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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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放泵站设计

煤矿瓦斯抽放泵站设计

煤矿瓦斯抽放泵站设计概述建平鸿运煤矿一井~原名为朝阳市建平县二十家子煤矿二井~始建于1982年~1983年投产~设计能力12.0万吨/年~实际最高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2003年由地方国营企业改为民营企业~改名为建平鸿运煤矿二井。

生产能力为5万吨/年生产矿井~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位于朝阳市建平县二十家2子镇境内。

煤矿矿区面积为1.085km~开采深度:开采上限标高+578m~开采下限标高+420m。

截止2011年末~剩余地质储量92.08万吨,可采储量92.09万吨,服务年限为18年。

根据矿井设计和矿井瓦斯涌出资料(2012年鉴定报告), 矿3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36m/t, 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9.12 3m/min, 属于高瓦斯矿井.随矿井产量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扩大及开采水平的延伸, 该矿今后主采煤层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都将进一步增大.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先抽后采, 以风定产, 监测监控”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该矿已安装了瓦斯抽放系统. 抽出的瓦斯直接排放到矿井的回风系统中. 随着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增大, 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较高, 并时常出现超限. 另外, 井下泵站的管理也比较复杂, 经常需要对瓦斯抽放泵的水垢进行清理. 建立地面抽放泵站是非常必要的和可行的. 特此编写瓦斯抽放设计说明书.1一. 编制本设计的依据1.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95018-96),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年.2. 《矿井抽放瓦斯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年.3.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5年.,瓦斯地质等相关资料. 5.根据矿井通风,生产二. 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1.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2.36m/min;32.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19.12m/t;1 矿井概况建平鸿运煤矿一井~原名为朝阳市建平县二十家子煤矿一井~ 2003年由地方国营企业改为民营企业~改名为建平鸿运煤矿一井。

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

主要起草人(按主编及参编单位排序列出)


1 总则 2 术语和定义 3 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及抽采系统选择 3.1 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 3.2 地面固定抽采系统和井下抽采系统 4 瓦斯抽采设计参数 4.1 瓦斯储量 4.2 瓦斯可抽量 4.3 瓦斯抽采率 4.4 设计瓦斯抽采规模 4.5 设计瓦斯年抽采量 5 抽采瓦斯方法 5.1 一般规定 5.2 瓦斯抽采方法选择 5.3 专用瓦斯抽采巷道 5.4 钻场及钻孔布置 5.5 封孔 5.6 地面钻孔 6 抽采管路系统选择、 计算及抽采设备选型 6.1 抽采管路系统选择的原则
(送 审 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the gas drainage engineering of coal mine
后附: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送审稿)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200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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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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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the gas drainage engineering of coal mine
第 4 页 共 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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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抽采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gas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coal seam 表征煤层对瓦斯流动的阻力、反映瓦斯沿煤层流动难易程度的系 数。 2.17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damping factor of gas flow­rate per hole 表示钻孔瓦斯流量随时间延长呈衰减变化的系数。 2.18 瓦斯抽采率 gas drainage effeciency 指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等的抽采瓦斯量占其抽排瓦斯总量的百分 比。 2.19 边采边抽 gas drainage while extraction 抽采采煤工作面前方卸压煤体的瓦斯或厚煤层开采时抽采未采分 层卸压煤体的瓦斯。 2.20 边掘边抽 gas drainage with drivage 掘进巷道的同时,抽采巷道周围卸压煤体内的瓦斯。 2.21 穿层钻孔 crossing hole 在岩石巷道或煤层巷道内向相邻煤层施工的钻孔。 2.22 顺层钻孔 hole drilled along seam 在煤层巷道内,沿煤层布置的钻孔。 2.23 斜交钻孔 inclined cross hole 与采煤工作面呈一定夹角布置的顺层钻孔。 2.24 平行钻孔 paralel hole 与采煤工作面平行布置的顺层钻孔。

瓦斯抽采工程设计编制提纲

瓦斯抽采工程设计编制提纲

附件2云南省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编制提纲瓦斯抽采工程设计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专项设计,资质(规定)由省安监局认定(颁布)。

前言一、项目简况位臵、隶属关系、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设计生产能力等。

二、设计基础条件矿井生产现状,瓦斯参数,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通风情况。

抽采工程项目由来。

三、编制设计的依据1、委托书2、勘探地质报告(或生产地质报告)3、瓦斯参数测定资料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5、项目核准或批复文件6、初步设计文件四、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1、《煤矿安全规程》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 1026-2006)。

4、《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 1018-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27-2006)。

6、《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 50471-2008)。

7、《煤矿安全安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2007)。

8、《采空区瓦斯抽采监控技术规范》(MT 1035-2007)。

五、编制瓦斯抽采工程设计的原则1、抽采瓦斯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技术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在符合规范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造价、节省投资。

2、新建矿井抽采瓦斯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邻近或条件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改(扩)建及生产矿井应以本矿勘探报告(或生产地质报告)、瓦斯实测资料为依据。

3、瓦斯抽采工程系统宜简单,并宜有利于维护和安全生产。

4、尽量利用开采巷道抽采瓦斯,必要时可设臵钻场、钻孔的专用瓦斯抽采巷道。

5、抽采瓦斯设计应与矿井设计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掘进、抽采、回采三者间的超前与接替关系,保证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及抽采时间。

六、瓦斯抽采工程简述1、矿井瓦斯涌出量预计及涌出构成。

2、抽采方法的确定、抽采效果、抽采量的预计。

3、井下瓦斯抽采管网与抽采设备选型。

4、抽采泵站给排水、供电。

田湾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说明书

田湾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说明书

四川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绥阳县田湾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说明书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二○一○年三月四川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绥阳县田湾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规模:450kt/a院长: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二○一○年三月参加编制人员名单图纸目录目录前言 (1)1 矿井概况 (4)1.1交通位置 (4)1.2矿井地质特征 (4)1.3煤层与煤质 (5)1.4矿井资源储量及生产能力 (6)1.5矿井开拓与开采 (7)1.6矿井瓦斯及通风 (8)2 煤层瓦斯基本参数及瓦斯储量 (15)2.1煤层瓦斯基本参数 (15)2.2瓦斯储量及可抽量计算 (16)2.3瓦斯涌出量预测 (17)2.4抽采瓦斯的必要性、可行性 (25)3 瓦斯抽采方法 (27)3.1抽放瓦斯方法选择 (27)3.2抽放瓦斯方法 (28)3.3瓦斯抽放施工设备 (34)3.4抽采施工要求 (36)3.5封孔方式、材料及工艺 (38)4 瓦斯抽放管路系统 (40)4.1瓦斯管管径和管材的选择 (40)4.2瓦斯管道阻力计算 (42)4.3抽放管路的附属装置 (43)4.4管路敷设 (45)5抽放泵设备的选择 (48)5.1瓦斯泵流量计算 (48)5.2瓦斯泵流量、管路阻力损失及抽采负压 (48)5.3瓦斯泵选型 (49)6 抽放泵站 (51)6.1瓦斯抽放系统选择 (51)6.2瓦斯抽放站选址 (51)6.3瓦斯抽放泵房 (51)6.4泵房供电及通讯 (53)6.5泵站给水、排水 (55)6.6消防设施 (55)6.7瓦斯泵房布置及附属设备 (55)6.8瓦斯抽放参数监测 (56)7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 (58)7.1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 (58)7.2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 (62)7.3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62)7.4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 (66)8 环境保护、职业卫生 (67)8.1抽放瓦斯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67)8.2瓦斯抽放污染防治措施 (67)8.3抽放站绿化 (67)8.4职业卫生 (67)9 抽放瓦斯的综合利用及评价 (69)9.1瓦斯利用的必要性 (69)9.2瓦斯利用的方向 (70)9.3瓦斯发电技术方案 (70)9.4发电站运行方式 (72)10 技术经济 (74)10.1劳动定员 (74)10.2工作制度 (74)10.3投资估算 (75)10.4技术经济指标 (82)附录:1、四川宝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绥阳县田湾煤矿设计“委托书”。

抽放设计规范

抽放设计规范

瓦斯抽采设计规范一、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管理规定。

二、瓦斯绝对涌出量≥5m3 /min、风排瓦斯困难、有突出危险、开采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先认真编审瓦斯抽采设计后,再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高瓦斯采煤工作面准备或回采期间,若瓦斯实际涌出量与设计中的预计值出入较大,原定瓦斯治理方案难以有效解决瓦斯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及时编审瓦斯抽采变更设计,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抽采设计编制样本(试行)第一章采煤工作面概况第一节回采范围:风、机巷标高,始采、收作位置。

第二节邻近采掘:周边、上下邻近煤层采掘现状。

第三节采面参数:采面走向长度、工作面长度、采厚、煤层倾角,采煤日产量。

第四节岩性描述:顶底板岩石类型及其厚度,煤岩类型及煤层厚度变化情况,夹矸层数及其厚度,层理裂隙发育情况。

第五节构造特征:一、煤岩层走向和倾角变化情况。

二、褶曲和煤层揉皱发育情况。

三、断层个数,断层面产状及断层落差,次生断层发育情况,断层影响范围及其对煤岩层的破坏程度。

第二章瓦斯涌出量预计第一节瓦斯参数一、地质勘探和本块段或相邻块段实测的瓦斯参数,包括测定点标高,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

二、本煤层邻近已采块段的瓦斯涌出量。

第二节瓦斯涌出量预测一、瓦斯来源分析分源预测法:根据工作面具体条件和已采采区实测资料,分别计算各种瓦斯涌出源涌出量;与采煤同时抽采的抽采量也计入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参考公式一:q = q 本 + q 邻q 本 = k 1 k 2 k 3 k 4 k 5(M / m )(X 0 - X c )q 邻 = k 6∑=n i i 1η(M i / m )(X 0i - X ci - k 7i X 0i )式中: q — 回采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q 本— 本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q 邻— 邻近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m 3 / t );k 1 — 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全部垮落法取值=1.2;k 2 — 工作面残煤瓦斯涌出系数,取值=1 / 工作面回采率;k 3 — 掘进工作面预排瓦斯影响系数,取值=(L -xb )/ L ,式中L 为工作面长度,b 为巷道宽度,x 为预排系数,x = 3~4;k 4 — 不同通风方式的瓦斯涌出系数,U 型通风取值=1.0,Y 型通风取值=1.3~1.5;k 5 — 本煤层预抽采瓦斯影响系数,取值=1.1~1.5,具体:顺层孔抽采取值=1.05~1.1;老塘埋管取值=1.2~1.3;顶板或穿层钻孔取值=1.2~1.3;巷道抽采取值=1.2~1.4;综合抽采取值=1.3~1.5;k 6 — 邻近煤层抽采瓦斯综合影响系数,取值=1.2~1.4;M 、m — 本煤层的煤层厚度与回采高度(m );X 0、X c - 本煤层的原始、残存瓦斯含量(m 3 / t ),一般X c =0.15X 0i η - 第i 上邻近煤层或第i 下邻近煤层的瓦斯排放率(%),i η的取实测值;若无实测值,可根据层间距、岩性、采厚、工作面面长、回采推进度、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因素综合确定i η,一般i η<85%;M i - 第i 邻近煤层的煤层厚度(m );X 0i 、X ci - 第i 邻近煤层的原始、残存瓦斯含量(m 3 / t ),一般X ci =(1-i η)(1-k 7i )X 0i ,i η为第i 上邻近煤层或第i 下邻近煤层的瓦斯排放率,k 7i 为第i 上或下邻近煤层的瓦斯预抽率;参考公式二:公式:q 开=k1k2k3×(x0-x1)×(m0/ m1);式中k1 :围岩瓦斯涌出系数。

矿井机电系统图纸绘制基本要求

矿井机电系统图纸绘制基本要求

煤炭矿井主要矿图绘制基本要求前言根据安监总煤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2014〕80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煤炭矿井图纸管理,达到矿井图纸测绘及时、填绘准确、标注完善、管理规范的要求,为日常监管及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规范、可靠的图纸资料,特编制《煤炭矿井主要矿图绘制基本要求》。

本要求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了我省煤炭矿井主要矿图绘制过程中的经验,并借鉴了相关规范、标准,广泛征求了监管、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生产单位等多方面意见,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在此对相关领导、专家及技术人员一并感谢。

本要求未涉及的内容,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编制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办单位:XXX煤炭设计研究院煤炭矿井主要矿图绘制基本要求1 范围本要求规定了煤炭矿井主要矿图绘制的基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井工开采煤矿主要矿图的绘制,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0593-2010 《煤炭矿井制图标准》GB/T 18135-2008 《电气工程CAD制图规则》GB 6988-2008 《电气制图标准》GB 4728-2005 《电气图形符号国家标准》;GB/T 50518-2010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GB/T 50581-2010 《煤炭工业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配置标准》;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T 14479-1993 《传感器图用图形符号》GB 50451-2008 《煤矿井下排水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GB/T 50106-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图形符号》GB 50029-2014 《空气压缩机站设计规范》GB/T 50106-2010 《给排水制图标准》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 1048-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DB 51/T1412-2011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技术规范》MT/T 570-1996 《煤矿电气图专用图形符号》《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煤炭工业出版社《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炭工业出版社《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3 要求3.1 基本要求3.1.1 矿图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符号运用正确、统一,图纸内容布置适当,根据实际变化及时填绘和标注。

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

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一、瓦斯抽采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并形成以地面永久抽采系统为主、井下移动抽采系统为补充的格局。

第二条优化抽采设计,强化抽采管理,做到抽采规范化、精细化、最大化,实现高、低浓瓦斯分开抽采。

抽采泵站第三条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抽采泵必须具有不小于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2倍的能力。

抽采泵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采泵。

第四条抽采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必须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五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所报告并启动备用泵。

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

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六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抽采管路第七条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抽采干管设计要有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5~2.0倍能力,采掘工作面支管设计要有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3~1.5倍能力。

上隅角埋管合计抽采能力应不小于设计抽采能力。

第八条抽采管路管径按下式计算(选用管径时,要按相应富余系数扩大管径或增加管路)D=0.1457(Q/V)1/2Q----管路设计服务流量,m3/min;D----管径,m;V----管道内气体设计流速,其中,抽采干管取V≤15m/s,支管取V≤12m/s。

第九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

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漏,并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

第十条地面永久抽采泵站抽采高浓度瓦斯时,抽采浓度不低于30%,抽采低浓度时,抽采浓度应不低于5%。

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管理规定

渝煤监技装…2010‟102号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现将《重庆市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煤矿瓦斯抽采通知抄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本局领导,各有关处室。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发(共印110份)重庆市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设计与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按规定全市应当实施瓦斯抽采的煤矿生产矿井。

第三条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属煤矿安全专项建设项目,其设计必须经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以下简称: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审查同意;工程完工后,必须经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设计第四条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建设项目不进行立项、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五条煤矿生产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设计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瓦斯抽采设计应包括矿井概况、瓦斯基本参数、抽采方法与工艺、抽采设备与抽采系统、抽采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抽采设计审批第六条初审。

煤矿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煤矿监管部门)或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提出煤矿瓦斯抽采设计审查申请,区县煤矿监管部门或能投集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转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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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GB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在钻孔内以高压水作为动力,在无自由面的情况下使煤体裂隙畅通的一种措施。
2.0.27水力割缝hydraulic cutting
在钻孔内运用高压水射流对钻孔两侧的煤体进行切割,形成一定深度的扁平缝槽的一种措施。
2.0.28深孔预裂爆破deep-hole pre-splitting blasting
在工作面采掘前施工一定深度的钻孔,并在钻孔内装填炸药,利用炸药爆破作为动力,使煤体裂隙增大,提高煤层透气性的一种措施。
附:条文说明(27)
1总则
1.0.1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我国煤矿瓦斯抽采事业健康发展,提高瓦斯抽采设计技术,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生产煤矿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1.0.3凡国家政策、法规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均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应编制专项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1.0.4对于新建矿井,瓦斯抽采设计应依据批准的地质勘探报告并参考邻近生产矿井实际的瓦斯、地质资料进行;对于改建、扩建和生产矿井,应以实测的瓦斯基础参数作为设计依据。
1.0.5设计的瓦斯抽采规模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应使抽采量保持相对稳定。
1.0.6煤(岩)层瓦斯抽采应当按“应抽尽采、先抽后采、煤气共采”原则进行,抽采系统设计应采用“泵站用备结合,高低负压管路相区别”的原则进行,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W3——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围岩瓦斯储量(Mm3),实测或按式4.0.1-4计算;
A1i——矿井可采煤层i的资源量(Mt);
X1i——矿井可采煤层i的瓦斯含量(m3/t);
A2i——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i的资源量(Mt);
X2i——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i的瓦斯含量(m3/t);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主要起草人:卢溢洪卿恩东袁亮张刚王学太李旭霞
龙吾见李平万祥富胡仕俸肖代兵何大忠
刘林杜子健罗海珠王魁军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及抽采系统选择(5)
指矿井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及围岩瓦斯储量之和。
2.0.11瓦斯抽采量gas drainage volume
指矿井抽出瓦斯气体中的纯瓦斯量。
2.0.12可抽瓦斯量drainable gas quantity
指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
2.0.13煤层透气性系数gas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coal seam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及抽采系统选择、瓦斯抽采设计参数、瓦斯抽采方法、抽采管路系统选择、计算及抽采设备选型、瓦斯抽采泵站、安全与监控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8号,邮编:400016;传真:023-688116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2.0.5开采层瓦斯抽采gas drainage from extracting seam
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2.0.6围岩瓦斯抽采gas drainage from surrounding rock
抽采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2.0.7地面钻孔瓦斯抽采gas drainage on ground
2.0.29高负压抽采系统high negative-pressure drainage system
抽采瓦斯钻孔或高抽巷口处抽采负压大于等于10kPa的抽采系统。
2.0.30低负压抽采系统low negative-pressure grainaige system
抽采瓦斯钻孔或高抽巷口处抽采负压小于10kPa的抽采系统。
2术语
2.0.1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gas drainage system with ground-fixed pump station
采用地面固定抽采泵站的瓦斯抽采系统。
2.0.2井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gas drainage system with underground-fixed pump station
3.1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
3.2抽采系统选择
4瓦斯抽采设计参数(7)
5瓦斯抽采方法(9)
5.1一般规定
5.2瓦斯抽采方法选择
5.3专用瓦斯抽采巷道
5.4钻场及钻孔布置
5.5封孔
5.6地面钻孔
6抽采管路系统选择、计算及抽采设备选型(14)
6.1抽采管路系统选择的原则
6.2抽采管路管径、壁厚计算及管材选择
1)大于或等于40m3/min;
2)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3)年产量0.6~1.0 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4)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5)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 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4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
1采用采空区抽采等抽采方法的矿井宜采用低负压抽采系统。
2采用本煤层预抽、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邻近层卸压抽采等抽采方法的矿井,宜采用高负压抽采系统。
3本条1、2款的抽采方法均采用的矿井,且矿井设计抽采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时,宜采用两套管路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3.2.3当地面抽采泵产生的负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井下安设瓦斯抽采系统与地面瓦斯抽采系统串联工作,同时应对瓦斯抽采系统网络进行分析计算,并应做好井上、井下瓦斯抽采系统的匹配选择。
1.0.7瓦斯抽采工程的建设应与矿井建设实现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并应保证有足够的预抽时间。
1.0.8在进行煤矿瓦斯抽采设计时,除应对瓦斯抽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外,还应论证瓦斯利用的可行性,在年抽采量大于1Mm3时应提出加以利用的方案。
1.0.9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煤层巷道内,沿煤层布置的钻孔。
2.0.21斜交钻孔inclined cross hole
与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方位呈一定夹角布置的顺层钻孔。
2.0.22平行钻孔paralel hole
与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方向平行布置的顺层钻孔。
2.0.23交叉钻孔cross holes
平行钻孔与斜交钻孔交替布置的钻孔。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5]124号文《关于印发“20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在煤层未受到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采
2.0.16邻近层卸压抽采gas drainage from released near coal seam
回采工作面采动后因采空区跨落而造成邻近煤(岩)层瓦斯卸压解析,对该类瓦斯进行抽采的方法。
2.0.17边采边抽gas drainage while extraction
3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及抽采系统选择
3.1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
3.1.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1高瓦斯矿井;
2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且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矿井;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条件时:
抽采采煤工作面前方卸压煤(岩)体的瓦斯或厚煤层开采时抽采未采分层卸压煤体的瓦斯。
2.0.18边掘边抽gas drainage with drivage
掘进巷道的同时,抽采巷道周围卸压煤体内的瓦斯。
2.0.19穿层钻孔crossing hole
在岩石巷道或煤层巷道内向相邻煤层施工的钻孔。
2.0.20顺层钻孔hole drilled along seam
6.3管路阻力计算
6.4管路布置及敷设
6.5抽采附属装置及设施
6.6抽采设备选型
7瓦斯抽采泵站(20)
7.1地面固定瓦斯抽采泵站
7.2井下固定瓦斯抽采泵站
7.3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
8安全与监控(23)
8.1安全设施及措施
8.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附录A煤层瓦斯抽采难易程度分类(25)
本规范用词说明(26)
3.1.2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
3.2抽采系统选择
3.2.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
1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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