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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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业务)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业务)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业务)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FAS贸易术语条件下,_______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在DEQ贸易术语条件下,_______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2.根据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_______险和_______险承保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故意的不法行为所导致的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害。

3.在D/P T/R方式下,进口人可凭先行借单提货,如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拒付,风险由_______承担。

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的作价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有_______、_______和_______三种。

5.出口盈亏额是指出口销售人民币_______与出口人民币_______的差额。

6.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是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和________ 四个环节;其中_______和_______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的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7.大陆法系规定,当卖方不交货时,买方有权采取的补救方法有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8._______是我国开展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重要原则,也是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必须遵守的一项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10分)1.我某出口公司于2001年8年10日用特快专递向德国汉堡某公司发盘,限2001年8月25日复到有效。

8月23日下午3时我公司同时收到德国公司的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传真。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 )。

A.可以撤回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D.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2.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2001年5月31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则可理解为( )A.最迟装运期为2001年5月10日B.最迟装运期为2001年5月16日C.最迟装运期为2001年5月31日D.该信用证无效3.独家代理和包销两种贸易方式,( )A.前者是委托代理关系,后者是买卖关系B.前者是买卖关系,后者是委托代理关系C.都是委托代理关系D.都是买卖关系4.期货交易( )A.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B.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按交易所规定的开市时间交易C.必须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但没有时间规定D.必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但交易不限于交易所内5.海运提单之所以能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是因为( )A.海运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B.海运提单可以转让C.海运提单是运输契约的证明D.海运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6.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若以FOB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为界。

仲裁协议的重要性和意义

仲裁协议的重要性和意义

仲裁协议的重要性和意义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非司法方式,通过由独立的、中立的第三方仲裁员进行公正仲裁,最终达成争议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结果。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程序的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仲裁协议体现了争议双方的合意。

争议一经产生,解决方法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一部分,而仲裁协议作为该过程的首要文件,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

因此,仲裁协议体现了各方的自主选择和尊重对方利益的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仲裁协议确保了争议的高效解决。

相对于诉讼,仲裁过程通常更加迅速,降低了纠纷解决的时间和成本。

仲裁程序可以避免繁琐的行政程序和长期的审判过程,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

此外,仲裁协议还可以规定相关的程序规则,如证据提交、听证会等,为仲裁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指导。

第三,仲裁协议具有保密性。

仲裁协议可以明确约定仲裁过程的保密性要求,防止争议细节被公开披露。

相比之下,诉讼程序通常较为公开,会导致争议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被曝光。

通过仲裁协议的约定,争议双方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声誉,确保争议解决过程的私密性。

此外,仲裁协议还给予了争议双方更多的安全感。

仲裁结果一般为终局裁决,双方需要履行该裁决,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相比之下,诉讼程序可能需要经历多个司法审判阶段,拖延了争议解决的时间,并且执行不力可能导致裁决结果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仲裁协议可以提供更可靠的解决方法,增加诉讼效力,保障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仲裁协议的重要性还在于其国际化的特点。

在跨境商务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仲裁协议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诉讼程序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司法系统,由此产生诸多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

而仲裁协议可以通过选择特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地来应对这些挑战,增加争议解决的可控性和可预见性。

综上所述,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程序的基础,不仅体现了争议双方的自主选择和尊重原则,还确保了争议的高效解决和保密性。

仲裁协议书有什么用处

仲裁协议书有什么用处

仲裁协议书有什么用处仲裁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和规定当事人在争议解决方面选择仲裁作为解决方式的意愿和条件。

下面是对仲裁协议书的使用和作用的详细解释。

1.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协议书表明当事人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而不是通过诉讼进行法庭诉讼。

仲裁是一种私下、高效、灵活的解决争议方式,可以节约时间、金钱和精力,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法庭纠纷。

2. 约定仲裁规则和程序:仲裁协议书中通常会指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和程序,如国际商会国际仲裁规则(ICC规则)或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规则。

这有助于确保仲裁的公正、公平和公正性,同时为仲裁人提供指导和规范。

3. 约定仲裁地点和语言:仲裁协议书还会约定仲裁的地点和语言。

选择适当的仲裁地点是为了确保仲裁得以顺利进行,并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和保护。

选择仲裁语言是为了确保双方能够理解和参与仲裁程序,并确保仲裁裁决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

4. 约定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协议书还表明双方同意将仲裁裁决视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院判决。

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遵守并履行仲裁裁决,而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司法程序。

这使得仲裁更加具有可执行性和实用性,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可靠性。

5. 保护商业机密和隐私:仲裁协议书明确约定仲裁程序的私密性和保密性。

与诉讼相比,仲裁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机密和隐私,避免了信息的公开和曝光。

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争议来说特别重要,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

6. 降低争议处理成本:仲裁协议书的签署可以有效降低争议处理的成本。

相对于法庭诉讼,仲裁通常更加经济高效,可以减少律师费用、庭审费用和司法程序的时间成本。

此外,仲裁还可以帮助当事人减轻争议解决的不确定性和心理压力。

7. 加强合同的约束力:仲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加强了合同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当事人了解到,违反仲裁协议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和赔偿责任。

因此,仲裁协议书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加自律和谨慎地履行合同义务,更好地维护合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解析仲裁协议的重要性

解析仲裁协议的重要性

解析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仲裁协议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约定,广泛地应用于商业交易和劳动合同等领域。

仲裁协议的存在可以有效地解决争议,尤其是对于国际商业交易,更是不可或缺。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仲裁协议的重要性,重点讨论其优点及对仲裁程序的影响。

仲裁协议是什么?仲裁协议是各方签署的书面约定,通常规定在合同中,用于解决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其主要内容包括:仲裁的地点、程序、仲裁庭组成人员的选择、仲裁裁决是否为终局等。

仲裁协议的优点1. 快速解决争议相对于传统的诉讼流程,仲裁程序通常更加迅速。

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仲裁裁决可以在数天内就出来,这远远快于传统诉讼流程的几个月甚至几年。

2. 保护商业秘密仲裁程序通常会要求保密协议,并且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也会更加专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更加周到。

3. 具有灵活性仲裁协议的灵活性非常高,仲裁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且可以更加符合各方的利益。

4. 可以跨国解决争议对于国际商业交易来说,仲裁协议非常重要。

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很难协调,而仲裁程序无国界限制,可以跨国解决争议。

仲裁协议在仲裁程序中的影响仲裁协议通常在仲裁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仲裁程序所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定仲裁庭的组成在仲裁协议中通常会明确指定仲裁庭的组成成员及其资格要求,这可以保证仲裁庭成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确定仲裁地点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地点会对仲裁裁决及其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法规有所不同,选择合适的仲裁地点可以避免可能的不必要麻烦。

3. 确定仲裁程序在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程序对仲裁程序的开展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通常仲裁协议会规定仲裁程序开展的具体步骤以及仲裁庭对证据和事实的处理方式等。

4. 确定仲裁裁决是否为终局在仲裁协议中有时会规定仲裁裁决是否为终局,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仲裁的程序和结果。

如果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则意味着仲裁过程结束,争议得到解决。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重点名词解释与简答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重点名词解释与简答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名词解释】1、合同鉴证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自愿申请时其所签订的合同进展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催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3、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放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4、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顺序,合同成立以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的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领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履行合同。

5、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领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时,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6、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7、额外工作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时间。

8、▲预付款预付款是指业主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

9、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10、▲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11、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承包各类民用、工业和公共事业建筑工程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12、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构造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的险种。

4.仲裁法学_打印版

4.仲裁法学_打印版

仲裁法学一、简答题1、简述仲裁协议及其有效要件。

概念: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有效要件:(1)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2)仲裁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4)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2、简述仲裁裁决的类型(最先合席)(1)先行裁决。

仲裁法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最终裁决。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裁定。

(3)缺席裁决。

仲裁法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4)合意裁决。

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

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3、简述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区别。

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仲裁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总称。

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区别:第一,制定机构不同。

仲裁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而仲裁规则由仲裁机构或其所属商会制定;第二,适用方法和范围不同。

仲裁规则具有契约性,是供当事人选择适用的规则。

而国家仲裁法不是由当事人选择适用的, 而是适用于在颁布仲裁法的国家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活动。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

仲裁规则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相当于契约的关系,而仲裁法对在该国家进行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无需当事人或者仲裁庭对此作出选择。

4、简述仲裁中的和解制度。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5、简述仲裁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区别。

(一)启动程序不同。

国际贸易实务总复习(答案)2

国际贸易实务总复习(答案)2

第七章合同中的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条款一、填空题1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2 、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3 、我国商检机构的三项作用(对重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对其指定的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鉴定业务。

二、名词解释1 、不可抗力: 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弥补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2 、仲裁协议: 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3 、商检证书: 是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三、简答题1 、进出口商品为什么要检验?关于检验时间地点的规定有哪些基本做法?答: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简称商检,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坚定和管理工作。

有关商品检验权的规定是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问题,因此,交易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与商品检验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是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 、装运港检验在进口国检验 1 、目的港检验 2 、买方营业处所检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2 、我国商检机构的任务有哪些?答: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1 )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2 )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3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4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5 )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6 )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其范围包括: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海损鉴定、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出口商品的装运技术条件鉴定、货载衡量、产地证明、价值证明以及其他业务。

仲裁协议书的作用

仲裁协议书的作用

仲裁协议书的作用仲裁协议书的作用仲裁协议书有什么作用?那么,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仲裁协议书的作用,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

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

3.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上述三项作用的中心是第二条,即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因此,双方当事人不愿将争议提交法院审理时,就应在争议发生前在合同中规定出仲裁条款,以免将来发生争议后,由于达不成仲裁协议而不得不诉诸法院。

根据中国法律,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载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和约定仲裁事项(该仲裁翦项依法应具有可仲裁性);必须是书面的;当事人具有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形式和内容合法。

否则,依中国法律,该仲裁协议无效。

相关知识涉外仲裁协议,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某一涉外仲机构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的意思表示,也是涉外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唯一法律依据。

实践中,在签订仲裁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涉外仲裁协议一般要求书面形式,可以单独制作,也可在合同中确立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仲裁请求的意思表示、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事项和仲裁规则。

2?涉外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订立。

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代其签订仲裁协议,但必须有当事人的授权。

3?涉外仲裁协议的订立必须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一方不得以威胁或者欺诈手段迫使对方做出有违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否则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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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
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凭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受理。

3、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亦称仲裁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定实体法律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

其法律特征表现为:
(1)从主体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议当事人;二是协议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员。

仲裁协议对仲裁员的选定,实际上在当事人与奋裁人之间形成了授权关系。

(2)从客体看,仲裁协议的客体为特殊行为,即在发生争议时将争议提交仲裁人仲裁,以及按仲裁裁决履行义务等。

(3)从内容看,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

即双方当事人事有同样的权利,也负有同样的义务。

在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权利,同时,有不得向法院起诉的义务。

(4)从履行看,具有附条件性。

若仲裁协议为解决将来纠纷而达成,则忡栽协议只有在约定的纠纷发生后才有履行之必要。

(5)仲裁协议的效力范围的复杂性。

其效力可涉及的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而且包括仲裁员及法院。

仲裁员在受理争议后,应接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按协议规定的要求,采用约定的方式,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仲裁权,并作出裁决。

同时,法院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也不得行使约定争议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按其外在形态被归纳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合同条款形态出现的仲裁条款;二是以独立形态出现的仲裁协议书,又称为仲裁特约。

我国《仲裁法》既承认仲裁条款,又认可仲裁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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