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一轮总复习第十七单元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第34讲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重大改革限时训练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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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版高考历史一轮总复习第十七单元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第34 讲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重大改革限时训练

1. (2014 •全国I卷)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

条文便有1 000 多条,“律令繁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 竟多达906 卷,770 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 篇、620 条、27 600 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6 分)

(2)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9分)

解析:第(1) 问中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即可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第(2)问根据材料“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法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并结合所学知识,即可说

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两方面影响。

答案:(1) 特点:从现实需要出发;删繁就简;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突出伦理犯罪。

(2) 影响:“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

2. (2016 •衡水模拟)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魏晋南北朝时期)建立后赵国的羯族人石勒,认识到羯族力量有限,他重用“博涉经史”的汉人张宾为谋主,言听计从,下令胡人不得凌辱汉人,派官员到各地劝课农桑,他不识字,却喜欢听人讲经、诵读史书,虽在戎马倥偬之中,也不稍懈怠,他设立太学和郡国学,用儒家经学培养包括羯族将领子弟在内的人才,并建立秀才、孝廉试经之制。

氐族建立的前秦国君主苻坚,对汉族寒门士人王猛主张“宰宁国以礼,治联邦以法”十

分欣赏与支持,他广修学宫,亲临太学考试学生经义优劣,他对博士王审说,朕一月之内三次亲临太学,发现人才,躬亲奖励,其目的在于,不使周公、孔子的微言大义在我手里失传,是不是可以追上汉武

帝、汉光武帝了?

摘编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1)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石勒、苻坚改革的相似点。(7 分)

(2)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石勒、苻坚政策的积极作用。(8 分)

解析:第(1) 问考查材料解读与比较分析能力。依据材料“他重用‘博涉经史'的汉人张宾为谋主,

言听计从”“对汉族寒门士人王猛主张‘宰宁国以礼,治联邦以法'十分欣赏与支持”可知二人都重用汉族杰出士人;依据材料“喜欢听人讲经、诵读史书,虽在戎马倥偬之中,也不稍懈怠。他设立太学和郡国学,用儒家经学培养包括羯族将领子弟在内的人才”“他广修学宫,亲临太学考试学生经义优劣”可知二人都重视儒家学说和教育;依据材料“用儒家经学培养包括羯族将领子弟在内的人才,并建立秀才、孝廉试经之制” “发现人才,躬亲奖励”可以得出都重视人才的选拔、考核和官员素质。第(2) 问结合所学可知二人这两次改革属于少数民族改革,在改革中学习汉族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文化,传承了中原文化,扩大了儒学影响;拓宽了官员任用渠道,巩固了统治;促进了民族融合,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答案:(1) 相似:重用汉族杰出士人;重视儒家学说和教育;重视人才的选拔、考核和官员素质。

(2) 作用:传承了中原文化,扩大了儒学影响;拓宽了官员任用渠道,巩固了统治;促进了民族融合,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3. (2016 •江西联考)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征收) ,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

材料二《通鉴》:“自嘉靖以来行一条鞭法,颇称简便,然诸役冗费名罢实存,有司追征如故”。万历十五年六月,户部覆礼科右给事中袁国臣等题奏:“条鞭之法,有司分外又行增派,挠民殊甚”。《续文献通考》:“大抵历代立法各有因时制宜之深意,而奉行不善率以病民,吏胥纵其奸,而闾阎受其困,虽复处除之诏屡颁,其及于民者能几何矣?苟无治人,虽以三代之良法,不足以致治。”

(1) 结合材料一,概括一条鞭法的特点。(7 分)

(2) 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虽以三代之良法,不足以致治” 的原因。(8 分) 解析:

本题考查材料信息获取和概括归纳能力。依据材料一中“总括一州县之赋

役”“皆计亩征银”“一岁之役,官为佥募( 征收)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等信息概括即可。第(2) 问依据材料二中“然诸役冗费名罢实存,有司追征如故”“而奉行不善率以病民,吏胥纵其奸,而闾阎受其困”、政府统治腐败等方面进行阐述即可。

答案:(1) 各项赋税、差役合并,归并到田赋中一体征收;统一纳银;在征收方式上由民收民解改官收官解,田赋运送、差役征募均由官府负责。

(2) 一条鞭法施行后,旧的摊派并没有消除;官吏不严格按税法征收税银,巧立名目多征多收,实际上加重了百姓负担;表面看来是吏治问题,实则体制问题。

4. (2017 •肇庆模拟)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中国古代政府十分重视土地清丈工作,但因为丈量工作量大、土地丈量技术比较复杂不易掌握及地主大户的抵制,土地清丈工作往往难以进行。

南宋时,面对“州县之籍既因兵火焚失,往往令民自陈实数而籍之,良善畏法者尽实而供,狡猾者豪强者百不供一” 的情况,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提出经界法,建议重建农田经界,受到宋高宗的赞赏,颁行天下。其具体做法是:“令官民户各据画图子,当以本户诸乡管田产数,且从实自行置造砧基簿,一面画田形坵段,详说亩步四至。”砧基簿制成后,需要“责结罪状申措置所,以俟差官按图核实” 。田产买卖需“两家各齐砧基簿及契书赴县,对行批鉴”否则“并不理为交易” 。经界法从绍兴十三年推行至绍兴十九年基本完成,仅婺州一地便造23 万余册。南宋末年又发展为推排法,史载“由是江南之地尺寸皆有税,而民力竭矣”。

——摘编自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李椿年提出经界法的社会背景。(9 分)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经界法的作用。(6 分)

解析:第(1) 问,根据材料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政府、战争、社会等方面回答;第(2)问,根据材料信息回答即可。

答案:(1) 背景:政府重视土地清丈工作;土地清丈工作难以进行;南宋时,州县之籍因战争遭焚失,豪强者不愿意如实登记土地;宋代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等。

(2) 评述:使土地清丈比较准确可靠,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土地登记与土地产权制度,有效防止了瞒报土地的情况;有利于征派赋税,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存在砧基簿制作耗时长、工作量大;加重人民赋税的问题。

5. (2016 •河南联考)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北宋) 学校教育在兵连祸结中早已破坏殆尽,朝廷此时又无力兴学设教。要解决

人才匮乏问题,政府必须广泛开设学校,改变官学衰败局面。北宋在农业、手工业、商业方面取得了前无古人的巨大成就,也要求教育既培养精通儒学的文官,又要求培养各种职业所需要的实用型人才。灿烂而丰富的文化成就为教育提供了丰富资源和养料,而汉唐以来的官学教育基本上都是满门经文的太学教育,这与蓬勃发展的宋代社会不相匹配。

北宋太学内容改革改变了汉唐以来满门经文的单一格局,形成了以儒家经典为主兼及文史、治事等内容的新格局。北宋太学采用宋代著名教育家胡瑗在苏州、湖州讲学时的“苏湖教法”,使学生由索然无味到耳目一新。北宋太学改革后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广博的文化知识。唐代太学限招五品以下子弟入学,而北宋太学只要是八品以下子弟及庶人之俊异者就可以入学,较广泛地向中小官僚和一般平民子弟敞开了求学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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