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锰钢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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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钢、合金高锰钢及高、中碳合金材质,选用快干型砂模生产球磨机衬板、隔仓板、篦子板、破碎机锤头、颚板、破碎机复合锤头、板锤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用于矿山、冶炼、建筑、公路、铁路、水利和化工等各种行业。

耐磨板主要用途:

1)工程机械设备: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斗板、侧刃板、斗底板、刀片、忖板。

2)装卸机械设备:卸轧机链板,料斗衬板,抓斗刃板,中型自动翻斗车翻斗板

3)建筑机械设备:水泥推料机齿板,混凝土搅拌机衬板,搅拌楼衬板,除尘器衬板

4)冶金机械设备:铁矿烧结输送弯头,铁矿石烧结机衬板,刮板机衬板

5)矿山机械设备:矿料、石料破碎机衬板、叶片。

6)其他机械设备:沙磨机筒体、叶片,各种港口机械耐磨部件7)火电设备:磨煤机衬板,煤斗,煤分输送管,煤分分配器格板,卸煤设备衬板

8)抛丸机械设备:抛丸机衬板

9)其他:电梯配重、渣灌,镀铝锅,轧机机架,铁轨道岔

我国高锰钢铸件的国家标准(GB/T5680-1998)牌号有:ZGMn13-1、ZGMn13-2、ZGMn13-3、ZGMn13-4、ZGMn13-5

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GB 5680-85

本标准适用于承受冲击负荷和耐磨损的高锰钢铸件。

1技术要求

1.1铸造高锰钢,其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注:ZGMnl3系铸造高锰钢,“-”后阿拉伯数字表示品种代号。

1.2铸件的牌号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规定,如无规定时,则由制造厂根据铸件用途来确

1.3铸件必须进行水韧处理,水韧处理后试样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1.4水韧处理后试样的金相组织应为奥氏体,允许晶内残存少量分散的碳化物,晶界存在断续网状碳化物。若超过规定时,

可在产品上取样复查或重新水韧处理后复查,但复查不得多于一次。

1.4.1晶界析出碳化物的最大量应为不连续的线状、棒状或粒状(见图1)如晶界析出碳化物已构成完整的封闭状,则为不合格。

1.4.2晶界、晶内未溶碳化物在放大倍数为500倍视场下,每一视场最多三块(见图2、图3),任一视场超过三块者为不合格。

1.5非金属夹杂物(氧化物+硫化物)总和,在放大倍数为100倍视场下,数量不超过图4(A 级)和图5(B 级)。超过规定时可在产品上取样复查。

1.6铸件的主要尺寸、几何形装、重量等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协议的要求。主要尺寸、几何形状、重量等极限偏差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未作规定时,应符合表3、表4、表5、表6、表7及表8的规定。图1、图2、图3、图4、图5、图6、图7(略)(参见原标准)

表3铸件尺寸及偏差

注: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内侧作装配面的铸件。

表4铸孔(包括半圆孔、方孔、缺口等)尺寸及偏差mm

表5孔与孔或孔与边间距的尺寸偏差 mm

表6平面度偏差mm

表7圆度误差

表8重量偏差

1.7铸件表面应平整、浇口、冒口、多肉、粘砂等必须清除干净。不影响使用的铸造小缺陷及铸件内腔中难以清除的粘砂允许存在。

1.8铸件缺陷允许焊补,但焊补后不得影响使用和外观质量。

1。9铸件经较大范围焊补后,应进行再次水韧处理。

1.10铸件若挠曲变形,允许在水韧处理后进行冷态校正。

2试验方法

2.1铸件之化学成分应按熔炼炉次逐炉检验。试样应在盛钢桶内或浇注中途取制。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按GB223-18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2.2机械性能和金相组织所用试样,应在浇注中途按图6或图7单独铸出。试块与铸件应同炉进行水韧处理,金相试样应在距试块表面不小于6mm处制取。

2.3机械性能试验

2.3.1抗拉强度试验按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2.3.2冲击值试验按GB229—63<金属常温冲击韧性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2.3.3布氏硬度试验按GB231—63(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2.4碳化物检验:在任意视场下选择最严重处评定,放大倍数为500倍。

2.5夹杂物检验:按冶炼炉次逐炉检查。在任意视场下选择最严重处评定,放大倍数为100倍,根据夹杂物形态大小分A级——夹杂物直径约9u,B级——夹杂物直径约15u,(见1.5条图4和图5)。在评定时夹杂物不分氧化物与硫化物。书写时以O+S代表夹杂物总量。

O——表示氧化物量;

S——表示硫化物量。

3验收规则

3.1铸件应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检查和验收,订货单位有权进行复验。

3.2铸件须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其检验结果作为验收的依据。

a.化学成分;

b.几何形状及主要尺寸;

c.表面质量;

d.碳化物;

e.夹杂物:仅在不能促证冶金质量时,才作为考核验收项目。

3.3经订货单位与制造厂协商确定,还可以作下列项目的检验。a.铸件重量;

b.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延伸率、冲击值、硬度等;

c.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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