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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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PPT-9.1认识调解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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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划破了手,送进了医院。街道的人民调解 最后这一自然段是尾声:秦王惊魂未定。
9.杜甫《登高》中为我们营造了一幅气势磅礴的长江秋日图的句是: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15、.以荆“委轲白刺衣员秦冠王会”·送教进荆案轲行,为调易水解送别。,创经造悲过壮、调凄怆解的气员氛耐。 心劝说、协调,
张亮、王明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张亮赔偿 我们看不到,就连诗中的我也看不到。因为,姑娘打着一把油纸伞。我想请同学们注意这把油纸伞。(板书:油纸伞)大家最早听说
行政调解——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进行; 仲裁调解——由仲__裁__机__构__主持进行,达成的仲裁调解 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人民调解 (1)组织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 众性组织)。 (2)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3)效力: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 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__法__确__认__。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 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当 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开庭裁决,裁令被诉人依照申 诉人的伤残级别,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再支付王 某 35 000 余元。
探究 1: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探究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提示:不正确。因为人民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政 府机关,而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 纷的群众性组织。
探究 3:王明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我国仲裁的基本制度

我国仲裁的基本制度

我国仲裁的基本制度仲裁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

(一)协议仲裁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是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

即:1、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双方没有这种共同意愿,没有记载双方共同意愿的仲裁协议,就不能仅凭单方面的意愿来通过仲裁这种方式解决纠纷,而只能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途径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2、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授权,对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

也就是说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当事人的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的前提。

(二)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

其含义是:1、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应当依照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这主要说明,仲裁协议一经达成,任何一方都应当信守协议,不能背弃另一方而寻求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2、对于当事人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其管辖权因当事人双方共同的仲裁意愿而归属于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因此而被排除。

所以,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解决争议方式的初衷,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三)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再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包括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例外有两种情形,一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二是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事纠纷解决的仲裁程序与技巧

商事纠纷解决的仲裁程序与技巧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仲裁规则,仲裁 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仲 裁员。
开庭审理
裁决作出
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 审,就争议问题进行了陈述、举证和辩论 。
经过审理,仲裁庭作出了裁决,支持了申 请人的部分请求,并驳回了其他请求。
成功解决的关键因素
专业的仲裁团队
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具有丰富经 验和专业知识的仲裁团队,为 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调解的适用条件
在商事纠纷中,如果双方有调解意愿且案件适合调解解决,可以考 虑使用调解方式。
调解策略制定
根据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特点,制定合适的调解策略,如通过利益 平衡、情感沟通等方式促成双方和解。
调解协议的执行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应签订调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如有一方 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商事纠纷解决的仲裁程序 与技巧
• 仲裁程序概述 • 商事纠纷仲裁程序 • 仲裁技巧与策略 • 案例分析:成功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
实践
• 挑战与对策:商事纠纷仲裁中的难点 问题
• 总结与展望:完善商事纠纷仲裁机制 的建议
01
仲裁程序概述
仲裁定义及作用
仲裁定义
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或仲裁 员对商事纠纷进行公正、独立、 保密的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裁决的争议解决方式。
04
案例分析:成功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
实践
案例背景介绍
纠纷双方
国内知名企业与国外供应商
纠纷原因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货款支付争议
涉及金额
人民币数千万元
仲裁过程回顾
仲裁申请与受理
仲裁庭的组成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发 生纠纷后,申请人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 交了仲裁申请,并得到了受理。

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2篇)

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涉外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的前提和基础,其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国际仲裁法学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涉外仲裁协议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概念涉外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某一具体争议事项,在仲裁程序启动前,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涉外仲裁协议具有以下特点:1. 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即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争议事项具有国际性,涉及国际经济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

3. 仲裁协议的成立和效力受相关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以及国际惯例的调整。

三、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原则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包括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以及国际惯例的规定。

2. 最密切联系原则当当事人未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时,适用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原则旨在确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3.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当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与仲裁地国的公共秩序相冲突时,可以排除该法律的适用。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有助于维护仲裁地国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我国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我国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其中关于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规定主要包括:(1)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2)当事人未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时,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3)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秩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规定主要包括:(1)涉外仲裁协议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2)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适用法律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3)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秩序。

申请书(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5篇

申请书(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5篇

申请书(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5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我是某公司的员工,为了解决公司与另一家公司之间的纠纷,特向贵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和相关事实陈述:1. 纠纷背景我所在的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在商业合作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避免长时间诉讼和高昂的诉讼费用,双方协商决定进行仲裁解决争端,并签订了仲裁协议。

2. 仲裁协议内容仲裁协议约定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贵委员会进行仲裁,并认可贵委员会对纠纷的裁决具有最终和约束力。

仲裁协议是经过双方自愿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具有合同效力。

3. 申请确认效力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是一种仲裁程序的基础,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一旦签订仲裁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解决,并接受仲裁结果。

我请求贵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以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并最终解决纠纷。

4. 申请的目的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为了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业合作秩序,同时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高额的诉讼费用。

希望贵委员会能够尽快受理并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促使仲裁程序顺利进行,为我公司的权益保驾护航。

我再次恳请贵委员会尽快受理我的申请,并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贵委员会的公正裁决将对我公司的利益产生重要影响,也将对商业合作关系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谨此申请书,盼早日得到答复。

特此申请人: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2篇示例: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我是一家贸易企业的法务主管,我代表企业向贵委员会提交一份申请书,希望贵委员会确认我们签订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们企业的基本情况。

我们是一家在国内外都有业务的贸易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进出口贸易、国际物流、以及与国外客户的合作。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双方交易往来较为复杂,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合同纠纷或贸易争端,因此在合同签订的初期,我们就非常重视合同条款的完善和明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一个公正、专业的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

国际仲裁程序的步骤与要点

国际仲裁程序的步骤与要点

07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展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关键知识点总结回顾
国际仲裁程序的基本步骤
包括仲裁协议的达成、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裁决的 作出与执行等。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必须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如书面 形式、明确的仲裁意愿和仲裁事项等。
裁决执行要求
为确保裁决的有效执行,当事人需满足一定的要求,如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裁决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遵守执行程序的规定,以及支付必要的费用等。
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裁决情形
申请撤销裁决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这些情形通常包括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裁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基于伪造证据等。
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取得仲裁权的 依据,而法院的审判权是国家强制力 取得,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
受理范围不同
仲裁机构受理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 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 范围要广泛得多。
仲裁与诉讼区别
程序不同
仲裁程序由当事人约定,既可选择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约定适用其他规则甚至自行约定程序,而诉讼 程序相对固定。
裁决效力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法院起诉。而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
适用范围及限制
适用范围
国际仲裁主要适用于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争议解决,包括国际贸易、投资、知识 产权等领域。
ERA
仲裁定义及作用
仲裁定义

仲裁协议失效的法律后果(3篇)

仲裁协议失效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核心要素,它规定了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员的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等关键事项。

然而,仲裁协议并非一成不变,其效力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失效。

本文将探讨仲裁协议失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仲裁程序的终止、仲裁裁决的无效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等方面。

二、仲裁协议失效的原因1. 仲裁协议的订立无效(1)主体资格不合法: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仲裁协议的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3)内容不合法:仲裁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2. 仲裁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仲裁协议的变更: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但未得到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导致仲裁协议失效。

(2)仲裁协议的解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仲裁协议,经其他当事人同意或仲裁机构裁定解除。

3. 仲裁协议的履行期限届满仲裁协议的履行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仲裁协议,导致仲裁协议失效。

4. 仲裁协议的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失效。

三、仲裁协议失效的法律后果1. 仲裁程序的终止仲裁协议失效后,仲裁程序将自动终止。

当事人不得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不得受理该案件。

2. 仲裁裁决的无效仲裁协议失效后,已作出的仲裁裁决可能因仲裁协议的失效而无效。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3.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1)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启动仲裁程序。

(2)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将受到仲裁协议失效前已发生法律事实的影响。

四、案例分析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约定因合同纠纷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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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考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机关仲裁。

后甲厂违约,乙厂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该仲裁机关接受了申请并立案,向甲厂发出了通知书。

甲厂拒绝接受仲裁,向本地法院起诉。

则该合同纠纷应由谁解决?()(2.00分)A. 双方协商解决B. 人民法院C. 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D. 仲裁机关2.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其可分为( )。

(2.00分)A. 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B. 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C. 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D. 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3.()于1889年颁布了第一部仲裁法。

(2.00分)A. 德国B. 瑞典C. 英国D. 法国4.建国后,我国有首先建立的仲裁制度是( )。

(2.00分)A. 技术合同仲裁制度B. 国内仲裁制度C. 涉外仲裁制度D. 经济合同仲裁制度5.根据仲裁机构的隶属关系,可以将其分为( )。

(2.00分)A. 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B. 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C. 民间仲裁机构和官方仲裁机构D. 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6.依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的态度是()(2.00分)A. 予以承认B. 以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为准C. 法律未作具体规定D. 不予承认7.《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施行。

(2.00分)A. 1995年 9月1日B. 1995年7月1日C. 1994年7月1日D. 1994年8月31日8.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和联合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下列哪个仲裁机构管辖?()(2.00分)A. 合同签订地B. 合同履行地C. 仲裁协议选定的D. 运输始发地9.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分)A. 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B.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C. 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下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D. 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10.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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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的基础作用
1262115 储怡欣 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纠纷,以书面形式提交临时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合意),或者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合意)1。

是当事人之间仲裁合意的书面化、法律化的形式。

简单来说,仲裁协议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具有五个法律特征:它是当事人共同表达的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意愿(仲裁合意)的法律文书;仲裁协议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仲裁协议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事项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仲裁性;仲裁协议具有广泛的约束力;仲裁协议具有可分性(独立性/自主性,即次要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被撤销、不存在而相应无效、失效或不存在)。

根据仲裁协议的特征,充分体现出仲裁协议的重要作用。

仲裁协议是是现代民商事仲裁的基石,仲裁协议的作用可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仲裁协议用来证明当事人之间进行仲裁的合意
仲裁协议根本上是一种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自愿的原则所达成的合意是仲裁协议的基础,仲裁庭或者法院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效用过程之中应当遵从当事人自我的意愿,应当对当事人的合意做出考量。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制度的首要原则,赋予当事人更为广泛的仲裁自主权,是当前各国仲裁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尊重当事人的私法权益,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自己的利益需要自主地做出各种仲裁安排和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应当尊重当事人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追求,充分关注仲裁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贯穿于仲裁制度发展的全过程。

当事人在一个完整的仲裁过程中,需要同时满足四个仲裁合意,分别是:敌意,是否选择仲裁;第二,选择什么样的仲裁机构;第三,需要仲裁神噩梦;第四,选择谁作为仲裁员。

其中,前三项是必须满足的,而且是在仲裁程序之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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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达成的,最后一项则是前三个条件的体现,反映了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解决方式、裁判者的选择。

《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2
(二)仲裁协议确定了进行仲裁的义务
1、申请人应当有依照法律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等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照规定的时限递交答辩书的义务;
2、当事人有义务按时出庭,不经过许可不能半途退庭;
3、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代理人授权的委托文书,否则不能自行出庭;
4、有义务遵守关于仲裁员回避的机制,不得向符合要求的仲裁员送礼,单独见面;
5、有义务照实回答仲裁庭提出的问题,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干涉仲裁;
6、有义务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不得隐瞒仲裁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者相关证据;
7、申请仲裁后不得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遵守仲裁协议的各种规定;
(三)仲裁协议确立了仲裁庭管辖
现如今有人提出认为仲裁异议包括对仲裁管辖权异议和对协议效力的异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对于仲裁效力异议除开特定仲裁机构是否有权接受并处理纠
纷的异议。

然而另有人提出,仲裁没有对于管辖权的异议,仲裁异议在本质上来说就是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

对于管辖权的界定最初主要是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指法院与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是落实民事审判的一项制度。

假如法庭裁定当事人的异议成立,就应该将案件交送到有管辖权的其他法庭审理3。

而仲裁则没有地域管辖4和级别管辖,每一个仲裁机构在法律上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也就不存在异议成立后再移交给其他仲裁机构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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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
域管辖
(四)仲裁协议是仲裁庭权利的来源
仲裁庭是指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

《仲裁法》第22条说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24条说明“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有效的仲裁协议引申出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同时也是仲裁协议的依据。

因此仲裁协议是仲裁庭权利最根本的来源。

在仲裁管辖权之外,当事人还能够授予仲裁庭其他的权力,比如合理公平裁决的权力、在仲裁的过程中调解的权力、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权力等。

综上所述,仲裁制度中最核心、最根本的制度是仲裁协议制度。

国家承认仲裁制度后,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具有了赋予仲裁机构管辖权、排斥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并使仲裁裁决具有类似于法院判决的效力,被称为仲裁制度的基石。

任何一种制度性、普遍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行中都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依据,也必然体现和追求着某些理念和价值取向。

实际上,任何一种纠纷解决的过程也就是“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和利益的过程”,仲裁程序也不例外,它必然要反映公正和效率的要求。

仲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而最大限度地公正、及时解决争议,保证资本迅速运转,促进经济发展,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

要使仲裁为市场经济服务,发挥其调处经济纠纷的积极作用,当事人依法规范地、准确地书写仲裁协议是重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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