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30条
医疗健康扶贫政策知识宣传

医疗健康扶贫政策知识宣传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健康扶贫政策(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是门诊补偿乡、村级为70%,县级门诊补偿比50%;二是经转诊住院补偿比在乡、县、州、省级住院补偿比分别为90%、80%、65%、65%。
三是封顶线为每年25万元。
(二)大病保险一是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
二是各档赔付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超3000元以上部分1-30000元补偿比65%、30001元以上补偿比85%。
(三)医疗救助(民政、计生救助)1.计生救助标准: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给以50%的救助。
2.民政救助标准:属于民政部门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在民政年救助封顶线内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中的长期保障户及8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救助100%;(2)除以上人群以外的其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为70%;(3)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按每人每年3万元;年度重特大疾病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按每人每年5万元。
二、25种大病医疗扶助政策:按“四定两加强”做好25种大病救治工作,“四定两加强”为定医疗机构、定临床路径、定单病种付费、定报销比例,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内障由新农合报80%,民政救助20%; 终末期肾病由新农合报90%,民政救助10%;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儿童白血病由新农合报80%,民政救助10%,还有10%由大病商保报销;今年新增加的17种大病报销是按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的相关政策报销。
三、贫困人口就医惠民便民政策: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持合医卡和有效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和救助对象身份,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个人仅需结清自付部分费用。
健康扶贫措施30条

健康扶贫30条措施一、落实四重保障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二)落实基本医保倾斜政策。
各统筹地区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以下倾斜政策:门诊待遇倾斜。
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
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
对高血压II--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双向情感障碍症、帕精神分裂症、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90%)。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住院待遇倾斜。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报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其中,销比例达到90%--95%,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 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0%一85%;州、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70%。
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70%。
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 扩大保障范围。
健康扶贫优惠政策

健康扶贫优惠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二是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和住院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
三是在统筹区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
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我区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二、大病保险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
三、民政医疗救助保障
民政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人员和国家规定的21种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其能够充分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政府兜底保障
(一)由县财政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购买一份健康扶贫保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
政医疗救助、其他补偿(包含医疗救助等其他补偿途径)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人员)在统筹区内住院的,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时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只交总医疗费用的10%,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由贫困住院人员或家属将相关材料交至人保财险公司医疗兜底“一站式”服务窗口(资源县政务中心三楼),由人保财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到90%。
(二)自治区统一确定的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户在指定医院就诊时只自付医疗费用的2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
健康扶贫措施30条

健康扶贫措施30条健康扶贫是指通过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水平,缓解因病致贫现象,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是我整理的健康扶贫措施30条,旨在提供科学、全面和个性化的健康扶贫方案。
一、加强基础建设1.在贫困地区修建医疗卫生设施,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2.改善贫困地区的供水、排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二、提供医疗保障3.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贫困家庭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
4.扩大医疗救助的范围,对贫困人口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助。
三、加强健康宣教5.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健康教育,提高其对常见病、慢性病和传染病的防治意识。
6.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如适当的饮食、锻炼和健康睡眠等。
四、开展健康检查7.定期组织免费的健康体检活动,对贫困人口进行常见病、慢性病和传染病的筛查。
8.通过健康检查结果,对贫困人口进行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和干预。
五、建立健康档案9.建立贫困人口的健康档案,记录其身体状况、健康问题和医疗服务情况。
10.通过健康档案,及时了解贫困人口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六、加强医疗队伍建设11.加强对贫困地区医疗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12.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偏远地区的医疗服务中,提供专业医疗支持。
七、推进中医药服务13.加强对中医药的研究和推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
14.在贫困地区建立中医药服务站点,提供中医理疗、中药调理等服务。
八、改善孕产妇健康15.提供免费的孕产妇健康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和分娩服务。
16.加强对贫困地区孕产妇的宣教,提高其孕产期间的自我保健意识。
九、加强儿童健康17.提供免费的儿童健康服务,包括接种疫苗、儿童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等。
18.加强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的宣教,提高其家长的儿童保健意识。
十、开展慢性病管理19.对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包括药物配送、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等。
20.推广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提高贫困人口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防治能力。
健康扶贫措施

健康扶贫措施健康扶贫是指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措施,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状况,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
健康扶贫是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民健康目标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几个针对健康扶贫的措施:首先,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医疗保障体系。
贫困地区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做到全覆盖、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公正。
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农村居民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整合。
同时,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其次,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水平。
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和医疗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医疗技术和人才资源匮乏。
因此,应通过加强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支持和改造,提升其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
加强对贫困地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的设备水平,确保贫困地区居民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三,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
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水平受到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他们对疾病的认识相对薄弱,防控意识不强。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贫困地区疾病的监测和防控,制定贫困地区的疾病防控计划,并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防疫设备和药品。
同时,加强对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
第四,加强贫困地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中医药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对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和投入,加强中医医院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必要的中药材和中药制剂。
同时,加强对贫困地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的多样化医疗需求。
总之,健康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
通过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可以有效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健康扶贫政策要点

健康扶贫政策要点健康扶贫政策要点 1、贫困人口全员参保:贫困大众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承当。
2、贫困大众县域内住院报账政策:取消贫困大众县域内住院报销起付线。
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之内,贫困大众自付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0%,逾额部份由所住医疗机构给予减免。
3、贫困大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缴纳住院预支款,只需与医疗机构签定救治和结算协议,诊疗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付清个人自付费用。
4、贫困大众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000元,按年度累计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进支付,具体分段及支付比例为:1.2万元⑶万元(含3万元,下同)报销50%、3⑹万元报销60%、6⑴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
5、特殊门诊补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1种慢性疾病,按肯定医治方案在乡镇卫生院实行,门诊实际产生费用按90%报销,全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6、可在门诊医治的重大疾病按住院费用报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1种可在门诊医治的重大疾病,在最高报销限额内按住院费用报销。
7、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在4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得了慢特重大疾病需要门诊保持医治的未能纳入报销的合规门诊费用;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的控制在10%之内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和经批准转入异地就诊未能完全报销的住院费用;上述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符合相干规定的予以救助;门诊救助扣起付线600元,报销90%,封顶线为每户自然年度内不超过5000元;县域内住院救助不扣起付线,报销100%,封顶线为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县域外住院救助不扣起付线,报销60%,封顶线为每户自然年度内不超过5000元。
县域内住院救助为“1站式”出院及时结算,特殊门诊和经批准转县域外住院救助为申请审批后30日内打卡支付到人。
健康扶贫内容及要点
健康扶贫内容及要点健康扶贫是指通过针对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需求,提供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服务的措施,促进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提高,从而减少贫困的现象。
健康扶贫的目标是使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状况。
健康扶贫的内容之一是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贫困地区的医疗资源匮乏,很多贫困人口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因此,健康扶贫的重要任务之一是为贫困地区提供医疗设施和医疗资源,包括建设医疗机构、培养医疗人才、提供医疗设备和药品等。
这样可以让贫困地区的人民能够及时就医,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健康扶贫的内容还包括健康教育。
贫困地区的人们对健康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缺乏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的知识。
因此,健康扶贫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
这可以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开展健康知识培训等方式来实现,让贫困地区人民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健康问题,掌握一些基本的健康保健知识。
健康扶贫的内容还包括提供健康服务。
贫困地区的人民往往面临着较高的疾病风险和健康问题,他们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因此,健康扶贫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为贫困地区提供健康服务,包括定期的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等。
这样可以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及时发现和管理自身的健康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状况。
健康扶贫是为了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健康状况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通过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服务等方式,可以帮助贫困地区的人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服务,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从而减少贫困的现象。
健康扶贫旨在为贫困地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状况。
我们应该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健康扶贫30条.pptx
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
15种大病按“六定”原则集中救治 针对儿童白血病、先心病、食管癌、 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类15种 大病,还将采取定病种范围、定医院、 定临床路径、定诊疗方案、定付费标 准、定报销比例等“六定”的原则和 “病人不动、专家动”的方式,组织 专家力量进行集中救治,切实减轻患 病家庭负担。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 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到2020年,农村贫困地区卫生厕所 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 100%,力争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02 妇幼保健
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 率力争控制在20/10万以 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 ‰以下。
04 05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
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基本 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意 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饮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 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 6%。
设施.
5.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6.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
建设覆盖省、州市、县、乡 四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 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实施远 程医疗,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 断,为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 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影 像等远程医疗服务。
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 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 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 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 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 下沉.实。
医保报销优惠
大病保险一降一提 在大病保险方面,将采取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额度提高50%、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0%。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 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前后衔接。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 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由医疗 救助至90%,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对 各贫困县开展医疗救助给予补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无缝 对接”。
健康扶贫主要工作措施
健康扶贫主要工作措施健康扶贫是指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其健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的一项社会事业。
在中国,由于国土面积广阔,地域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居民健康水平普遍较低,健康扶贫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
健康扶贫的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一、贫困地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1.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
将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基本医疗救助,确保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贫困人口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
2.扩大贫困地区医保补偿范围。
适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并加大对重大疾病的医保保障力度,确保贫困地区居民能够得到有效治疗。
3.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和水平,提供贫困地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减少因看病就医而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二、健康扶贫政策的实施1.建立健全健康扶贫政策体系。
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扶贫权益,确保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2.加强对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扶贫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贫困地区居民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和医疗服务的意识。
3.开展健康扶贫项目和活动。
组织医疗队和专家团队,开展义诊活动,为贫困地区居民提供免费的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
三、培养贫困地区的健康扶贫人才1.加强贫困地区的医学人才培养。
设立并支持贫困地区医学院校或学院,吸引、培养和留住医学人才,提高贫困地区的医学教育水平。
2.组织健康扶贫人才培训。
开展健康扶贫专业培训班,提升贫困地区的医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3.加强对贫困地区医疗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医疗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帮扶措施的落实和实效。
四、加强贫困地区健康监测和评估1.建立全面的贫困地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整合和共享贫困地区的健康数据,加强对贫困地区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10.16•【字号】云民社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7〕17号各州(市)民政局、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精神,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一)确保医疗救助全覆盖。
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
(二)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总共不低于10万元。
(三)开展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含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助到90%,县级政府可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5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保监局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7〕12号),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规定享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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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疗救助制度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 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 救助报销到90%。
建立兜底保障机制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 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 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 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 人均60元的标准对各地给予补助。
完善拴心留人政策,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提升州市、县两级
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实施州、市级公立医 院等级提升工程,到2 020年,每个州、市 力争有1所三级甲等 医院,到2020年, 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 0% 。
2.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 3.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医疗费用兜
底
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 100% 28 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 80% 转院的住院治疗费用补偿达到90% 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全覆盖
医疗救助全覆盖
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年度转院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至少有 1 所县级二级医院标准 ,乡 镇有 1 所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 1 所标准化卫生室
医保报销优惠
大病保险一降一提 在大病保险方面,将采取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额度提高50%、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0%。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 额医疗费用的报销力度,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前后衔接。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 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由医疗 救助至90%,省级财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对 各贫困县开展医疗救助给予补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无缝 对接”。
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
15种大病按“六定”原则集中救治 针对儿童白血病、先心病、食管癌、 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类15种 大病,还将采取定病种范围、定医院、 定临床路径、定诊疗方案、定付费标 准、定报销比例等“六定”的原则和 “病人不动、专家动”的方式,组织 专家力量进行集中救治,切实减轻患 病家庭负担。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 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02
“方便看病”
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方便看病”
(1)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 续,,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 时无法结清自付费用者可延期还款。
(2)定点医疗机构 “一站式”即时结报。
结算医疗费用时,医疗机构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 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报销补偿金额后,患者 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云南省健康扶贫 30条措施
石林县妇计中心 2017年12月
相关文件
30 条 措 施
让贫困人口 “看得起病” 让贫困人口 “方便看病” 让贫困人口 “看得好病” 让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保障措施
01
“看得起病”
四个目标 四重保障 九个确保
少生病
看得起 病
目标
看得上 病
四重保障 九个确保
看得好 行 病动
04
“尽量少生病”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01 疾病防控
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率10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 95%以上; 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03 环境卫生整治
到2020年,农村贫困地区卫生厕所 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 100%,力争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02 妇幼保健
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 率力争控制在20/10万以 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 ‰以下。
04 05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
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基本 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意 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饮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 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 6%。
(3)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 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03
“看得好病”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拴心留人政策,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站式结算窗口
设施.
5.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6.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
建设覆盖省、州市、县、乡 四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 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实施远 程医疗,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 断,为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 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影 像等远程医疗服务。
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 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 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 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 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 下沉.实。
到2020年,100% 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和50 %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甲级 卫生院评审标准,创建成 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 院”.
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面 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 标准化村卫生室,完善 村卫生室的诊断室、观 察室、治疗室、公共卫 生室、药房、康复室等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到2020年,100%的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 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村 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其中5 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或学生 人数超过600人的非寄宿 制农村中小学按照标准设 立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 医。
05
保障措施
加强宣 传引导
强化督 查考核
加强组 织领导
保障 措施
加大资 金投入
强化部 门协作
规范诊 疗行为
动员社 会参与
相关配套文件
乡镇健康扶贫示意图
县委书记和卫计局领导等开展健康扶贫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