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省属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我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精准施策,克服困难,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近期发现,部分地方仍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学生和家庭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等问题。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全面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将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国家和省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制成“明白卡”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标语、公示栏等易于让广大群众知晓的媒介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努力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部门协作,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对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经扶贫部门审核比对未通过的学生,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认真核实原因,向学生及其亲属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对在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符合资助条件却因各种原因未能享受资助的学生,经由当地扶贫部门复核审查通过,并报经省扶贫办复核比对,确认为资助对象后,可在2016-2017学年再提交报告,申请下达预算予以资助。
三、提高工作效率,限期完成资助资金发放各地各校要统筹协调安排,抓紧时间将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各级财政资金配套落实到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于2016年10月底前,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并全面完成2016年秋季学期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所收取学费的退费工作。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PPT

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六)社会资助政策 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县教育局、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②、“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 ——县、乡(镇)扶贫办咨询办理 ③、中央彩票公益基金“润雨计划”项目 ——县教育局、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④、“高考学子奖学金”项目(青酒集团提供) ——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二)国家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 免费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免费金额及方式:1、国家免学杂费标准,小学600元/生·学年、初中800元/生·学年; 2、国家免费教科书,直接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 资助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800元/生·学年 资助方式:无需申请,直接由学校按标准提供营养午餐。
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货款金额: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 贷款范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贷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特别说明:学生就读高校期间,所货利息由政府承担,毕业当年9月1日后的利息由学生
本人承担(学生需逐年将贷款利息打入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贷款本金按所贷年 限(也可提前)归还。 贷款流程:首贷学生提供贷款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需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个人在线服务系统上,注册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共同借款 人一道,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办理。 续贷学生不再审核贷款条件,需持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办理。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

贵州省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年7月)一、学前教育1.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
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标准为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在园儿童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
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义务教育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750元/生•年(标准从2024年起执行)。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向学生每生每天提供5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1.免学杂费。
免除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农村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5.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为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在100O-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6.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向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O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7.校内资助。
公办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四、中职学校1.国家助学金。
资助在一、二年级就读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原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1-于都县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于都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一、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低保、城镇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和孤儿、烈士子女、特困供养、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建档立卡、低保、城镇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
评审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义务教育)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学校学生宿舍内寄宿的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200元、初中每生每年1450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再增加补助500元(即:普通建档立卡学生小学每人每年1500元、初中每人每年1750元;特教建档立卡学生小学每人每年1700元、初中每人每年1950元;)。
评审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低保、城镇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及孤儿、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评审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高中教育)资助对象: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且在省贫困学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等临时性生源和已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综合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为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建档立卡学生确保享受最高档2500元。
评审发放: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
五、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高中教育)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不包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等临时性生源和已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综合高中学生)。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典型材料一、资助对象: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且是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1.普通高中、中职一至二年级: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免(补)教科书费:每生每学年400元;免(补)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2.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扶贫专项助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免(补)学费:本科每生每学年3830元、专科每生每学年3500元。
三、申请资助材料:(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涉农补贴一折通或学生本人农商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涉农补贴一折通或学生本人农商行存折本(复印件一份)。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申请资助部门:1.省内就读学生直接在就读学校申请。
2.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3.省外技工学校就读学生,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申请方式:2.省内学校就读学生申请资助只需入学时在就读学校登记为建档立卡学生。
学校就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先进行教科书、住宿费、学费的直接减免。
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将发放给学生;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
扶贫专项助学金由学校按照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标准,通过学生银行卡或资助卡发放给学生。
六、申请资助时限: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每学年享受资助。
七、注意事项1.受助学生要在国办系统当中,本人姓名必须与国办系统姓名相符。
2.申请表中每一项必须填写准确,学生和家庭成员通讯方式必须如实填写。
3.注意资助申请的部门,不要耽误了申请时间。
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022年以来,蒋海斌同志担任哲桥中心校教育扶贫负责人,在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和扶贫办公室领导和指挥下,把哲桥中心校的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1.建立了以中心校校长为组长,自己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让教育扶贫工作有了大脑。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学⽣资助政策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政部门审批设⽴的普惠性幼⼉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童、孤⼉和残疾⼉童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为300元/⽣·年。
⼆、义务教育学⽣资助政策(⼀)免学杂费。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学杂费。
⼩学600元/⽣·年,初中800元/⽣·年,特殊教育6000元/⽣·年。
(⼆)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免费提供教科书。
⼩学90元/⽣·年,初中180元/⽣·年。
(三)寄宿⽣⽣活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给予⽣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学⽣1000元/⽣·年、特殊教育学⽣1250元/⽣·年、初中⽣1250元/⽣·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
补助标准为每⽣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800元/⽣·年。
三、普通⾼中教育学⽣资助政策(⼀)国家助学⾦。
资助普通⾼中在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对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给予⼀等国家助学⾦资助。
⼀等助学⾦2500元/⽣·年,⼆等助学⾦1500元/⽣·年。
(⼆)普通⾼中建档⽴卡家庭经济困难学⽣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中建档⽴卡家庭经济困难学⽣学杂费(含⾮建档⽴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农村低保家庭学⽣、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
(三)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活费补助。
对普通⾼中建档⽴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给予2500元/⽣·年的⽣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资助政策(⼀)国家助学⾦。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和⾮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
建档⽴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滇桂黔⽯漠化区、滇西边境⼭区等连⽚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不含县城)全部纳⼊享受国家助学⾦范围。
2024年规范精准资助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规范精准资助实施方案范文尊敬的领导:随着社会的发展, 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逐渐凸显, 贫困家庭学生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 往往无法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这不仅限制了他们自身的发展, 也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并促进贫困家庭学生的全面发展, 我对2024年规范精准资助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 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细节向您汇报如下。
1.资助对象的确定: 通过对家庭经济状况的综合评估, 确定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对象。
具体的评估指标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成员人数、住房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等。
根据评估结果, 将贫困家庭学生划分为不同的资助级别, 实施精准资助。
2.资助标准的确定: 根据不同资助级别的学生实际需求, 确定相应的资助标准。
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书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并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确保资助金能真正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资助管理机构的建立: 成立专门的资助管理机构, 负责资助对象的申请、评估和发放工作。
该机构由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扶贫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 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透明和专业化。
4.资助申请和评估流程的规范化: 明确资助申请和评估流程, 确保流程的规范和操作的简便。
申请者需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 如贫困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 并参加资助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学习状况、发展目标等, 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
5.资助资金的筹措: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助资金, 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款、企事业单位捐赠等。
同时, 鼓励校友会、爱心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资助工作, 促进社会资本的投入。
同时, 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6.资助绩效的评估: 建立科学合理的资助绩效评估机制,对资助学生的学习成绩、发展状况、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定期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确保资助的针对性和效果。
7.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倡导:加大对精准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家庭学生的知晓度和申请意愿。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家长会(1)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流程:
1、宣传政策 2、上级下发在校建档立卡学生应资助 名单。(外县的应资助名单没有,本 县扶贫系统无法比对外县的建档立卡 户) 3、资格审查(村委会、扶贫办、民政 办)(学校下发证明在村上和镇上盖 章通过后确认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填报困难学生资助申请确认表(家 长填写)
第二:孩子在校的安全 上放学安全和假期安全 等其他注意事项
各位家长下午好! 今天把各位家长请到学校来召开 家长会,具体讲这些内容:
第一:教育资助
一.教育资助的项目:
1、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的家 庭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的,每名幼儿 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 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特校生每生每年1250元; 从2017年秋学起,对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未寄宿 学生按照寄宿生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6、本科一次性补助:从2016年高 考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届考 取本科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扶 贫手册可申报享受本科一次性补助 5000元。
7、大学新生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从2016年高考起,建档立卡贫困 户子女应届考取高职高专以上学校 的,凭录取通知书、扶贫手册可申 报享受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省内 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5、家长准备户口本复印件和学生 页复印件,银行卡(农村信用社一 本通、信用社的卡)复印件、村镇 盖章的证明、确认表等材料交给班 主任(学生家长准备)(家长提供 的银行卡和持卡人必须是监护人的 在信用社的,名字和账号不得有错, 有错打不进钱)。
6对各班拟资助学生进行核查和统计(学校) 7核查学籍并登录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校) 8公示受助学生信息(学校) 9网上提交受助学生花名册(中心学校) 10审核报送受助学生花名册(中心学校) 11反馈县级审核结果(中心学校) 12将资助款打到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财 政、银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免学杂费。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
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
资助标准为25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含研究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奖学金(研究生)。
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资助标准为硕士20000元/生·年、博士30000元/生·年。
(二)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
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奖金共计1000万元。
其中,硕士10000元/生·年,博士20000元/生·年。
(三)国家助学金(研究生)。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博士13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本专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为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五)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七)省政府奖学金(本专科)。
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八)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本专科)。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
(九)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对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每年新生4000名),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十)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
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
(十一)“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
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由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的学费奖励。
(十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路费资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户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 元,且不低于1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且不低于1000 元。
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四)师范生免费教育。
1.国家级免费师范生。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云南省公费师范生。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师〔2017〕4号)为加大我省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自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公费师范生(即地方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工作。
公费师范生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进行培养和使用。
2017年的培养方向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培养人数为356人,其中小学全科教师为212人,初中一专多能教师为144人。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定向岗位县(市、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为6年。
3.昭通市免费师范生。
从2013年起连续3年在昭通学院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收200名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毕业后回生源地县区就业,由生源地县区人社局、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
2016年后,昭通市继续执行此政策,并不断扩大生招生规模。
(十五)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就读广东省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
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除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政策外,还可享受4200元/生·年生活补助(西部省市财政在财政扶贫资金中给予3000元/生·年补助,东部省市财政配套给予1200元/生·年补助)。
同时就读东莞市、中山市职业学校免除住宿费(800元/生·年)和书本费(450元/生·年)。
(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
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除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政策外,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给予1200元/生·年补助,免除住宿费(800元/生·年)和书本费(450元/生·年)。
七、昭通市涉农专业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市内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在享受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年每生资助5000元,相当于“零费用”就读。
从2018年起,对就读市内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毕业生,进行农业产业创业,每人一次性补助创业资金5000元。
XX县教育局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