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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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2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

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一)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儿童保健——基卫题库

儿童保健——基卫题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测试题(儿童保健部分)一、判断题(50题)1、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本地户籍儿童。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健康教育。

()4、对于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婴幼儿在 6-8月、12月、24月龄时应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6、新生儿访视时,若咖啡牛奶斑数量超过6个,大小超过1cm,应建议转诊。

()7、新生儿访视时发现体重不增和增长缓慢,应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单位就诊。

()8、新生儿访视率的分母为年度辖区内活产数。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学龄前儿童每年提供2次健康管理服务。

()10、新生儿满月访视应在家中进行,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情况。

()11、儿童体检后,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标准,对体重、身高进行上、中、下评价。

()12、食物引入原则包括由一种到多种、由少量到多量、由稀到稠、由细到粗。

()13、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

()14、儿童出生1个月,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

()15、佝偻病初期常见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是夜惊、多汗、烦燥不安和枕秃。

()16、从事儿童健康管理的人员,应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17、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中,每个年龄段采用四个问题进行筛选,四条预警征象均为阳性者提示有发育偏育的可能。

()18、新生儿出生后28-30天,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满月健康管理。

()19、新生儿家庭访视时,应为新生儿测量提问、记录出生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之一儿童保健相关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之一儿童保健相关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之一儿童保健相关内容儿童保健的重要性儿童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儿童保健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项目,致力于保护和促进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通过提供全面的医疗和健康服务,儿童保健旨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发展,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

儿童保健项目的内容儿童保健项目包括以下内容: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儿童保健项目提供免费或低价的疫苗接种服务,覆盖了儿童常见疾病如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炎等。

疫苗接种可以有效地减少感染病例,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保护儿童的健康。

健康检查儿童保健项目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以评估儿童的生长发育、体格指标、听力视力等身体状况。

健康检查还包括对儿童的心理和社交发展进行评估,及早发现和干预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学习能力。

营养指导儿童保健项目提供营养指导,帮助家长正确了解和选择适宜的儿童饮食。

合理的营养摄入对儿童的身体和大脑发育至关重要,儿童保健项目通过提供营养知识和指导,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儿童的膳食结构,预防营养不良和肥胖等问题。

儿童心理健康支持儿童心理健康是儿童保健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

项目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儿童解决心理问题和应对压力。

通过心理健康支持,可以提高儿童的自尊和自信,增强他们的心理韧性,预防和减少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培养儿童保健项目还提供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培养的支持。

项目通过开展家长培训和亲子活动,帮助家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提供合适的家庭教育方法和技巧,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幸福感。

儿童保健项目的实施儿童保健项目的实施需要政府、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合作。

政府承担资金投入和政策制定的责任,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教育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社会团体提供志愿服务和宣传推广。

儿童保健项目需要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服务能够覆盖到每个儿童,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孩子。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二)服务形式及要求
• 1.提供健庩教育资料 (1)収放印刷资料 (2)播放音像资料 2.设置健庩教育宣传栏 村卫生室服务站宣传栏丌少亍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丌少亍2平方米。宣传栏 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庩教育宣传栏内宨。 3.开展公众健庩咨诟活劢 利用各种健庩主题日戒针对辖区重点健庩问题,开展健庩咨诟活劢幵収放宣传 资料。 4.丼办健庩知识讲座 定期丼办健庩知识讲座,引导村民学习、掌握健庩知识及必要的健庩技能,促 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庩。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丼办1次健庩 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庩教育 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规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 性的个体化健庩知识和健庩技能的教育。
三、服务要求
• • •

• •


(一)乡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庩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 (二)健庩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不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 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庩档案的地区,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庩档案,及时更新健庩 档案信息。已建立电子健庩档案的地区应保证居民接叐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劢汇总到电子健 庩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四)统一为居民健庩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宧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 础,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庩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仹证号作为身仹识别码, 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五)按照国宧有关与项服务觃范要求记彔相关内宨,记彔内宨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乢写觃范、基础内宨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彔应粘贴留存归档。 (六)健庩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 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庩档案,指定与(兼)职人员负责健庩档案管理工作, 保证健庩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庩档案应有与(兼)职人员维护。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庩服务,记彔相关信息纳入健庩档案管 理。健庩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戒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 人员填写。 (八)电子健庩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収、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宧统一的相 关数据标准不觃范。电子健庩档案信息系统应不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 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访视内容—指导(九)
(5)伤害预防:注意喂养姿势、喂养后的体位,预
防乳汁吸入和窒息。保暖时避免烫伤,预防意外伤 害的发生。 (6)促进母婴交流:母亲及家人多与新生儿说话、 微笑和皮肤接触,促进新生儿感知觉发展。
访视内容—转诊(十)
立即转诊指征: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转诊 1)体温≥37.5℃或≤35.5℃。
访视内容—转诊(十二)
建议转诊: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建议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1)喂养困难。 2)躯干或四肢皮肤明显黄染、皮疹,指趾甲周红肿。
3)单眼或双眼溢泪,黏性分泌物增多或红肿。
4)颈部有包块。
5)心脏杂音。 6)肝脾肿大。 7)首次发现五官、胸廓、脊柱、四肢畸形并未 到医院就诊者。 在检查中,发现任何不能处理的情况,均应转诊。
□ /□
新生儿窒息 1无 2有 (Apgar评分:1分钟 5分钟 不祥) □ 新生儿听力筛查 1通过
是否有畸型 1无 2有
□ □
□ 出生身长 * 吃奶次数 *大便次数 呼吸频率 cm 次 /日 次 /日 次/分钟 □ □ □
2未通过 3未筛查 4不祥
新生儿疾病筛查:1甲低 2苯丙酮尿症 3其他遗传代谢病 新生儿出生体重 kg 目前体重 * 吃奶量 kg ml/次


询问和观察
体格检查
建立档案

健康指导
访视次数(二)
1.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家访。如发现问题应酌
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
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
可疑 或 异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妇幼保健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妇幼保健项目

项目组织与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负责 制定实施方案与计划、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 核等。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人员培训、 技术指导、信息管理、绩效考核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纳入常 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建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必须 在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有资质的各级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供孕产妇、儿童 保健服务。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做好孕产妇、 儿童保健信息收集、上报、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规 范。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另发),结合我 省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 内容、方式、流程等。 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技术 人员的培训,3年内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应 轮训一遍,2009年应完成1/3任务。 免费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2009年9月1日起,免费为 全省孕产妇(常住人口)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 建《孕产妇保健手册》,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
项目组织与管理
试行孕产妇、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卡制度。孕产妇、儿 童基本保健服务卡由各市卫生局监制、印刷,城市由 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发放、农村由乡镇卫 生院发放。 孕妇服务卡在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领取,凭卡到约 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 0~3岁儿童服务卡在出生后进行产后访视、建立儿童 保健手册时发放给儿童家长,儿童家长携带儿童凭卡 到约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 提供孕产妇、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机构凭收到的服务 卡,定期与县(市、区)财务核算中心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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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

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

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

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

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四、服务要求(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

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五、考核指标(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六、附件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2.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3.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附件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姓名:填写新生儿的姓名。

如没有取名则填写母亲姓名+之男或之女。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3.身份证号:填写新生儿身份证号,若无,可暂时空缺,待户口登记后再补填。

4.父亲、母亲情况:分别填写新生儿父母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出生日期。

5.出生孕周:指新生儿出生时母亲怀孕周数。

6.新生儿听力筛查:询问是否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将询问结果相应在“通过”、“未通过”、“未筛查”上划“√”。

若不清楚在“不详”上划“√”。

7.新生儿疾病筛查:询问是否做过新生儿甲低、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及其他遗传代谢病的筛查,筛查过的在相应疾病上面划“√”;若是其他遗传代谢病,将筛查的疾病名称填入。

8. 喂养方式:母乳喂养指婴儿只吃母乳,不加任何其他食品,但允许在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加喂药物、维生素和矿物质。

混合喂养指婴儿在喂母乳同时,喂其他乳类及乳制品。

人工喂养指无母乳,完全喂其他乳类和代乳品。

将询问结果在相应方式上划“√”。

9.“*”为低出生体重、双胎或早产儿需询问项目。

10.查体眼外观:婴儿有目光接触,眼球能随移动的物体移动,结膜无充血、溢泪、溢脓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当外耳无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无外耳湿疹,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鼻:当外观正常且双鼻孔通气良好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口腔:当无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口腔炎症(口炎或鹅口疮)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心率和肺部呼吸音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活动度: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颈部包块:触摸颈部是否有包块,根据触摸结果,在“有”或“无”上划“√”。

皮肤:当无色素异常,无黄疸、发绀、苍白、皮疹、包块、硬肿、红肿等,腋下、颈部、腹股沟部、臀部等皮肤皱褶处无潮红或糜烂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其他相应异常。

肛门:当肛门完整无畸形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外生殖器:当男孩无阴囊水肿、鞘膜积液、隐睾,女孩无阴唇粘连,外阴颜色正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11.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12.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的日期,并告知家长。

附件2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将在对应的选项上划“√”。

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

“—————”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

并根据卫生部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1)满月:皮肤、颈部包块、眼外观、耳外观、心肺、腹部、脐部、四肢、肛门/外生殖器的未见异常判定标准同新生儿家庭访视。

满月及3月龄时,当无口腔炎症(口炎或鹅口疮)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2)3、6、8月龄: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眼外观:结膜无充血、溢泪、溢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当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听力: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

检查时应避开婴儿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口腔:3月龄时,当无口腔炎症(口炎或鹅口疮)及其他口腔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6和8月龄时按实际出牙数填写。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脐部:无脐疝,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可疑佝偻病症状:根据症状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可疑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肛门/外生殖器:男孩无阴囊水肿,无睾丸下降不全;女孩无阴唇粘连,肛门完整无畸形, 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发育评估: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每项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通过的,为通过。

否则为不通过。

7.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填写上次随访(访视)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8.指导:做了哪些指导请在对应的选项上划“√”,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儿童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家长。

附件3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填表说明1.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根据查体结果在对应的序号上划“√”。

“—————”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2.体重、身长: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

并根据卫生部选用的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3.体格检查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前囟:如果未闭,请填写具体的数值。

眼外观:结膜无充血、无溢泪、无流脓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外观:外耳无湿疹、畸形、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听力:使用行为测听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

检查时应避开小儿的视线,分别从不同的方向给予不同强度的声音,观察孩子的反应,根据所给声音的大小,大致地估测听力正常与否。

出牙数/龋齿数(颗):填入出牙颗数和龋齿颗数。

出现褐色或黑褐色斑点或斑块,表面粗糙,甚至出现明显的牙体结构破坏为龋齿。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步态:无跛行,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佝偻病体征:根据体征的有无在对应选项上划“√”。

4.户外活动: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后填写。

5.服用维生素D: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 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6.发育评估: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见服务规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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