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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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下面是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1.政府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建筑企业引进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加快建筑业从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

2.加强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的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强化对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的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筑质量不断提升。

3.鼓励创新科技应用。

通过加大对建筑科技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

4.增加技能人才培养投入。

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培训和技能提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为高质量建筑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建筑业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合作。

建立建筑企业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6.加强市场监管。

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市场监管体制,防止建筑业中的低价竞标、虚假宣传等现象,打破以数量和速度为导向的发展模式,推动建筑业转向质量为导向的发展模式。

7.鼓励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体系。

建立建筑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对信用较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实施限制措施,倡导诚信建筑的理念。

8.增加资金支持。

加大对建筑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担保等金融政策支持,降低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0.完善建筑业绿色发展机制。

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提倡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的理念,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建筑质量的不断提升。

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建质[2017]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大力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化申报和审批,完善“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探索开展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的试点工作。

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模式,加强企业取得资质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个人注册执业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建立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信息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基于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管体制;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或机构,应积极采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市场主体管理上的决定性作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改办、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领域扩大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建设主体选择上的决定性作用。

健全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

搭建湖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平台,全省统一交易规则和范本,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

进一步完善PPP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我省非公有制建筑业企业进入。

(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二、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三)推进工程总承包。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建筑业是一个关键的经济部门,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加强政策支持和规范:政府应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鼓励合规经营和提高建筑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政策支持可以包括减税优惠、补贴和贷款利率优惠等,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新。

2. 推动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建筑业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数字化工具来提高效率和质量。

政府可以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和推广创新技术,如建筑信息模型(BIM)、智能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等。

3.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建筑业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推动发展。

政府可以与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认证,提供奖学金和补贴,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建筑行业,并培养他们的创新和领导能力。

4.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建筑业的发展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可以加强监管和执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鼓励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和经
验的共享,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5. 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建筑业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较大,需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政府可以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建设绿色建筑。

总之,为了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人才素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注重可持续发展,可以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建质[]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建质[]57号《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

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绵府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20〕10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为推动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建筑业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品牌价值,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研发应用建造新技术、培育发展行业新业态、推广建设组织新模式,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市场培育、资金激励等手段,扶优扶强建筑企业,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应用、全过程咨询等加快推广,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年内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达到3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32家,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00家,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家,年产值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年产值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

五年内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达到5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36家,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40家,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年产值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年产值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也要看到,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建筑设计水平有待提高、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二、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

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促进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十条相关的参考措施:1.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政府应加强对建筑业的监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包括土地使用、工程建设、建筑质量等方面,以保障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建筑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优秀的人才是保障建筑质量的基础。

应加强建筑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建筑技术水平。

3.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的监管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

4.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筑业应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转变传统建筑方式,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

加强建筑节能领域的研发,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的发展。

5. 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管:建筑质量的关键在于材料的优劣。

政府应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把关,降低建筑质量风险。

6. 强化建筑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标准和相关规范,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加大对施工企业的评价和奖惩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 加强工程验收核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保障建筑质量的重要环节,政府应加强对工程验收的监督,增强抽查核查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8. 促进建筑工程标准化:建筑行业应加强与国际接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和竞争力。

9. 鼓励建筑业企业创新发展:政府应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科研和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

10. 提高行业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鼓励建筑企业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建筑业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良好信誉。

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建筑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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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5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 改革,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切实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建筑业追赶超越、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未来五年,力争发展特级企业1 家,新增一级企业5-8家、二级企业20 家以上,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30%,全市建筑业年总产值达到240亿元,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F比重保持在12% 以上。

三、深化建筑业改革(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推行电子化审批,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对执业人员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资格挂靠行为。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誉引导和管理,适时出台关于X 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以招标项目、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实现企业和人员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健全信用评价档案。

完善相关信用数据库,选取统一的评价指标,制定负面清单,对企业及个人进行全面定量评价和静态、动态互动式管理。

并将信用信息结果应用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和创优评奖事项中,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场公开发包,严肃查处场外交易。

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推进全过程电子化,加强招标公告审核管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防止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非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执行工程招标“限高保低”管理办法和中标备案制度,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创新价值观的培育引导,制定推进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基础和关键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研究运用,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努力实现建造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发展,提升建筑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市发改、规划等部门在可研和规划时,加强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进一步理顺建筑节能减排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各方行为,将节能减排落到实处。

同时,实施多样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刺激消费市场对节能产品的需求,促进节能产品交易,实现建筑节能目标。

加大企业纳规入统力度,做到应统尽统。

(五)强化质量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夯实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整治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质量检测机构行为。

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坚决纠正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执行行业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同时,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开展标准化示范活动,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力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推行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和安全执业人员联网监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层级考核制度。

同时,建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信用惩戒。

(七)提升监管水平。

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政府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和工程竣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的制度,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市县区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监管力量不足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八)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依托省住建厅“四库一平台”,建立统一有序的开放型市场,让企业一心一意抓发展。

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联。

完善相关招投标后台监控、远程监控和专家门禁系统,通过技术手段随机监督,严禁人为操作,杜绝人为干预市场行为,严查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招标人遵循市场规律,公平合理确定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

加强对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诚信考评制度,对有不良记录,违规违纪行为的采取限期停止中介服务活动或清出本地市场,并对查处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和曝光,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九)全面推行双向担保制度。

严格执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的担保制度。

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向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对采用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限高保低”办法,承包单位要按照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探索设立建筑业发展基金,对企业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在建筑业企业招投标活动中,凡需提供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拒绝接受,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认可。

三是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采用工程质量担保、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与建筑业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建设单位不得扣压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是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欠款的清理偿还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拖欠,切实保护承包企业根本利益。

金融、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

(十一)从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中介服务行为,严格执行X 市建设工程当期信息价,做好最高限价、竣工结算及合同的备案工作,防止压价取费行为。

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设项目的审计督导,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对有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严格执行预付款制度,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和正式开工前,应向承包单位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重大工程项目要根据工程进度按期预付。

(十二)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要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要将返还的劳保统筹费专项用于建筑工人社保缴纳,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建筑工人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在资质许可中予以认可。

实行建筑工人工资月清月结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的办法。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和监督责任,为建筑工人工作、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将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列入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三)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鼓励企业通过重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X 区、X县、X县、X县利用建筑企业数量多、资质等级相对高的优势,创建一级企业。

转变发展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重点向绿色建筑业及装配式建筑业发展,占领高端和新兴市场。

同时,注重向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电力、矿山等专业领域拓展。

鼓励微小企业积极转型,发展专业承包和劳务输出,适应市场,积极跟进和融入大企业,学管理、学技术,走优势互补和差异化发展之路,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市县区政府每年对转型发展好和资质晋升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尤其是对将注册地迁入本市并做出一定贡献的特级、一级企业,给予特别奖励, 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十四)提升建筑业发展外向度。

要支持我市建筑企业走出市外承包工程,鼓励奖励出外承揽工程项目多、工程投资量大的企业。

通过探索设立建筑业发展基金,增强企业对外投(融)资能力。

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对外承包业务,加大建筑企业省外、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政策性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收汇和融资风险。

(十五)加强人才培养。

设立建筑业专项培训资金,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分层次、多方位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帮助企业稳定壮大企业队伍,引进吸纳高层次人才,健全完善招贤纳士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通过教育、培训、技能训练、国际人才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化管理理念、思想超前、有合作共赢意识的企业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

七、做好服务保障(十六)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升我市建筑业的知名度,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

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建筑业总结表彰大会,重点表彰、奖励一批为我市建筑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七)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建筑业发展对于吸纳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拉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重要意义的认识。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办理时限, 及时沟通协调,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要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严肃问责吃拿卡要行为,切实为全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同时,要创新管理模式,加强部门衔接配合,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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