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

合集下载

贫困户享受政策明白纸

贫困户享受政策明白纸

熊志辉享受政策明白纸
一、就业扶持
二、产业扶持
(一)光伏收益:3000元/年;
(二)京东跑步鸡:2000元/年。

三、健康扶贫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全额资助,每人250元/年,熊志辉、路大表2人享受。

(二)大病救助:
(三)签约服务:签约医生是贺艳丽。

四、教育扶贫
(一)三免一助:
(二)两免一补:
五、饮水安全
解决安全饮水。

六、安全住房
时间:年金额:元。

七、兜底保障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440元/年,熊志辉、路大表2人享受。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8元/月,路大表1人享受。

(三)残疾补贴:1512元,熊志辉1人享受。

八、其他帮扶措施
有卫生厕所。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1、国家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国卫财务发〔2017〕19号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大病救治一批:扩大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面,确定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专门的救治医院,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7种(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慢病管理一批: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巩固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兜牢贫困患者网底。

2、四川健康扶贫“五大行动”(1)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①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能一次性治愈的,第二类是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第三类是一般慢性病需要长期居家门诊治疗的。

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常住人口签约100%)③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

开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

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

确保这些群众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小于10%。

⑤精准实施分级诊疗。

⑥有效控制费用。

(乡镇卫生院禁止使用自费药械和贵重耗材)(2)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让贫困人口“少得病”)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测。

③加强慢病规范管理。

④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

(五进五讲、五洗五不做、三适量、三加热、三勤做)(3)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①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②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

达标卫生院、达标卫生室。

③促进优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

(城乡对口支援、大病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

)④基层卫生履职尽责:技术大练兵、设备使用率提升、健康管理全覆盖。

扶贫档案封面及目录

扶贫档案封面及目录

目录
1、扶贫惠民政策汇编
2、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知识漫画宣传手册
3、扶贫小额信贷明白纸
4、就业引导性培训资料
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明白卡
6、健康扶贫政策明白卡
目录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手册
8、就业协议
9、产业入股协议
10、资产收益协议
目录
11、粮补卡
12、基本医疗保险证
13、养老保险证(60周岁以上)
14、低保证或特困人员供养证
15、残疾证、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16、扶贫手册
目录
17、结对帮扶记录本、连心卡
18、扶贫脱贫帮扶责任人工作日志
19、扶贫掠影相册
目录
20、人均纯收入测算表(脱贫户)
21、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22、住房是否安全检测报告。

妇幼保健院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妇幼保健院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妇幼保健院健康扶贫工作2018上半年工作总结根据省市县“健康扶贫”系列文件精神,我院领导全力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始终把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放在工作第一位,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业务院长***负责健康扶贫全面工作落实,行政院长***负责妇幼健康扶贫专项工作落实。

现将2018年上半年我院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政策宣传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将健康扶贫政策采取多种形式的院内职工以及院外患者主动宣传。

院内宣传形式包括:全院培训、科室培训、科主任会议、下发专项通知、科室业务指导等等。

院外患者宣传形式包括:门诊大厅显示屏播放宣传品、门诊住院各楼层张贴宣传海报、代办点及代办站主动一对一宣讲、对贫困户入户走访签“结对帮扶连心卡”、发放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等等。

二、先诊疗后付费制定了我院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制度以及工作计划。

做到业务科室人人懂政策,人人是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员。

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通过每位住院患者经过系统核查身份的途径,承诺县域内贫困患者住院一律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截止2018年7月底,共落实先诊疗后付费8人,其中4人属于产科定额补助,3人属于一般疾病住院补助,1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仅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没有给予补助。

一般疾病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

***副院长在专题会议上要求,要全力提升贫困患者住院实际补偿比。

三、对口帮扶及春雨工程根据县卫计委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对口帮扶工作制度,与南张中心卫生院和小里乡卫生院签订了《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协议书》,与小里卫生院签订了《容城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协议书》。

根据帮扶协议中的帮扶目标,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派驻人员工作考勤和工作落实情况。

健康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内容

健康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内容

健康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内容一、健康扶贫是什么?健康扶贫是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手段,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防得住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

二、健康扶贫要为贫困户做什么?由镇村医务人员与所有贫困户签订协议,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家庭成员重点帮扶。

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根据所患疾病类型提出相应的治疗建议和康复指导意见。

总的来说就是指导贫困户没有病如何防病,得病了到哪里治疗,治疗后如何报销,得病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三、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的人群有哪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均可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

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是什么?大病进行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通过三个一批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贫困户顺利脱贫。

五、什么是“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是指按照“保险在先、救助在后”的原则,参保患者在县域内住院时,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险标准的,各类医保政策顺次衔接、同步结算。

“一站式”结算服务报销政策(1)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

2022年度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元/人。

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及孤儿的参保资金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元/人),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参保资金由县民政局每人资助**%(**元/人),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金由县民政局每人资助**%(**元/人)。

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对象的参保资金由县卫计局全额资助(**元/人)。

(2)“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

从2022年6月1日起,农村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不收取住院押金,不设起付线,不合规医疗费用控制为零;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保障后实际补偿比例达到**%以上。

新 健康扶贫宣传小册子

新 健康扶贫宣传小册子

什么是健康扶贫?健康扶贫是指通过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的好病,尽量少生病”。

服务对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享受的优惠政策:1、参加基本医保。

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2、参加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后保险公司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3、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

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

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财政全额补贴。

4、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保障作用,整合社会资金兜底,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

5、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 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 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6、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

人社、民政、卫计、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

健康扶贫政策内容是什么 [健康扶贫政策要点]

健康扶贫政策内容是什么 [健康扶贫政策要点]

健康扶贫政策内容是什么[健康扶贫政策要点]健康扶贫政策要点1、贫困人口全员参保:贫困群众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报账政策:取消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报销起付线。

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贫困群众自付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0%,超额部分由所住医疗机构给予减免。

3、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只需与医疗机构签定就诊和结算协议,诊疗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医疗救助等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付清个人自付费用。

4、贫困群众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000元,按年度累计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累进支付,具体分段及支付比例为:1.2万元-3万元(含3万元,下同)报销50%、3-6万元报销60%、6-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

5、特殊门诊补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11种慢性疾病,按确定治疗方案在乡镇卫生院实施,门诊实际发生费用按90%报销,全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6、可在门诊治疗的重大疾病按住院费用报销:对符合政策规定的21种可在门诊治疗的重大疾病,在最高报销限额内按住院费用报销。

7、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有慢特重大疾病需要门诊维持治疗的未能纳入报销的合规门诊费用;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的控制在10%以内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和经批准转入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住院费用;上述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救助;门诊救助扣起付线600元,报销90%,封顶线为每户自然年度内不超过5000元;县域内住院救助不扣起付线,报销100%,封顶线为每人次不超过5000元;县域外住院救助不扣起付线,报销60%,封顶线为每户自然年度内不超过5000元。

县域内住院救助为“一站式”出院及时结算,特殊门诊和经批准转县域外住院救助为申请审批后30日内打卡支付到人。

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健康扶贫相关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享受政策
1:门诊“三免”:
贫困患者门诊就诊免收诊查费、小换药费、肌肉注射费。

2:住院
①:“先诊疗后付费,出院自付10%”。

(外伤除外)
②:“四减半”:住院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按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减免50%。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医生须知
1:病人就诊时,应询问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核对其贫困户登记证,确认为贫困户后,应标明该患者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开具红色入院证,并免收住院押金(外伤患者除外);门诊:在病例醒目位置标明)
2:贫困户住院,应将其安排在贫困户病房。

重大疾病专项救治
城乡贫困对象到县级“一站式”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省城乡贫困
患者大病专项救治审批表》
县扶贫/民政部门审批
县医保局审批
县卫计委审批
参加了大病保险未参加大病保险
定点医院救治
个人负担总医疗费的2% 个人负担总医疗费的5% 15种救治疾病:
1、食道癌
2、胃癌
3、直肠癌
4、结肠癌
5、肺癌
6、耐多药肺结核
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8、急性心肌梗塞
9、脑梗死10、血友病11、Ι型糖尿病
12、甲亢13、儿童苯丙酮尿症
14、儿童尿道下裂15、地中海贫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
一、医疗救助实施依据
根据《廊坊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廊人社发〔2017〕249号、《廊坊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卫发〔2017〕112号、《关于做好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廊卫发〔2017〕144号、《廊坊市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廊卫发〔2017〕40号文件实施。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实施签约服务,力争在2017年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2、实施贫困慢病签约患者分类管理,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中医干预等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的服务包项目和频次提供服务,动态掌握签约对象健康情况,并根据病情及时转诊,引导其合理就医。

三、农村贫困人口7种大病专项救治
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
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2018年底,7种大病集中救治要覆盖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四、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1、实施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贫困患者(以下简称“参保贫困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

2、实施机构。

参保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及社会办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流程图。

3、实施时间。

分批实施,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3类人群于2017年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根据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4、主要内容。

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持社会保障卡(或按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

医疗机构审核无误,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患者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

五、医疗保障救助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的,取消起付线。

2、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以下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提高至以下待遇:
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提高至90%;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帕金森氏病等疾病报销比例提高至75%。

3、住院起付线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

4、住院报销比例
(1)、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

(2)、农村建档立卡人员需前往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仍按原政策规定报销。

(3)、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未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转往统筹区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比例为30%,自付部分不享受《实施方案》关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政策。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取消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四)、医疗救助政策
1、门诊大额慢性病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

2、住院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住院费用(含同次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

3、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住院报销和住院医疗救助后,对超出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9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