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发包人与委托方核算的工程量x发包人与委托方商定的单价),所需费用(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从工程保修金冲抵,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发包人有权进一步向承包人追索。
2、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等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或商家经营活动时,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工程表格模板】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高峰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处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证书一式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2份,监理机构及发包人各1份。
JL27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监理[ ]责终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致:(承包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高峰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鉴于工程移交证书(监理[ ]移证 号)中列出的工程缺陷及未完工程和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已经于200年月日以前完工和处理完毕,并由监理机构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和约定。
依据施工合同和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第一篇: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发包人与委托方核算的工程量*发包人与委托方商定的单价),所需费用(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从工程保修金冲抵,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费用时,发包人有权进一步向承包人追索。
2、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等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或商家经营活动时,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S 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008-03-03发布 2008-06-0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223-2008替代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08年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二○○八年三月三日前言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l—2002的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9章15节145条和2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对SL223—1999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184--86——SL223—1999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规程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参编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目次1 总则2 工程验收监督管理3 分部工程验收4 单位工程验收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6 阶段验收一般规定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7 专项验收8 竣工验收一般规定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9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工程交接工程移交验收遗留问题及尾工处理工程竣工证书颁发附录A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附录C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附录D 法人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G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H 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附录I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J 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K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L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附录M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附录N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格式附录O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附录P 堤防工程质量抽检要求附录Q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附录S 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附录T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格式附录U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格式附录V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正本)附录W工程竣工证书格式(副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

质量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第页,共页分包合同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办理时间: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鉴于由(分包单位名称)实施的(分包合同名称)已全部履行完毕,(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完成情况描述),具体工程细目及数量见上表,按合同约定该单位应承担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月,至年月日止,现已到期,且该单位已全面有效履行质量缺陷修复责任、无遗留问题,经审查核实同意出具本证书。
工程部负责人:安质部负责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
注明:如分包工程量清单较长,可不填写具体清单,直接以文字描述总体情况。
项目合同部门将以本表为依据办理分包质保金退还手续,故在签发本表前应当确认所有遗留问题均已妥善解决。
如发生质量缺陷责任扣款,应已协商处理完毕并形成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
工程保修终止证书

工程保修终止证书
监A-25
编号:年月日
工程编号
合同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实际开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合同保修终止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实际保修终止日期
年月日
合同保修价款(元)
实际保修价款(元)
工程地点
保修期工程内容
量缺陷修复鉴定Leabharlann 试车记录保修终止验
收鉴定意见
施工单位
主管
施工负责人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
总监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
主管
代表
建设单位公章
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相关单位各一份。
工程保修证书模板
扣染相应款项后方可支付未款
3、本表一式四联。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执一以,每喉各单位均营盖章。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完成证明书
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全称
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年 月 日
质保期设止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责任内容及
规定期限
质量缺陪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意见:
该工程于年月日竣工验收合格,并已经全部移交给接收单位。根据合
同及质量缺陷保修书要求(眉量保修期为年),现保修期己到期,保修期内无质量块陪
间题须修复接收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门题己经全部整改完成,请相关单位予以疏认。
项目经理:(公章)
使用单位意见
项目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公章)
监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公章)
意见:
项目工程师: 科室负责人: (业务章)
说明:1、竣工6收合格日期以津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部章商认的日期为准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4)
缺陷责任终止日期
合同规定缺陷
责任终止日期
年月日
实际缺陷
责任终止日期
年月 日
签认意见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接养(或运营)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业主代表: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经检查符合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同意接收。接Fra bibliotek(或运营)代表: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存一份。作为保留金支付的依据。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致总监理工程师:
本合同段下列工程项目在整个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现重大质量缺陷,一般缺陷已经修复检验合格。已于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个月,已于年月日期满,请予审核签认终止证书。
项目经理(签字、公章):年月日
本证书括的主要工程
项 目
数量
完工日期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标题: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引言概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认某项产品或者服务的保修期限已到期或者保修责任已终止。
它是供消费者和生产商之间的交流工具,确保双方对于保修期限和责任终止的理解一致。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内容。
一、保修期限的确认1.1 保修起始日期的确定: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中应明确标注保修期限的起始日期,普通是产品交付或者服务提供之日。
1.2 保修期限的长度: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保修期限可以有所不同,需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中明确注明。
1.3 保修期限的延长或者缩短:在某些情况下,保修期限可以根据特定条件进行延长或者缩短,这些条件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中详细说明。
二、保修责任的终止2.1 保修责任终止的原因: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明确列出保修责任终止的原因,如保修期限到期、违反保修条款等。
2.2 保修责任终止的后果:一旦保修责任终止,生产商将再也不承担产品或者服务的维修、更换等责任,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3 保修责任终止的通知: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包含明确的通知方式和时间,确保消费者及时了解保修责任终止的信息。
三、消费者权益保障3.1 保修责任终止后的售后服务:保修责任终止并不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终止,生产商仍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技术咨询、维修指导等。
3.2 消费者维权渠道: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提供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渠道和方式,如客户服务热线、电子邮件等,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生产商。
3.3 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明确指出消费者在保修责任终止后仍享有的法律保护,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有效性4.1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法律效力: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4.2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签署: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应由生产商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001-工程质量保修书
法人代表
施工企业(公章)
项目经理 施
工 保修联系人
单
位 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问题,保修费用由责 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该工程的合理
保养和维修。 企业(公章)
年月日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低级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使用年
质限 量
年。
保
2、屋面防水工程,有限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修
范
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2个采暖、制冷期。
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饰工程为2年。
其他: 注: 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质量保修书
单位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质量管理条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责
任单位承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