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概述

合集下载

第七章 再保险 《保险学》

第七章  再保险  《保险学》

§7.2 再保险合同
❖7.2.2 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 3.仲裁条款
• 再保险合同都有仲裁条款的规定。因为再保险合同都是按 照双方各自独特的需要订立的,所以合同条文结构差异很 大,很难有统一的准则,而且再保险合同常常涉及不同的 法律制度,再保险当事人双方都是保险从业者,专业性很 强,因此订约双方对合同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有异议而发生 争议时,为了解决这种争议,一般都聘请有专业知识和经 验的专家进行仲裁而加以解决。该条款规定:在发生争议 时,订约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人,并由双方所指定的仲 裁人共同推选一名公正人,公正人和两名仲裁人员组成三 人仲裁庭对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 4.再保险的安排方法 ❖再保险的安排方法主要有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
和预约再保险三种基本形式。 ❖临时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
§7.2 再保险合同
❖7.2.2 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 ❖ 1.共命运条款
• 再保险合同规定再保险接受人要与原保险人共命运,这就 使原保险人获得再保险接受人的确实保证,在合同约定范 围内充分发挥主动作用,灵活地开展业务。原保险人为了 维护共同利益,会自觉加强业务选择,合理厘定费率和恰 当处理赔款,做好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适当的利润。共命 运条款促使合同双方为共同利益开展良好的合作。
第7章 再保险
§7.1 再保险概述
❖7.1.1 再保险的含义 ❖ 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 再保险(reinsurance)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风
险赔偿责任的保险。相对于再保险,发生在投保人 和保险人之间的业务活动是原保险,也叫做直接保 险业务。 ❖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
§7.1 再保险概述
的最大损失范围,并根据该最大损失范围确定一个 风险单位。 ❖ (2)自留额和分保额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是指对于每一风险单位或一 系列风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公司根据其本身 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根据保险金额计算,也可以根 据赔款金额计算。

《再保险简》课件

《再保险简》课件

中国再保险市场
1 2
中国再保险市场概述
介绍中国再保险市场的起源、发展历程和现状, 包括市场规模、主要再保险公司等。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监管
分析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监管政策和监 管标准,以及中国监管实践的特点和优势。
3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
探讨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 ,包括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等。
再保险的作用
分散风险
扩大承保能力
通过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 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人分散风险,避免因 为个别风险的集中而导致的巨大损失。
原保险人可以通过再保险将一部分风险转 移给其他保险人,从而扩大自己的承保能 力,承保更多的业务。
提高经营稳定性
促进保险市场发展
通过再保险分散风险,原保险人的经营稳 定性可以得到提高,避免因为个别风险的 损失而对整个经营造成影响。
THANKS
感谢观看
风险评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再保险风 险进行评级,以便为后续的风险 监控与控制提供依据。
再保险风险的监控与控制
定期风险评估
定期对再保险风险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
风险应对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如购买再保险、调整保费等,以 降低潜在损失。
05
再保险的未来发展
04
再保险的风险管理
再保险风险的识别
识别潜在风险
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和市场动态,识别 潜在的再保险风险,如自然灾害、人 为事故等。
风险分类与特征分析
将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并分析其 特征,如发生频率、影响程度等,为 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再保险风险的评估
风险量化

第一章再保险概论

第一章再保险概论
随着两个再保险子公司商业分保业务和大地公司直保业务 的快速发展,中再集团的业务结构正在从政策性向商业性转变。 到2004年底,在法定分保收入由于政策调整而下降15.4%的情况 下,商业分保费比重迅速提高到26.25%。加上直保业务收入, 集团商业性保费收入达 64.85亿 元,占总费收入的比重已达 31.5%。
再保险人获得赢利时,按合同规定从中提一定比例的 盈余佣金作为支付原保险人的报酬或奖励,这种盈余佣金 又称为利润手续费。
5.“责任共担”与“盈利共享” 再保险人按承担责任份额分摊赔款,称“责任共担”。 分入公司盈利时,分出公司按合同分得报酬,称“盈利共享” 6.转分保 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的业务活 动,称为转分保。或再再保险。双方当事人分别称为:转分 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7.国际再保险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经营的再保险,称国际再保险。
(4)危险单位划分有时需要专业知识。 如一家年产600万吨柠檬酸厂(如丰原集团下属),其布
局和结构、规格都有一定的规范,决定危险单位时要结合具 体的建筑物和设施,经过实地查勘或图纸分析,方能确定危 险单位的划分。这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来完成。
(5)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 司决定。
1999年3月18日,中国再保险公司在北京宣布正式成立。组 建后的中国再保险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法人资格,由国家财政 出资,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外汇资本金1亿美元,业务涉 及国内外产寿险的所有领域。
2003年8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再保险(集团) 公司,总经理戴凤举。现任总经理刘京生。中国再保险(集 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4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管理法定分保存续期间的法定分保业务及未了责任;经营 管理商业分保业务未了责任;投资设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经 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政策性业务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实行集团 化经营,经营

再保险

再保险

二.险别概念及分类(一)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对保险人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的保险。

它以原保险人承保的危险责任的保险标的,以原保险人的实际赔款和给付为摊赔条件,其作用是进一步分散危险,其目的是保障保险经营的稳定。

因此人们说“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这就是再保险的本质。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二)分类1.按再保险的方式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前者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的再保险;后者是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的再保险。

这两大方式的划分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适应不同要求而产生的。

每一类型中又可分为不同的几种方式(1).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也称保额再保险,采用这种再保险方式,再保险双方事先以总保险金额和原保险人自留份额为基础确定一个责任分担比例,双方按照该比例确定各自责任额,危险事故发生后,双方依据这个比例分摊赔款。

比例再保险的比例就表现在不管将来的赔款额具体有多少,再保险双方都是以比例分担的。

比例再保险包括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等。

成数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事先确定一个自留额和保险金额比例,当承接到一笔业务时,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该比例分割,把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分保给再保险人。

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对每一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部分成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将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结合起来,签订一个合同,以成数再保险的限额作为溢额再保险的起点,再确定溢额再保险的限额。

(2).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双方协议规定一个赔款限度,限额以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自负,超过限额的赔款由分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的数额承担赔款的全部或部分责任,故又称为超额损失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分为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等。

再保险知识点

再保险知识点

再保险知识点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保险行业中,再保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的分类、再保险的目的和作用以及再保险的市场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承担的风险再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一种保险形式。

再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分散风险”,即通过将风险分散到多家保险公司,降低单一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

再保险合同是再保险交易的法律依据,其中包括再保险合同的条款、再保险费率和再保险责任等内容。

二、再保险的分类再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再保险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合同再保险和计划再保险;按照再保险责任的范围,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按照再保险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再保险和长期再保险;按照再保险公司的地域,可以分为国内再保险和国际再保险等。

三、再保险的目的和作用再保险的目的是通过转移风险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保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

再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分散风险:再保险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多个保险公司,避免单一保险公司承担过多风险。

2.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释放出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经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扩大承保能力: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接纳更多的业务。

4. 提升信誉和声誉:拥有再保险的保险公司会更具信誉和声誉,增强客户的信任感。

5. 降低风险: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保护其财务稳定。

四、再保险的市场再保险市场是一个专门从事再保险交易的市场。

再保险市场可以分为传统再保险市场和非传统再保险市场。

传统再保险市场主要包括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经纪公司,其交易形式多为合同再保险。

非传统再保险市场是指一些非保险公司传统再保险机构,如对冲基金、证券公司等,其交易形式多为金融衍生品。

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自然灾害频发、保险需求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再保险之概述》课件

《再保险之概述》课件
ERA
再保险的运作方式
分散风险
再保险的核心目的是分散原保险人承担的风险,通过再保险合同 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
专业化管理
再保险人通常具备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够更有效地 管理和控制风险。
提高承保能力
通过再保险,原保险人可以提高自身的承保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和 覆盖范围。
再保险的流程
提高保险业务的稳定性
通过再保险,原保险公司可以将难以预测的大额赔付转移 给其他公司,从而保持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扩大承保能力
再保险使得原保险公司能够承保超过自身承保能力的业务 ,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承保能力。
增强偿付能力
提高偿付能力
再保险使得原保险公司能够获得 额外的资金支持,提高其偿付能 力,更好地满足客户的赔付需求
提高盈利能力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再 保险可以帮助原保险公司 实现更好的盈利能力。
提升市场竞争力
再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 工具,可以帮助原保险公 司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 提高市场竞争力。
04
再保险的合同要素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再保险关系人
再保险人
接受原保险人的风 险转嫁,共同承担 风险。
险。
金融风险
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增加,企业和 个人需要再保险来提供财务保障

再保险供给分析
保险公司
交易所交易再保险
保险公司是再保险市场的主要供给方 ,提供各类再保险产品。
通过交易所交易再保险,可以更灵活 地满足市场需求。
专属再保险公司
专属再保险公司专注于再保险业务, 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影响因素分析

再保险概述

再保险概述
–保障分出公司由于突发意外巨灾事 故造成的损失 –该合同一般不包括传染病、战争、核武器及其它指 定灾难 –国内及国际上非常流行 –合同包括以下要求:
• • • • 最低死亡人数或索赔(无此限制,不能称为灾难) 事故免赔额 事故责任限额 年度责任限额
36
非比例再保险
• 分出公司有时购买多层(layers) • 保费为有效保额的一定比例,有效保额为保险 公司的自留风险净值,以避免双重赔款 • 保费比较便宜 • 费率受国际市场影响比较大,9.11事件导致 全球巨灾再保险费率上升10-20倍。
10
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的重获
• 在一些情况下,再保险合同给予分出公司收回当初 部分再保份额的权利。 • 在再保险欠发达市场,许多再保合同给予分出公司 每年一次收回所有再保险业务的权利,由于再保险 人不得不视每份再保合同为一年合同,极大地限制 了再保险的使用。 • 因为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长期业务,在较完善的 保险市场上,再保合同也趋于长期化,同时对重获 条款作严格的限制。 例如:终身不允许收回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收回
–每一事故最低死亡人数:3人 –每一事故免赔额:500,000元 –每一生命最大责任限额:250,000元 –每年最大责任限额:2,000,000元 –再保费率:20元/每百万元风险保额
39
非比例再保险
• 损失分摊再保险
–与损失再保险相似,有分出公司的自留额、 个体最大赔付额、赔付比例、分入公司最 大赔付额 –如果赔付率或赔付额大于自留额,则分入 公司按比例赔付。 –但分出公司须将分入公司的赔付额在将来 的年度摊回
例如:确定哪些业务将分出?如何分出?支付分保费 是多少?等等 再保险合同的两种形式
1、自动再保:合同中规定哪些产品或某类产品将被自动 分保 2、临时再保:合同逐单规定哪些保单将有选择地被再保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一)再保险与原保险
▪ 3、补偿原则不同。 ▪ 原保险业务中,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都以补偿为原则,财产保险合同
是补偿性合同,但人寿保险和与人身有关的保险合同,都是对受益人 的给付而不是补偿。但是,所有再保险合同包括人寿保险在内,都是 以补偿为原则,因为这都是对分出人在原保险合同中所支付的赔款的 补偿。
▪ 【案例】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 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千米,截至2013年4月21日0时40分,四川省雅 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共计造成160人死亡。
▪ 由于缺乏再保险和政府财政兜底,保险公司对于地震这种危害性强、影响 面广以及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非常谨慎。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地震通常被 列为除外责任,不予承保。在名义上,一些保险公司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将 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保险公司向客户推荐,大部分人 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而车险也明确规定,地震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在理赔 范围之内。以2008年“5·12”汶川地震为例,该次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 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为6.1亿元,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0.07%。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再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客观要求, 是保险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从实务上看,再保险和保险都是通过订立 合同来建立经济关系的,在实施再保险的过程中,同样要遵守最大诚 信、保险利益、保险赔偿等保险的基本原则。再保险和保险的基本职 能作用也完全一样,都是转移和分散风险、补偿经济损失。保险是再 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保险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它们相辅相成,相互 促进。
▪ 当然,再保险与保险相比,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为了进一步了解再 保险的性质和特点,下面对再保险和原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作 一比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再保险概述
什么是再保险?再保险与原保险有什么区别?店铺来向大家介绍。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

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也称分保。

再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均为保险人.作为再保险的需求者即买方在保险术语上称为被再保险业务的分出人、分出公司。

作为再保险的供给方即卖方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也可以称为再保险业务的分入人或接受公司。

在再保险交易中,原保险人向再保险人分出的保险金额为再保险金额,这部分责任金额对分出公司来说称为分出额,对分入公司来说称为分入额。

除了再保险的部分外,保险人留给自己承担的保险金额为自留额。

保险人进行再保险的目的,在于减轻自身负担的风险责任,当发生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损失时,可以从再保险接受人那里摊回赔款。

但是,通过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就是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再保险的责任额度按接受公司对于每一具体的危险单位、每一事故或每一年度所承担的责任在合同中分别加以规定。

再保险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的,称为国内再保险。

一此大的再保险项目,当其风险责任超过国内保险市场的承受能力时,需要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再保险保障,这种再保险称为国际再保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具有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其联系表现在:(1)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是再保险存在的前提,再保险合同不以离开原保险合同而单独存在。

同时,原保险承担的风险与责任也要依赖再保险才能进一步分散。

(2)再保险人的责任、再保险金额和有效期限均以原保险合同的责任、保险金额和有效期限为限。

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是利益共享、损失共担的合作关系。

(3)作为保险的原则,即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同样适用于再保险都是一种以法律为依据的经济合同行为,都是以大数法则为依据实现分散风
险的。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在于:(1)原保险标的是物、责任、信用或者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再保险的标的是原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2)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但它又是脱离原保险合同的独立合同。

主要表现在:再保险合同有自己独立的当事人,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一般情况下,再保险人不得请求原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也不得向再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论再保险人是不否履行再保险赔偿义务,原保险人都应对原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当原保险人因破产或春他原因未履行赔偿原被保险人的义务时,再保险人不得因此而免除对原保险人履行的再保险赔偿义务。

(3)原保险合同分为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两种。

相信通过上面的学习,您一定对这个知识点有所了解,希望您能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这样的话才可以在投资市场上如鱼得水。

店铺声明:期货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