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移交方:建设单位/开发商/业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方: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供电公司(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所属住宅小区公用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小区公用配电设施无偿移交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甲方移交的配电设施无任何抵押、债务、担保或存在它项权利及权利限制。

第三条移交设施包括从至小区住户分户计量表和共用设施计量表(含计量表)前的全部配电设施(小区内的高压电源线路、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计量装置前的低压线路等)。

移交资产详见《资产移交清单》。开关站、配电室用房及设备、检修通道、电缆路径、架空线路走廊、支撑物、环网柜用地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归乙方无偿使用。若因电力维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对该区域内土建设施、电气设备进行必要的建设与改造,改造后原有旧设备归乙方处

置。

第四条小区住户分户计量表和共用设施计量表出线端为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电源侧配电设施由乙方承担运行维护责任。产权分界点后的设施属使用方所有并承担维护责任。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开始履行运行维护责任。

第五条设施移交税费、资产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告知和解释本协议的内容,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对小区内公用电力设施负有保护责任。

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移交相关手续。乙方对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及维护期间,甲方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为乙方排除干扰施工的障碍,提供畅通的检修通道,不得收取破路费等费用。

3.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真实、完整的工程建设资料,包括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决算书等。甲方隐瞒配电设施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乙方义务

产权移交协议签订后,乙方负责承担所接受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及时处理接收设备的用电故障。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清册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说明:若供用电合同主体不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作为协议签订见证方,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可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居委会作为资产移交协议签订见证方)

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清册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