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离职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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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离职率计算方式
所谓离职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这个也可以理解为在一定时期内,每100个员工中有几个员工离职。
常见的几种错误的离职率计算方法
在众多的资料中,离职率的算法大多是以某一单位时间的离职人数与正式职工平均人数之比来表示,而正式职工平均人数又为单位时间期初人数与期末人数的平均值。但是,根据上面的离职率定义,不管如何,离职率不应超过100%,如果按上述这种算法来算,很有可能就超过100%。
请看下面的例子(注本词条中所有相关数据都基于下面所假设的某公司的数据)现假设某公司一年的前六个月中每个月的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录用人数、离职人数如下表所示
1、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和期末数量的平均,那么一月份的离职率为
离职率=35/〔(50+18)/2〕×100%=103%
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离职率有可能大于或等于100%,所以这种算法是错误的;
2、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那么二月份的离职率为
离职率=20/18×100%=111%
这个结果可以解释为离职的人数为月初总人数的11倍,但如果用每100人中有111个人离职来解释该公司二月份的离职率显得有些牵强,所以这种算法也是错误的;
3、同样的道理,若将分母定义为期末数量,也会出现离职率超过100%的现象。如一月份的离职率离职率=35/18×100%=194%
4、在计算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时,很多人力资源经理喜欢以各个月的离职率来平均计算
上半年离职率=(66%+37%+11%+8%+5%+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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