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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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范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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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组织人事公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鲁组字〔2018〕63号)、《关于进一步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济组发〔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发展党员工作中5个阶段25个步骤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2个步骤)1.递交入党申请书(1)申请入党条件。

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

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

发展党员流程(5个阶段25步骤)

发展党员流程(5个阶段25步骤)
13.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6.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
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
否齐全。
5.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义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一图秒懂!

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步骤,一图秒懂!

三、确 定和考 察发展 对象阶
段 9.对发展对象进行政 治审查。
10.进行短期集中培 训并在适当范围内 公示。
11.支部委员会对发 展对象进行审查。
12.发展对象填写《 入党志愿书》。
13.召开支部党员大 会讨论表决。
四、接 收预备 党员阶

四、接 收预备 党员阶
段 14.形成决议后上报 上级党委。 15.上级党组织指派 专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 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 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 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 息)→撰写个人自传。 应注意的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 2.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 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 3.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 4.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 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 存。
备党员转正。
24.党委正式通知审 批结果。
25.建立党员档案 。
流程图(5个阶段,25个步骤)
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
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
2.
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
3.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
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乡镇村和街道社区不得吸收在校学生入党。
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 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 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 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

1.2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

1.2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
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
申请书
2.党组织派
人Hale Waihona Puke 话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上级党委
备案
5.指定培养
联系人
6.培养教
育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
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

8.报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
介绍人
10.进行政
治审查
11.开展短期
集中培训
25.材料归档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3.报上级党
委预审
14.填写入党
志愿书
15.支部大
会讨论
16.上级党委
派人谈话
17.上级党
委审批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
和党小组
20.入党宣

21.继续教育
考察
22.提出转
正申请
23.支部大会
讨论
24.上级党委审批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

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

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党员发展程序是指党员的入党申请、培养教育、考察、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一系列环节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

一、入党申请1. 具备入党条件:年满18周岁,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奉献精神和组织纪律性。

2. 提交入党申请书:党员发展者需书面提出入党申请,说明自己的政治觉悟、工作经历和个人奉献意愿。

二、培养教育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党规党纪教育、社会实践等。

2. 培养教育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包括组织关系考察、政治表现考核等。

三、考察1. 组织关系考察:党组织通过调查核实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关系,确认其是否符合党员发展要求。

2. 政治表现考核: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包括思想觉悟、工作表现、为人处世等。

四、预备党员1. 入党宣誓:经过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宣誓,庄严宣誓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2. 预备党员教育:预备党员接受一定时期的培养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五、转为正式党员1. 转为正式党员条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经过政治表现考核和组织推荐,符合党员发展标准方可转为正式党员。

2. 转正宣誓:预备党员经过考核合格后,进行转正宣誓,庄严宣誓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党员发展程序与步骤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步骤,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纯洁性。

党员发展过程中,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发展党员流程图

发展党员流程图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一般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最低要历时2年,经过5个阶段38个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共3工作步骤)1.入党申请人符合条件。

(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应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写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党支部派人谈话了解情况。

(收到入党申请书30天内)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共6工作步骤)4.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

(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人选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6.上级党委备案。

7.确定培养联系人和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8.加强教育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及工作情况)9.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共9工作步骤)10.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之一)11.广泛听取意见。

(在支委会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应当采取谈话、测评等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

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发展党员一般流程及说明(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在15 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主要形式有:本人自愿,直接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格式说明见附件1),也可以由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团组织推优;团员入党通常是由团组织推荐。

(二)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对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同志进行较长时间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指派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写实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四)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并报基层党委备案。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知识的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为了全面掌握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格式说明见附件2,一季度一次思想汇报);联系人写的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分析意见等。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所在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确定一个下属党支部为发展党支部。

该党支部应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支部考察,并报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之后,由基层党组织从街道领取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从发展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培养考察。

考察期自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考察期间,要认真执行《发展对象志愿服务制度》。

(二)发展对象阶段1、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讨论,形成书面材料,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成为发展对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其本人下发《入党志愿书》。

未经街道同意,擅自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街道将不予通过,并取消该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

2.发展对象培训。

发展对象要由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并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纳入公示和政审。

“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党建信息港”在线学习城进行网上学习培训。

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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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必要步骤严格履行工作手续和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步骤,也是党务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业务知识。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顺序,整个发展过程大体需要经历15个方面的手续程序。

我们现在执行的是1990年中组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细则(试行)》,目前中组部正在对其进行修订,已征求各省区市的意见,估计不久就能下发。

结合《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就这些程序中的重点事项给大家再梳理一下。

1.提出申请。

这是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需要履行的手续。

党章第一条提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申请入党是一个人的政治信念和追求,必须是本人发自内心的愿望。

因此,党组织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不能动员没有申请入党的人提出入党要求。

对那些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工作和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党组织可以通过启发引导,有意识地组织他们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党内和社会活动等,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党、了解党,并且主动靠近党,使其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从而自愿地、郑重地作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选择。

申请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亲自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注明不能亲自写申请书的原因,并有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

入党申请书我们一般不提倡打印,手写实际也是对本人的一次思想触动,更能防止一些人图方便上网照搬照抄。

当然,这里要厘清一个概念,就是年满18岁方可提出入党申请,而不是满18岁就能成为预备党员。

2.指定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

党章第五条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人在本支部与自己有联系并了解的正式党员中邀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工作中要注意,介绍人必须是2名,培养联系人可以是1名也可以是2名。

培养联系人是在党支部收到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左右的时间指定,而介绍人则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才指定或者自己约请的。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不能作入党介绍人,一般情况下也不能约请自己的亲属作介绍人。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党员大会)根据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现实表现,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讨论确定,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的两个重要程序,对于1名入党申请人来说,从提出申请到发展入党,需要有一个较长时间的教育和培养过程。

《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未经过半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市委印发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入党申请人需经过6个月以上的教育培养方可列为积极分子。

当然,这是最低要求,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要求,研究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时间要求。

4.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要与入党申请人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每季度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也要及时填入表中。

这是履行入党手续的重要环节,也是基础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要认真及时填写,同时培养联系人本人要签字,是两个联系人的不得代签。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进行培养教育。

5.短期集中培训。

《细则》规定,“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才能组织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得提前。

参加培训后长期不发展会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被动,在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6.支部委员会审查。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严格审查。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验等;二是发展对象本人历史、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了解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搞清楚并应附有必要的书面材料;三是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优意见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党组织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认为发展对象符合入党条件,培养考察工作落实并达到预期效果,有关材料合格、完备,党内外群众普遍反映好的,即可上报党委预审。

7.预审。

支委会研究接收新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形成审查意见后,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

上级党委对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预审,并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的意见。

2002年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津党组发2002-14号)对预审的重点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转正)手续。

工作中需要注意,预审必须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转正)之前进行。

同时要做好预审记录,要有痕迹。

各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或者统一制作档案袋,在上面盖章或签字。

8.公示。

发展党员公示制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赋予广大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经预审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前,由上级党委或党委责成党支部采取印发公示通知、张贴公告、电子显示栏播发等方式,在发展(转正)对象所在单位(有的实行两地公示,还包括居住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

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报告自己情况,以及对党的认识和向党表明自己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和鉴定党员身份的主要依据。

它记载着申请入党的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全部过程,表明了入党手续的严肃性和党组织的严密性。

因此,党组织和发展对象都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入党志愿书》。

天津市从2009年开始使用印有编号的入党志愿书。

各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编号或编号不正确的入党志愿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一种情况例外,上年底召开支部大会转年初党委审批的,可以使用上年度编号入党志愿书。

当然,从工作角度考虑,我们不提倡跨年审批党员,各单位发展党员的年度最好不要截至12月底,可以把时间往前提,比如从上年11月到本年11月份作为一个发展年度,给党委审批预留出一定的时间。

这样做也便于党内统计。

10.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这是党吸收党员的一个重要原则。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

应该提前做好召开支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同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提前通知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等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布置会场等。

支部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开好大会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保证出席的人数,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

目前,中组部正准备修改《细则(试行)》,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平时工作我们也应这样掌握。

二是入党申请人和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

如入党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大会应改期召开。

如有特殊情况,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的,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

三是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有效。

因故不能到会,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表决票数内。

这里强调一下,《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市委制定的《实施意见》中都提出要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这样做既有利于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表达真实意见,同时也解决了同时发展两名或以上同志入党,需逐人讨论、逐人表决的问题。

四是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应到、实到和缺席党员人数(写明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数、会议讨论情况、每个党员的具体意见、表决形式及决议。

五是上级党委一般要派人参加。

这是2002年五项制度规定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坚持做好。

11.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进一步考察。

谈话人由组织干部或党委委员担任。

谈话的主要任务是:考察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考察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考察申请人的觉悟程度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考察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考察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工作态度;考察申请人政治历史及其它方面的疑点,了解其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这些既是谈话中需要了解的主要方面,也是对其实施教育的重要内容。

应当指出,谈话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申请人对党的认识。

同时,也要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争做合格党员。

12.审批预备党员。

《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负责。

党总支一般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如果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的党总支,可以审批党员,但应注明是经授权的,并应注明党委名称、授权年月日,加盖党委印章。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党委必须在党支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的3个月内,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并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党支部。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入党后进行的一次庄严、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教育。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也可以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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