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ppt课件
合集下载
第3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 《报检实务》PPT课件

● 3.9.3通关单联网核查 ● 1)概念 ● 2)基本流程 ● 3)基本要求 ● 第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纸质单证信息与通关单电子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 第二,企业申领通关单的有关要求: ● 第三,企业报关单预录入有关要求:
3.5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查封、扣押
● 1)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 ● (1)适用范围。 ● (2)主管部门。 ● (3)标志的使用 ● 2)查封、扣押 ● (1)适用范围。 ● (2)主管部门 ● (3)工作程序
3.6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
● 3.6.1检验检疫证单概述
● 自2000年1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与海关协调机制正式启动,检验检疫系统全面实行“先报检、 后报关”的查验制度,为此原国家质检总局,启用新的检验检疫证单和签证印章,以保证新的检 验检疫通关制度的实施。
3.4 鉴定业务、免检商品报检
● 1)残损鉴定 ● (1)鉴定范围。 ● (2)申报及鉴定要求 ● 2)数量/重量检验鉴定 ● (1)报检范围。 ● (2)报检要求。 ● 3)免验商品的报检 ● (1)适用范围。列 ● (2)管理机构。 ● (3)企业申请的条件。 ● (4)申请程序。 ● (5)有效期及监督管理
● 3.7.1 “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 3.7.2 “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3.8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 1)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概述
● 现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依据“统一制 定、简化减少、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十六字基本原则制定的,于2003年 12月31日下发,并于2004年4月1日正式实施。
● 3.9.2 直通放行 ●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7月决定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直通放行”是指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项目ppt课件

❖ B、检测的结果不准确,不能用准确的数字来表示,是一种
定性的方法结果只能用专业术语或计分法表示商品质量的高 低
❖ C、检测结果易带有主观片面性
ppt课件.
5
❖ 4、物理检验法:一般是在实验室条件下,借助各 种仪器、设备、试剂,运用物理、化学的方法来检 测评价商品质量的一种方法(较少直接采用,一般 作为感官检验法的补充)
(4)液压试验:容器制成或检修之后,为检查 容器是否有渗漏或异常变形,以发现容器制 造或检修中的潜在缺陷;考核容器的宏观强度, 保证在设计压力下安全运行所必须的承载能 力,而进行的以液体(一般为水)为介质的压力 试验。
ppt课件.
23
❖ 五、出口商品装运技术检验
❖ (一)船舱检验
❖ 1、干货舱检验:检验固定设备和辅垫物料,确保 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害
ppt课件.
21
❖ (2)堆码试验:用来验证待测物在包装状态, 模拟在仓储栈板或运输时包装物的堆放,纸 箱所能承受的耐压强度水平。考察产品在承 受一定时间的垂直方向挤压压力下对产品的 保护性能。
ppt课件.
22
(3)气密试验:通过对某一封闭空间(包含临 时封闭)进行充气/抽气形成气压差进行密性检 查的手段。 船舶、飞机等
入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28入境人员必须出示传染病监测检验证明书健康证书等四卫生处理29九进出口食品卫生检验检疫九进出口食品卫生检验检疫细菌检验霉菌检验农药残留量检验食品添加剂细菌检验霉菌检验农药残留量检验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金属恶性杂质有毒有害金属恶性杂质不合格者可以实行销毁该作他用重新加工退不合格者可以实行销毁该作他用重新加工退回等处理回等处理十进出口商品残损鉴定十进出口商品残损鉴定在国际贸易的货物流通过程中由于货物的质量运在国际贸易的货物流通过程中由于货物的质量运输环认为因素意外灾害等原因常常会使货物输环认为因素意外灾害等原因常常会使货物到达收货人手中时发生变质短少破损等问题到达收货人手中时发生变质短少破损等问题统称为残损统称为残损残损鉴定的工作项目
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培训ppt课件

5、入境空箱抽查比例:以同一提单项下报检的集装箱作 为一个抽查单位。有提供装运前或入境口岸清洁卫生证明 材料的,可降低查验比例,甚至实行抽批查验。
2018/11/16
17
•
•
出境集装箱
1、检验检疫范围:
•
•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 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 施检验检疫; (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按要求实施;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 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
①申请不明(货证不符)的,100%查验; ②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或有传染性嫌疑且实验室检测发现问题的,100%查验; ③来自疫区,抽查过程中发现与检验查验要求不符的,100%查验; ④可能匿有医学媒介生物且实验室检测发现问题的,卫生除害处理后,再100%查验; ⑤总局公告或警示通报需加大查验的。
2018/11/16 16
半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告》中对今年上半年 的进出口产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状况进行介绍,其中, 出入境货物批次不合格率4.41%,货值不合格率10.6%; 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534批,占进口食品报检总批次的 1.73%,正常贸易出口食品合格率为99.98%。
2018/11/16
4
2、市场监督
2018/11/16
5
3、口岸检疫: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 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 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 三种形式:动物、植物、微生物入侵。 如:SAR、H1N1、埃博拉病毒的防控工作。
2018/11/16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ppt课件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实际分析
主要经营:课件设计,文档制作,网络软件设计、 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 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 意! 致力于数据挖掘,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 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一、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1、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的标准 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标准 (1)国际标准化机构标准 (2)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 (3)国际商品行业协会标准 (4)某国权威性标准
二、我国对商品标准的分类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三、我国对检验标准的规定
第六节买卖合同中检验检疫条款
一、内容: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检验条 件的条款,即指合同中对某项货物在检验 时所对一些检验做法的具体规定,比如货 物的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依据、检验 时间和地点等。 有些合同把商品检验条款与索赔条款 放在一起,合称商品检验索赔条款 (Inspection and Claim Clause)。
案例三
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条进口香烟 生产线合同。设备为二手货,共十八套生产线, 由A国某公司出售,总值100多万美元。合同规定, 如有缺件损失,货到用货现场后14天内凭商检证 明,办理更换或退货。设备运抵目的地后,由于 设备损坏、缺件等根本无法正常运转。而货物运 抵工厂后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了14天的期限, 因此无法索赔。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 工维修,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花了大量的人力物 力,也只开出了4条生产线。
案例二
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冻鸡,到货后买方在合 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我提出品质索赔,索 赔金额占合同金额的半数以上,买方附来的证 件有: [1]法定商品检验证,注明该商品有变质现象(表 皮为乌黑色、实际上为一小部分乌皮鸡)。但 未注明货物的详细批号,也未注明变质货物的 数量和比例。 [2]官方化验机构根据当地某零售商店送验的食品 而作出的变质证明。(见《公约》第八十二条) 我方复函对方同意赔偿。请问处理是否妥当?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报检单位的行为规则与法律责任
(1)行为规则 •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并取得备案登记的,
由检验检疫机构撤销其备案登记; • 提供的材料失实,或不按规定办理更改
手续,造成无法落实检验检疫等严重后 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2)法律责任 • 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若违反报检有关规定的,视情况给予通
产地接受检验检疫。 • (5)期限 • 一般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
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 出口商品的报检期限,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
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6)单据 • 入境报检时,按要求正确填写《入境货
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相关单证外, 还应按检验检疫的要求,提供相关其他 特殊证单。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 (2)内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报检范围 •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 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
书进行交接、结算的报检范围 • 法律、法规规定由检验检疫签发签的一般原产
• 有权对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3)义务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章; • 对报检员加强管理,并对其报检行为承担法律
责任; • 提供正确、齐全、合法、有效证单; • 按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验货; • 对已经检验检疫合格放行的出口货物加强管理; • 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报检单位的行为规则与法律责任
(1)行为规则 •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并取得备案登记的,
由检验检疫机构撤销其备案登记; • 提供的材料失实,或不按规定办理更改
手续,造成无法落实检验检疫等严重后 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2)法律责任 • 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若违反报检有关规定的,视情况给予通
产地接受检验检疫。 • (5)期限 • 一般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
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 出口商品的报检期限,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
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6)单据 • 入境报检时,按要求正确填写《入境货
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相关单证外, 还应按检验检疫的要求,提供相关其他 特殊证单。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 (2)内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报检范围 •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 • 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
书进行交接、结算的报检范围 • 法律、法规规定由检验检疫签发签的一般原产
• 有权对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 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3)义务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章; • 对报检员加强管理,并对其报检行为承担法律
责任; • 提供正确、齐全、合法、有效证单; • 按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验货; • 对已经检验检疫合格放行的出口货物加强管理; • 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教程课件
第十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通关放行 《 报关报检实务》PPT课件

件
7.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价值 鉴定证书是证明投资各方投入财产价值量的有效 依据。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一、申请签证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检验检疫证书使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或批
准的格式,分别使用英文、中文、中英文合壁签发。 报检人有特殊要求使用其他语种签证的,应由申请 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予以签发。入境货物索赔的 证书使用中英文合壁签发,根据需要也可使用中文 签发。 (二)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正本。 特殊情况下,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两份或两份以上正 本,且难以更改合同或信用证的,经审批同意,可 以签发,但应在第二份证书正本上注明“本证书是 ××号证书正本的重本”。 (三)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一般以验讫日期作为 签发日期
• 示例4:对于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的出口货物,检 验检疫机构实施( D)。
A.产地免于检验,口岸进行查验B.产地免于检验,口岸 免于查验
C.产地检验合格,口岸进行查D.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 于查验
(二)实施绿色通道监督管理管理
• 1.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在口岸对有关申报内容进行更 改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按绿色通道制度的规定予以放 行;
(二)凭单类
• 1.申请单类
(1) “入境货物报检单”:适用于对入境货物 (包括废旧物品)、包装铺垫材料、装载法检 货物的集装箱,以及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申报。
(2)“出境货物报检单”:适用于对出境货物 (包括废旧物品)、包装铺垫材料、装载法检 货物的集装箱等的申报。
(3)“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适用于出入 境空集装箱和装载非法检货物的集装箱检验检 疫的申报。
第十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通关放行
• 学习目标: •
用范围 • • •
7.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价值 鉴定证书是证明投资各方投入财产价值量的有效 依据。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一、申请签证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检验检疫证书使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或批
准的格式,分别使用英文、中文、中英文合壁签发。 报检人有特殊要求使用其他语种签证的,应由申请 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予以签发。入境货物索赔的 证书使用中英文合壁签发,根据需要也可使用中文 签发。 (二)一般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只签发一份正本。 特殊情况下,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两份或两份以上正 本,且难以更改合同或信用证的,经审批同意,可 以签发,但应在第二份证书正本上注明“本证书是 ××号证书正本的重本”。 (三)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一般以验讫日期作为 签发日期
• 示例4:对于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的出口货物,检 验检疫机构实施( D)。
A.产地免于检验,口岸进行查验B.产地免于检验,口岸 免于查验
C.产地检验合格,口岸进行查D.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 于查验
(二)实施绿色通道监督管理管理
• 1.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在口岸对有关申报内容进行更 改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按绿色通道制度的规定予以放 行;
(二)凭单类
• 1.申请单类
(1) “入境货物报检单”:适用于对入境货物 (包括废旧物品)、包装铺垫材料、装载法检 货物的集装箱,以及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申报。
(2)“出境货物报检单”:适用于对出境货物 (包括废旧物品)、包装铺垫材料、装载法检 货物的集装箱等的申报。
(3)“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适用于出入 境空集装箱和装载非法检货物的集装箱检验检 疫的申报。
第十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通关放行
• 学习目标: •
用范围 • • •
出入境检验检疫

是出口商品报关验放、交货、结算、计费、计税和进 口商品处理质量与残短索赔问题有效凭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4页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 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 政执法机构。
国际检验机构类型 ➢ 官方检验机构 ➢ 民间检验机构—SGS、OMIC、UL 我国检验机构 ➢ 官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检验部门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企业
品质检验证书 数量或重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熏蒸证书 产地证实书 价值证实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0页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 地点
检验时间和地点三种基础选择:
– 出口国检验
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
– 进口国检验
目标港卸货 买方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输入其它动物,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应在 入境前7天报检。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23页
(二)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普通要求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应在要求时限内持相关单 证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经审核单证符合要求受理报检, 转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1页
第二节 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 程序和普通要求
“三检合一”把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 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合并在一起,实施“一 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 一次卫生除坏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 放行”工作模式,并与海关亲密配合,实施 “先报检、后报关”工作程序。
检疫机构经验证或核查货证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4页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 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 政执法机构。
国际检验机构类型 ➢ 官方检验机构 ➢ 民间检验机构—SGS、OMIC、UL 我国检验机构 ➢ 官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检验部门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企业
品质检验证书 数量或重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熏蒸证书 产地证实书 价值证实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0页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 地点
检验时间和地点三种基础选择:
– 出口国检验
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
– 进口国检验
目标港卸货 买方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输入其它动物,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应在 入境前7天报检。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23页
(二)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普通要求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应在要求时限内持相关单 证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经审核单证符合要求受理报检, 转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1页
第二节 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 程序和普通要求
“三检合一”把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 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合并在一起,实施“一 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 一次卫生除坏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 放行”工作模式,并与海关亲密配合,实施 “先报检、后报关”工作程序。
检疫机构经验证或核查货证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方法讲义PPT(15张)

国外的名称:公证行(Authentic Surveyor)、宣誓衡量人 (Sworn Measurer),也有的称之为实验室(Laboratory)。
8
检验机构的分类
1. 官方检验机构 例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美国动植物检疫署、美国粮谷检验署、日本通 商省检验所等。
2. 有一定权威的、由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形式某项商品的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derwriter’s Laboratory)这一半官 方检验机构检验认证合格,并贴上该实验室的英文缩写标志“UL”,方可进入美
英国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规定,买方在没有合理机会检验货物之前,不 能认为他明示地通知卖方他已接受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明确规定:“买方必须在按实 际情况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涉及到 货物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同时按该公约第36 条规定,买方对货物风险转移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情形, 均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在风险转移后方始明显也不例外。
又称“离岸品质、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指货物在装运港/地交 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内容进行检验,并 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卖方对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承担责任。
即使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自行委托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验,也无权对 商品的品质和重量等项检验内容向卖方提出异议,除非买方能证明,他所收到的与合同 规定不符的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的固有瑕疵造成的,由此从根本上否定了买方 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利。
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离岸重量、到岸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 Quality)
8
检验机构的分类
1. 官方检验机构 例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美国动植物检疫署、美国粮谷检验署、日本通 商省检验所等。
2. 有一定权威的、由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形式某项商品的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derwriter’s Laboratory)这一半官 方检验机构检验认证合格,并贴上该实验室的英文缩写标志“UL”,方可进入美
英国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规定,买方在没有合理机会检验货物之前,不 能认为他明示地通知卖方他已接受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明确规定:“买方必须在按实 际情况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涉及到 货物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同时按该公约第36 条规定,买方对货物风险转移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与合同不符的情形, 均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在风险转移后方始明显也不例外。
又称“离岸品质、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指货物在装运港/地交 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内容进行检验,并 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卖方对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承担责任。
即使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自行委托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复验,也无权对 商品的品质和重量等项检验内容向卖方提出异议,除非买方能证明,他所收到的与合同 规定不符的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的固有瑕疵造成的,由此从根本上否定了买方 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利。
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离岸重量、到岸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 Quality)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
法定检验检疫
内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及安全卫生 等项目。
商品范围: 1. 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法》 2. 对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 3.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
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4.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5. 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
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 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出入检验时,
当事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由检疫部门按照合同规定对货物 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检验证书。
6
办理鉴定业务
对外贸易鉴定是凭对外贸易关系人的委托或申 请,由第三方公证检验鉴定机构对申请的有关 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出具权威的鉴定证书,作 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办理进出口商品交接、结算、 计费、理算、报关、纳税和处理争议索赔的有 效凭证。
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 疫
学习目的: 了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与作用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了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掌握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 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 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 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 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 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 中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验机构 进出口飞机:民航部门的专门机构 出口文物: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9
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国际著名的检验机构: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日本海外货物检验株式会社(OMIC) 新日本检定协会(SK) 美国保险人实验成室(UL)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劳氏船级社 英之杰检验集团
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
其作用通过商检证书的实际效能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2. 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3. 作为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4. 办理索赔的依据。 5. 计算关税的依据。 6. 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7. 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证件。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全国各 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职责: 1.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2. 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3.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4
法定检验检疫
是根据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由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 生的重点进出口商品、容易发生质量问题 的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商品以及国家指 定由检验机构统一执行检验的商品等实施 强制性检验检疫,以维护国家的信誉及利 益。
11
报检时间和地点
入境货物:应在索赔期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 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微生物、人 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 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等,应在入境前30天报检; 其他动物,就在入境前15天报检;植物、种子、 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就在入境前7天内报检。
出境货物: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出境的 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或申报;需隔离检疫的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 报,隔离前7天报检。
12
(二)抽样 抽样是检验的基础,除委托检验外,一 般不得由报验人送样。必须由商检部门自 行抽样,并由抽样员当场发给“抽样收 据”。
13
常用的抽样方式
登轮抽样 甩包抽样 翻垛抽样 出厂、进仓时抽样 包装前抽样 生产过程中抽样 装货时抽样 开沟抽样 流动间隔抽样
与法定检验的一个主要区别:是凭申请或委托 办理,而非强制性的。
7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即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国家法规,对进出口商品通 过行政和技术手段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
从以下六个方面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 1. 对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抽检; 2.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派驻质量监督员制度; 3.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认证工作,准许认证合格的商品使用
10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主要有申请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 个环节。
(一)申请报验 在进出口贸易中,有关当事人要求对成交商品进行检验先要向商检机构提出
申请。申请的手续分成以下三种: 1.出口检验申请:出口商一般应在商品发运前7至10天向商检机构报验。 报验时要填写“出口检验申请单”,并提供合同、信用证、发票等有关单 证。 2.进口检验申请:进口商一般应在合同规定的对外索赔有效期的1/3时间 内向商检机构报验。报验时要填写“进口检验申请单”,并附合同、发票、 运输单据、品质证书、装箱单、收货通知书等。 3.委托检验申请: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自送样品。
14
(三)检验 检验是商检机构的中心工作,如检验不认真就会影响检验 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商检机构在接受报验之后,根据申 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在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 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即在弄清检验依据的基础上, 确定检验的标准和方法,然后抽取货样、对所取样品进行 检验。
15
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一)检验标准 商品检验的标准很多,例如,有生产国标准、进口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以及买卖 双方协议的标准等。商品检验,一般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标准作为检验的依据。
质量认证标志; 4. 指定、认可符合条件的国外检验机构承担特定的检验鉴定
工作,并对其检验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5.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6. 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加施商标和封识管理。
8
我国其它的检验检疫机构
进出口药品: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 进出口计量器具:国家计量部门检验 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进出口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和材料:船舶检
法定检验检疫
内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及安全卫生 等项目。
商品范围: 1. 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法》 2. 对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 3.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
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4.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5. 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
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 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出入检验时,
当事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由检疫部门按照合同规定对货物 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检验证书。
6
办理鉴定业务
对外贸易鉴定是凭对外贸易关系人的委托或申 请,由第三方公证检验鉴定机构对申请的有关 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出具权威的鉴定证书,作 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办理进出口商品交接、结算、 计费、理算、报关、纳税和处理争议索赔的有 效凭证。
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 疫
学习目的: 了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与作用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了解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项目 掌握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 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 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 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 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 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 中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验机构 进出口飞机:民航部门的专门机构 出口文物: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9
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国际著名的检验机构: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日本海外货物检验株式会社(OMIC) 新日本检定协会(SK) 美国保险人实验成室(UL)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劳氏船级社 英之杰检验集团
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
其作用通过商检证书的实际效能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2. 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3. 作为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4. 办理索赔的依据。 5. 计算关税的依据。 6. 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7. 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证件。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全国各 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职责: 1. 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2. 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3. 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4
法定检验检疫
是根据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由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 生的重点进出口商品、容易发生质量问题 的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商品以及国家指 定由检验机构统一执行检验的商品等实施 强制性检验检疫,以维护国家的信誉及利 益。
11
报检时间和地点
入境货物:应在索赔期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 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微生物、人 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 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等,应在入境前30天报检; 其他动物,就在入境前15天报检;植物、种子、 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就在入境前7天内报检。
出境货物: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出境的 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或申报;需隔离检疫的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 报,隔离前7天报检。
12
(二)抽样 抽样是检验的基础,除委托检验外,一 般不得由报验人送样。必须由商检部门自 行抽样,并由抽样员当场发给“抽样收 据”。
13
常用的抽样方式
登轮抽样 甩包抽样 翻垛抽样 出厂、进仓时抽样 包装前抽样 生产过程中抽样 装货时抽样 开沟抽样 流动间隔抽样
与法定检验的一个主要区别:是凭申请或委托 办理,而非强制性的。
7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即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国家法规,对进出口商品通 过行政和技术手段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
从以下六个方面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 1. 对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抽检; 2.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派驻质量监督员制度; 3. 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认证工作,准许认证合格的商品使用
10
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程序主要有申请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 个环节。
(一)申请报验 在进出口贸易中,有关当事人要求对成交商品进行检验先要向商检机构提出
申请。申请的手续分成以下三种: 1.出口检验申请:出口商一般应在商品发运前7至10天向商检机构报验。 报验时要填写“出口检验申请单”,并提供合同、信用证、发票等有关单 证。 2.进口检验申请:进口商一般应在合同规定的对外索赔有效期的1/3时间 内向商检机构报验。报验时要填写“进口检验申请单”,并附合同、发票、 运输单据、品质证书、装箱单、收货通知书等。 3.委托检验申请: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自送样品。
14
(三)检验 检验是商检机构的中心工作,如检验不认真就会影响检验 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商检机构在接受报验之后,根据申 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在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 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即在弄清检验依据的基础上, 确定检验的标准和方法,然后抽取货样、对所取样品进行 检验。
15
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一)检验标准 商品检验的标准很多,例如,有生产国标准、进口国标准、国际通用标准以及买卖 双方协议的标准等。商品检验,一般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标准作为检验的依据。
质量认证标志; 4. 指定、认可符合条件的国外检验机构承担特定的检验鉴定
工作,并对其检验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5. 对重点的进出口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6. 对经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加施商标和封识管理。
8
我国其它的检验检疫机构
进出口药品: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 进出口计量器具:国家计量部门检验 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进出口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和材料:船舶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