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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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

规介绍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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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123-34 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

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和劳动法律体系的母法,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依据,同时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建立在法律保证的基础上,既是劳动者在劳动问题上的法律保障,又是每一个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n它的颁布改变了我国劳动立法落后的状况,不仅提高了劳动法律规范的层次和效力,而且为制定单项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该法共13章107条,与职业安全健康有关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第3

条的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修改为四十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劳动法》第6章为“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条款(第52条至第57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也可视为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等。“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

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共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规定”主要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要求“企业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过政府劳动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它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本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即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范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保障以外,还应该做到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即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是劳

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方法》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

(3)关于特种作业上岗要求的规定

《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因此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特种作业的范围有十二类: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和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

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对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特种作业人员条件、培训、考核、发证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特种作业资格”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f它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种。

(4)关于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该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保护权,可以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女职工依法享有特殊保护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

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负有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义务;负有及时报告劳动过程中险情的义务;负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的义务。

(5)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的规定

《劳动法》第57条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业病和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一项劳动保护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统计,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职业性危害,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主要指:《矿山安全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发

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解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方法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等。

3.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劳动法》第七章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1992年,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它共分8章50条,分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共分6章54条,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妊做出详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国务院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1.火灾预防方面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

入使用。

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定下列消防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最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

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度 5.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6.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7. “三同时”制度 8.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 卫生)预评价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制度 3.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4. 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们生产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Ⅱ)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计划制度(Ⅰ)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 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 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 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 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2019年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金阳河特大桥(三峡连心桥)工程施工项目部) 为确保项目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杜绝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结合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度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按照“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敢于管理、严格认真”的工作思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防护,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工作达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2.无死亡、重伤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无集体食物 中毒、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每月组织一次环保、安全综合大检查,隐患整改率达

100%; 4.严格执行新入场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安 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 5.每月对噪声、废水排放进行监测,留下记录,对固体废弃 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的排查处理符合地方标准。 6.轻伤人员负伤率低于行业和主管部门限定水平。 7.合理配备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率100%。 8.全面推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 设和《路桥集团安全生产内业资料标准化》建设。 9.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环保、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分析、 研究、解决环保、安全生产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 9.严格执行公司和分公司关于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持证率100%;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安全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10.特种设备使用完好率100%,每月督促配合机材部对特种设备进行月检。 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12.根据实际施工产值完成当年安全投入计划90%以上。12.员工职业病发病率为0 三、2019年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批准人: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安全生产职责管理。 3管理与操作要点 3.1安全管理实行各级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各部门的职责同时是各部门行政第一领导个人的职责,各单位行政第一领导的职责同时是各单位的职责。 3.2各级管理者根据本部门/单位/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及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需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3.3 各单位所属各部门的职责,由各单位参照公司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按“有岗必有

责”的原则制定。 3.4公司领导层的安全生产职责 3.4.1董事长职责 3.4.1.1 督促本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和指示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1.2 监督分管部门、单位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单位负责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4.1.3 在组织召开董事会时,有针对性地研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决策性意见或方案。 3.4.1.4 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的谋划、制定、决策,同步谋划、决策职业健康安全战略,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4.1.5 保证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3.4.1.6 督促分管业务部门加强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4.1.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3.4.2 总经理的职责 3.4.2.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3.4.2.2 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4.2.3 主持召开管理评审和公司安委会会议。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 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企业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㈡、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

(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环境管理类似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目的 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确定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和指标,通过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结果,制定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以达到不断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目的。 OHS要素/1 OHS方针 1.1总则 最高管理者承诺,依照有关OHS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所确定的OHS方针应被全体员工理解并执行,以保证危险得到控制和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职责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负责OHS方针的确定和颁布并确保贯彻执行。 1.3控制要求 a)OHS方针是本公司OHSMS的宗旨、目标和方向; b)保持文件化的OHS方针,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 c)通过体系运行,保证OHS方针得以实现; d)依据OHS方针确定OHS目标和指标; e)当公司生产经营或安全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经管理评审及相关方提出要求时,应及时对OHS方针进行修订并通报相关信息。 OHS要素/2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1 总则 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期望通过程序文件的运行对其施加影响的危害进行辨识和危险评价,对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科学、客观的评审,以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 2.2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对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b)各车间、部门负责危害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安全管理人员处; c)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的危害进行分析、归纳,并进行危险评价,评出重大危险。2.3控制要求 a)危害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各个方面; b)进行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所需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826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体系(正式版)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如国家制定的各种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程、决议、命令、规定或指示等规范性文件。它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健康提出了基本要求。除《劳动法》外,我国也已颁布多项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表现形式及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形式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体系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如国家制定的各种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程、决议、命令、规定或指示等规范性文件。它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健康提出了基本要求。除《劳动法》外,我国也已颁布多项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表现形式及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形式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令予以公布。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应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法律签署公布以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并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为标准文本。 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地方性法规:《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权限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权限 1.根述 明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必须尽职尽责。 2.职责 2.1综合部负责职责分配,权限界定工作是职责权限归口部门。 2.2生产设备部负责划分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职责、权限。 2.3各部门/车间按分配的职责做好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3.1.1总经理负责批准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权限; 3.1.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承担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 3.1.3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资源; 3.1.4任命管理者代表,赋予其特殊的职责权限; 3.1.5制定并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3.1.6批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3.1.7聘任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员; 3.1.8主持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3.1.9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 3.1.10公司章程赋予的其它职权。 3.2管理者代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3.2.1确保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2.2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提供依据; 3.2.3负责就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外部联络;

3.2.4确保增加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确保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改进的承诺; 3.2.5审批程序文件; 3.2.6组织内审。 3.3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职责和权限 3.3.1组织公司的生产、技术、科研、安全、设备、质量等相关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3.2负责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岗位; 3.3.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3.3.4负责落实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 3.3.5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4.6、4.4.7、4. 5.1、4.5.2、4.3.1、4.3.2等相关要素的组织管理工作; 3.3.6负责向总经理汇报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3.7审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批相应管理方案、审批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状等相关文件; 3.3.8负责组织事故预案工作,相关法规和总经理赋予其它职责权限。 3.4管理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3.4.1负责组织公司企业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建立运行管理体系、建章建制、劳动人事管理、企业策划、治安保卫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3.4.2对所主管部门和场所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4.3负责审查批准相关管理文件、相关制度; 3.4.4负责建立运行内部奖惩制度和各类承包; 3.4.5对各方面管理实施检查、调查和监督; 3.4.6总经理赋予其它职权。 3.5经营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3.5.1负责组织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外销工作,组织原材料采购工作开辟市场、催收货款等相关市场工作; 3.5.2负责顾客服务工作,争求相关方意见; 3.5.3负责对供方的控制工作,不因供方危及公司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措施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措施 “人”作为生产力最主要核心内容和资源,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挥和创新。为确使本工程的核心主体—“人”的能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以人为本”,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加强和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本工程职工健康安全由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定期雇佣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⑴职工宿舍和更衣室 施工人员生活区与施工现场隔离设置,生活区配备五小设施。 ①职工宿舍 职工宿舍做到结构牢固,窗户齐全、明亮、通风,夏季每室装配吊顶风扇。

实行标准间管理,每间宿舍按15人配置,上下铺休息。 宿舍床头挂有该人的身份证、务工证复印件,宿舍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值班表。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及烧煮食物。 宿舍区内配备电视机、图书室和文体活动用具,有文体活动安排。 宿舍内设有烟火缸,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严格用火管理,冬季由临时环保锅炉提供集中供热取暖。 ②更衣室 更衣室作到结构牢固,窗户齐全明亮、通风良好,室内设置分隔板,前部放置更衣箱、后部挂衣物。 建立班组安全、文明、卫生值班管理制度。 更衣室门外设置加盖垃圾箱,保持内外清洁。 ⑵职工食堂 职工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建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卫生健康证齐全,其复印件上墙。

食堂设立位置与厕所、污水管沟相距30m以上。 食堂设置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⑶厕所及浴室 ①厕所 便池设冲水箱,便槽、地面及四周墙壁四周贴铺瓷砖,室内安设水源。 设专人负责随时清扫,定期消毒。 设置化粪池并加盖,定期清掏、消毒。 ②浴室 建立浴室管理制度并上墙。 浴室采取淋浴洁身,按每间浴室10个淋浴喷头配置。 浴室地面及四周贴铺瓷砖,浴室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清洁无污水。 冬季设取暖、保暖设施。 ⑷医务室 施工现场设立医务室,确保施工人员得到及时就医。 施工现场医务室配备两名医务经验丰富的急救值班人

2018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培训试题(带答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试题(答案) 一、是非题,答案对的在()中打“√”,答案不对的在()中打“×”(每题2分,共15题) (×)1.统计事故、损失和投诉是主动性监视方法。 (√)2.事件的概念包含了事故。 (×)3.安全程度不断提高说明了不可容许的危险水平也提高了。 (√)4.遵守法规和其他要求是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5.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它包括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不需要与员工协商,只要项目经理决定处理就行。 (×)7.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就是要重新编制新文件代替所有的现有文件。 (√)8.管理评审是确保体系的持续符合性、有效性、充分性。 (√)9.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10.法规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11.“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12.对在我方施工现场的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应由他们自己管理,我主无权干涉。 (√)1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在建设项目前期预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 (×)14.实施GB/T 28001标准会加重组织的法律责任。 (×)15.不同地区的两个组织,只要施工资质和生产同种产品,他们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尺度应该是一致的。

二、选择题,共15题,每题1分。每题从所列a, b, c, d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填入()中。 1.(d)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b)法规和其他要求 c)目标d)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GB/T 28001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d)。 a)1996年10月b)2001年12月c)2000年12月d)2002年1月 3.风险控制策划时原则上应首先(c)。 a)降低风险b)采用个体防护设备c)消除危险源d)采用机器人 4.贯彻GB/T 28001标准组织所关心的对象是(d)。 a)产品b)过程c)环境d)人 5.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必需包含(b)承诺。 a)持续改进b)持续改进和遵守法规的其它要求c)遵守法规和其它要求d)实现员工要求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素应包括(a)。 a)b+c+d b)职责和权限c)资源d)方法和时间表 7.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内容有(b)。 a)应急计划b)a+c c)应急设备d)内部审核 8.对于一个新建体系的组织初始评审工作是(b)。 a)不需要b)必要的c)可做也可不做d)与危险源辨识结合在一起做 9.组织编制的程序文件应具有(d)。 a)可检查性b)可操作性c)针对性d)a+b+c 10.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包括(d)。 a)综合类和职业健康类b)检测检验类和职业安全类 c)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和劳动防护用品类d)a+b+c 11.新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是指(a)。 a)工厂、车间、班组b)师傅、工厂、班组 c)岗位、车间、师傅d)领导、车间领导、技术人员 12.安全检查制度是(d)。 a)查思想、查隐患b)查管理和查整改c)查事故处理d)a+b+c 13.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是(c)。 a)每个员工b)管理者代表c)企业法定代表人d)工会 14.危险源辨识方法有(d)。 a)安全检查表和故障树分析b)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和事故树分析 c)人体生物节律d)a+b

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857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 法规介绍(正式版)

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该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 法和劳动法律体系的母法,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劳动法 律法规的依据,同时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 利建立在法律保证的基础上,既是劳动者在劳动问题 上的法律保障,又是每一个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 为规范n它的颁布改变了我国劳动立法落后的状况, 不仅提高了劳动法律规范的层次和效力,而且为制定

单项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该法共13章107条,与职业安全健康有关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第3 条的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修改为四十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题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

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目录.doc

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目录一、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 二、主要职业安全健康行政法想及部门规章

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标准目录(节录) GB 3805-83 安全电压 GB 2811-89 安全帽 GB/T 14440-93 低温作业分级 GB 4776-84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 GB 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 GB 4200-84 高温作业分级 GB 935-89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GB 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968-85 火灾分类 GB 12299-90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GB 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 12011-89 绝缘皮鞋 GB 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 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 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15052-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T 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0055-88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12330-90 体力搬运重量限值 GB 190-85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T16180—1996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l6371—1996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十二、消防综合 GB/T 4968—1985 火灾分类 GBl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l4561—1993 消火栓箱 GBl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l7945—2000 消防应急灯具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QG/9JJSB ?ZB002:2007 2007年03月15日发布2007年03月15日实施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发布

1. 总则 2.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5. 民工及外来施工队的管理 6. 公司各项目部(队)及外来施工队伍安全施工奖惩 7.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奖惩制度 8. 附则 9. 附表 i

1. 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工程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安全,控制风险”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及工程局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公司对职业健康安全采用目标管理方法,坚持“全员、全面、全天候、全过程”进行管理,倡导将新技术、新设备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项目部(队)及其下属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 1.4在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公司质量安全技术部统管各部室、项目部(队)及其下属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细则在本单位的贯彻和实施。 2.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1认真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及业主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政策、法规、法令和标准。 2.2全公司(含临时工)因工死亡率为零;全公司(含临时工)重伤率为零;年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 %。以内。 2.3持证作业人员有效证件持有率为100% ;与各项目部(队)签证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率为100%,每个项目部(队)的安全专兼职人员配备率为100% 2.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5杜绝重大特大事故;杜绝各类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交通、火灾事故 2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概念与特征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概念 与特征正式版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概念与特征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概念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与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常说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是对有关生产过程中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例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程、决定、条例、规定、规则及标准等,均属于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范畴。 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是指我困保护劳动者、生产者和保障生产资料及财产安全的全部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都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劳动者、生产者的利益而制定的。例如:关于安全生产技术、安全工程、工业卫生工程、生产合同、工伤保险、职业技术培训、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狭义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机电工程分公司四公司七队在太钢能源动力总厂的维护区域主要工 作内容:电缆隧道内的电缆、水泵、照明、通风设施;电缆及其盖板日常 清扫、防盗、防火、测温的维护检修,损坏件更换等。在作业过程中不可 避免的存在用电、动火以及其他危险作业。因此存在触电、火灾、窒息等 危险因素。针对上述危险因素,避免对人身的伤害和事故发生,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安排员工健康体检。 二、做好员工的福利工作,确保员工福利劳保用品的发放。 三、关心员工的疾苦,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定期发放茶叶、 白糖、以及防暑降温药品。 四、进入隧道巡视点检及维护不能少于两人,进沟前必须开启通风 设备,确保沟内通风良好。 五、进入隧道巡视点检及维护必须携带便携式照明设施,防止沟内 照明故障,确保人身安全。 六、进入隧道巡视点检及维护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 情应从就近的通道迅速撤离。

施工队伍施工作业管理条例 为了保证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电缆、电 器设施、消防设备的安全,确保生产安全的正常运行。对进入隧道内施工的队伍制定下列条例,望各施工队伍严格遵照执行。 一、凡进入隧道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工作票,分片作业也 必须持有工作票,如需动火施工需办理动火手续,派专人监护, 并配备消防设施,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前应与巡视人员取得联系,由巡视人员根据作业内容、地点 就近从通风井隧道门进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开启隧道门,工作 完毕后通知巡视人员关闭隧道门。 三、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单项安全措施,规范执行工作内容,严 禁超越工作票内容和区域施工。 四、施工人员有责任保护隧道内的一切设施,不准随意在照明分线盒 内取临时电源,如确实需要应由巡视人员指定,确保风机、水泵、 照明、电缆、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严禁在隧道内吸烟、大小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杂物,工程 剩余材料要当日进行清理,必须保证隧道畅通,做到文明施工。 为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施工单位需交1000 六、元安全施工保证金,待施工完毕后,经维护巡视人员验收合格后 退还施工单位保证金。

(完整word版)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国际公约类 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 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 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 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 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 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 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 二)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 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 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 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 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 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 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 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 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 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 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常识——2017.8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常识 1、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作业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生产在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 、安全生产的任务是什么? a) 在生产过程中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和职业性危害产生; b) 防止其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装臵的连续、正常运转,保护设备、财产不受损失。 3 、什么是安全管理? 是指以国家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4、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安全第一是指什么? 简单的说,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是保证安全。 6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 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纵向方面: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7、什么是安全生产“五同时”? 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目前我国实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什么?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9、安全生产的硬措施是指哪四个硬措施? 加强领导要有硬措施,宣传教育要有硬措施,关键部位要有硬措施;“两基”(基础、基层)工作要有硬措施。 10、“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谁? 三级安全教育对象是新进公司人员,包括新入司的工人、干部、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在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11、企业必须对新员工进行哪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是什么?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管理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12、安全生产对员工有哪些要求?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烟火区吸烟动火;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各种防护装臵、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3、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发现生产现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潜在的危险源,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4、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如何处理? 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5、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篮、黄、绿四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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