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社会调查

精神慰藉缺失
03
许多老年人存在孤独、抑郁等精神问题,缺乏必要的心理慰藉
和关爱。
影响因素分析
人口老龄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赡养问题愈 发突出。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赡养状况,经济发 展水平越低,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越突出。
文化传统与家庭观念
文化传统和家庭观念对赡养问题产生深远影响,如“养儿防老” 等传统观念强化了家庭赡养的意识。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目的
了解当前老年人赡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和社会提供 参考和建议,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研究意义
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老 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研究问题
• 研究问题:分析当前老年人赡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可行的解 决方案和措施。
02
赡养问题存在的原因
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当前社会源自利制度尚不完善,存在城乡和地区间差异,导致老年人面临不同的赡养问题。
家庭结构变化
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家庭规模缩小,家庭赡养能力减弱,难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子女经济压力大
许多子女面临经济压力和竞争,难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05
赡养问题的社会影响
对个人的影响
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社会调查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调查背景和目的 • 调查对象和方法 • 调查结果概述 • 赡养问题现状及影响因素 • 赡养问题的社会影响 • 解决赡养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01
调查背景和目的
调查背景
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养老问题日益严峻。 老年人赡养不仅涉及社会福利和家庭生活,还与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相关。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我们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下面,我将就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赡养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的义务”,并明确了夫妻双方的赡养责任和赡养方式。
换言之,子女要对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进行赡养,提供他们生活所需。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责任。
其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子女有义务赡养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提供生活所需和必要的精神关怀。
同时,法律还规定,父母有权依法要求子女赡养,并行使相应的赡养权益。
此外,我国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都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制定。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着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但应该明确的是,赡养老人是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赡养老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子女自身能力等因素。
因此,在行使赡养义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不过重负担。
此外,对于赡养义务的履行,我们还应当倡导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老年人福利的投入,提供相关补贴和服务,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倡导子女尽力履行赡养义务,加强社会的亲情关怀。
总之,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伦理道德的体现。
我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遵守赡养义务,为父母提供合理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支持和关怀,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老年人的真正赡养和保障。
法律规定赡养父母年龄(3篇)

第1篇一、引言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赡养父母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赡养父母年龄的角度,对赡养义务进行详细解析。
二、我国法律规定赡养父母年龄1.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此外,《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对赡养父母作出了相关规定。
2. 赡养父母年龄(1)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所谓成年子女,是指年满18周岁的子女。
这意味着,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义务。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里的“丧失劳动能力”是指父母因年老、疾病等原因无法从事劳动,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来源。
(3)父母无劳动能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无劳动能力,子女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里的“无劳动能力”是指父母因年老、疾病等原因无法从事劳动,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生活来源。
三、赡养义务解析1. 赡养父母的内容赡养父母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赡养经济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对父母进行扶助,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要。
具体包括提供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2)生活照料生活照料是指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进行照顾,如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
(3)精神慰藉精神慰藉是指子女在精神上给予父母关爱,如陪伴、倾听、关心等。
2. 赡养义务的履行(1)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尽自己的能力,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但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2)子女共同赡养父母当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应当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子女在特殊情况下的赡养义务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子女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
老年人赡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年人赡养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赡养法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老年人赡养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赡养纠纷的成因、法律适用以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85岁,退休教师,居住在某市。
被告乙,男,60岁,甲的儿子,在某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位。
甲的妻子去世多年,甲独自生活。
甲与乙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甲要求乙承担赡养义务,但乙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2. 赡养标准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一)赡养义务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作为乙的父亲,有权要求乙承担赡养义务。
乙作为甲的儿子,虽然存在一定的矛盾,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赡养义务。
(二)赡养标准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合理确定赡养标准。
”在本案中,甲作为退休教师,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乙作为中层管理职位人员,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因此,赡养标准应综合考虑甲的实际需求、乙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
(三)赡养纠纷的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甲与乙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赡养标准、赡养方式等。
2. 调解解决:双方可以寻求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以解决赡养纠纷。
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老年人赡养法律案例。
通过对案件的剖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基本法律责任,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
2. 赡养标准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合理确定。
3. 赡养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
总之,老年人赡养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应从法律角度出发,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涉及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1.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应当以物质帮助为主,精神慰藉为辅。
4.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5.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6.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意愿,不得强迫父母放弃其应当享有的权利。
7.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父母与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赡养老人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1. 赡养义务人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赡养义务人包括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其中,成年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义务人。
2. 赡养义务的内容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两个方面。
物质帮助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给予父母必要的资助,如提供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精神慰藉是指子女在精神上给予父母关爱、陪伴和支持。
3. 赡养义务的时间赡养义务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应当持续到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
4. 赡养义务的履行方式赡养义务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提供生活费用: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
(2)提供医疗费用:子女应当承担父母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
(3)提供护理费用: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子女应当提供必要的护理。
(4)陪伴父母:子女应当尽量抽出时间陪伴父母,给予精神上的慰藉。
老年人如何应对子女的疾病问题与赡养压力
老年人如何应对子女的疾病问题与赡养压力在人生的旅途中,老年人本应享受宁静与安逸的时光,但有时却不得不面对子女的疾病问题和赡养压力。
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场艰难的考验。
那么,老年人究竟该如何应对这些困境呢?首先,老年人需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当得知子女患病时,内心的担忧和焦虑是难以避免的。
然而,过度的焦虑和紧张不仅对解决问题无济于事,反而可能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
老年人要学会接受现实,保持冷静和乐观的态度,相信现代医学的进步和子女的坚强意志。
在面对子女的疾病时,老年人要积极了解相关的医疗知识。
这包括疾病的症状、治疗方法、康复过程以及可能的并发症等。
通过了解这些信息,老年人能够更好地与医生沟通,为子女的治疗提供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能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子女更科学合理的照顾。
经济压力往往是老年人在面对子女疾病时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减轻经济负担,老年人可以与子女一起制定合理的财务规划。
首先,梳理家庭的财务状况,明确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看看是否有可以节省的开支,比如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救助和慈善机构的帮助。
此外,还可以咨询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子女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
在照顾患病子女的过程中,老年人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
毕竟,自己的健康是能够持续为子女提供支持的基础。
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适当进行一些适合自己的运动,如散步、太极拳等,保持身体的活力。
同时,要注意饮食的营养均衡,增强自身的抵抗力。
除了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在精神上也要给予子女足够的关爱和鼓励。
患病的子女可能会因为疾病而感到沮丧、失落甚至绝望。
老年人要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给予他们温暖和希望。
多与子女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鼓励子女积极面对疾病,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
当子女的疾病较为严重,需要长期照顾时,老年人不要独自承担所有的责任。
可以与其他家庭成员商量,共同分担照顾的任务。
老人赡养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老年人赡养权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赡养权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给予帮助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老年人赡养权的规定如下:二、老年人赡养权的基本概念1. 赡养权的定义赡养权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生活上给予帮助的权利。
赡养权的行使,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 赡养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明确了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法律地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虐待、遗弃老年人。
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歧视、侮辱老年人。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保障了老年人的赡养权。
三、老年人赡养权的内容1. 生活照料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提供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居住、医疗、照料等。
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应当承担相应的照料责任。
2. 经济支持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包括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用等。
经济支持的标准由子女与父母协商确定。
3. 精神慰藉子女有义务为父母提供精神慰藉,关心父母的身心健康,尊重父母的意愿和习惯。
4. 其他义务子女有义务协助父母处理个人事务,如办理户口、身份证等。
四、老年人赡养权的行使1. 子女行使赡养权子女应当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老年人行使赡养权老年人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老年人赡养权的保障措施1. 法律保障《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老年人赡养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2. 政策保障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老年优待政策、老年人医疗保险等,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3. 社会保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老年人赡养权问题,通过举办养老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和支持。
赡养老人适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
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赡养老人适用的法律规定,从赡养人的义务、赡养的方式、赡养的金额、赡养纠纷的解决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赡养人的义务1. 义务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人应当尽到赡养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 赡养人的具体义务(1)提供基本生活费用赡养人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生活费用包括老年人的饮食、居住、医疗、交通等费用。
(2)照顾老年人生活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如协助老年人购物、料理家务、照顾病患等。
(3)提供医疗保健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如陪同老年人就医、购买药品、提供营养补充等。
(4)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陪伴老年人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
三、赡养的方式1. 赡养方式概述赡养方式主要包括经济赡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
2. 具体赡养方式(1)经济赡养赡养人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经济赡养方式可以包括定期给老年人支付赡养费、购买养老保险等。
(2)生活照料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如协助老年人购物、料理家务、照顾病患等。
(3)精神慰藉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陪伴老年人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
四、赡养的金额1. 赡养金额确定原则赡养金额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2. 赡养金额确定方法(1)参照当地居民消费水平赡养金额应当参照当地居民消费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
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赡养老人作为传统伦理的一种延续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赡养义务、赡养期限和赡养方式三个方面,对民法典对赡养老人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赡养义务在民法典中,赡养义务被视为子女对父母的一种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子女对父母享有生活赡养、护理和敬养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款明确了子女对父母赡养的法律责任。
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生活赡养、护理和敬养。
生活赡养指子女应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食物、住房、医疗等,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护理包括关心父母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看护和照料。
敬养则要求子女对父母保持尊敬和关心,尽力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陪伴。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子女还有扶养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劳动能力且无财力来源的义务。
”也就是说,子女除了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外,还需要对直系亲属中无力养活自己的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
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赡养期限在民法典中,赡养期限为终身。
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一直持续到父母去世为止。
《民法典》第1001条规定:“父母寿终后,子女对其未成年、无劳动能力或者尚存其他赡养需要的子女,应当履行扶养义务。
”此外,如果父母自己有财力,而子女又负担不起赡养的费用,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将自己养老金归还给子女,由子女负责赡养父母。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个体差异和经济能力的不同,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赡养方式民法典对赡养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直接赡养和经济赡养两种方式。
直接赡养是指子女亲自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照料,包括陪伴、照看、操持家务等。
这种方式强调了亲情的重要性和子女对父母的陪伴责任。
经济赡养是指子女通过提供经济支持,满足父母的生活物质需求。
经济赡养方式主要表现为提供生活费用、支付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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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发展的进步,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出来,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成了其中重要的一环,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严峻形势不容乐观,老年人生活条件差生活单一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落实不到位,而其原因有多种多样,下面我将就我暑假期间展开的调查作出分析。 关键词:老年人 赡养 困难 权益保障 精神文明 方法:网上查找资料
正文 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2亿,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也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老年人适当生活补助,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老年人欢度晚年,也有一些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暑假,我上网查了一些相关资料,参观了养老院,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1.32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当前,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多,使维权护老成为新世纪的一个社会性问题。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对老年人的赡养纠纷案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不容乐观。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很多老人的晚年呈现出不同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特点。
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方式单调
农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责任田里的重体力活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许多不分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在有的地方,村庄周围甚至出现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 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
与城镇老人呼吁精神赡养不同,农村老人虽然也希望儿女精神赡养,但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建、参加娱乐活动等。 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农村老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从调查的情况看,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赡养责任的纠纷案件占全部赡养纠纷案的80%以上。
2、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
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人更应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对待老人不但是家庭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对于家庭来说,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对待老人主要是一个字“孝”。传统中国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被设想为“孝道”的最高境界。孝不仅是生活上的瞻养,更是一种敬爱之情、精神沟通和心灵慰藉。真正的“孝 道”,是使父母生前享受人生安乐,死后对之表达哀戚之情。提倡孝道不要求固守在父母身边,更不要求绝对听从父母的指挥与安排,只要求在父母丧失生产能力而社会保障又不健全的情况下对父母实行物质救济,保证老人自我生活娱乐的物质基础;在父母丧失自我生活料理能力时,或委托亲戚,或找保姆,或亲自照顾;尊重父母的人格与个性,不侮辱父母,不对父母施以任何暴力,常常给父母通通电话,有闲暇,常回家看看,在节假日陪父母玩玩,在精神上与父母达到一定程度的沟通,使老人得到精神慰藉与精神自由,从而身心健康的安享晚年。
1. 对于社会而言,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需要我们全社会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和倡导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美德,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力度,使不善待或虐待老人者受到严历的制裁。老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宁与稳定,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人更应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财富,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中作出过巨大贡献,是历史的功臣。农村老年人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关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指出要“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贯彻“三个代表”,按照“六有”方针,切实做好老龄工作。
3. 坚持家庭赡养为主,积极办好敬老院。尊敬和赡养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我们要从农村老年人众多、经济不够发达的国情出发,实行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四者共同赡养,并以家庭赡养为主的办法,使老年人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里,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同时要积极创建和办好敬老院、托老所,对老年人做到经济上赡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4.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的缺医少药问题。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对落后,老年人看病难,就连吃药、打针和患病护理都有困难。我们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积极创建和办好医疗、保健室,努力做到良好的预防、医疗、康复,这是保证老年人健康长寿的基本条件。
5. 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办好老年活动中心。农村老年人既需要物质方面的赡养照顾,又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安慰。生命在于运动,老年人到活动中心,走走跳跳,说说唱唱,看看书报,讲讲故事,既交流了思想,又丰富生活,还能强身健体。
6. 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农村老年人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害,加之许多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我们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 益。 7. 尊老敬老助老,给以适当生活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给予老年人适当生活补助,让农村老年人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农村集体经济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补助一些钱。这种办法用钱不多,老年人月月见钱,幸福。
附表: 下列各表是某人做的一个关于老年人的调查的表格信息,此次调查对象中,女性为87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3.72%,男性为112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6.28%。
表1 年龄分布表 年龄分布 比例 60岁—70岁 35.68%
71岁—80岁 51.26%
81岁—90岁 1231
目前农村老年人年龄在70至80岁之间的人数最多、比重最大,占总人数的51.26%,60到70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35.68%。从下面的表2老年人身体健康分布看来,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基本健康和有点小毛病的共占到了总人数的76.88%,很不健康的占总人数的13.57%,非常健康的仅有9.55%。
表2 身体健康状况分布表 健康状况 比例 非常健康 9.55%
基本健康 45.73%
有点小毛病 31.15%
很不健康 13.57%
从以上提供数据显示出,农村老年人普遍年龄较高,身体状态也较差。 表3 生活状况分布表 选项 人数 比例 很好 71 35.68%
一般 93 4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