价中不可分割和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不仅具有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作用,实际上是与科技资源分配联系在一起的,还具有科- 4 - / 30
技资源再分配的重要作用。从卢曼理论视角分析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可获得一些基本认识。 对科技人才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扭曲,是人们对评价不满的根本原因。 分析近年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不是指标体系的问题,更多的是由于缺乏制度化机制,评价方法、程序等不够科学严谨,评价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甚至舞弊等导致的结果不公和资源占有部门权力寻租等负面问题而产生的不满,是对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不尊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自身规律为评价而评价,甚至影响创新等无效评价和过度评价的反感。其根本是由于评价结果不公和带来的利益变化对人们的精神、心理造成了不平衡甚至损害。由于科学系统内部的自我评价被过多的潜规则和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所影响,人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评价公正性的疑问。 我国科技人才及其指标体系反映出的问题根源在于:在 30余年的改革进程中,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评价、选拔、培养机制及薪酬制度,人们的价值观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并随之改革、调整和重组,整个社会体制、制度和利益格局处于大分化、大调整的重构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间、社会不同功能系统间原有和新生的规则、秩序相互碰撞、作用、渗透、干扰、重整,全社会各功能系统都处于重新寻找新的定位与秩序的动荡和转型过程中。处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不可避免地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自我形塑、自我完善过程的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导致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同样具有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等特征;另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由于受到其他系统有形或无形的干扰和干涉,出现违背系统自身运行规律的问题与弊端,扭曲了科技人才评价的本质含义,使评价结- 5 - / 30
果遭到质疑。 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不仅承担着对科技和教育系统内部的自身反射性观察,达到系统自身“评估”、“内省”、“反思”、“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同时也承担着通过促进系统自身功能转变,进而促进全社会各系统功能分化和转变,逐步完成功能形塑的重任。在这样的时代要求面前,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作用,远远超出了评价本身的意义,承载着人们本质性的期望——实现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最高境界。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使得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成为人们对现实和社会转型中的制度弊端不满的社会现象之一。 全社会系统功能分化、重塑的过程,决定了科技人员必须承受转型期造成的评价压力。 科技人才评价伴随着科技活动而存在,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和科学系统自身运行规律所决定的,不是想不想评价、要不要评价的问题。由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全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转型,是一个交织着震荡与痛苦、探索与迷茫、否定与再生的复杂而长期的过程,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在全社会各功能系统进行新的分化与重塑中显现出的矛盾和弊端,是我们这代人必须面对和接受的现实,也是必须承受的压力与责任。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科技人才评价活动中,评价指标体系在短期内难以取消,其结果无论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都与“高考”性质类似,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起到甄拔、促进作用,具有相对公平性。 科技人才评价如果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结果的合法化 归纳我国社会各界对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争论,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要不要评价,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二是谁来评价,争论的焦点是专家- 6 - / 30
评价的利与弊;三是评价什么,关注的是评价内容,使用怎样的指标体系;四是怎样评价,强调的是采用怎样的评价方法和程序;五是在评价程序与结果的选择中,到底是程序重要还是结果重要。 根据卢曼的理论,在功能分化的法治国家,一个系统本身的“合法化”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完成,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结果的“合法化”。也就是说,无论评价结果如何“正确”,也不具有合法的地位,不能够得到公认,因为它很可能是“人为”的结果。 程序意味着设计严格、合理的规则和规章制度,组织的存在是产生程序和尊重程序的前提条件。程序的履行与完成,必须依照组织化的规则来实现,而不是依赖人为的因素,每个参与履行程序的行动者,都必须遵守既定的程序规制。现代社会中各功能系统得以实现各自目标的前提条件是具备独立运行的现代组织机构,科技人才评价离不开现代社会的组织架构体系,离不开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等科学与教育系统内部的基础组织机构,并通过组织化的机制(而不是通过个人的好恶)来实现专业化的评价。在科技人才评价过程中,只有当人们把评价交给专业的组织机构,严格遵循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组织化的“程序”过程,才有可能真正做到评价结果具有合法性和公信力,为科技系统内部的行动者们所信赖,实现“非人为化”的制度理性。“非人为化”的制度理性问题,直接涉及的是科学技术系统的“自治”和科学共同体的成熟与“自治”问题,循着这一思路,对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被推向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以程序公开合理促进评价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