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在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运用
运用中国的哲学思想和美学特征欣赏中国传统音乐

运用中国的哲学思想和美学特征欣赏中国传统音乐一、“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中国传统音乐受儒家和道家这两个哲学派别的影响最大,它们都强调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并决定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特征。
不论是古琴曲《流水》,琵琶曲《四面埋伏》,陕西民歌《绣荷包》,虽然她们体裁不同,类别不同,但都是用声音描写自然,表现自然,从而极为诗意地表达出人的思想情感。
儒家在其音乐美学开山之作《乐记》中反复的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为同”等,非常强调音乐与天、地、人的和谐统一。
当然儒家美学里的“天、地、人”绝不仅仅只天空,而是大至宇宙天体,小至花草虫和飞禽走兽,山川湖海,风云雨雪等自然万物、世间万象。
而人不仅是指人本体,也泛指人群、人类、不仅指人的外在体表,更指人的内在精神、情感世界。
而这些都互相紧密关联着,并且互感互动,谓之“天人感应”因此,“天人合一”的哲学,既崇尚创造宇宙万物的大自然,有重视人的内心主观情感体验,两者合一不分彼此。
《乐记》一开始就是以折后总哲学思想来看待音乐。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
敢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吕氏春秋·古乐记》:“昔古朱襄氏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接,故士达作为五弦琴以来阴气,以定群生。
”这种论述虽然具有神话色彩,但也反映了先人们隐士到音乐的重要意义,人的情感、人的愿望,通过音乐能感天动地。
道家则从另一个曾面强调“天人合一”的观念,他们更注重人的心灵与自然界的沟通。
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就是说人应该随着天道的运行而运行,这样才能超凡而脱俗,达到个人的至善至美,即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我物一体”的精神境界和至人,真人的人格境界。
由“天人合一”引申出来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是“和”,它所强调的是矛盾的同意和谐、淡化、弱化矛盾的对立和斗争。
处于矛盾对立地位的双方,要取得调和、和谐、趋同、合一,必得取其“中”,故又称作“中和”。
古诗词艺术歌曲的审美与演唱分析

古诗词艺术歌曲的审美与演唱分析
古诗词艺术歌曲的审美体现在其所呈现的古代文化内涵上。
古诗词承载了古代文人的智慧和情感,通过歌曲的形式表达出来,使人们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意境和情感。
这些古诗词常常描述了壮丽的山河景色、深情的爱情故事和纯真的人生哲理,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趣味。
而通过音乐的伴奏和演唱的表达,这些词意得以更加丰富和情感得到更好的诠释,使得听众能够更好的领略到其中的美。
古诗词艺术歌曲的审美体现在其音乐的选择和编曲上。
古诗词艺术歌曲往往选择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乐器和音乐元素,如古筝、古琴、二胡等,使得歌曲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氛围。
通过现代音乐的编曲形式和技术手段,对于古代音乐进行改编和重新创作,使得古诗词艺术歌曲兼具传统与现代的艺术特点。
这种音乐的选择和编曲形式,为古诗词艺术歌曲增添了独特的美感和时代感。
中国传统音乐旋律、声音与意境的美学呈现

所谓中国传统音乐就是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和手段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发展中,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独特的审美,在世界音乐美学中成为公认的精致优雅音乐。
究其根源,这是与中国文化所形成独特的审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中国古代艺术审美由于其地理环境、生活方式、思维与民族心理所呈现出的特殊性,与西方审美有着迥然不同的风貌。
中国传统音乐中其审美取向与西方音乐的音色厚重、表现力强、追求戏剧性冲突不同。
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简练、音色含蓄、淡泊、不渲染为主要特征,在艺术表现中,更多地反映作者的主观感受。
在内容上,受道德因素支配,注重借景抒情,追求意境,以平淡天真、幽静深远,空灵传神为艺术目标。
本文就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审美特征来进行探讨,目的在于使表演者和广大听众更好的把握和理解传统音乐作品中的审美特征。
热爱中国本土文化艺术,为弘扬和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音乐而努力。
一、“中和”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的核心思想“中和”审美也称“和”,是中国传统审美的核心,是中国文化精神的凝聚,中国远古先民把自己与宇宙天地视为一体,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并在天地的相和中求得生存幸福,滋生了以和为美的思想观。
儒家从中推出“中和”之美。
它的基本特征就是追求人人相和,天人合一,社会大同。
“中和”审美常被作为是中国古典美的理想来描述,贯穿于中国各门类艺术中。
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国语·郑语》载:的“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说明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
孔子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
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
“乐者,天地之和也”。
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
浅析中国古典音乐中融入书画意境的原因

浅析中国古典音乐中融入书画意境的原因中国古典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独特的音乐形式和内涵深受人们喜爱。
其中,融入了书画意境的音乐作品更是给人以深厚的艺术享受。
那么,为什么中国古典音乐中融入书画意境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中国古代文人的审美追求是书画意境与古典音乐相融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文人对于书画的欣赏和创作具有非常高的造诣,他们通常追求写意的笔墨,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境界。
在古代中国,书画与音乐被并列为六艺之一,被视为高尚的艺术形式。
中国古代文人常常通过书画来表达自己的意境和情感,而古典音乐恰恰具有其类似的表达方式,因此,将书画意境融入到音乐中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次,中国古典文化中的独特审美理念也促使了书画意境与音乐的融合。
中国文化注重“意境”,强调通过表现意象和情感传达思想,而不仅仅追求技巧和规则的严谨。
传统的中国音乐也是如此,它注重通过音乐的音色和旋律来表达情感,重视音乐的情感共鸣。
在这样的审美理念下,将书画意境融入音乐自然符合中国文化的思维方式,使音乐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再次,书画和音乐在表现方式上有着相似之处,因此容易相互借鉴。
书画和音乐都是以视觉和听觉作为表达方式,都是通过图像和声音来传递情感和观念,因此它们在表现手法上有相似性。
中国古代文人常常通过画卷的构图、墨色和画意来表达情感和意境,而古典音乐也通过旋律、和声和节奏来表达情感。
通过将两者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可以使音乐作品更加丰富多样,更具表现力。
最后,中国古典音乐中融入书画意境还有助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古典音乐和书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艺术形式,融合两者可以使音乐作品更加富有中国特色,更具艺术价值。
通过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音乐中,可以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让更多人了解和喜爱中国传统文化。
总之,中国古典音乐中融入书画意境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古代文人的审美追求、中国古典文化的独特审美理念、书画和音乐的相似性以及弘扬传统文化等因素都为这种融合提供了条件。
浅析中国古典音乐的独特审美追求 (2)

浅析中国古典音乐的独特审美追求摘要:相比较西方音乐美学的审美意识,中国古典音乐具有独特的审美追求。
正如日本学者岩山三郎所说,中国古典音乐着重于对意境的追求。
意境的描写是文学创作中将思想情感和文字联为一体的的手段,可以让观众在接触艺术形式后,通过对其内容的联想体会到其中的思想情感,从而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
意境在中国古典音乐中的运用,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天人合一的理论思想,这种思想在中国古典音乐作品中都得以体现。
关键词:中国音乐美学;意境之美;古典音乐审美一、中国古典音乐的独特审美中国传统音乐在五千多年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中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代表了中国古代文化中最精彩、最绚烂的部分。
关于中国古典音乐的美学问题,学术界早已进行了一系列深入浅出的探讨。
正如我国著名音乐美学家宗白华认为:“音乐对人心的和谐、行为的节奏,极有影响。
”笔者认为,中国古典音乐的总体特征是“淡远”、“深邃”、“雄浑”的,正如道家的“大音希声”一样,中国古典音乐正是以最少的乐音来给人最丰富的蕴含,比如我国古代传统乐器古琴、箫等,都是此类的代表,其意不在乐曲本身,而是在声音之外,着重对声音外的意境的描写。
陶渊明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即是此类的意思,他认为弹琴真正的乐趣不在于乐曲本身,而是在于对乐曲之外意境的领会,弹琴就是为了能够体会到乐曲之外的意趣,这是一种超脱于音乐本身,重视弦外之音的哲学思想。
因此,追求音乐外的“意趣”就成为中国古代音乐作品中最常使用的创作手法、欣赏手法,作为一种追求艺术的最高境界其也是中国人衡量艺术作品至高标准,成为了中华民族艺术审美的一个突出特征。
上文的“意趣”也可称为“意境”,也与我们常说的“境界”相等。
我国著名的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曾在他的著作《人间词话》中说:“境界非所谓景物也。
喜怒哀乐,亦有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些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
佛则谓之无境界。
”仔细的分析这段文字,在这段话中,王国维先生将文学创作中的“象”与“意”都统一于“境界”之中,并简要的将“境界”划分为“象”与“意”,即自然境界和人文境界两种,显而易见,在中国古典音乐的创作中,其应是属于人文境界的范畴,即注重“意”的范畴,侧重于对人的自身等内在精神品质的追求。
中国古典音乐审美研究

中国古典音乐审美研究中国古典音乐是中华民族文化瑰宝之一,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演变和传承,具有高深的音乐理论和丰富的音乐风格。
审美研究是对中国古典音乐理解和传承的基础,其过程中包含着对音乐形式、音乐内容和创作特点等方面的探究。
一、中国古典音乐的审美特点中国古典音乐具有独特的审美特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强调音韵美和意境表达。
音韵美体现在乐曲旋律优美流畅,节奏明快有序,音色纯正优雅,以及各种音乐技法娴熟自如;意境表达则包括对自然景物、人生感悟和情感表达的大量涵盖。
从音乐形式上看,中国古典音乐既有严格的规范性,又有灵活的变异性;从音乐内容上看,中国古典音乐既有丰富多彩的主题和表现手法,又有深入人心的美学意蕴和文化内涵。
二、中国古典音乐的审美研究方法中国古典音乐研究包括音乐史、理论、教育和演出等多个方面,而审美研究是其中最为关注的方法之一。
审美研究涉及到中国古典音乐的美学理论、音乐形式、音乐内容、音乐创作等方面,其重点在于解读和感受音乐表现的内涵和意义。
具体来说,中国古典音乐的审美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音乐文化探究音乐文化是中国古典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音乐的历史、风格、思想和意义等方面。
通过对音乐文化的深入了解与探究,可以更好地理解音乐的内涵和创作背景。
2. 音乐形式分析音乐形式是中国古典音乐的重要表现形式,其中包括乐曲结构、旋律特点、乐器运用等方面。
通过对音乐形式的分析,可以揭示音乐的创作过程与技法,深入挖掘音乐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3. 音乐语言研究音乐语言是中国古典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音乐符号、标记、乐谱和演奏技巧等方面。
通过对音乐语言的研究,可以深入掌握音乐的表现手法和技艺,更好地推动音乐的创新与变革。
4. 音乐演绎评析音乐演绎评析是对中国古典音乐的传承和演出的重要方式,旨在评价演奏者的演奏技艺和个人理解。
通过对音乐演绎的评价和解读,可以更好地展示音乐的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
三、中国古典音乐的审美研究价值中国古典音乐的审美研究对于推动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

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美学鉴赏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它以其独特的音色、旋律和节奏,展现了中国人民的情感与智慧,传承了中华文化的精髓。
本文将从音乐的审美特点、文化融合以及艺术表达等方面,探讨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鉴赏与文化内涵。
一、音乐的审美特点中国传统音乐以其独特的审美特点吸引着世界的目光。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注重表达情感。
它以音乐的形式表达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体验,如忧愁、喜悦、思乡等。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注重音色的变化。
它运用不同的乐器和演奏技巧,创造出丰富多样的音色,使音乐更具层次感和表现力。
再次,中国传统音乐注重旋律的变化。
它以其独特的旋律构建方式,形成了独特的旋律风格,如南音、北音等。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注重节奏的变化。
它通过不同的节奏变化,展现了音乐的韵律美和节奏感。
二、文化融合的美学鉴赏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融合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元素,展现了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民族音乐的特点。
不同民族的音乐元素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得以融合和发展,形成了丰富多样的音乐风格,如蒙古族的马头琴、藏族的唐卡等。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古代文学的精华。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诗词和散文被融入到音乐中,形成了音乐作品的文学性,使音乐更具诗意和意境。
再次,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哲学思想的智慧。
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如儒家、道家等,通过音乐的形式表达出来,使音乐具有了深刻的思想内涵。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融合了民间艺术的元素。
民间艺术中的歌曲、舞蹈等元素被融入到音乐中,使音乐更加生动活泼,具有浓厚的民间特色。
三、艺术表达的文化内涵中国传统音乐通过艺术表达,展现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中国人对自然的崇敬和热爱体现在音乐中,如山水画的意境被融入到音乐中,使音乐具有了自然的韵律和美感。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
浅谈音乐审美教育中国学经典的应用

浅谈音乐审美教育中国学经典的应用音乐作为一种具有感染力和普遍性的艺术形式有着和人类历史发展一样久远的历史。
对于音乐的审美教育也早在古代便被人们所认知,从“制礼作乐”到颜元“能琴”都在一定程度上所明了古人对音乐审美教育的认识。
而当今社会,随着我国众多国学经典的流传弘扬,新时期的音乐审美教育也应该有着新的发展,更加面向古典化、人性化。
一、引用孔子品《韶》乐,加强审美教育重视《论语·述而》中曾经记载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大概的意思是:孔子在齐国听了《韶》乐,在很长的时间里都品尝不出肉的味道,对此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妙竟达到如此地步!”孔子是我们所公认的圣人,以后世师表所为人敬仰。
除了政治思想、文学著作上的造诣以外,孔子也是一个对六艺精通,很有音乐素养的人,从他听完《韶》乐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没有对于音乐美的认知是不会忘我到这种程度的。
通过将孔子品《韶》乐的故事加入到弘扬音乐审美的教育中,可以加大人们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兴趣和接受教育的重视程度。
音乐审美是一种学问,孔子毕生将人生快乐定义在对学问的追求之上才取得了这旷世的成就,那么作为当今时代的我们,也应该对艺术、对学问有所求,重视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培养。
二、透过《伯牙绝弦》的故事,深层次挖掘音乐审美内涵音乐审美教育,除了培养人们更好的发现美、创造美之外,还应该让人们在进行音乐审美的过程当中逐渐发掘出与音乐相关的深层次情感。
《吕氏春秋·本味篇》记载的伯牙绝弦的故事,就是在音乐的基础之上表达知音难求的一个典例。
伯牙因为钟子期的病故而“破琴绝弦”,这种对友人珍惜的情感通过两人一个善琴一个善听的音乐交集展现的淋漓尽致。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体会出,凌驾于音乐美之上的是个人情感的真挚投入。
让我们知道,在今后的音乐审美教育过程当中,除了对美的最基本培养以外,也要积极的发掘音乐带给人们的其它情感,并最终将我们对音乐的审美投入到个人情怀当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和”在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的运用摘要:在中国古典音乐思想中,和是最理想化的审美范畴。
它以中国人所特有的饱满、活跃的生命意识为基础,并通过“音声之和”、“乐与人和”、“天人之和”三个层面的关系深切地表达出了音乐与自然、社会、人生之间的审美关系;在对音乐的阐释中展示了音乐与人生、宇宙内在生命的同构,从而进一步彰显出了中国古典音乐思想生命化的美学精神。
关键词:和;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同其它艺术一样,源自人们审美文化的需要,并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数代人民的不断发展与充实,成就了今天多元化的音乐世界。
因此,通过对音乐的形式语言与内涵的分析研究,不但可以使我们较为直观的获得对音乐的感性认识,也可以从中发现影响音乐发展与创作的因素。
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不仅是多元性的,而且还是潜在的。
通过作用与人的思维意识继而传达到日常生活中的细节中去。
本文则主要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阐释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对我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的影响及其在音乐中的体现。
一和的含义“和”在《说文解字》中,对这一字的解释是“调也。
从禽——禾声。
”而在《尔雅》释乐篇中已经将和列为了乐器中的一种:“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
”通过以上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和”字在中国早期的文化形态中的演变过程所发生的变化。
因此,从“和”字最初的基本内涵我们可以看出,在这其中深切的蕴含着人在自然、社会中求得生存、安居足食的谐和理想。
此外,中国古代的“和”还包含了“气”的观念。
并认为“和”正是由于阴阳二气的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一切。
这一点在随后的道家思想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纵观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内涵,无疑都在各自的论述中提到了”和”字,但是,又由于自身认识的角度与出发点的不同,致使“和”在其中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下面将主要围绕儒家与道家中“和”的认识而展开。
就天地自然的和谐之美而言,“和”字不仅体现了自然界造化的秩序性和规律性,而且还表达了人们的一种内地的动机性。
从西汉时期董仲舒的著作《春秋繁露》第十一卷中,我们可以得知,天地阴阳二气之间的关系统一于人的处于人的需要层面中,认为人应该“取天地之美以养其身”。
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董仲舒的这种审美观已经将“和”的内涵提升到了天人一体的理论,具有极强的伦理色彩。
与儒家相比,道家则更加欣赏大自然中和谐相生的气象,并且将这种现状称之为“大美”。
并认为大自然中的万物变化都是一个自然过程,既没有神意志的左右,也没有任何情感色彩饱含其中。
因此,在审美上应该坚持审美的无目的性与无功利性。
就中国的传统文化而言,儒家与道家与后来传来的佛家文化一道构成了中国文化意识的主流。
其中儒、道两家作为中国本文哲学文化,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影响则更为深远,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文化发展的走向。
二和在古代音乐审美思想中的体现上面已经简要介绍了古人对“和”字的理解与认识。
作为一种最具生命意识、最理想化的审美范畴。
“和”在古代音乐审美思想中又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下面将主要围绕“和”在音乐中的表现进行分析。
1 音声之和音声之和中的“和”主要是指音乐与心理上的一种协调感。
这是一种内心情感上的共鸣。
是伴随着聆听者在欣赏过程中所产生的。
这种“和”而言,不仅包括欣赏者在心理上的内在共鸣,而且还涵盖了人们的各种音乐审美听觉尺度、与审美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称为真正的音声之和。
但是,这种情况的出现却又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诸多场景中会表现很多不同的特点,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人们追求谐和的意志与向往,同时这也是音声之和的真正内涵。
事实上,就音声之和这一观念形成的本身而言,就是与人类的音乐艺术活动的产生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而不断丰富着自身的文化内涵。
在现实生活中,音声之“和”,不仅具有乐律学的意义,而且也具有音乐心理学层面上的意义。
就音乐的本质而言,无论是中国音乐文化还是西方音乐文化,都是在人的音乐听觉审美尺度中不断追求着音声的谐和感。
在中国古典音乐文化思潮中,“音声之和”的审美观念则集中体现于先秦的“和、同之辩”中。
西周周太公史伯就已经运用“以他平他谓之和”的理念去看待音乐的审美实践。
从这一事实我们似乎不难发现,古人在音乐的表现过程中已经懂得运用“以他平他”的标准去协调在演奏过程中出现的音律高低等现象。
正是由于这样一个启示才使史伯做出了这样的一个评价。
并将其作为一个审美法则而独立提出来。
这一评价准则说明了就听觉感知层面而言,只有将各自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起来,才能够组成美妙的音乐。
随后,齐国的晏婴又对周太公史伯的思想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并将音乐的诸如“相成”,“相济”等诸种特征,都归纳到审美的和谐统一范畴之中,也就是“和”之中。
由此可见,古代思想中对音乐中的“音声之和”的认识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音乐对他们来说,也已经不再是一种形而上的存在,而是与其它形式一样一道成为了他们修身养性的一种方式。
“音声之和”的审美观念不仅仅是对乐音相谐关系乃至自然谐和律制等方面的微观把握,而且也是把握音乐与人生、社会乃至宇宙万物宏观联系的起点,“音声之和”成为理解音乐与生命关系时具有起始意义的重要环节。
2 乐与人和如果说音声之和还仅仅将其停留在欣赏者自身心理情感的角度上的愉悦的话,那么乐与人和则其所关注的焦点指向了社会中人与人的交流,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音乐的社会性进程。
这种进程在社会中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音乐来沟通、联络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的,并使之保持在一个相对和谐的状态。
在音乐的审美活动中,虽然乐的活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就其体验性而言,却主要表现为一种内在的愉悦与和谐。
就这种和谐感的实现却不是一种整体性的实现,相反而是一种在自我接受范围内的愉悦与自得。
造成这种现状出现的原因,其最根本的特点就是由于在现实社会中由于等级关系、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导致了各自对月的理解形式也出现了多样性的出现。
但是,这却丝毫没有导致他们在各自的“乐”中得到满足。
人之行乐的目的并不在于表丽音乐形式的差异,而在于是否在自我的内心深处获得一种审美愉悦中的谐和感,这也就是乐与人“和”的真正含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乐与人“和”的审美观念主要体现在以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为其理论基础的儒家美学体系中。
在儒家的乐教理论中,人所具有的“乐”的情感体验,最初源自血缘家族中的天伦之乐情,事实上,这也是人类感情的最早发源地,也是一种最内在的情感体验。
就儒家音乐思想的实质而言,也可以将其称作是一种乐数理想,在行乐时强调将“乐”的情感态度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才能成就社会人生之乐。
如果能够将这种天伦之乐情投射到社会人生中,并伴之以乐的活动,便能达到和顺怡乐的社会局面。
同样是出自《乐记·乐化篇》,进一步提出了“礼乐不可斯须去身”的音乐思想。
所谓的“礼乐不可斯须去身”其大致意思就是礼乐片刻都不能离开身心。
在这一篇文章中,作者巧妙的将乐与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证,并详细解释了乐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
认为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时刻关照乐。
一定可以达到神的境界。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古人已经在潜意识中将乐与人心的变化、社会的政治变化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了。
并表达出了将乐教与人生的一切活动结合起来的想法。
而文中所提出的“致乐”的目的,便是希望人类自身能够通过音乐使自己的心中产生平易、正直、慈祥、善良之情,并由此获得心中愉悦快乐的情感。
值得提出的是,这种乐的情感的产生不是产生于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是生于内,由人心之乐开始。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乐”的本质出发点是提高内心的修养情操,而愉悦快乐的情感体验,正是达到此种目的的情感标志。
因此,在礼乐的实施过程中强调“乐”的情感体验,正是要求将这种“乐”的情感投放到人际生活中去,以此作为人生中时刻不可缺少的情感态度。
可以看出,乐与人“和”中的“和”字最大的目标便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内部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和谐与发展。
而且实现了社会系统中生命与生命间的默契融通与和乐。
这也正是“乐与人和”所包含的深刻审美内涵。
3 天人之和与前面二者有所不同,天人之“和”所表达的意思主要是指人从对音乐审美的精神体验中上升到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统一,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达到“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
这是一种基于感性单又超越了感性的审美体验形式,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下的体验;是一种超越了生命本体的精神境界。
它可以表现为对人与自然宇宙以至社会人生整体谐和关系的认识与把握,其中也不乏对整个生命意义的更深一层的体验。
然而,当我们在谈及音乐审美中的天人相“和”这一观念时,就不可能不谈到我们伟大的思想家庄子。
作为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庄子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若干思想,又进行了进入的思考。
对音乐的阐释就是其典型的代表。
众所周知,庄子所推祟的音乐审美的理想境界,乃是“至乐无乐”的境界。
这一论点在《庄子·至乐》篇中得到了极好的解释:通过在文章中对“乐”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在庄子的潜意识里已经对音乐的作用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在他看来,音乐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的感官层面上的愉悦快乐,也不是作为情感中的表现。
而是将其提升到哲学的角度来思考。
在审美方面,庄子则运用道法自然,清净无为而为的哲学观念来主张“坐礼忘乐”、“擢乱大律,铄绝芋瑟。
”当在具体到音乐的情感表现这一音乐审美的实质性问题的时候,庄子则主张应该视流俗之鄙、爱染之情为丑陋的东西。
但是这种现象却又是难以避免的。
因为,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是非是处处存在的,而有是非存在的地方便会使大自然中的“道”有所亏损。
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产生了爱染之情。
从庄子对待音乐的审美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到,“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在以庄子为代表的音乐审美体验中,已经逐渐演变为了一种集自然恬淡、虚静纯真与和谐相生的审美理想。
这一审美理念与《书经》中的“神人以和”、《易经》中的“保合太和”的价值理念一样都认为审美的最高境界便是人的生命韵律与大自然的合为一体。
当然,我们还应该深刻的意识到,音乐审美感受中所蕴含着的天人之“和”的内涵主要还是从人的感性认识出发,并在审美情感的精神性体验中实现对自身认识的超越,最终在这种超越中肯定人在自然、宇宙、社会人生中的位置及其生命价值,从而获得一种审美的谐和感。
三结语通过对传统文化中“和”字的分析,不仅看出了其在社会中的演变过程,也进一步折射出了传统文化对其造成的影响。
对于“和”这一观念在古代音乐审美思想中的变化则从另外一个角度给我们诠释了艺术形态在传统文化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
作为中国古典音乐审美中的最高境界,“和”的审美理想所追求的音乐与人生、宇宙内在生命的同构正是中国古典音乐思想生命化的美学精神的体现。
通过对“和”这一概念的诠释与分析,可以使我们能够自由地以广阔无垠的宇宙天地和社会生活为背景来沉思人生,以艺术的方式把握自己的生活和生命状态,在音乐精神的照耀下成就审美的理想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