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空气净化器新标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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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国家室内空气检测标准

2016最新国家室内空气检测标准

2016最新国家室内空气检测标准
目前室内空气的检测报告有两种:
1、普通报告,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2、CMA报告,检测甲醛、苯、TVOC,一般用于工程施工、工程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的衡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标准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12-19发布,2003-3-1日起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住宅与建筑物,该标准为保护人类健康而制定,是一个人居环境健康的最低标准,是衡量房屋是否环保的根本依据。

检测前需要关闭门窗12个小时,柜子和抽屉全部打开,房间里面不要留下任何装修所剩下的材料(比如:油漆、板材等),北极光光触媒认为温度最好在23℃以上,这个标准可以作为室内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推荐性标准。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6)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与2001年联合发布,与2002年实施,并在2006、2010、2013年做了相关修改。

检测前需要关闭门窗1个小时,柜子和抽屉全部打开,房间里面不要留下任何装修所剩下的材料(比如:尤其、板材等),温度最好在23℃以上,这个标准是用来工程施工、工程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的衡量标准。

空气净化器 检测标准

空气净化器 检测标准

空气净化器检测标准空气净化器是一种能够净化室内空气的设备,它能够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有害气体和异味,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障人们的健康。

然而,随着市场上空气净化器种类的增多,其性能和质量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因此对空气净化器的检测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颗粒物净化效率检测标准。

颗粒物净化效率是衡量空气净化器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颗粒物包括尘埃、花粉、烟尘等,它们对人体健康有害。

因此,空气净化器的颗粒物净化效率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一般来说,颗粒物净化效率越高的空气净化器,其净化效果越好。

二、有害气体净化效率检测标准。

有害气体是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醛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气体。

空气净化器除颗粒物外,还需要具备去除有害气体的能力。

因此,有害气体净化效率也是衡量空气净化器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噪音检测标准。

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而过大的噪音会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干扰。

因此,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噪音也有相应的要求,一般来说,优质的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噪音较小,不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四、能耗检测标准。

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需要消耗一定的电能,因此能耗也是需要被考虑的因素之一。

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能耗也有相应的要求,一般来说,能耗越低的空气净化器,其节能环保性能也越好。

五、滤网寿命检测标准。

空气净化器的滤网寿命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净化效果。

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滤网寿命也有相应的要求,一般来说,滤网寿命越长的空气净化器,其使用寿命也越长,净化效果也越稳定。

综上所述,空气净化器的检测标准涉及颗粒物净化效率、有害气体净化效率、噪音、能耗和滤网寿命等多个方面。

购买空气净化器时,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上标准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空气净化器,以保障室内空气质量,保障家人的健康。

同时,生产商也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空气净化器,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

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

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
首先,新版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指标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空气净化效果方面,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在不同污染物浓度下的净化效率要求,包括对颗粒物、甲醛、TVOC等有害物质的净化效果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标准还对空气净化器的噪音、能耗等性能指标做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空气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降低室内污染物浓度,同时保证用户的舒适性和节能性。

其次,新版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的安全标准,包括电气安全、防火性能、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定不仅能够保障用户在使用空气净化器时的安全,也能够有效避免因空气净化器本身导致的安全隐患。

此外,新版国家标准还对空气净化器的质量控制、信息标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质量控制方面,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信息标识方面,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应标注的产品信息、使用说明等内容,以方便用户正确选择和使用空气净化器。

总的来说,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发布,对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标准的出台,不仅能够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提升产品质量,也能够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未来,我们期待空气净化器行业能够按照新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室内空气净化解决方案。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解读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解读

市 场 准 入 ,否则就不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我国强制性能效 标 准 的 实 施 ,将政府的节能政策和节能目标体现在标准指标 中 ,有效提升了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水平, 淘汰了市场上那 些高耗低 效 的 产 品 ,以标准化手段有力支撑了我国节能政策 和规划的实施。
以往我国所研制的强制性能效标准多集中在家用电器、 照 明 器 具 和 交 通 工 具 等 领 域 ,对 于 坏 保 设 备 和 产 品 鲜 有 涉 及 。 空 气 净 化 器 产 品 既 是 家 用 电 器 类 产 品 ,同 时 也 更 是 一 种 具 有 特 殊 功 能 和 用 途 的 环 保 产 品 。空 气 净 化 器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和空气净化器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都迫切需要制定相关的强 制 性 能 效 标 准 对 其 产 品 能 效 加 以 规 范 。通 过 能 效 标 准 的 实 施 , 一 方 面 ,将提高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整体提升 空 气 净 化 器 产 品 的 能 效 水 平 ,有 力 促 进 生 产 企 业 的 节 能 技 术 进 步 ,规范产品市场秩序并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另 一 方 面 , 也 为 当 前 我 国 实 施 的 能 效 “领 跑 者 ”制度提供标准化的技术 支 撑 。对于我国既有的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体系而言,空 气 净 化 能 效 标 准的研制和实施,既可以借鉴既往我国能效标 准研制和 推 广 的 经 验 ,同时也是对我国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 准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2 0 1 6 年 ,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国家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制 性 国 家 标 准 制 修 订 计 划 。该 标 准 由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提 出 ,由 全 国 环 保 产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2 7 5 ) 会 同 全 国 能 源 基 础 与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20 ) 共

中国gb 2626标准

中国gb 2626标准

中国gb 2626标准中国GB2626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它是为了保护中国公民免受可控环境接触到的空气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细菌、病毒粒子而制定的。

该标准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AQSIQ)编制的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旨在确保企业生产出的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能够有效地帮助用户过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保护公民的健康。

该标准包括了几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中包括了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精度要求、判定标准等。

具体而言,产品技术要求包括产品结构、电气安全性能、外观结构、电气可靠性、使用及安全性等;产品质量要求包括物理数据、电气参数等;检测方法及精度要求包括测量及检验设备准确度标定值、测量及检验环境条件、测量及检验程序;判定标准分为四类:第一类: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产品;第二类:满足全部技术要求及全部质量要求的产品;第三类:满足全部技术要求及全部质量要求及全部检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的产品;第四类:满足全部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精度要求及判定标准的产品。

为了达到该标准的要求,对于生产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的企业都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确保质量,以保证电子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的质量符合中国GB 2626标准的要求。

具体而言,企业可以采用ISO9000等管理体系,提高设备的精度水平,改善检测实验室的设备到更高精度,控制关键实验过程,开展动态精度管理、定期校核检验,开展性能测试、失效分析,以提高产品的可靠性等等。

中国GB 2626标准是中国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行业的一个重要基础性标准。

通过完善和实施该标准,对于行业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是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为提高本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好的地位奠定基础;二是可以有效地帮助消费者区分和辨别各种不同质量的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从而有效地保护公众的健康。

中国GB 2626标准的出台,将对中国的电子空气净化器和活性炭过滤器产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企业应该加强质量管理,以确保产品质量,保护公众的健康,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空气过滤器国家标准正在修订

空气过滤器国家标准正在修订

47电器2016/32016年1月18日,GB/T 14295《空气过滤器》国家标准修订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召开。

据《电器》记者了解,此次会议在GB/T 14295—2008《空气过滤器》基础上,新提出计数效率和PM2.5过滤效率的比对、能耗评价以及试验条件、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四项评价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这一指标,成为此次会议上参编企业争论的焦点。

新提出四项评价指标据《电器》记者了解,GB/T 14295《空气过滤器》最初于1993年开始实施,现行标准为第二版,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是该标准第二次修订,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

该标准适用于常温、常湿、包括外加电场条件下的通风、空气调节和空气净化系统或设备的干式过滤器。

空气净化器、吸尘器、新风系统以及多个行业等都会用到该标准,是空气净化类的基础国家标准。

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王智超介绍,计数效率和PM2.5过滤效率的比对、能耗评价、试验条件——温湿度范围、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是参编企业新提出的评价指标。

同时,过滤性能分级、容尘性能、空气过滤器消静电处理、静电过滤器产生臭氧的限值、空气过滤器的重复利用——清洗及其他的特殊功能和要求(防火性能、耐高温、抑菌性)6项指标均将在2008版本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精确、具体的修订。

据《电器》记者了解,在计数效率和PM2.5过滤效率的比对方面,以前空气过滤器都是按照计数法0.5分级,根据不同的过滤效率把空气过滤器分成多个等级,最近这几年由于PM2.5问题突出,这次修订时被特别提到。

王智超表示,在这一版修订工作中,PM2.5将以哪种测量方法体现以及与计数效率如何关联,参编企业都非常关注。

在试验条件温湿度范围方面,以往都是在标准空气状态下进行测试的,此次修订将考虑不同的温湿度工况。

空气净化器的新国标中的CADR解析

空气净化器的新国标中的CADR解析

空气净化器的新国标中的CADR解析CADR是消费者购买、选择、考核、评价空气净化机的唯一国际权威指标,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机时,一定要看是否拥有AHAM标章CADR值,有的话才能证明空气净化机有真正的清洁效果。

一台真正有效的空气净化器=高CADR值+高CCM值+高能效值+低噪音值;CADR(洁净空气量)值越高,净化效率越快,那么空气净化器里面的CADR值真的有用吗?请多伦斯的净化专家来详细解释一下CADR值。

CADR即洁净空气输出比率。

CADR值反映了空气净化机去除室内的尘埃、二手烟、花粉的能力。

CADR值越高,则表示空气净化机的去处尘埃、二手烟和花粉的比率越高。

为了提供给消费者在选择空气净化机时有一个公正、客观、一致性的资料可参考依据,美国美国家庭用具制造协会AHAM采用国家标准局(ANSI/AC-1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的测试方法,检测室内特定污染物尘埃、花粉、香烟烟雾,作为清新效率比较标准。

美国家用电器制造商(AHAM)是国际上公认检测评定净化机性能最权威的三方独立测试机构;目前欧美各国已经将CADR的概念逐渐广泛的应用在每一台空气净化机上。

这里所谓的洁净空气是一个相对概念,在理解CADR值的时候可以认为洁净空气是指相对原始未净化的空气来讲已经清除掉了90%的污染物的空气。

CADR就可以理解为每小时能产生多少这样的“洁净空气”。

AHAM测试标准:CADR为100 ----14平方米,1小时后污染物浓度为原来的10%;我国对于洁净空气量概念的引入也是源于美国家电制造商协会(AHAM)关于CADR的定义。

要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一定的洁净标准,有两个必要条件:一、必须保证室内空气达到一定的换气次数,即要求空气净化器内置的风机有一定的风量。

二、空气净化器的一次净化效率必须比较高。

洁净空气量(CADR)就是能定量表征空气净化器以上两个必要条件的物理量。

CADR值越大,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越高。

利用CADR值,可以评估空气净化器在运行一定时间后,去除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效果。

空气净化器标准

空气净化器标准

空气净化器标准空气净化器是一种能够净化室内空气的电器产品,它能够有效去除室内的污染物质,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障人们的健康。

目前,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种类繁多,但是其性能和质量参差不齐,因此,制定空气净化器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空气净化器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标准。

1.1 净化效率。

空气净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去除室内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因此,其净化效率是评价其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净化效率主要包括对PM2.5、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去除效果,标准应明确规定不同类型有害物质的去除率要求,以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实际净化效果。

1.2 噪音。

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过大的噪音不仅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还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因此,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噪音限制,以保障用户的生活质量。

1.3 能耗。

空气净化器的能耗直接关系到其使用成本和环保性能,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在一定工作条件下的能耗限制,以促进节能减排。

二、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标准。

2.1 防火性能。

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热量,因此其防火性能是非常重要的。

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在长时间工作时不会因过热而引发火灾,以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2 电气安全。

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电器产品,其电气安全性能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安全。

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在正常使用和异常情况下的电气安全要求,以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

2.3 辐射安全。

部分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辐射,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的辐射水平限制,以保障用户的健康安全。

三、空气净化器的外观和易用性标准。

3.1 外观质量。

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家用电器,其外观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使用体验和产品形象。

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的外观质量要求,以保障产品的外观美观和品质感。

3.2 操作便捷性。

空气净化器的操作便捷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使用体验,标准应规定空气净化器的操作界面、按键设计和功能设置要求,以提高产品的易用性和用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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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新标准
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即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档;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

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

新标准还对空气净化器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内容做出规定: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

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解读空气净化器的标准体系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一、安全标准,涉及标准: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二、性能标准,涉及标准:
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下面分别对安全和性能进行解读:
安全标准:
安全标准方面,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的通用条款。

而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则对空气净化器这个分类产品的特殊方面做出了要求。

整个安全标准体系的设置是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安全。

标准主要针对空气净化器的防触电、功耗、过载温升、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潮湿环境下的工作、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元器件、电源连接、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非金属材料、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性能标准:
关于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的解读
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是该标准的第3版,第二次修订。

1、使用性能
净化能力反映净化器的实际工作能力,称为洁净空气量(CADR),以单位时间内可以净化空气的体积来表征,单位是立方米每小时,m³/h。

要求:
(1)净化器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2)同上,净化器针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
(3)净化耐久性。

净化器能够使用时间的长短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参数和指标,而其使用时间长短可以用净化器滤网能够吸附污染物的多少来衡量,用累积净化量(CCM)来表征,单位为毫克,mg。

通过该指标,消费者能够对比市面上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时间做到一个横向对比,从而为购买提供参考。

累积净化量的要求:
①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0mg,其分级指标见表1。

②甲醛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mg,其分级指标见表2。

2、健康指标要求
健康指标要求是源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提出的,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的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到伤害。

标准的健康要求指产品工作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排放,以及除菌、抗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臭氧浓度排放
在特定的环境中,净化器运行24h后,在距空气出口50mm的位置测量,臭氧浓度百分比不应超过5*10-6。

(2)有害物质释放
净化器运行时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3)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率应不小于50%。

(4)噪声
净化器属于长期运行器具,其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大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净化器正常运行声功率级噪声应符合表4的规定。

3、净化能效
能效直接反应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净化器的净化能效分为两个部分,即运行时的功率消耗和待机状态的功率消耗,具体要求如下:
(1)净化器待机功耗应不大于2.0W。

(2)颗粒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2.00m³/W.h,其分级指标见表5。

(3)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应不小于0.5m³/W.h,其分级指标见表6。

4、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是每台必查的例行检验,只对安装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净化器出厂检验项目见表7。

型式试验是产品的定型检验,是对产品设计的总体检验,标准中所有的项目,以及GB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安全标准中的全部项目都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可定型生产。

为了保持产品质量的
稳定性,每年要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对于停止生产一段时间,需要恢复生产的产品,要在型式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

5、标志要求
标志是产品最主要的特征说明,同时是消费者选购和安全使用的重要信息,也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手段,标准除了对通用性标志的要求以外,还增加了净化器特征性能的标志要求。

目的就是规范产品标志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性能特征标志作为器具的使用说明,应符合GB 5296.2《消费者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要求,同时,应包含下述内容:-洁净空气量(CADR目标污染物);
-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CCM颗粒物);
-气态污染物的累积净化量(CCM气态污染物)(选标);
-净化能效;
-噪声;
-适用面积(选标)。

另外,标准对使用说明书还提出了如下要求:
-安全注意事项;
-具体净化原理;
-放置场所的注意事项;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过滤网更换、清洗时的注意事项; -其他的注意事项。

GB 2155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GB 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这两份标准是规定了空气净化器本身的有害物质释放量的限值和测试方法,并对抗菌除菌的标识、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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