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4日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政府公共预算(一般预算)相互衔接。
符合我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实际,并与我市原有政策规定相衔接。
(三)收支有度,量力而行。
坚持收支平衡,预算收入根据市级当年预计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度结余编制,留有余地;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做到收支有度、量力而行、不列赤字。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关于建立云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精神及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定任务是: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3.83万亩(全部为水稻)。
市将划定面积53.83万亩分解到各县(市、区)(具体分解划定任务见附件),由各县(市、区)分解下达到镇、村,并划定到农户和田块。
按照3年完成划定任务的要求, 2018年全面推进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在完成划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功能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服务健全、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功能区”,提高我市水稻生产能力,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有效供给。
二、积极推进“功能区”划定工作(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
结合《云浮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图则》(2017年9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和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特点,各地在开展划定工作时,应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定为“功能区”: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要求的田块(划入粮食禁止生产区域的,不得划为“功能区”)。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云府办函〔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浮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云府办函〔2018〕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全市认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的通知》(云委办〔2017〕12号)、《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和上级驻云浮单位挂钩联系镇(街)人口计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云委办发电〔2016〕48号),市卫生计生局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并综合省的考评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5个县(市、区)、63个镇(街)、市直及上级驻云浮130单位以及15个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考评情况通报如下:一、优秀等次(一)云城区、新兴县等2个县(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二)云城街、安塘街、思劳镇、六都镇、白石镇、镇安镇、富林镇、罗城街、双东街、罗平镇、塘镇、苹塘镇、龙湾镇、新城镇、水台镇、东成镇、天堂镇、簕竹镇、六祖镇、都城镇、宝珠镇、千官镇、连滩镇、历洞镇等24个镇(街)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引资局)、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妇联、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等18个单位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成绩显著,评为优秀等次。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f65552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4a.png)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30日云浮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的通知》(粤府办〔2013〕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3〕65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系统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干预,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使企业投资活动更加便捷高效;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市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新型投资管理体制。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10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1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6a5f0d6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7b.png)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107号)云城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25日云浮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根据广东省关于城市基层管理扁平化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云浮市城区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围绕建设“小政府、大社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为基础,以社会多元化为主体,创新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快捷、高效、协调、便民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建设宜居宜业发展环境,为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不断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大胆探索,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城市管理新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建设现代化城市。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1日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协调城市建设开发,防止水环境污染和水域面积的减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其他镇区的规划范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城市规划区内水域范围用地规划管理的意识,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规范审批的原则。
对保护水体周边用地,应制定水体保护规划,以加强水体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城市蓝线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制度。
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蓝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
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7.30
•【字号】云府办函〔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0〕14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8•【字号】云府办[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监察局反映。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根据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监发〔201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
为做好试点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赶超、科学崛起,建设幸福云浮”核心任务,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管理体制、考核体系及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推进科学发展;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
三、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具有云浮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建立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程序,制订完善一批政府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力争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规范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打造全省政府绩效管理示范市,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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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
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府办函[2018]28号
【发布部门】云浮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27
【实施日期】2018.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函〔201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云浮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7〕370号)精神,做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努力实现生产能力增长、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把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作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手段,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一)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实施设施蔬菜提升工程,继续实行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加快国家和省、市级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蔬菜工厂化育苗厂建设,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加快蔬菜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加大设施蔬菜种植政策性保险,促进全市蔬菜生产水平提升。
确保考核年度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产量达到或高于前三年平均值的98%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
(二)稳定畜禽、水产品生产。
加快部级和省、市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水产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
确保年度肉类、水产品产量达到或超过前五年平均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
二、提升市场流通能力
合理规划布局“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平价店。
规划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冷链综合体,推进蔬菜、畜禽、水产品集中交易,加快市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增强市场保障能力,构建“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
展,鼓励菜篮子产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