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第二条定义和解释
第三条合同的性质
第四条知识产权
第二章合同的缔结
第五条合同的签署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第三章工程内容与质量要求
第九条工程范围
第十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与交付
第四章工期与进度管理
第十三条工期的确定与调整
第十四条工期进度的计划与控制第十五条工期延误的处理
第五章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第十七条工程价格调整
第十八条工程款项的支付周期第十九条工程款项的支付条件第六章合同履行保证
第二十条担保方式和范围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第二十三条保密条款
第七章合同的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二十六条诉讼管辖
附件:
1. 工程图纸
2. 材料清单
3. 技术规范
4. 进度计划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合同:指合同内容中的规定,包括附录、修改及补充。
2. 合同生效:指合同各方均签署,并经法定程序或约定生效的状态。
3. 工程范围:指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
4. 工期: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施工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或期限。
5. 工程价款:指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
第六、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作为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2.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是[合同协议书].3.标准化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4.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做任何改动,原文照搬].5.施工合同的组织文件中,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使之达到与通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的文件是[专用条款].6.施工合同范本中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标准化附件。
二、施工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1.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料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施工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这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定义的工程师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需要撤换工程师,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6.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师易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前任的任务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做出的书面承诺].三、施工合同的工期和合理价款1.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内明确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3.招标确定中标后,施工合同协议书内注明的合同价款应为[中标人的投标价].4.涉及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在[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5.合同价款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的价款填写的。
第7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⑤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 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 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 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⑥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 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⑦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 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 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
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
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 他合同价格形式。来自 7.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 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双务合同
●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中的权力和义务。 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准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
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承包人及项目经理 2)其他相关人员 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1)我国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示范文本》来规范承发包双
方的合同行为。 2)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
0201)是在(GF—1999—0201)基础上修订的
构成文件 (3)专用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
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高频考点:工程勘察合同管理(一)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勘察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
1.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勘察人义务,勘察要求,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暂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责任与保险,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
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①中标通知书;②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③专用合同条款;④通用合同条款:⑤发包人要求;⑥勘察费用清单;⑦勘察纲要;⑧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发包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
(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任务书等)交给勘察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
(3)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勘察人。
(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
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 我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 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依照其规定。 “
• 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 为未变更。 “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 合同变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 (1)原合同已生效。 • (2)原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 (3)当事人需要对变更内容协商一致 • (4)当事人对变更内容约定明确 • (5)遵守法定程序。变更也需要办理批准,
• 特别提示
•
书面合同形式更具有安全性,发生纠纷时,签有书面合同的,可
以此为凭证,但订立合同时,要按特定的程序,草拟文书和合同条文,
认真审查,经签字盖章后,方可具有法律效力。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 7.1.4 合同的履行
• 1.合同履行的概念
•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合同生
• 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 7.1.5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1.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 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并达成协议。例如 对原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期限进行变更。
•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
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引例
• 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商乙为中 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以承包商不具有勘察、 设计能力,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与建设设计院丙签订了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丙对甲的办公楼及附属公共设施提 供设计服务,并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交付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 料。随后,乙又与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约定由丁根据丙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 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丙按时将设计 文件和有关资料交付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 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 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丙未对现场进行考察导致 设计不合理,给甲带来了重大损失。丙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 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丙为 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第。7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

(7) (8)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 施工合同中的一般权利义务
工程师 项目经理 承包人 发包人
工程师的产生及职权
工程师的产生 发包人委托监理;发包人派驻代表; 工程师的易人 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职责 委派工程师代表 发布指令和通知 (书面指令,口头指令需要在48小时内书面确定) 及时完成自身的职责 及时对特殊事件作出处理决定
可调值总价合同,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 范为计算基础,但它是按“时价”进行计算的, 这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由于通货膨胀而使 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因而对合同总价进行相 对的调值,但是合同总价的性质依然不变,只 是增加调整价款。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 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
附件——《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使施 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 和管理。
常见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 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本》规定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及解释顺序,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本包 括: (1) (2) (3) (4) (5) (6)
承包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监 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布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 发包方的检查、验收和监督,并予以积极配合。 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旁站监督、测量监督、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 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 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