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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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

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1前言............................................................................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2)4 总则............................................................................ .. (5)5 调度系统............................................................................ .. (5)6 调度机构的任务和职权............................................................................ (5)7 调度管辖范围............................................................................ (6)8 调度规则............................................................................ .. (7)9 调度指令............................................................................ . (8)10 运行调整与控制............................................................................ . (9)11 系统操作............................................................................ . (10)12 事故处理............................................................................ .. (15)13 调度事故汇报............................................................................ (20)14 新设备投运及设备异动 ........................................................................... .. (21)15 运行方式制定............................................................................ .. (22)16 发电、供电调度计划与考核 ........................................................................... (23)17 检修管理............................................................................ .. (24)18 系统稳定............................................................................ (27)1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 (28)20 调度自动化............................................................................ (33)21 电力通信............................................................................ (35)22 水库调度............................................................................ (37)23 无人值班厂站的调度管理 ........................................................................... .. (38)附录 A 停修申请书格式 ........................................................................... . (40)附录 B 四川电力系统新设备投入系统运行申请书格式 (42)附录 C 四川电力系统设备异动执行报告格式 (47)I前言为加强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程。

(技术规范标准)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技术规范

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材料说明1 产品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内蒙古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单位的110~500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变电站。

内蒙古电网各发电公司、农电公司及用户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变压器(电抗器)、高压开关设备、互感器、直流设备、电容器组、高压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消弧线圈、站用电系统、变电站接地装置、防误闭锁装置、照明系统、接线箱等输变电设备的技术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GB/T 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GBXXXX-XXXX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DL/T 5217-2005 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GB 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三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T 10229-1988 电抗器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475-2005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试方法JB/T 8751-1998 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GB/T 13499-2002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 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 6451-1999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DL/T 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GB 772-1997 高压电瓷瓷件技术条件GB 8287.1-1998 高压支柱绝缘子技术条件GB 8287.1-1998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第一部分:技术条件GB/T 8287.2-1999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第二部分:尺寸与特性GB 1984-2003 交流高压断路器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公用技术要求DL/T 603-1996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DL/T 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 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共用订货技术导则DL/T 617-1997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条件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GB/T 4703-200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JB/T 8169-1999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DL/T 726-2000 电力用电压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727-2000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GB 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725-2000 电力用电流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GB 3983.2-1989 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 50227-199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DL/T 840-2003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DL 5014-1992 330kV~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 5044-1995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并联电容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电压互感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电流互感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输电线路专业标准化管理条例(试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措施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措施内蒙古电力公司输电线路专业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内蒙古电力公司内蒙古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编制说明及实施细则内蒙古电力公司输电线路防鸟害技术指导原则内蒙古电力公司输电线路同塔双回杆塔涂刷色标及防风固沙标准内蒙古电力公司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细则内蒙古电力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试行)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规范隔离开关设备选型的意见(内电生[2009]45号)内蒙古电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05]37号、[2007]3号)3 输电线路3.1 一般规定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3.1.1 线路设备主要包括基础、杆塔(拉线)、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附属设施。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终稿)

山西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批准:王礼田复审:陈佩琳梁建伟审核:张军六王晓林曹明德王生明穆广祺卢永平续建国赵泰峰张涛田俊杰李鸣铜郭一兵初审:赵兴泉李明刘洋杨宇尉镣武志宏张伟王其兵李宏杰赵李宏樊丽琴潘捷边江张秀丽赵俊屹安成万张建伟罗韬慕国行郝春娟李玺印李国华王忠主要编写人员:谢毅包磊韩鹏任建云赵园边伟杨帅罗宏超王越刘志良杨大春田浩贺卫华常亮亮刘雷张超杨林郭庆李俊午焦军军李宁令狐进军刘国瑞张沁白晨皓杨子成冯李军马小波冯维明阮军鹏南晓强王小昂贺鹏齐芸芸王中杰王海滨薛志伟石文章李远侯亮张家玮杨超颖(本规程从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调度规程作废)第1章总则 (1)第2章调控管辖范围及职责 (3)第3章调控运行管理 (10)第4章电网运行方式管理 (17)第5章调度计划管理 (20)第6章电网频率调整调度管理 (28)第7章电网电压调整和无功管理 (32)第8章电网稳定管理 (39)第9章新设备投运管理 (44)第10章并网电厂调度管理 (48)第11章清洁能源调度管理 (53)第12章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62)第13章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管理 (66)第14章设备监控管理 (70)第15章安全及应急管理 (77)第16章配网抢修指挥管理 (82)第17章调控运行操作规定 (85)第18章故障处置规定 (101)附录电网调度术语 (118)第1章总则1.1为适应特高压大区联网运行和山西电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电网调度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控制机构(以下简称调控机构)、厂站运行值班单位(部门)及输变电设备运维单位(部门)。

调控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机构,电网调控机构分为五级,由上至下依次为: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地市(区、州)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调),县(市、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调)C1.3各级调控机构在电网调控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控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控机构的调度指挥。

国网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word版本

国网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word版本

附件Q/GDW配电网技术导则The Code on The Technology of Distribution Network(征求意见稿)2009-0#-××发布2009-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中低压配电网(MV/LV Distribution Network) (1)3.2 市中心区(Down-Town) (2)3.3 市区(Urban District) (2)3.4 城镇(Towns) (2)3.5 农村(Rural Area) (2)3.6 中压开关站(MV Switching Station) (2)3.7 配电室(Distribution Room) (2)3.8 分界室(Cable Junction Room) (2)3.9 预装式箱式变电站(Prefabricate Cubical Substation) (2)3.1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Distribution Automation System) (2)4 总则 (2)5 一般技术原则 (3)5.1 电压等级 (3)5.2 供电可靠性 (4)5.3 中性点接地方式 (4)5.4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5)5.5 短路水平 (5)5.6 电压损失及分配 (6)5.7 施工及验收 (6)5.8 电力设施防护 (6)5.9 缺陷诊断及故障查找 (6)5.10 带电作业 (7)6 35千伏配电网 (7)6.1 网络结构 (7)6.2 架空线路 (8)6.3 电缆线路 (9)6.4 变电站 (11)6.5 运行和技术监督要求 (13)7 10千伏(20千伏)配电网 (14)7.1 一般技术原则 (14)7.2 电网结构 (14)7.3 架空(混合)配电线路 (15)7.4 电缆配电线路 (16)7.5 架空配电设施 (17)7.6 开关站、配电室、分界室、环网开关箱、箱式变电站 (18)8 低压配电网 (20)8.1 一般技术原则 (20)8.2 低压架空线路 (20)8.3 低压电缆线路 (20)8.4 低压配电网接地运行方式 (21)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网自动化及信息化 (21)9.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21)9.2 配电网自动化 (21)9.3 信息化 (22)10 客户接入 (22)10.1 接入系统 (22)10.2 用户专用变电站、配电室技术要求 (24)10.3 特殊用户接入 (25)附录(资料性附录) (26)附录A 35kV电网典型接线图 (27)附录B 10千伏(20千伏)架空网接线图 (28)附录C 10千伏(20千伏)电缆网接线图 (30)附录D 电缆敷设方式图 (32)前言《配电网技术导则》是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行的指导性文件,其适用范围为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国网公司十八项反措

- --- . -word 资料-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十八项反措

十八项反措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1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2.1.1 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和坚强可靠。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

国网(运检/1)94—2014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所称的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是指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第三条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的要求。

(一)机构扁平化。

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

资源集约化。

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运维一体化.融合现场运行与维护性检修业务,运维班(站)统一实施设备巡视、现场操作、带电检测及清扫、消缺、易损易耗件更换等维护性检修业务,不断提高运维劳动效率。

检修专业化。

通过基地检修、返厂检修、现场检修等方式,推广变压器、GIS等设备工厂化检修和隔离开关、四小器等设备轮换式检修,不断提高检修效率和质量。

管理精益化。

努力强化电网设备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改大修项目管理和现场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运检精益化管理水平。

(二)统一制度标准。

统一制定发布制度标准,实现管理制度一贯到底,技术标准一级覆盖,不断提升运检业务规范化水平。

统一业务流程.强化流程管控,明晰业务界面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纵向执行和横向协同效率.统一信息平台。

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统一的企业级运检资源管控平台,不断提高运检信息掌控能力。

统一绩效考评。

构建全面覆盖、分类考评的运检绩效指标体系,强化分析评价,突出正向激励,不断提升运检绩效水平。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电能质量(无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靠规程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细则。

1.2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本细则适用于接入电网的发电、电网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及电力设计单位。

2监督范围所辖电网内影响电能质量水平设备的规划、设计、运行、检测。

3监督内容3.1电能质量指标检测电能质量是指公用电网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交流电能质量,其质量指标为: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供电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供电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3.1.1电能质量指标检测有连续检测、不定时检测和专项检测三种方式:3.1.1.1连续检测主要适用于供电电压偏差和频率偏差指标的运行检测;3.1.1.2定时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掌握供电电能质量而连续检测不具备条件所采用的检测方式;3.1.1.3专项检测主要适用于干扰源设备接入电网(或容量变化)前后的检测方式,用以确定电网电能质量指标的背景状况和干扰发生的实际量,或验证技术措施效果。

3.1.2电能质量指标检测点的设置,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3.1.2.1覆盖主网及全部供电电压等级,并在电网内(地域和线路首末)呈均匀分布;3.1.2.2满足电能质量指标调整与控制要求;3.1.2.3满足特殊用户和订有电能质量指标条款合同用户的要求,根据电能指标的特点和电网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各类检测方式和检测点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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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二)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值由调度部门确定。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七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应结合电网发展和运行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

在电源及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过程中,按照《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确定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和调压装置、选型及安装地点,与电力工程同步设计、建设、验收、投产。

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到严格验收、精心维护、提高装置可用率;电力营销部门应监督用户遵守供用电合同中关于无功补偿配置安装、投切、调整的规定,保证负荷的功率因数值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S HENHUA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HSE)●「机电管理类」●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神华乌海能源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焦化厂 第 3 页 共 11 页 各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应遵守并网协议中有关发电机无功出力的要求。

第八条 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电压无功专业归口管理部门。

第九条 各级归口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改善电压质量的计划及措施。

(三)参与或组织规划、设计、基建及技改等阶段中涉及电网(地区电网)无功平衡、补偿容量、设备和调压装置选型、参数、配置地点的审核、工程质量验收及试运行等工作。

(四)负责对电压质量和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考核。

(五)定期召开专业工作会议,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

(六)每年进行电压无功专业的技术和工作总结,总结报告于次年2月15日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

第十条 各级调度部门负责所辖电网运行中的无功电力平衡和电压质量。

电网运行方式应包括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调整等保证电压质量的内容。

值班调度员在进行有功电力调度和频率调整的同时,应进行无功电力调度和电压调整。

第十一条 各级电力营销部门负责电力用户根据其负荷的无功需求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按有关规定确定无功补偿容量,保证功率因数达到规定要求。

监督电力用户采取措施,防止向电网倒送无功电力第四章电压无功管理第十二条电网企业的电压无功管理(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调度命令,负责做好本地区无功补偿装置的合理配置、安全运行及调压工作,保证电网无功分层分区就地平衡和各结点的电压质量合格。

(二)对所安装的无功补偿装置,应随时保持完好状态,按期进行巡视检查。

无功补偿装置应定期维护,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修复,保持电容器、并联电抗器可用率在96%以上;调相机每年因检修和故障停机时间不应超过45天。

(三)为便于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管理,电容器组、电抗器组、调相机等无功补偿装置应配齐相应的无功功率表。

运行管理部门应建立无功补偿装置管理台帐,开展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四)应根据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及时投入或切除无功补偿装置,并逐步实现自动控制方式。

(五)用电检查部门应对电力用户无功补偿装置的安全运行、投入(或切除)时间、电压偏差值等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既要防止低功率因数运行,也应防止在低谷负荷时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

(六)建立对电力用户电压质量状况反映或投诉接纳核对处理制度,对较严重的电压质量问题,应查清具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制订计划实施。

第十三条发电企业的电压无功管理S HENHUA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HSE)●「机电管理类」●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神华乌海能源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焦化厂 第 5 页 共 11 页 (一)发电企业应按调度部门下达的无功出力或电压曲线,严格控制高压母线电压。

(二)发电机的无功出力及进相运行能力,应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

现役发电机组不具备进相运行能力的,应根据需要限期开展进相运行试验及技术改造工作,并以此确定发电机组进相运行范围。

(三)发电机组的励磁系统应具有自动调差环节和合理的调差系数。

强励倍数、低励限制等参数,应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十四条 电力用户的电压无功管理电力用户装设的各种无功补偿装置(包括调相机,电容器、静补和同步电动机)应按照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调整无功出力,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第十五条 无功补偿装置管理(一)各级电网企业在选用无功补偿装置时,主设备(电容器、电抗器)应选择符合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的产品,其辅助设备应选择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以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可靠性。

(二)各级电网企业应制定无功补偿装置试验方法和试验周期,定期进行无功补偿装置试验。

(三)各级电网企业应按时报告无功补偿装置因故障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的各类故障,并按时统计、上报无功补偿装置的可用率。

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的可用率计算公式详见附录A 。

(四)各级电网企业每年应对无功补偿装置出现的各种故障进行分类统计和上报,故障统计表详见附录B 。

第五章 无功电源建设与无功配置第十六条电网的无功补偿配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无功平衡。

分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区就地无功平衡主要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按照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低压补偿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的原则。

第十七条应避免通过远距离线路输送无功电力,330kV及以上系统与下一级系统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对330kV及以上超高压线路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 220kV及以上电网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宜在系统枢纽变电站配置可提供电压支撑的快速无功补偿装置。

第十九条在大量采用10~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中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出线情况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二十条变电站应合理配置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并根据设计计算确定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

35~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一次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二十一条并联电容器组和并联电抗器组宜采用自动投切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 35~220kV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应装设双向有功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或功率因数表)。

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在S HENHUA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HSE)●「机电管理类」●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神华乌海能源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焦化厂 第 7 页 共 11 页 其集控站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上述功能。

第二十三条 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时功率因数在0.85(滞相)— 0.97(进相)运行的能力,以保证系统具有足够的事故备用无功容量和调压能力。

为了平衡330kV 及以上线路的充电功率时,在电厂侧可以适当考虑安装一定容量的并联电抗器。

第二十四条 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的无功需求,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装置,并应具备防止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的措施。

(一) 35kV 及以上供电的电力用户,可参照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二)100kVA 及以上10kV 供电的电力用户,其功率因数宜达到0.95以上。

(三)其他电力用户,其功率因数宜达到0.90以上。

第六章 无功电力调度与电压调整第二十五条 无功电力调度(一)各级调度部门应依照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提供的无功电源容量以及可调节能力,编制重大设备检修等特殊方式下的无功电力调度方案,并按此实施调度。

(二)无功电力调度实行按调度权限划分下的分级管理,调度部门应对大区间、网省间联络线及各级调度分界点处的无功电力送出(或受入)量进行监督和控制,其数值由相关双方调度部门商定。

高峰和低谷时的功率因数宜基本一致。

(三)各级调度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和电压运行状况,及时调整调压装置及无功补偿装置。

第二十六条电压调整(一)在满足电压合格的条件下,电压调整应遵循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平衡原则。

(二)按调度权限划分,进行无功调压计算,定期编制调整各级网络主变压器运行变比的方案,定期下达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的运行电压或无功电力曲线。

(三)电网电压超出规定值时,应采取调整发电机、调相机无功出力、增减并联电容器(或并联电抗器)容量等措施解决。

(四)局部(地区、站)网络电压的下降或升高,可采取改变有功与无功电力潮流的重新分配、改变运行方式、调整主变压器变比或改变网络参数等措施加以解决。

(五)在电压水平影响到电网安全时,调度部门有权采取限制负荷和解列机组、线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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