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管理制度
工时定额管理办法

工时定额管理办法(草案)1、目的建立合理化、标准化的工时管理办法, 依据工时定额规范生产,并作为合理利用人员、工艺改进、成本核算的依据,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及生产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2.1 公司业务相关的间接人员及制造部直接人员的工时管理和运用。
2.2 生产工时周报表、月报表之统计分析.3、职责3。
1 工程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核定标准工时;3.2 运营总监对标准工时进行决策、批准。
3。
3 制造部经理、车间主任对标准工时的合理性有建议的职责。
4、阶段划分4。
1 生产工艺的制定;4.2 标准工时定额的初步确定;4.3 标准工时定额的进一步确定,同时工时定额试执行;4。
4 工时定额执行,标准工时定额调整.这四个阶段并不是完全独立的,而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5、工时定额制定的原则5.1制定工时定额必须走群众路线,使其具有坚实的群众路线。
5。
2制定工时定额应有科学依据,力求做到先进合理.5。
3制定工时定额要考虑各车间、各工序、各班组之间的平衡。
5.4制定工时定额必须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方针.5。
5制定工时定额必须要“快、准、全"。
5.6同一工序,同一产品只有一个定额,称为定额的统一性。
5。
7应当使同一工种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劳动时间内,经努力后能够完成劳动定额任务;5.8确保职工在法定劳动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取得的计件工资,最低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工时定额制定的方法6。
1经验估工法。
工时定额员和老工人根据经验对产品工时定额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主要应用于新产品试制。
6。
2统计分析法。
对多人生产同一种产品测出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出最优数、平均达到数、平均先进数,以平均先进数为工时定额的一种方法,主要应用于大批、重复生产的产品工时定额的修订.6.3类比法。
主要应用于有可比性的系列产品。
6。
4技术定额法.分测时法和计算法两种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
7、工时定额制定的具体措施7.1工时定额具有严肃性,工时定额的制定和修订由工时主管部门来执行。
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井下劳动定额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对井下劳动定额和入井人数的控制、管理,防止超定员
进行生产建设,根据本矿建设工程进度、作业场所设置等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一、地下劳动定额
每班进入整个矿井每个竖井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5人。
二、职责和要求
1、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井下劳动定额的管理,
队长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该项工作,并对当班的井下劳动定
员管理负责。
2、在编制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地下作
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工程量、生产工艺及作业方式等实际情况,编制
合理可行的劳动组织和出勤内容,明确作业场所每班的实际作业人数。
3、各班组主要负责人和带班下井的干部必须在交接班前清点实际
值班人数。
4、本矿人员下井时,你必须去矿灯室拿矿工的灯和自救器。
5、充灯房、检身房要严格按照《煤矿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及时、准确统计每班上下井人数,做到“三对口”。
6、安检人员对各单位井下劳动定额进行日常检查。
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

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一、概述公共事务人员劳动定额是指对公共事务人员进行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的一种管理方法。
通过确定劳动定额,可以实现对公共事务人员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合理评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劳动定额的制定原则1.公平性原则:劳动定额要公平合理地分配工作量,确保每个公共事务人员都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2.可操作性原则:劳动定额要具备可操作性,即能够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标准,方便公共事务人员进行操作和评估。
3.科学性原则:劳动定额要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充分考虑不同工作环境下的差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可变性原则:劳动定额应该具备一定的可变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不同时期和需求。
三、制定过程1. 数据收集与分析制定劳动定额的第一步是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详细的分析。
这包括公共事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对不同工作任务的评估和分类。
2. 制定基准定额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以制定基准定额。
基准定额是对公共事务人员在标准工作条件下完成一项任务所需的时间和工作量的量化指标。
制定基准定额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类型任务的差异性,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调整和优化制定好基准定额后,需要进行实际应用并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可以发现一些问题和瓶颈,并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劳动定额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劳动定额的应用劳动定额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人员管理:劳动定额可以帮助管理者合理安排公共事务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绩效评价:通过与劳动定额进行对比,可以客观评价公共事务人员的绩效表现,并给予相应奖惩措施。
3.薪酬制度:劳动定额可以作为薪酬制度的依据,根据工作量和完成情况进行薪酬的分配。
4.工作流程优化:通过对劳动定额的应用,可以发现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改进。
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

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正文:---------------------------------------------------------------------------------------------------------------------------------------------------- 关于加强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的试行办法(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发布)一、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简称定员定额)工作,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实行经济责任制、加强企业管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不可缺少的依据和条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切实加强企业定员定额工作,以更好地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活动,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劳动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中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人员或班组,都要有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
所谓平均先进,就是经过努力,多数人可以达到或超过,少数人可以接近的水平。
定额不仅表现为数量,还包括质量、消耗。
企业在制定或修订定额时,既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现实定额水平,又要考虑可以实行的新技术组织措施,以及实行经济责任制后的职工的积极性必将进一步提高等因素,把定额确定在既先进而又可行的基础上。
定额确定以后,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分析等各项基础工作。
要维护定额的严肃性。
因定额不准或生产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增加工时时,要经过定额管理人员,反对弄虚作假和随意改变定额。
要加强技术测定工作,提高定额质量。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劳动定额一般一年审查修改一次。
在生产情况发生对定额影响较大的变化时,要适时进行修改。
三、企业要根据已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确定所属各单位、各类人员的定员。
要根据定员编制劳动计划。
人员不足时,要按照劳动计划的审批程序上报。
对于确实需要增加的人员,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要准予增加,新增加的人员要符合生产、工作的需要。
《劳动定额》期末复习课件(成考)第7章

第七章劳动定额管理第一节劳动定额的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劳动定额管理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种。
广义上的劳动额管理包括:劳动定额的制定、劳动定额的贯彻与施施、劳动定额的统计分析、劳动定额的修订等过程;狭义上的劳动定额管理包括:劳动定额管理机构的设立与管理制度的拟订、劳动定额水平的核算、劳动定额的修订等。
一、劳动定额的管理机构(一)设置劳动定额管理机构的原则1. 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劳动定额管理机构的设置,一定要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定额工作的开展,这就涉及到定额管理机构的归属问题。
劳动定额管理机构的归属,企业目前作法不一。
有的企业将其设置在技术部门,有的企业将其设置在生产部门。
多数企业将其设在人力资源部门。
从是否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定额管理工作开展的角度考虑,还是将其设在人力资源部门较好些。
理由如下:(1)劳动定额不仅是提高劳动效率的手段,而且是改善劳动组织,编制人力资源规划的依据,这些工作与劳动定额不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且又都属于人力资源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在内容上是不可分割的。
(2)劳动定额是贯彻按劳分配,实行计件工资和奖励,以及工人升级考核的重要依据,而这些工作的内容也都是属于人力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
(3)劳动定额工作虽然技术性较强,但就其性质来说,仍然属于经济管理工作的内容。
尤其是劳动定额的日常管理工作,这些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承担,更能保证其效果。
2. 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所谓集中统一管理是指管理的主要权限集中在厂一级或总公司一级,由厂一级或总公司一级的定额主管机构统一工作计划、统一平衡定额水平、统一确定定额的修改期限和审批、统一使用定额人员等。
所谓分级管理是指在厂或总公司一级设置若干专职定额人员,在车间或分公司一级设置兼职定额人员。
在实行分级管理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给与车间或分公司一即定额人员一定的权限,以便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3. 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所谓专业管理是指应建立和健全一整套专业管理组织和机构,并配备适量的专业管理人员。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14号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027c4169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c5.png)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定额定员工作的通知(1992年3月19日劳力字<1992>14号)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强企业管理与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革来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各项定额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定额定员工作通知如下:一、当前劳动定额定员工作,首先要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做到用人有标准、劳动有定额,为企业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提供依据。
其次要结合企业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做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水平核定工作,为企业核定人员基数和确定职工的工作任务提供依据,并准确反映不同岗位的劳动量和工作量,为企业进行岗位测评,签订上岗合同创造条件。
二、国务院企业主管部门当前要按照行业标准管理的要求,在清理整顿定额定员标准的基础上,做好现行标准的修订工作,以保证劳动定额定员行业标准的科学合理性。
同时要根据当前改革和生产的需要,补充制定一批劳动定额定员行业标准,扩大行业标准的覆盖面。
当前的重点是制定二、三线人员的定额定员行业标准。
三、各地劳动部门当前应主要抓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
在贯彻劳动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劳改字<1992>2号),补充企业缺员和撤离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时,要以定员编制为依据: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水平偏低的,要参照同同行业先进合理的水平,以及本企业历史最高水平进行核定;没有行业标准的,可以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铁路劳动定额工作条例(草案)-[82]铁人字567号
铁路劳动定额工作条例(草案)正文:---------------------------------------------------------------------------------------------------------------------------------------------------- 铁路劳动定额工作条例(草案)((82)铁人字567号1982年4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劳动定额工作,改善铁路企业经营管理,挖掘企业潜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质量良好地完成和超额完成铁路运输、工业和基本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劳动定额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
它是编制计划的依据,是组织生产提高工效的手段,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前提,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衡量工人贡献大小的尺度,是实行经济核算开展劳动竞赛的重要条件。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它的全面作用。
第3条劳动定额工作是管理企业的一种科学方法,运用的好坏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
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坚持先进合理的原则。
第4条铁路劳动定额工作必须适应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是一部联动机,部门庞杂,工种繁多,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等特点,既要符合集中、统一的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第5条劳动定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群众性较强的工作。
因此必须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规定。
加强宣传教育,使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生产与分配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6条各单位领导必须按照马克思所阐明的那样:“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来提高认识,把劳动定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出成效。
第二章劳动定额工作业务范围第7条凡能够检验产品质量统计产品数量或能利用工时计算效率的工种,以及有其他考核标准的工作,均应制定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做到劳动有定额、效率有考核。
建设部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人字第44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1月24日建设部建人字第44号文发布)国务院在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八九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中指出: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是“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层层明确权力和责任”。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又进一步指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必须克服‘以包代管’的现象,下大力量健全和完善从定额管理、……到经济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和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指示精神,适应深化改革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现就加强建设行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劳动定额是国家重要的技术经济法规之一,是合理组织生产、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编制预算定额、反映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评价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不仅是强化企业管理、降低劳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当前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克服分配不公、抑制工资基金膨胀的有效措施。
因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动定额工作的重要作用,把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一些单位不执行劳动定额或执行不严、以及用预算定额代替劳动定额等“以包代管”、放松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现象。
二、加强对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劳动定额工作的宏观管理,使劳动定额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的轨道,建设部已成立“建设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审定工作;并明确部人事劳资司归口管理和指导建设行业的劳动工资和劳动定额工作。
《公司定额管理制度[合集]》
《公司定额管理制度[合集]》第一篇:公司定额管理制度潍坊汇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在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占用等方面所规定的数量及金额标准;定额管理是对企业各种定额的制订、执行、考核、修订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汇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定额的分类及责任分工第四条公司的定额分为以下五类:1、物资定额。
指有关材料消耗或占用方面的定额。
如。
物资消耗定额、工具领用定额、物资储备定额等。
2、劳动定额。
指有关人力资源消耗或占用方面的定额。
如:定员定额、劳动生产率定额、工时定额、工资定额等。
3、生产及设备定额。
指有关生产能力及设备利用或占用方面的定额。
如:产量定额、设备利用率定额等。
4、资金定额。
指有关流动资金占用方面的定额。
如。
储备资金定额、生产资金定额、产成品资金定额、结算资金定额等。
5、费用定额。
指有关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耗费方面的定额。
如:制造费用定额、管理费用定额、销售费用定额等。
第五条定额管理责任分工如下:1、物资定额由生产部门主管,财务部、仓储部、采购部、销售1部等部门配合;2、劳动定额由管理部主管,生产部门、财务部、销售部、仓储部、采购部等部门配合;3、生产及设备定额由生产部门主管,设备部、技术部门、财务部、管理部等部门配合;4、资金定额由财务部主管,生产部门、采购部、销售部、仓储部等部门配合;5、费用定额由财务部主管,生产部门、销售部、管理部、仓储部等部门配合。
第六条各部门在定额管理中的职责如下:1、主管部门负责所主管定额的制订、修订、报批工作;2、相关部门负有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搞好各项定额的责任,并负责有关定额的审核、会签等工作。
第三章定额管理的要求第七条定额的制订,要做到“全、快、准”三个字。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共6篇)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共6篇)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目录一、总则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六、员工培训七、劳动定额管理八、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九、劳动纪律十、奖惩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员工规章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第五条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验原件留复印件;无相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接到公司的录取通知后,新员工即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体检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领取体检表格并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公司将随时决定终止录用,因个人故意拖延体检时间或隐瞒体检不合格结果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录用。
第八条新员工报到时应交3张1寸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工作证、医疗保险病历本、开工资帐户。
第九条体检等录用条件符合后,企业予以录用。
录用后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档,调档同时转入社保关系;档案调入公司的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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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定额管理制度(沪中船劳字[2001]532号)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定额在组织生产、配置劳动力、合理分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定额管理的目的是推进和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中活劳动的消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劳动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组织技术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活劳动消耗量所预先规定的限额。
劳动定额的水平必须体现本企业的先进合理性。
第四条公司的劳动定额基本上以工时定额形式反映,主要有计划工时定额(以下简称计划定额)和现行工时定额(以下简称现行定额)两类。
1、计划定额是公司预定实行或可能达到的劳动定额,也称比值工时。
它是公司编制生产计划、成本计划、进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各生产单位实绩的重要依据。
2、现行定额是指工人在生产中使用的工时定额,即派工单工时定额,通常是以一定范围内的工序为单位制定的。
主要用于编制班组生产计划、考核班组工人实绩等。
3、单位产品现行定额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该产品的计划定额。
第五条公司劳动定额归口管理单位是劳动工资处。
劳动定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思想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务必重视,认真对待,并在体制和人员方面保证和支持劳动定额在业务上的相对独立性。
二、计划定额第六条计划定额的制定和管理1、计划定额应根据产品的类型、技术规范、建造工艺、原材料和公司的技术装备、生产组织、工人技术水平等因素,并结合目标人工成本等相关资料制定。
2、根据不同的产品,计划定额由下列单位负责制定:①开发设计单位负责首制船舶产品、专用工装、船舶改装(含改装中的修理)及属该部技术归口的非标产品的计划定额及各单位的比值和项目分配(包括外包、外协、加帐、图纸修改等);②综合技术部负责技措技改自制项目计划定额以及科协项目的计划定额;③钢结构单位负责由公司承接的钢结构工程的计划定额及各单位的比值和项目分配;④机动单位负责设备大修理计划定额;⑤各单位自接产品(有公司统一产品工程编号)由各单位自行制定计划定额报劳资处备案;⑥劳资处负责重复船舶等产品的计划定额。
对于该类产品的项目比值分配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修改、加帐项目等的比值工时,仍由产品技术归口部门负责。
重复产品(是指与母型产品的技术、工艺、结构、设备、原材料规格等基本相同的产品),计划比值的确定、调整,由劳资处组织有关单位商讨会签,成文后,发有关单位。
第七条计划定额的审定产品计划定额和各单位比值分配方案制定后,由负责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会审,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发文生效,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八条产品总计划定额的比值分配中公司自留比值,应控制在总比值的5%以内。
第九条总计划定额中自留比值的使用1、产品技术归口部门主要用于非正常改图。
2、产品建造的生产组织指挥单位,主要用于组织指挥生产过程,计划调度中事先未能预料而临时要处理的事项。
3、自留比值的使用单位,应从严掌握,不得超过计划使用数,如出现突破或可能突破的情况,须向劳资处报告原因,经审核和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无效。
4、在实际使用自留比值时,必须将所使用的定额数下达生产单位,不得直接下达到车间、工段、班组或个人,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十条总计划定额的临时增减调整1、产品总计划工时定额和各单位比值分配方案生效后,除非遇到与原制定计划定额时依据的各项要求等有重大变化的,任何人不得增减。
2、总计划定额的增减,必须由生产单位向技术归口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或由技术归口单位提出临时增减的原因、增减幅度和范围等,并由技术归口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会审,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公司发文生效。
3、总计划定额临时增减生效后,技术归口单位应将临时增减的计划定额的报告、会审资料等交劳资处归口备案。
第十一条加帐项目根据加帐编号,由技术归口单位另行制定计划定额下达。
第十二条各部门相互委托生产项目由委托单位负责将计划定额一并进行划转。
第十三条计划定额执行情况的反馈1、各生产单位必须在当月底至下月5日前,按要求向规计处上报当月计划定额的完成情况(《生产旬(月)报表》)。
必须提交验收的项目,完成报验前,不能作为完成项目上报。
2、产品完工后,计划定额自留比值使用单位应将实际使用情况,按消耗原因分类汇总报劳资处备案。
三、现行定额第十四条现行定额由各生产单位按公司规定的工种和工序编制(增减须通知劳资处)。
它是各单位组织所属车间(工段)、班组、个人进行生产,考核其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现行定额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的现行定额实行二级管理。
全公司由劳资处归口管理,生产单位由各自的定额机构管理。
各单位的定额机构和专职定额人员业务上由劳资处归口管理。
定额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其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的调配等须事先征求劳资处的意见。
1、劳资处职责:(1)贯彻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开展服务;(2)组织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劳动定额标准,按标准查定定额工时,提高劳动定额水平;(3)负责劳动定额标准的管理、制订(修改)、颁发和解释;(4)参与审定首制产品的计划定额和各车间比值分配方案,负责重复产品计划定额和各生产单位比值分配的确定;(5)负责公司现行定额资料的统计汇总、分析、反馈、上报及日常管理;(6)组织开展定额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提高定额人员业务水平;(7)学习并组织对新的劳动定额管理方法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定额管理水平。
2、各生产单位定额机构(或专职定额人员)的职责:(1)正确执行公司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完成公司布置的有关工作,提供公司要求的有关定额资料;(2)严格按定额标准制定各单位的产品现行定额(对无法按定额标准查定的项目,可用经验估工法制定),建立产品定额查定台帐(包括非标),搞好日常定额管理;(3)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人员完成派工单实动工时记录的填写、输入;(4)统计、汇总及分析单位现行定额的完成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劳资处;积极认真向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需要的现行定额资料;(5)积极推广先进工艺和技术,帮助工人提高完成现行定额的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6)定期地、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日写实和测时工作,调整现行定额,保持先进合理的定额水平;(7)研究和使用新的现行定额管理方法,学习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现行定额的制定与审定1、产品(包括加帐、废返等项目)的现行定额由各生产单位专职定额人员严格按公司的定额标准制定。
2、产品现行定额制定后,由制定单位汇集成产品项目现行工时定额本。
3、产品现行定额制定后,除非遇建造工艺、原材料规格、验收标准等重大变化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放宽标准。
对个别产品项目,现行定额明显偏紧时,首先报劳资处审核,然后才能修改。
第十七条派工单的管理、开具、流程1、派工单的管理(1)派工单是生产单位的施工命令,其完成情况是考核生产工人劳动实绩的重要依据。
没有派工单不得布置工人生产任务,工人也可以拒绝接受。
(2)派工单由各生产单位定额机构(或专职定额人员)统一管理、开具。
(3)派工单必须以产品项目为依据。
没有工程编号以及项目的产品,及非产品性的工作内容,不得开具派工单;派工单上的工程编号不准张冠李戴,产品项目或零件不得冒名顶替,违者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4)完工派工单(含支付派工单)应立即上报车间,当月结算完毕,跨月视为无效。
(5)对跨月“中间支付”派工单(须由计调员和车间主任签证),定额员可在原单上注明本月支付工时数和余额工时数后下达,并开具报计划工时的已完工部分定额工时派工单,填写实动工时作本月报计划和结算凭证。
也可另开余额工时派工单(派工单号必须与原单一致)下达使用,待该派工单完工后,将所支付的余额派工单归集一处,便于查对。
在原派工单上注明余额工时后,仍下达班组或个人。
(6)每月报计划结算的派工单要按规定的派工单流程运行,并按月份按产品项目及工种归类整理装订,保存期二年,以备查考。
(7)因计划变更、设计工艺改变等原因停止生产的,由车间主任(调度员)负责收回原派工单,交定额机构(或专职定额员)作废。
(8)因某种原因需增减定额工时时,可在原派工单上进行增减(须定额员加盖校正章有效,也可按工程编号、项目编号等另开增减定额工时派工单。
(9)班组和个人如对定额工时有意见,在执行的同时,由车间主任(计调员)或技术员与本单位定额机构(或专职定额员)联系解决。
(10)在进行派工单工时结算时,必须严格核对派工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应有派工单票面所规定的定额人员的认可签章,有检验项目的应有检验合格章。
差错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统计、记工等人员予以更正。
(11)无效派工单不得结算,具体是指:A、非专人开具的;B、没有工程编号、项目以及计划的;C、擅自涂改或工程编号、项目等张冠李戴的;D、没有实动工时记录的;E、应提交验收项目而无检验部门认可签证的;F、非产品性工作内容。
(1)定额员根据施工指令、工艺技术文件和工时定额标准等有关文件,制定产品工时定额台帐(或手册),并由定额员(或专人)负责开具派工单,所开具的派工单必须由定额员盖章。
(2)对图纸或工艺等技术文件资料未齐、而又急需开工的产品,为了不影响生产,用“代”字项目编号开具派工单,并及时下达,待有关工艺文件下达后,重新开具派工单,将“代”字派工单上的实动工时登录到新开具的派工单上,原“代”字派工单作废。
对“配合”性质的生产(俗称工时实报),为便于实动工时记录,应及时下达无定额工时的派工单(应注明工程编号、项目编号、派工单号、工种等信息)。
(3)对尚未定额考核的基本生产工人,在派工单上填明“实报”字样下达,便于实动工时记录。
(4)派工单内容的填写必须完整、正确,字迹端正,并保持票面整洁。
工时定额一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时,需由定额员加盖工时校核章,方为有效。
(5)每张派工单的工时应以尽量划小为宜(应以工序为单位开具)。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工艺更改或质量废返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派工单时作如下规定:A、非属本单位原因,由定额员依据有关单位开具的“工艺更改通知单”和“质量废返通知单”重新开具派工单。
B、凡属本单位责任,但非属该小组(或个人)造成的废返,定额员依据有关单位开具的“质量废返通知单”,开具派工单,并扣除造成废返责任者的定额工时。
C、凡属本小组(或个人)废返责任者,只开具无定额工时派工单,作实耗工时统计和检验之用。
D、凡因上述原因,所需重新开具的派工单,应标明原因类别(派工单上“类别”一栏),便于分类统计。
分类及代码如下:①内返—NF;②外返—WF;③内废—NB;④外废—WB;⑤图纸修改—GT;③新增项目—XZ:⑦其他情况—QT。
派工单必须按规定的流程运行,及时反馈定额员结算、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