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2008-05-07 12:48:4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DA/T 3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05年4月30日发布,2005年9月1日起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扫描仪对各种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35.1 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编码T 17235.2 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编码 GB,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ITU(CCITT)G3 二值图像压缩算法ITU(CCITT)G4 二值图像压缩算法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档发[2001]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字化 Digitization用计算机技术将模拟图像转换为数字图像的处理过程。
3.2纸质档案数字化Digitization of Paper—Based Records 对普通(黑色字迹清晰)的油印、铅印、胶印等印刷件或复印件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及应用的过程。
3(3数字图像 Digital Image表示景物图像的整数阵列。
一个二维或更高维的采样并量化的函数,由相同维数的连续图像产生。
在矩阵(或其他)网络上采样一连续函数,并在采样点上将值最小化后的阵列。
3(4黑白二值图像 Binary Image只有黑白两级灰度的数字图像。
它对应于黑和白的两种状态文字稿、线条图、指纹图等。
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与规范要求

档案资料保护 档案基础查询 档案全文检索 构建知识服务系 统
档案数据挖掘
总体架构示意图
元数据 人物 时间 地点 事件 特点
展示 关联 网络 地图
文本 数据
挖掘算法
本体
民间传说中,唐末,天下大乱,各路英雄争雄,逐鹿于中原。黄巢农民起 义异军突起,天秸元年(904)八月,朱全忠杀唐昭宗,第二年唐昭宗的遗腹子李 昌翼出生,在徽州婺源考水被一个叫胡三的人收为义子,改姓胡。昌翼长大后, 于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中明经科及第,故其后裔称明经胡氏,因其是李姓后 裔,明经胡氏忌与李氏通婚。明经胡氏人才辈出,最著名的有二支,即宋元时 期的婺源胡炳文家族和近代绩溪胡适、胡雪岩家族。
数据检 查及整 理挂接
数字化 成果接 收
归档数 据管理
电 子 档 案 发 布 利 用
电子文 件采集
生成电 子档案
数据检 查及整 理
实时归 档
归档数 据管理
档案数 据鉴定
发布利 用
数据挖 掘
(在线/离线)
数据分 级存储 管理
数据安 全防护
6
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是数字档案馆(室)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和方式,国家档案局对档案数字化工作十分重视。 2002年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档发【2002】8号)的通知中要求各地综合档案馆在“十五”期间以档案信 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加强档案目录数据 库建设,积极推进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以现实需要为前提, 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档案数字化进程。 2010年 国家档案局印发《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指出传统载体档案数字 化是现阶段数字档案资源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应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应当通过数字化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的梳理。如果对馆藏档案无法一次 性全面数字化,可以按照特殊载体优先、重要程度优先、共享性强优先等原则 分布实施。 2013年10月 时任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全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 进会上的讲话,要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纸质档案、 音像档案等传统载体的档案数字化。不完成这项任务,档案馆(室)就不能实 现转型升级,就必然要在大数据时代落伍,就肯定不能跨进现代化的门槛。
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办法.doc

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质量,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江西省县级档案馆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 64号)、《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等文件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均应通过验收,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拒不申请验收的,省档案局、省财政厅将收回全部或部分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省直管县由省档案局组织验收,其他县(市、区)由所属设区市档案局组织验收。
第四条验收应当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不少于5人,除选配省、市档案局(馆)业务骨干外,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五条验收组依据《江西省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规划登记表》、《县级数字档案馆感谢你的观看建设工程数字化项目信息表》、项目合同书、合同附件、有关技术文档、数字化工作文档,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数字化成果数量和质量;档案原件与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情况;数字化工作文档、存储、监控数据整理、保存、移交情况;网络与硬件配置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分项指标见《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评价分项指标》(见附件2)。
第七条验收申请前置要件:1、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完成;2、数字化副本及元数据全部上传区域平台并经初检合格。
县级档案局(馆)应在上述要件齐备后1个月内申请项目验收。
申请时填写《县级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途径同专项资金申报。
第八条省、设区市档案局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验收安排,并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验收。
江西学校数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学校数字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西学校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数字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数字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资源整合、共享。
(三)分级管理: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保管要求,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利用:充分发挥数字档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收集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教职工应按照档案收集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各类档案材料。
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二)档案材料应分类、编目,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档案材料应定期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七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
(二)保持档案材料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三)对档案材料进行鉴定、整理、编目、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九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落实档案保管责任。
(二)按照档案重要程度和保管要求,实行分类、分级保管。
(三)加强档案库房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库房符合消防安全、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要求。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修复,确保档案质量。
第十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便民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尊重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方式包括:(一)查阅、复制、摘录档案材料。
纸 质 档 案 数 字 化 技 术 规 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 for digitization of paper-based records2005-04-30发布2005-09-01实施国家档案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城、马淑桂、蔡伟、宋涌、王大众、韩冬、田军、孙森林。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种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及数字化成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35·1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编码第一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l7205·2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编码第二部分:一致性测试GB/T l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字化digitization用计算机技术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处理过程。
3·2纸质档案数字化digitization of paper-based records采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等数码设备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将其转化为存储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并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图像或数字文本的处理过程。
3·3数字图像digital image表示实物图像的整数阵列。
一个二维或更高维的采样并量化的函数,由相同维数的连续图像产生。
在矩阵(或其他)网络上采样--连续函数,并在采样点上将值最小化后的阵列。
3·4黑白二值图像binary image只有黑白两级灰度的数字图像。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根据国家档案局2005年4月30日发布的《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制定本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特对图像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作如下说明。
一、图像扫描1、扫描方式a、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
大幅面档案可采用专用数码平台进行扫描或者采用图像拼接方式处理。
同一页面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
b、纸张状况较差,以及过薄、过软或超厚的档案,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纸张状况好的档案可采用高速扫描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2、扫描色彩模式、分辨率及扫描格式扫描色彩模式、分辨率及扫描格式的选择见下表:彩色档案举例:带红头的文书档案。
对清晰度有较高要求的图纸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二、图像处理图像处理以无限还原档案原貌为标准,注意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排列顺序等等。
三、图像存储1、图像存储格式黑白原稿:*.tiff;彩色档案、图纸:*.pdf, jpg文件需通过pdf转换器来转换成pdf文件。
转换器可以网上下载。
2、图像文件的命名命名原则: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图像文件命名为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
通过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a、命名格式(一)对立卷改革之前的纸质文书档案进行扫描,其图像文件命名格式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顺序号所组成,各字段间用“-”连接,即以xxx-xxx-xxxx-xxxx.tiff(或pdf)表示,数据结构见下表:b、命名格式(二)立卷改革后形成的纸质文书档案的扫描,其图像文件命名由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档案室编件号等四部分组成,各字段间用“-”连接,即以xxx-xxxx-xxxx-xxxx.tiff (或pdf)表示,数据结构见下表:全宗号用三位代码标识,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某一属类全宗的顺序号。
如“002”表示2号全宗。
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2”表示2002年。
1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 31—200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种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处理及数字化成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235.1—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17235.2—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GB/T 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字化digitization用计算机技术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处理过程3.2纸质档案数字化digitization 0fpapeI喃ased records 采用扫描仪或数码相机等数码设备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将其转化为存储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并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图像或数字文本的处理过程。
3.3数字图像digital image表示实物图像的整数阵列。
一个二维或更高维的采样并量化的函数,由相同维数的连续图像产生。
在矩阵(或其他)网络上采样——连续函数,并在采样点上将值最小化后的阵列。
3.4黑白二值图像binary image只有黑白两级灰度的数字图像。
它对应于黑白两种状态的文字稿、线条图等。
3.5连续色调静态图像continuous—tone 8till image 以多于两级灰度的不同浓淡层次或以不同颜色通道组合成的静态数字图像。
在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通常表现为灰度扫描和彩色扫描两种模式。
3.6分辨率resolution单位长度内图像包含的点数或像素数,一般用每英寸点数(dpi)表示。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是指将纸质档案通过扫描、录入等技术手段转换成电子形式的一种操作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目的是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降低档案的保存成本,并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共享。
下面是纸质档案数字化的规范要点:1. 核查和整理在数字化过程之前,必须对纸质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
首先,核查档案是否完整,并将缺失或损坏的档案进行补充或修复。
其次,将档案按照分类、时序等原则进行整理,确保顺序和清晰度。
2. 扫描和录入将整理好的纸质档案通过扫描仪或其他相关设备转换为电子文件。
扫描时应保证文件清晰度和色彩准确性。
对于文字类档案,可以通过OCR技术进行文字的自动识别;对于图像、图片类档案,可以进行编辑和修复,以便更好地保留档案的内容和质量。
3. 统一命名和分类对于数字化后的档案文件,应进行统一的命名和分类。
文件名可以采用有意义的命名方式,如档案编号、日期等,以方便检索。
同时,将档案按照不同的类别、主题、格式等进行分类标注,并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或目录结构。
4. 元数据录入和索引建立对于数字化后的档案文件,应进行元数据的录入和索引的建立。
元数据包括档案的基本信息,如档案名称、创建日期、创建者、所属机构等;索引是对档案的内容和属性进行关键词标注,以便更方便地进行检索和查找。
5. 存储和备份数字化后的档案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存储结构进行保存和备份。
可以采用硬盘、服务器、云存储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定访问权限和安全措施,以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同时,定期进行档案的备份和恢复,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6. 数据质量和准确性的验证在数字化过程之后,需要对档案的数据质量和准确性进行验证。
首先,对数字化后的档案进行比对和校验,确保数字化结果与原始档案的一致性。
其次,进行数据质量的检测和修复,如修正错别字、调整图像亮度等,以提高档案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7. 档案的检索和共享数字化后的档案应具备便捷的检索和共享功能。
可以通过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或数据库,进行关键词检索、全文检索等操作,以方便用户查找所需档案。
最新档案数字化规范标准
最新档案数字化规范标准档案数字化是将传统的纸质档案转换为电子形式,以便于存储、检索和利用。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档案数字化已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最新档案数字化规范标准的具体内容:一、档案数字化的目的与意义档案数字化旨在提高档案的保存质量,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同时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通过数字化,档案可以更易于检索、复制和传播,满足现代社会对信息资源的需求。
二、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确保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遗漏任何部分。
2. 准确性:数字化后的档案应与原始档案保持一致,无误读或错误。
3. 可读性:数字化后的档案应清晰易读,便于电子设备上的查看和打印。
4. 安全性:在数字化过程中要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或损坏。
三、档案数字化的流程1. 档案预处理:包括档案的清洁、修复、分类和排序。
2. 扫描:使用高分辨率扫描仪对档案进行扫描,确保图像质量。
3. 图像处理: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去污、去噪、矫正等处理,提高图像质量。
4. 格式转换:将图像转换为通用的电子格式,如PDF或JPEG。
5. 数据录入:将档案的元数据录入数字化管理系统。
6. 质量检查:对数字化后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符合标准。
7. 存储与备份:将数字化档案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并进行定期备份。
四、档案数字化的技术要求1. 扫描分辨率:彩色档案推荐使用300dpi,黑白档案推荐使用600dpi。
2. 色彩管理:确保扫描过程中色彩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文件格式:推荐使用无损压缩的PDF/A格式,以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兼容性。
4. 元数据标准:遵循国际标准,如Dublin Core或EAD,以便于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五、档案数字化的安全管理1. 访问控制:设置用户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数字化档案。
2. 数据加密:对存储的档案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未授权访问。
3. 备份策略:制定定期备份计划,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一、总体要求
1、纸质档案数字化必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尊重用户权益
实现信息共享。
2、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内容应充分反映历史价值、文化传承,合理应用
信息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统一集成,确保信息安全与完整性。
二、技术标准
1、采用图像处理技术,对纸质档案进行拍摄和扫描,根据记录需求,
把纸质档案图像、音频、视频数据处理成图像格式、文本格式、文档
格式进行存储。
2、要求文件格式和质量达到标准,采用TIFF带压缩格式保存,便于
存储、检索和调阅,合理利用格式的优势,强化档案的管理、查阅等。
3、利用数据库技术、信息检索技术、图像检索技术等技术,帮助档案
馆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管理和识别与应用,优化档案管理能力。
三、管理规范
1、纸质档案数字化时必须完成鉴定,确定档案类别和合法性,保证清晰、完整的档案信息。
2、将原有的档案索引体系迁移至电子文档管理系统,以实现档案的集中、统一、有序管理,保证信息的安全。
3、对档案数字化过程,应记录处理环节,对每一步处理做出核实,并
记录正确性和完整性。
4、定期进行档案数字化管理培训和质量测试,保证档案数字化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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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为规范我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保障纸质档案数字副本凭证效力,维护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GB/T20530-2006)、《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信息与文献—文件档案数字化实施指南》(ISO/TR 13028:2010(E))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纸质档案源版数字副本制作的各项要求,源版数字副本的衍生品制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所称纸质档案数字副本是源版数字副本及其衍生品的统称。
源版数字副本是指使用扫描仪等数字成像设备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而直接生成的静态图像文件。
对源版数字副本进行压缩、格式转换、识别等处理而生成的静态图像文件、版式文件或纯文本文件等,为源版数字副本的衍生品。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馆(室)藏纸质档案进行批量数字化转换,可作为编制数字化工作方案的依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纸质档案(含纸质照片档案)的数字化可参照执行。
2 基本原则2.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应根据馆藏档案重要程度、破损情况、利用需求等,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数字化。
馆藏国家重点档案、重要全宗档案和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优先进行数字化。
2.2保障凭证作用,维护档案安全为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副本是档案原件真实、完整、可靠与可用的复制件,必须在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实施全程安全管理。
应建立安全管理措施,对数字化对象实行审批制,数字副本的制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适合的数字化技术,执行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准确复制档案原件,并捕获必要的数字化元数据。
数字副本制作各环节应有当事责任人的签字,数字化成果按规范要求移交,确保档案原件与档案信息安全。
对进行数字化的档案原件,在拆装、整理、修复等过程中,应遵循最小干预、保持原貌以及适宜性、相似性与可逆性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数字化转换对档案原件可能造成的损伤或形制变化。
未解密档案不得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数字化。
采取数字化服务与数字化系统设备整体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的,必须对承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采取使用国产计算机产品、硬盘整体验收移交或低级格式化、加强数字化现场安全管理等措施,防止档案原件数字副本外流。
2.3加强协调,夯实基础纸质档案数字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加强协调、合理设计流程,把规范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与档案数字化转换相结合,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档案原件的整理、编目、著录、修复、还原等工作,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工作。
3 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管理3.1数字化项目的全程管理应对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的准备、前处理、数字化转换、后处理、验收移交等五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安全、标准、质量、进度等进行有效控制。
3.2数字化工作文档管理应明确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文档的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要求,并与全宗卷共同保管。
应归档的数字化工作文档包括:数字化工作方案、档案原件数字化审批书、档案出入库交接单、数字化加工流程单、质检任务安排单、质检情况登记单、质检验收单、项目鉴定验收报告、数字化成果移交清单等凭证性文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的数字化项目,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3.3记录数字化元数据为确保纸质档案数字副本的真实、完整、可靠与可用,应在数字化过程中记录有关数字化项目、数字副本生成背景及其技术结构的元数据,主要包括数字化授权信息、数字化软硬件信息、数字化日期与时间、格式、扫描分辨率、色彩空间、压缩方案等。
4 纸质档案数字化基本环节管理纸质档案数字化全程共有10个基本环节,包括审批数字化对象、制定数字化工作方案、档案出库、整理分件,建元数据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质检、档案还原入库、数字化成果验收移交等。
4.1数字化对象的审批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对象实行审批制。
档案原件法定持有保管单位的法人或授权代表要签署《江西省纸质档案原件数字化审批书》(附录A的表A.1)。
4.2制定数字化工作方案应对数字化对象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此为基础并根据本规范提出数字化项目管理与技术要求,编制数字化工作方案。
数字化工作方案应包括安全保密措施、项目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工作文档管理要求、数字化成果移交要求等内容。
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的数字化项目,数字化工作方案应明确数字化成果的计算标准。
4.3档案出库严格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定为数字化对象办理借卷手续,案卷逐卷(以件为单位的逐件)清点后出库,重点档案逐页清点后出库。
4.4整理分件整理分件结果与文件级目录数据、数字副本质量及其命名、存储文件夹命名等各个环节密切关联,应严格把关。
从整理分件到案卷还原的各个环节,要以卷或批次为单位建立《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单》(附录A的表A.2),记录每卷或每批档案数字化过程。
4.4.1 整理档案整理主要包括拆除扫描对象装订线及加固件、平整页面、编制页码、修复老化和破损程度高的页面、登记特殊页面等内容。
平整页面时不得破坏档案原件固有形态,不得强行撕破档案页面。
没有编页码的应重新编号,并统一采用油墨打号机打号。
已经编有连续并清晰可见页码的,不再重编页码。
案卷内存在页码缺漏现象时,应登记跳号情况,不再重编页码。
一份文件在卷内排列位臵不连续,应调整件内页面排列顺序,并就受影响部分重新打号。
卷内存有钱币、邮票、照片、地图、证书等特殊材料的页面时应予以登记。
4.4.2 分件档案分件的主要内容是将案卷拆分为自然件。
关于同一事由的往来文件应分为不同的自然件,如请示与批复应分为两个自然件。
分件时应保持文件的齐全、完整,文件处理单或领导(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单、正文及领导签发的定稿、附件、浮贴等不缺漏。
能反映重要文件起草、修订过程的重要稿本作为扫描件单独扫描。
一般性草稿、重复件及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封底等原则上不扫描,用非扫描件标识区分,不脱离卷体。
应在对应的文件级目录数据“附注”字段中对非扫描件加以描述,如“本件有3份草稿共计18页未作数字化”。
完成分件后,卷内文件按秩序排列,按照《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文件级档号。
4.5建立文件级元数据库档案目录数据与本规范规定的数字化元数据的集合称为元数据库。
数字化元数据由数字化系统自动捕获形成。
在准确分件的基础上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江西省文书类电子档案著录与数据格式规范(试行)》等进行著录与目录数据录入,建立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
数字化之前已经建立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应在数字化过程中进行核对、确保目录数据准确无误并与案卷、数字副本一一对应。
4.6扫描原则上应使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数字化转换。
可以自然展开的筒子页应作为一个页面扫描,但件内应保持一致。
扫描时应摆正档案原件页面,减少图像纠偏造成的质量下降。
采用分幅拼接方式对大幅面档案进行数字化时,应在对应的目录数据中记录图像拼接行为。
实物档案应采用数码相机进行数字化。
扫描仪盖板内侧为黑色时,应使用与档案原件纸张色系相同、具有一定色差的纸张覆盖扫描仪盖板内侧。
4.7图像处理应遵循精确复制的原则实施图像处理。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的要求进行图像处理,保证数字图像清晰、端正。
数字副本应能准确反映档案原件的原始面貌,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马赛克、明显皱纹等影像。
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
应在距页边最外延2至3毫米处裁剪数字图像,不得裁掉纸质档案原有页边,包括破损、歪斜页边。
4.8数据质检数据质量检验包括数字图像质检与目录数据质检两个部分。
应按批次数据随机抽检方式进行质检,质检次数不少于两次。
一次质检抽检率不少于20%,二次质检抽检率不少于10%,批次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否则整批数据打回重新制作或不予验收。
质检工作应按任务安排、质检、质检验收三个步骤进行,并据实填写《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数据质检任务安排单》(附录A的表A3)、《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数据质检情况登记表》(附录A的表A4)、《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数据质检验收登记表》(附录A的表A5),作为数字化成果验收移交依据。
4.9档案还原入库完成数据质检验收后,应将相应的案卷按原保管形态装卷还原。
对已还原案卷实体进行严格的装卷质检,依据档案原件出库登记表、《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单》(附录A的表A2)等检查是否有缺卷、卷内缺页、页面脱落等情况,装卷质检合格后入库,并履行还卷入库手续。
4.10数字化成果验收移交4.10.1 数字化成果内容与要求一个数字化项目形成的数字化成果至少包括三部分内容。
⑴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纸质档案数字副本及其元数据库。
纸质档案数字副本至少包括一套源版数字副本,一套以源版数字副本为基础转换的PDF或双层PDF格式数字副本、一套TXT格式数字副本。
源版数字副本画幅数应按实际图像数量计算,统计结果应与扫描页面数量保持一致。
元数据库应以DBF等通用格式移交,验收移交前应确认数字副本与元数据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中能够一一对应并挂接成功。
⑵数字化工作文档。
包括本规范“3.2”所述数字化工作文档,应装订成册,封面、封底齐全,标识规范。
⑶存储移交介质。
包括两套移动硬盘和两套光盘。
数字副本存储移交介质应按《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2008)和《江西省电子档案与数据离线备份介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作。
《江西省纸质档案原件数字化审批书》(附录A的表A1)、数字化工作方案、数字化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数字化项目合同书等凭证性文件的数字副本应一同存储于授权文件夹中。
4.10.2 验收移交应依据数字化工作方案、数字化项目合同书、质检验收单等对数字化项目作整体鉴定、验收,填写《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移交清单》(附录A的表A6),形成鉴定验收报告,移交数字化成果。
5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要求5.1版源数字图像技术参数应采用彩色模式实施数字化扫描。
原则上应采用不低于200dpi的分辨率、彩色JPEG格式或彩色TIFF格式、不高于20%的压缩率等技术参数制作源版数字副本。
珍贵档案源版数字副本的制作,应采用彩色无损压缩TIFF格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2源版数字副本头文件技术要求为保障源版数字副本的真实、完整、可靠与可用,数字化系统应按照《可交换图像文件格式》(Exif)标准要求,自动在数字图像头文件中写入4个元数据值,并确保写入信息不丢失。
4个元数据写入要求如下表所示:序号英文标签中文名称格式规范1 Make 设备制造商按扫描仪制造商规范名称写入2 Model 设备型号按扫描仪型号规范名称写入3 DateTimeDigitized 数字化时间按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格式著录:YYYY-MM-DDThh:mm:ss4 ColorSpace 色彩空间按色彩空间的规范名称写入5.3数字化元数据捕获数字化系统应以件为单位自动捕获数字化元数据,将元数据与文件级目录数据合并形成文件级元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