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
乌兰浩特市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浅析

乌兰浩特市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浅析一、三北防护林工程简介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指在中国三北地区(西北、华北和东北)建设的大型人工林业生态工程。
该工程于1979年被列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
工程涉及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559个县(旗、区、市)。
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陆地面积的42.4%。
三北防护林工程规划实施年度为1979年到2050年,历时71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规划造林5.35亿亩。
到2050年,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将由1979年的5.05%提高到15.95%。
1979-1999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
1979-1984年为一期工程,1985-1994年为二期工程,1995-1999年为三期工程;2000-2019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
2000-2009年为四期工程,2010-2019年为五期工程;2020-2049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
2020-2029年为六期工程,2030-2039年为七期工程,2040-2049年为八期工程。
二、乌兰浩特市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情况乌兰浩特市2006年至今,三北防护林工程总造林面积9.75万亩。
分别为:2006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5万亩,总投资62.5万元,国家投资50万元;2007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5万亩,总投资62.5万元,国家投资50万元;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2万亩,总投资250万元,国家投资200万元;201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4万亩,国家投资325万元;2011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05万亩,总投资18.75万元,国家投资15万元;2013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1.4万亩,总投资525万元,国家投资420万元;2014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2万亩,国家投资600万元;2015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1万亩,国家投资300万元;2016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5万亩,国家投资250万元;2017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5万亩,国家投资250万元;201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5万亩,国家投资250万元;2019年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0.4万亩,国家投资200万元。
世界著名生态工程——中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绿色天地●撰文/李世东张炜启动背景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长江流域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共计19个省(区、市);流域总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8.8%。
长江干流全长6300余公里,支流众多,其中支流长度500公里以上的有18条,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支流达437条;长江流域湖泊众多,湖泊总面积1.52万平方公里,约为全国湖泊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长江流域具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拥有众多稀有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居中国七大流域首位。
长江流域年均水资源总量9960亿立方米,全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约2.8亿千瓦,可开发量约2.6亿千瓦。
森林资源蕴藏量大,矿产资源丰富。
经济总量超全国的45%,人口占全国的38.5%,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长江流域的过度索取和破坏,给母亲河带来了十分严重的生态灾难。
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长江流域由于人口密度大,土地负载过重,人地、人粮等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
尤其是中上游地区,过去森林资源十分丰富,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和乱砍滥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据历史记载,长江上游地区森林覆盖率曾超50%,20世纪60年代初期下降到10%左右,1989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9.9%。
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生态环境质量低下成为制约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主要的因素。
水土流失严重。
20世纪50年代,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80年代达到62万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量达到24亿吨,其中长江上游地区为重灾区,水土流失面积达45.24万平方公里,年侵蚀量19.48亿吨,分别占全流域的80%和87%,且水土流失的强度大。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了水利工程和江河湖泊的严重淤积,全流域每年损失的水库库容量达12亿立方米,相当于报废12座大型水库。
防护林工程设计方案

防护林工程设计方案一、工程背景及项目概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环境的恶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程度。
特别是近年来林火、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对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影响,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持续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在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护林工程。
防护林工程是指通过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等手段,在山体、河流、道路、建筑等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方等灾害地区,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的工程。
本项目位于我国西南地区一个地势较陡峭的山区,该地区因地势险峻,降水较大,加上过度的土地开发和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导致了大片的山体裸露,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为了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对当地居民和农田的影响,本项目拟对该地区进行防护林工程。
二、项目建设目标1. 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2. 减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影响;3. 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项目技术方案1. 确定建设地点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情况,选择易发生滑坡、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的地区作为建设地点。
2. 种植树木在建设地点选择合适的树种,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在选择树种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土壤等因素,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的树木。
同时,要根据地形地貌的情况,合理布置树木的种植密度和间距,加强根系的延深和扩展。
3. 生态修复对于已经退化的生态环境,进行土壤改良、植物排序等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恢复当地的生态系统。
4. 林地管理建成防护林后,加强对林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林地出现的问题,确保防护林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5. 完善防护设施在建成防护林后,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时落实和完善相应的防灾设施,如防护网、植物茵墙、矿石堤等。
四、项目实施计划1. 前期准备组织调研,了解建设地点的环境状况、当地居民的需求,确定建设方案;2. 种植树木选择适当的季节,组织抽调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植树造林工作,保证树木的成活率;3. 生态修复招募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土壤改良、植物排序等生态修复工作;4. 林地管理建成防护林后,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林地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管理工作;5. 完善防护设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时落实和完善相应的防灾设施。
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概况

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概况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我国涵盖面最大、内容最丰富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
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
1978年11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
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发(1978)244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工程建设范围按照总体规划,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国界线,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公里,南北宽560-1460公里。
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127°50',北纬33°30'—50°12'之间。
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
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工程建设期限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历时73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
1978-2000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
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1996-2000年为三期工程;2001-2020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
2001-2010年为四期工程,2011-2020年为五期工程;2021-2050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
什么是重点防护林

什么是重点防护林
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我国涵盖面最大、内容最丰富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
那么什么是重点防护林呢?风灾有哪些常见风型呢?
北方的用来防止沙尘暴的防护林,分好几层,还有国家重点绿化工程,都是重点防护林。
1998年以后,国家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和防护林工程6个林业重点工程。
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划认定的原则:
(一)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根据森林、林木、林地所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主导功能,做到因害设防、因需划定。
(二)突出重点原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地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须重点区划、确保进入。
(三)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国民经济水平、自然条件、木材供需能力等因素,实行总量控制、分步实施,做到量力而行、协调发展。
(四)规模治理原则:保证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管护、规模整治,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五)依法管理原则:必须充分尊重林权权利人的意愿,依法维护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建设的做法、问题及发展建议

对策建议
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对“三北”工程的资金 投入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 顺利进行和后期管护工作的 落实。
完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 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工 程建设的监管和考核。
加强科技创新
加强生态修复技术和智能化 管理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 高防护林建设的科技含量和 效益。
“三北”四期工程防 护林建设的做法、问 题及发展建议
汇报人:XX 20XX-01-28
目录
• 引言 •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建设现状 • 面临的主要问题 • 发展建议 • 案例分析 • 与意义
背景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中国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建设的大型人 工林业生态工程。四期工程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阶段,旨在巩固和扩大前三期工程建设成果,构建更加 完善的生态安全屏障。
在沙漠地区通过营造防护林带,减少风沙侵袭,保护农田和村庄,显著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问题案例剖析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防护林建设
由于树种选择不当、造林密度过大、抚育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防护林生长不良,未 能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防护林建设
同样存在树种选择不当、造林技术不规范等问题,加上干旱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防护林 成活率较低。
缺乏生态补偿机制,导致农民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04
发展建议
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力度
01
02
03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加大对 “三北”四期工程防护林 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工 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防护林建设,通过 PPP模式、绿色金融等方 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

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12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它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
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 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 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
1978年11月3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
1978年11月25日, 国务院以国发( 1978) 244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3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 至此, 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工程建设范围按照总体规划, 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 北抵国界线, 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 东西长4480公里, 南北宽560-1460公里。
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127°50', 北纬33°30'—50°12'之间。
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551个县( 旗、市、区) 。
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 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工程建设期限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 历时73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
1978- 为第一阶段, 分三期工程。
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 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 1996-为三期工程; -2020年为第二阶段, 分两期工程。
-为四期工程, -2020年为五期工程; 2021-2050年为4第三阶段, 分三期工程。
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为改善生态,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相继在“三北”地区、长江、珠江、淮河等重要江河流域实施了一系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这些工程已被国家整合为三北、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湖北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重要省份,有60个县(市、区)被国家列入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范围,项目区建设范围总土地面积18673.5万亩。
建设规模为:营造成林面积 4451.5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1254.75万亩,封山育林 1267.65亩,飞播造林 157.35万亩,幼林抚育 784.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989.85万亩;现有林管护1108.2万亩。
我省长江中下游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由多个防护林建设工程组成的一个系统工程,目前已经或即将启动的国债长防林项目、农发长防林项目、日援汉江防护林、德援长江防护林、鄂北防护林、淮河及太湖流域防护林、土地沙化治理等项目,都是这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长防林第一期工程建设从1989年开始启动,2000年结束;第二期工程已经从2001年启动。
第二期长防林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债、农业发展资金、外资和地方投入等方面。
1989年国家长防林一期工程工程实施,为我省治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和关怀下,我省宜昌、秭归、巴东、谷城四县市先行启动了长防林试点工程,1990年又有14个县市列入一期工程,到 1999年,全省先后有29个县市被国家纳入长防林工程治理范围。
特别是近两年国家债券资金加大了对长江防护林工程的投入,并实行资金管理“报帐制”,为我省长防林工程注入了新活力。
十年来,经过各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累计完成长防林工程营造林面积2741.5万亩,占国家计划的154.2%,占一期工程规划182.7%。
其中植苗造林927.6万亩,直播造林25.4万亩,飞播造林61.4万亩,低改280.8万亩,幼林抚育167万亩,封山育林115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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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
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
1978年11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
1978年1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发(1978)244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工程建设范围按照总体规划,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国界线,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公里,南北宽560-1460公里。
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127°50',北纬33°30'—50°12'之间。
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
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工程建设期限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历时73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
1978-2000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
1978-1985年为一期工程,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1996-2000年为三期工程;2001-2020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
2001-2010年为四期工程,2011-2020年为五期工程;2021-2050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
2021-2030年为六期工程,2031-2040年为七期工程,2041-2050年为八期工程。
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与规模三北工程规划造林3508.3万公顷(包括林带、林网折算面积),其中人工造林2637.1万公顷,占总任务的75.1%;飞播造林111.4万公顷,占3.2%;封山封沙育林759.8万公顷,占21.7%。
四旁植树52.4亿株。
规划总投资为576.8亿元,建设任务完成后,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四期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规划经国家计委批复,四期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涉及三北地区的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90个县(旗、市、区),总面积405.3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2.2%。
到2010年,在有效保护好工程区内现有2787万公顷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完成造林950万公顷,工程建设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净增1.84个百分点,建成一批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初步遏制了三北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
在沙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40%的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使风沙危害程度和沙尘暴发生频率有效降低。
毛乌素、科尔沁、呼仑贝尔三大沙地基本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在水土流失区,使50%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治理,治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30%以上,流入黄河的泥沙量明显减少。
在平原农区,以现有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建成多林种、多树种、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1978年,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长江、珠江、海河等大江大河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1989年、1990年、1987年、1994年、1996年,先后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到2000年底,5个防护林工程一期建设结束。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0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
(一)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85.5万公顷。
其中,人工造林422.5万公顷,飞播造林7.5万公顷,封山育林221.0万公顷。
幼林抚育34.5万公顷。
工程实施11年来,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19.9%提高到29.5%,净增9.6个百分点。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平方公里,治理区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9.3亿吨降低到5.4亿吨,减少了42.0%。
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抵御旱、洪、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营建的防护林有效庇护农田666.7万公顷以上,仅此一项按减灾增益10%计算,产生的间接效益就达数十亿元。
国家在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安排了长江中上游水源林、水保林营造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攻关成果,解决和提供了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并为今后的防护林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储备。
在多年的治理实践中,工程区科技人员和干部群众针对不同自然和社会状况,探索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生态建设与治理模式,提高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成效。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淮河、钱塘江流域的汇水区域,涉及青海、西藏、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17个省(市)的1033个县(市、区)。
规划造林任务687.6万公顷。
其中人工造林313.2万公顷,封山育林348万公顷,飞播造林26.45万公顷。
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388.1万公顷。
(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996年,一期工程首批启动实施了13个县,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珠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又先后试点启动了34个县。
到2000年,一期工程建设共完成营造林67.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3.45万公顷,飞播造林2.76万公顷,封山育林28.19万公顷。
完成低效防护林改造任务12.88万公顷,四旁植树1.7亿株。
由于一期工程建设启动晚、建设时间短,营造的防护林的效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工程建设加快了工程区造林绿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对促进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程区宜林荒山面积大幅度减少,有林地面积得到增加,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石漠化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工程实践,培养了一批工程技术管理骨干和懂技术的林农。
尤其是工程区技术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符合珠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的造林绿化技术和适用与本地区的治理模式,为二期工程建设及大规模开展石漠化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江西、湖南、云南、贵州、广西和广东6个省(自治区)的187个县(市、区)。
规划造林227.8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7.5万公顷,封山育林137.2万公顷,飞播造林3.1万公顷。
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99.76万公顷。
(三)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造林323.6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46.44万公顷,封山育林71.98万公顷,飞播造林5.26万公顷。
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一期建设前24.9%增加到目前的35.45%,上升10.5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
通过一期工程建设,沿海基干林带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
全国大陆海岸线长18340公里,已有17146公里的海岸基干林带已基本合拢。
绿化宜林荒山190.17万公顷,荒山面积从231.66万公顷减少到目前的41.56万公顷,减少了82%。
营造农田防护林1.80万公顷,新增农田林网控制面积38.71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70.05%,比建设前的65%,增加5.05个百分点。
沿海地区水土流失面积由建设前396.97万公顷降至目前的288.41万公顷,治理面积达108.56万公顷。
发展用材林20.36万公顷,经济林79.92万公顷,使营林造林,木材采伐,木材加工,果品生产,果品加工等林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林业产值从建设前13.34亿元增加至现在的88.81亿元,为建设前的6.66倍。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0个县(市、区)。
规划造林136.0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8.3万公顷,封山育林61.4万公顷,飞播造林6.33万公顷。
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97.93万公顷。
(四)太行山绿化工程一期工程累计完成造林295.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64.57万公顷,飞播造林30.63万公顷,封山育林100万公顷。
此外,还完成四旁植树1.7亿株。
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15.30%提高到了21.58%,增加了6.28个百分点。
工程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3000万立方米。
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治理前的61149平方公里减少到49214平方公里,使水土流失面积占工程区总面积的比重由50%降到了40%。
工程建设促进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增长,太行山区国民生产总值由1994年的317亿元增加到(2000年)1389亿元,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林业产值由9.5亿元增长到27.5亿元,增加了2.9倍;林果收入由86元提高到了457元,提高了5.3倍。
太行山区初步形成林产品资源生产基地,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原产品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第三产业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森林植被的保护和增加,美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使太行山区旅游资源得到挖掘和丰富。
一期工程建设探索了高标准的径流技术整地、爆破整地、鱼鳞坑、水平沟、反坡梯田、石坝梯田整地,以及就地培育大容器苗,生物制剂浸根,石片或地膜、草皮、桔杆覆盖等一套适用的技术办法,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河北、山西、河南、北京三省一市73个县(市、区)。
规划造林146.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7万公顷,封山育林50.7万公顷,飞播造林28.5万公顷。
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45.1万公顷。
(五)平原绿化工程按照《全国平原绿化“五、七、九”达标规划》,截止2000年底,全国920个平原、半平原、部分平原县(市、旗、区)中有869个达到了部颁“平原县绿化标准”,占规划数的94.5%。
平原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平原绿化累计完成造林698万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1987年的7.3%提高到现在的15.7%,增加了8.4个百分点;新造农田防护林376.8万公顷,保护农田3256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率由1987年的59.6%增加到现在的70.7%,提高了11个百分点,道路、沟渠、河流两岸绿化率达到了85%以上。
目前,平原地区有林地面积已达151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达6.2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