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药物的联合应用

常见药物的联合应用
常见药物的联合应用

常见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合理配伍,可达到协同作用或相加作用,从而可增强疗效;配伍不当则会发生拮抗作用,使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抵消,疗效下降,甚至引起毒副作用。应用药物复方制剂时应掌握适应症,注意各个品种的针对性,争取协同联合,避免拮抗作用。现将常见的兽药复方制剂及处方简介如下:

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1.有协同或相加作用:β-内酰胺类与β-内酰胺酶抑制剂如克拉维酸(棒酸)、舒巴坦、他佐巴坦(tazobactan)合用有较好的抑酶保护和协同增效作用(β-内酰胺酶抑制剂与β-内酰胺酶结合,使其对β-内酰胺类破坏减弱)。如克拉维酸、舒巴坦常与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组成复方制剂用于兽医临床,治疗畜禽的消化道、呼吸道或泌尿道感染。青霉素类和丙磺舒合用有协同作用(丙磺舒和青霉素竞争肾小球分泌而抑制青霉素类排泄,使青霉素类血药浓度升高)。青霉素类与氨基糖苷类呈协同作用(青霉素破坏细菌细胞壁,有利于氨基苷类药物进入细菌内发挥作用),但剂量应基本平衡,大剂量青霉素G或其他半合成的青霉素均可使氨基糖苷类活性降低。青霉素G、苯唑青霉素与TMP联合应用有较好的增效作用。

2.有配伍禁忌:青霉素类不能与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等抗菌药合用(青霉素类为快效杀菌剂,四环素类等为抑菌剂,合用干扰了青霉素类的作用)。例外的是治疗脑膜炎时,因青霉素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而应采用青霉素与磺胺嘧啶合用,但要分别注射,否则会发生理化性配伍禁忌。青霉素类与维生素C、碳酸氢钠等也不能同时使用(理化性配伍禁忌)。

氨基苷类(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

1.有协同或相加作用:氨基苷类与β-内酰胺类配伍应用有较好的协同作用。TMP可增强该品的作用,如丁胺卡那霉素与TMP合用对各种革兰氏阳性杆菌有效。氨基苷类可与多粘菌素类合用(阻碍蛋白质合成的不同环节)。链霉素与四环素合用,能增强对布氏杆菌的治疗作用;链霉素与红霉素合用,对猪链球菌病有较好的疗效。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可与喹诺酮类药物合用。

例子:多西环素(500万单位/100g)+硫酸新霉素2%

2.有配伍禁忌:氨基苷类同类药物不可联合应用以免增强毒性,与碱性药物联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强,但毒性也会增大。链霉素与磺胺类药物配伍应用会发生水解失效。硫酸新霉素一般口服给药,与DVD配伍比TMP更好一些,与阿托品类配伍应用于仔猪腹泻。

四环素类(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甲烯土霉素、强力霉素等)

1.有协同或相加作用:四环素类药物与该品同类药物及非同类药物如泰牧菌素(泰妙灵)、泰乐菌素配伍用于胃肠道和呼吸道感染时有协同作用,可降低使用浓度,缩短治疗时间。TMP、DVD对该品有明显的增效作用,适量硫酸钠(1∶1)与该品同时给药,有利于该品吸收。

2.有配伍禁忌:碱性物质如Al(OH)3、NaHCO3、氨茶碱以及含钙、镁、铝、锌、铁等金属离子(包括含此类离子的中药)能与四环素类药物络合而阻滞四环素类吸收,含二价离子的全价饲料不利于该品吸收。土霉素不能与喹乙醇、北里霉素合用。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竹桃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螺旋霉素、北里霉素等)

1.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红霉素与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嘧啶(SD)、磺胺间氧甲嘧啶(SMM)、TMP的复方可用于治疗呼吸道病。红霉素与泰乐菌素或链霉素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北里霉素治疗时常与链霉素合用,泰乐菌素可与磺胺类合用,竹桃霉素可与四环素类药物配合应用。NaHCO3可增加该品的吸收。大环内酯类药物与新霉素、庆大霉素、氟苯尼考合用能使疗效增强。

2.有配伍禁忌:红霉素不宜与β-内酰胺类、林可霉素、四环素联用。

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二氟沙星、沙拉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达氟沙星、麻保沙星等)

1.有协同或相加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与杀菌性抗菌药(青霉素类、氨基苷类)及TMP在治疗特定细菌感染方面有协同作用,如环丙沙星+氨苄青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现相加作用,而对大肠杆菌、鸡白痢沙门氏菌、禽多杀性巴氏杆菌均表现无关作用;环丙沙星+TMP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禽大肠杆菌O2、鸡白痢沙门氏菌有协同作用,对猪大肠杆菌、禽大肠杆菌O78、鸡败血支原体有相加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与利福平、氟苯尼考、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硝基呋喃类合用有拮抗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与四环素类药物可配伍应用,如诺氟沙星与强力霉素的复方制剂可有效防治包括呼吸道疾病在内

的混合感染。氟喹诺酮类+林可霉素可用于治疗鸡霉形体合并大肠杆菌感染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呼吸道病继发肠道感染而导致严重的卵巢炎、输卵管炎及卵巢性腹膜炎。氟喹诺酮类药物也可与磺胺类药物配伍应用,如环丙沙星与磺胺二甲嘧啶合用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相加作用。

例子:盐酸氧氟沙星2%+阿莫西林+棒酸、乳酸诺氟沙星5%+利巴韦林2%、左旋氧氟沙星+乙酰甲喹、阿莫西林+乳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盐酸金刚烷胺、恩诺沙星+强力霉素、氧氟沙星+强力霉素、烟酸诺氟沙星+硫酸丁胺卡那霉素。

2.有配伍禁忌:氟喹诺酮类药物慎与氨茶碱、法华令合用。含铝、镁的抗酸剂及多属离子对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有影响,给药期间饲喂全价饲料可干扰该品的吸收。

抗寄生虫药物复方制剂的一些例子

国外上市的一些复方制剂:硫苯咪唑-左旋咪唑;阿苯达唑-左旋咪唑;尼托比明-左旋咪唑;奥芬达唑-左旋咪唑;伊维菌素-噻嘧啶;甲基盐霉素-泰乐菌素等。

合理应用复方制剂,可以达到单方所不能达到的治疗效果,为疾病的控制与治疗、畜禽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 mutant selection window,MSW) 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 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 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 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 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 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2体外及动物试验中的联合药敏试验

五类药物千万不要联合应用

五类药物千万不要联合应用 在临床上,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应用的情况十分常见。合理的联合用药可以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而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则会导致疗效下降或毒副作用增强。不过,由于临床应用的药物品种繁多,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时常发生。以下列举一些容易忽略、配伍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情况,提请患者注意。 名称不同而化学成分相同的药品不宜合用 目前,药品的名称包括通用名、商品名、别名等,一药多名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感冒发热常用的对乙酰氨基酚(解热镇痛药)的药名还有百服宁、必理通、扑热息痛、泰诺林等;又如,二甲双胍(降糖药)的名称还有格华止、美迪康、甲福明、立克糖等。当我们对药品的名称不熟悉时,在联合用药中就有可能出现重复用药的情况。例如,很多人发热时,既服百服宁片,又服泰诺林混悬液;降糖时同时服用二甲双胍片和格华止片,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复用药。 同一成分的药品重复应用,相当于加倍剂量用药,可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强。当对乙酰氨基酚大剂量应用时,容易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损害。因此,在联合用药时,首先应弄清药物的名称与其对应的药物成分,避免成分相同的药物重复应用。这一点在自己买药服用时尤要注意。 同一类药物不宜合用 通常,同一类药物(按药理作用分类)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相似,药理作用基本相同。如阿奇霉素与克拉霉素均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它们都是主要作用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而发挥抗菌作用。 当同一类的药物之间联合应用时,由于作用机制相同,则可产生药理性拮抗作用而导致疗效下降。例如,阿奇霉素片+克拉霉素片治疗呼吸道感染时,由于共同竞争作用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产生药理性拮抗而致抗菌疗效下降。而且,同一类药物合用时还可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强。如长期用氨氯地平片+非洛地平缓释片治疗高血压时,可加重下肢水肿、心悸、头痛等不良反应的症状。因此,同一类药物不宜合用,以免引起疗效下降和毒副作用增强。 种类不同而作用机制相同的药物不宜合用

降压药物联合的应用

ASH发表联合应用降压药物意见书 作者:河北省人民医院郭艺芳 最近,美国高血压学会(ASH)正式发布了联合应用降压药物意见书(下简称“意见书”)[J Am Soc Hypertens 2010, 4(1):42],对各类降压药物不同组合方式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将各种联合治疗方案归纳为3类,即优先选择、二线选择和不推荐常规应用的联合方案。这一指南性文件对临床实践中降压药物合理联合治疗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高血压的治疗目标是消除与血压升高相关的危险,同时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临床医生应基于降压疗效以及降低心血管终点事件(包括卒中、心肌梗死和心衰)的效果来选择药物。虽然初始药物治疗会影响患者长期转归,但血压降低本身才是降低心血管危险的主要决定因素。现有数据表明,至少75%的高血压患者需要联合药物治疗才能使血压达标,并且在临床实践中,血压目标值的维持越来越受到重视。 基于上述背景,ASH发表了降压药物联合应用意见书。该意见书对各类降压药物不同组合方式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并将各种联合治疗方案归纳为3类,即优先选择、二线选择和不推荐常规应用的联合方案。 联合用药原则 意见书指出,原发性高血压是由多种病理生理机制共

同导致的疾病,任何一种降压药物只能阻断维持血压升高的部分机制,降压幅度有限。荟萃分析显示,常规剂量的1种降压药物仅可使血压下降9.1/5.5mmHg,75%以上的患者需要接受联合药物治疗才能使血压达标。因此,联合用药是提高血压达标率的重要手段。 对于血压水平超过目标值20/10mmHg的中重度高血压患者,在初始治疗时即可联合用药。为使血压及早达标,轻度高血压(1级高血压)患者亦可直接应用2种降压药物联合治疗。 目前临床应用的降压药物主要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钙通道阻滞剂(CCB)、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肾素抑制剂和中枢性降压药。上述药物可有多种组合方式,但不同联合用药方案的降压效果、靶器官保护作用和耐受性可能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临床地位有所不同。 优先及二线选择方案 4种推荐联合用药组合可显著增强降压作用,减少不良反应。多项研究证实,上述组合具有理想的降压效果和靶器官保护作用,可作为须接受联合治疗高血压患者的首选方案。 二线联合方案在降压幅度、靶器官保护作用或耐受性方面存在某些不足。例如,β受体阻滞剂与利尿剂联用虽具有较好的降压效果,但可能增加糖代谢异常和性功能障碍风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杀菌期杀菌剂与静止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有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1.混合感染。2.严重感染。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 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①红霉素加氯霉素;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 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⑤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2.肠杆菌感染肠杆菌科也是较常见的致病菌,且耐菌株多。大多数大肠杆菌对链霉素、四环素耐药但对氯霉素、复方新诺明及呋喃妥英、氟哌酸等耐药率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作用有其优点,但因耐药菌株多,所以常需联合用药,如①氨基糖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②氨基糖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肟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可能出现抗作用要注意。 3.绿脓杆菌感染绿脓杆菌为较顽固的致病菌,常导致院内交叉感染,且耐药现象越来越重,多采用联合用药。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与多粘菌素、磺苄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联合。 4.变形杆菌感染以卡那霉素或庆大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氨基苄青霉素或羧苄青霉素。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杀菌期杀菌剂与静止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有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1.混合感染。2.严重感染。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①红霉素加氯霉素;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 ⑤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2.肠杆菌感染肠杆菌科也是较常见的致病菌,且耐菌株多。大多数大肠杆菌对链霉素、四环素耐药但对氯霉素、复方新诺明及呋喃妥英、氟哌酸等耐药率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作用有其优点,但因耐药菌株多,所以常需联合用药,如①氨基糖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②氨基糖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肟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可能出现抗作用要注意。 3.绿脓杆菌感染绿脓杆菌为较顽固的致病菌,常导致院内交叉感染,且耐药现象越来越重,多采用联合用药。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与多粘菌素、磺苄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联合。 4.变形杆菌感染以卡那霉素或庆大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氨基苄青霉素或羧苄青霉素。 5.伤寒杆菌感染伤寒杆菌耐药率不断上升,甚至出现耐多种药物的菌株。临床上可选用庆大霉素、氟哌酸、呋喃唑酮等药物联合应用。 6.链球菌感染青霉素类对某些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可因与氨基糖甙类联用而加强,如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片。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

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泮 注射液等。 2、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员培训》部分答案

4 1.下面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的描述错误的是:C. 三级以上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由哪个部门统一采购:B. 药学部门 3.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几级:C. 三级 4.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几种:B. 2 5.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品种数量,供应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A. 1年 5 1.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多长时间内不得恢复:C.6个月 2.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医疗机构深部抗真菌类药物不超过: C.5个品种 3.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 A.50% 4.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不包括:C.胆囊切除术 5.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B.35种 11 1.关于风险的概念正确的是: B.为特定情况和特定时期内,某种或某些不利事件所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2.药品同其他产品相比的特殊性不包括: A.群体化使用的特殊性 3.风险管理不包括: C.风险的避免 4.在药品生命周期内,反复对被监管药品进行评估以达到风险效益比最佳的管理过程叫做: A.药品风险管理 5.对于风险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D. 25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含义不包括:C.选用广谱抗生素 2.感染病专家资源不包括:D.医院行政人员 3.对MRSA“零宽容”的主要措施不包括:D.引入新的抗生素 4.针对住院成人预防抗菌药物耐药的12项措施中,属于预防感染的措施是:A.拔除导管 5.预防细菌耐药性的关键策略不包括:B.专家会诊 26 1.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应超过:C. 24小时 2.以下哪项备皮时间切开感染率最大:A. 术前24小时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C. 40DDD/100床日 4.以下哪一类人群,应该成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核心成员:B. 感控人员 5.感控的基本职能是:A. 制订与监督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政策与实施 27 1.关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可以应用本类药物 2.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应用于:E.以上全是 3.关于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4.喹诺酮类不良反应包括:D.以上全是 5.关于青霉素类药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青霉素钾盐可快速静脉注射 28 1.优化抗菌治疗策略不包括?B.足量、长程治疗 2.抗菌药的附加损害不包括?D.对人体的毒性作用 3.抗生素合理应用的“3R”原则中不包括?B.合适的医师 4.以下关于细菌的固有耐药性说法错误的是?D.可因不再接触抗生素而消失 5.以下哪项不属于主要的细菌耐药的机制?C.由质粒传递获得耐药基因 29 1.下列哪一项不是限制耐药的策略?B.选择耐药突变窗宽的 2.哪一项不是无菌标本范畴?D.痰 3.什么是进行药物敏感试验的基础?A.分离出病原体 4.下列哪一项不是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主要方法? C.原子试验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草案) 为规范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庆各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相关规定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四、具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考试合格,由医务处(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精神药品。 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精神、心理专科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空安瓿实行回收。 八、一个病人或家属每天只能配药一次。特殊的多患者家庭须提供病历及诊断结果,按患者人数配给。

常见降压药物选择及联合应用

常见降压药物选择及联合应用 尽量选用证据明确、可改善预后的五大类降压药物,即ACEI、ARB、β 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和利尿剂。 为便于记忆,下文根据英文单词的首字母,分别以A,B,C, D 简称。A:ACEI 和ARB 两类药物降压作用明确,尤其适用于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慢 性肾病患者,有充足证据证明可改善预后。 用于蛋白尿患者,可降低尿蛋白,具有肾脏保护作用,但双侧肾动脉狭窄、 肌酐(Cr)≥ 3mg/dl(265μmol/L)的严重肾功能不全及高血钾的患者禁用。妊娠或计划妊娠患者禁用。 ACEI 类药物易引起干咳,若无法耐受,可换用ARB。 两类药物均有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可能,但少见。 B:β 受体阻滞剂 可降低心率,尤其适用于心率偏快的患者,用于合并心肌梗死或心力衰竭 的患者,可改善预后;用于冠心病、劳力性心绞痛患者,可减轻心绞痛症状。但注意急性心肌梗死后超早期应慎用,心力衰竭急性期(气短、端坐呼吸、 不能平卧)不适合应用,应待病情平稳后使用。 心肌梗死或心力衰竭急性期不建议在基层首用β 受体阻滞剂。 以β 受体阻滞作用为主的α -β 受体阻滞剂,如卡维地洛、阿罗洛尔、拉 贝洛尔等,也适用于上述人群。 β 受体阻滞剂可降低心率,禁用于严重心动过缓患者,如心率<55 次/ 分、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哮喘患者禁用。 大剂量应用时对糖脂代谢可能有影响,高心脏选择性β 受体阻滞剂对糖脂 代谢影响不大。 C:CCB 最常用于降压的是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氨氯地平、硝苯地平缓释 片等。 此类药物降压作用强,耐受性较好,无绝对禁忌证,适用范围相对广,老 年单纯收缩期高血压等更适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痛、踝部水肿等。 D:利尿剂 噻嗪类利尿剂较为常用,尤其适用于老年人、单纯收缩期高血压及合并心 力衰竭的患者。 噻嗪类利尿剂的主要不良反应是低钾血症,且随着利尿剂使用剂量增加, 低钾血症发生率也相应增加,因此建议小剂量使用,如氢氯噻嗪12.5 mg,每日1 次。 利尿剂与ACEI 或ARB 类药物合用,可抵消或减轻其低钾的不良反应。 痛风患者一般禁用噻嗪类利尿剂。 严重心力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时,可能需要应用袢利尿剂(如呋塞米),同时需补钾,此时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近年来由上述五大类药物组合而成的固定剂量复方制剂, 由于服用方便, 易于长期坚持,已成为高血压治疗的新模式,推荐使用。 其他有明确降压效果的药物,包括复方利血平片、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

联合用药(4)

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是指为了达到治疗目的而采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同时或先后应用。 一、感冒类: 1、普通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症状:鼻塞、咽、喉痛等急性炎症,好发于冬春季节; 联合用药:双效+牛黄解毒片/双黄消炎片 2、流行性感冒(病毒性感冒): 症状:高热、畏寒、头痛乏力、全身酸痛伴有咳嗽咳痰; 联合用药:双效+二丁颗粒+橘红丸 3、风寒感冒 症状:恶寒、发热无汗、头痛、鼻流清涕、咳嗽痰吐稀白; 联合用药:双效+阿莫西林+Vc 4、风热感冒: 症状:微恶风寒、发热重有汗、鼻塞浊涕、痰黄、咽喉肿痛 联合用药:双效+双黄消炎片+Vc;双效+二丁颗粒 5、暑湿感冒: 症状: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用药:藿香正气丸+盐酸左氧氟沙星 6、少阳感冒:寒热往来、口苦咽干、不思饮食; 用药:少阳感冒颗粒+Vc 6、扁桃体炎:二丁颗粒+双黄消炎片/克拉霉素/头孢/喉痛消炎丸 7、止咳平喘 痰咳:橘红丸/痰咳净+二丁颗粒+头孢(克拉霉素) 干咳:二丁颗粒+氢溴酸右美沙芬+甘草片 喘咳:化痰平喘片+氨茶碱 二、小儿用药: 感冒类: 感冒伴有咳嗽:小儿氨酚黄那敏(长乐宝贝)+小儿止咳糖浆; (两岁以上:长乐宝贝+橘红丸) 感冒伴有发热:长乐宝贝+小儿清热灵 健脾类: 症状:偏食、厌食,面色萎黄,体质消瘦。 用药:乐儿康糖浆/小儿健胃消食片 三、胃肠类 消化不良:开胸顺气丸 消化不良伴有腹胀:开胸顺气丸+多潘立酮(吗丁啉) 便秘:开胸顺气丸+二丁颗粒 腹泻: 1、病毒性腹泻:消炎止痢灵+阿昔洛韦 2、感染性腹泻:消炎止痢灵+黄连素(盐酸小檗碱)或左氧氟沙星 四、风湿类: 症状:头痛﹑发热﹑微汗﹑恶风﹑身重﹑小便不利﹑骨节酸痛﹑不能屈伸等;联合用药: 1、风湿性关节炎:风痛安(10盒一个疗程送经络仪一台)+通牌;通牌筋骨贴+木瓜片 2、类风湿关节炎:芬布芬+通牌/阿司匹林 3、骨质增生:通牌+抗骨增生片 4、跌打损伤:通牌+丹七片(6盒一个疗程) 五、心脑类:

抗生素联合应用管理规定

抗生素联合应用管理规定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需有明确的指征。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 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 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的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 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 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1、AB>A+B→协同作用 2、AB=A+B→累加作用 3、ABB) →无关作用 4、ABB) →拮抗作用 一、联合用药原则 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 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 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物。病因未明而又危机 二、联合用药指征:1、病因未明而又危机生命的严重感染 2、混合感染 3、减少耐药产生 4、降低不良反应 联合用药中的滥用问题

目前抗生素的联合应用存在严重的滥用问题。实际上,联合应 用抗生素常常不如单独应用安全、有效。临床上多年来抗生素联合应 用的实践证明,仅有限的几种联合实属必要。 链霉素+青霉素→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多黏菌素 B+某些抗生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 氯霉素+丙种球蛋白→麻疹 四环素类+制霉菌素→某些四环素类敏感菌感染 三、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病原菌不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三)、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 症感染。 (四)、需长期治疗,但病原菌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的感染,如 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五)、可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六)、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 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 良反应增多。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 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 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 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 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 (5) 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 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 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 不在此列。 (8) 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 — 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 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岀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抱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 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 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 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 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 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

不同种类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不同种类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 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 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 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 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不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 1.混合感染。 2.严重感染。 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 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 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感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 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 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 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 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 ①红霉素加氯霉素; 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 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 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

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片。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泮注射 液等。 2、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就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抗生素联合使用就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 mutant selection window,MSW) 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 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与“拮抗”四种作用, 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 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与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与为协同作用, 拮抗作用为联合用 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其中一类与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 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2体外及动物试验中的联合药敏试验 2、1棋盘稀释法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完整版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mutantselectionwindow,MSW)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 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2 体外及动物试验中的联合药敏试验 2.1 棋盘稀释法 棋盘稀释法包括微量棋盘稀释法、试管棋盘稀释法和琼脂棋盘稀释法三种,其中微量棋盘稀释法为最常用的联合药敏方法之一。它常使用96孔无菌微孔板,每种抗菌药物最高从2倍MIC浓度开始用灭菌MH肉汤倍比稀释,一般取6~8个稀释度左右,各取50Ll分别排列在平板的行与列上,然后在无菌微孔板中加入100Ll菌液,使最终接种量为5×105CFU/ml,过夜培养,无细菌生长的最低药

抗高血压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高血压药物的联合应用 发表时间:2012-11-19T17:17:01.733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29期供稿作者:谭蓉 [导读] 保钾利尿药(螺内醋、氨苯蝶淀)ACEI 合用时,可导致血钾升高,引发高血钾症,甚至严重的心律不齐。 谭蓉(山东淄博万杰肿瘤医院 255213) 【中图分类号】R97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29-0250-01 【摘要】高血压病为临床常见病、多发病,是多种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病因和危险因素,影响重要器官的功能,最后导致这些器官的衰竭。目前我国高血压患者超过一亿人,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抗高血压药物是一类能降低血压的药物,临床分类较多,抗高血压药物的联合应用,可理想控制血压,并有效保护靶器官的功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一.抗高血压药物的分类 根据药物的作用和作用部位可将抗高血压药物分为下列几类: 1.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及其复方制剂(复方降压片、复方降压平)。 2.交感神经抑制药: (1)中枢性降压药:如可乐定、利美尼定等 (2)神经节阻断药:如樟磺咪芬等 (3)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阻滞药:如利血平、胍乙啶等 (4)肾上腺受体阻断药:如普萘洛尔等 3.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药 (1)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如卡托普利等 (2)血管经张素Ⅱ受体阻断药:如氯沙坦、缬沙坦、厄贝沙坦等。 (3)肾素抑制药:如雷米克林等 4.钙拮抗药:如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尼群地平、氨氯地平等 5.血管扩张药:如肼屈嗪和硝普钠等。 二.药物降压的新理念 1.有效治疗与终生治疗: 所谓有效治疗,就是将血压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确实有效的降压治疗可以极大地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 2.保护靶器官的功能: 高血压的靶器官损伤包括心肌肥厚、肾小球硬化和小动脉重构。在抗高血压的治疗中必须考虑逆转或阻止靶器官损伤。在降压药物中对靶器官保护作用比较好的药物是ACE抑制药和长效钙拮抗药。 3.追求平稳降压: 血压不稳定可导致心、脑、肾等器官的损伤。使用短效降压药常使血压波动增大,长效制剂可避免血压的骤升骤降,保护靶器官的功能。 4.遵循个体化治疗的原则: 要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病情程度、并发症等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由于药物代谢酶存在多态性,药物作用的靶点也存在多态性,人体对药物的反应不一样,所选用的药物、剂量因人而异。 5.联合用药: 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联合应用多数能起到协同作用,这样可使两种药物的用量减少,副作用减小。 三.理想抗高血压药物的要求 1.能有效地降低血压; 2.不良反应少; 3.没有影响健康的不良反应,可长期服用;而不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 4.能逆转靶器官的损害; 5.服用方便,患者依从性高。 四.常用降压药物的联合应用 1.联合用药的基本原则 联合用药是高血压治疗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合理的联合用药可以增强降压的疗效,减轻药物的不良反应,使患者容易接受长期的药物治疗方案。而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法,往往会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使患者无法长期治疗。在临床应用中,联合用药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加降压疗效:两种以上的降压药合用应能够增加降压疗效。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利尿剂、钙拮抗剂、α-受体阻滞剂合用均有良好的降压效果,必要时也可与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合用;利尿剂是一种很好的联合用药的选择,与各类抗高血压药物合用,都能更有效地增强降压疗效。 (2)抵消不良反应:两种以上的降压药合用时要考虑到既能增加疗效,又能消除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钙离子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可明显减少单用钙离子拮抗剂引起的周围水肿;β-受体阻滞剂与CCB合用,可以抑制CCB可能出现的反射性交感兴奋的现象;ACEI和β-受体阻滞剂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活性,而CCB和利尿剂可激发RAAS的活性,这两类药物的联合应用较合理。利尿剂使血钾减少,而ACEI和ARB具有轻度的潴钾作用,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种搭配。 (3)同类的药物不合用:一般不主张同类药物的联合使用,如必要时可选择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与非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合用,以增加协同降压作用。避免使用药名不同,但化学成分相同的药物。 (4)相同作用的药物不合用:有些药物虽然其化学结构不相同,但产生的药理作用却相仿,这样的药物不要联合应用。 2.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的选择 (1)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中,应用最广泛的是利尿剂。推荐噻嗪类利尿剂为基础的联合用药,该类利尿剂与ACEI和ARB都有良好的协同作用,如果3种以上降压药联合应用,应包括一种利尿剂,否则很难达到理想的降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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