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民风建设-关于印发村规民约、 红白理事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 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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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村红白理事会在村级社会管理和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加强村红白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依法管理和维护村红白事务的规范化、正规化、民主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红白理事会是依法成立,依法管理和维护村级红白事务的自律组织。

村红白理事会是村红白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合法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有法律保障。

第三条村红白理事会的任务是:全面负责村级红白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村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村红白理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村红白事务为中心,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村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制度,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村红白理事会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评估村级红白事务的工作;制定和修改村红白事务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审批、管理、评估村红白事务相关的经费和资源;及时处理村红白事务中的矛盾和纠纷等。

第六条村红白理事会由村红白人员组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举和更替。

村红白理事会的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为民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七条村红白理事会设立村红事务部和白事务部,分别负责村红事务和白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村红事务部第八条村红事务部是村红白理事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红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第九条村红事务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红事务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红事务相关的工作;及时处理红事务中的矛盾和纠纷;管理红事务的经费和资源;建立和完善红事务的信息化系统等。

第十条村红事务部由村红事务人员组成,村红事务人员由村红白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村红事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的村民,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红事务管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事业。

第十二条村红事务人员应遵守村红白事务的法律法规和章程,严格执行村红事务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村红事务的正常秩序。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推动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村级组织的重要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理事会的设立是为了通过村民代表的选举和商议,推动村级事务的决策与执行,提高村级组织的透明度和民主程度。

第四条理事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依法、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成立与组织形式第五条理事会的成立是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理事会由一位主任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村民代表大会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理事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各个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红委、白委等,具体职责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三章职权与责任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讨论和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2. 监督村级事务的执行情况;3. 制定和修改村级组织的规章制度;4. 协调村级组织内部关系,推动村级事务的协调发展;5.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和争议;6. 审查和批准村级财务预算和决算;7. 其他与村级事务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主任具有以下职责:1. 主持理事会的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2. 筹备和组织村民代表大会;3. 代表理事会签署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件;4. 协调和解决理事会工作中的问题;5. 其他由理事会授予的职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理事具有以下职责:1. 参预理事会的工作,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2.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推动村级事务的落实;3. 协助理事会主任完成工作任务;4. 参预理事会的各项委员会工作;5. 其他由理事会授予的职责。

第四章选举与任免第十二条理事会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理事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为了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村民福利,促进村庄发展而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理事会由村红白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组成。

2. 理事会主席由村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3. 理事会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4. 理事会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三、职责1. 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代表理事会向上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2. 理事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 理事会成员参预理事会的决策和议事,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运作方式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并提前通知理事会成员。

2. 理事会会议需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议题需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通过。

3. 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会秘书负责书写和保存,会议决议需签字确认。

4. 理事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预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发展。

5. 理事会应与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村民需求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6. 理事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五、权益保障1. 理事会成员享有言论自由和提出建议的权利,理事会应尊重成员的意见和权益。

2. 理事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得受到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和打压。

3. 理事会成员因公出差或者参加相关活动时,享有合理的差旅费和补贴待遇。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七、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理事会和成员具有约束力。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村红白理事会的组织、运作与行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村民之间的团结和谐,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的红白理事会活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共同维护红白理事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红白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由会长提名、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任命。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五条红白理事会负责组织和指导本村的红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婚礼、葬礼的筹备、实施和后期管理。

第六条红白理事会应当弘扬文明新风,提倡节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婚丧观念。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应当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本村的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四章成员行为准则第八条红白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公正无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第九条成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好处。

第五章红白事操办原则第十条婚礼应当遵循文明、节俭、庄重、和谐的原则,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第十一条葬礼应当遵循尊重逝者、抚慰家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反对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红白理事会的活动应当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和考核。

第十三条红白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章程规定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职检查、撤销职务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红白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红白理事会提出修改建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村民代表会议。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教育引导村民在婚丧嫁娶活动中,文明理事,破除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办事,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红白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会长 1 名,副会长1 2 名,理事若干名。

第五条红白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红白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七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八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嫁娶事宜做好服务,严格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操办,对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

第九条对操办婚丧事宜的规模、标准进行监督,防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第十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操办原则第十一条婚事新办1、倡导简约节俭的婚礼形式,反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

2、控制婚宴规模和档次,减少不必要的宴请。

3、提倡文明迎亲,反对低俗闹婚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丧事简办1、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

2、控制丧葬规模,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提倡生态安葬,鼓励采用骨灰寄存、树葬、花葬等方式。

第五章操办标准第十三条婚事操办标准1、婚宴酒席控制在_____桌以内,每桌标准不超过_____元。

2、迎亲车辆不超过_____辆。

3、彩礼金额不超过_____元。

第十四条丧事操办标准1、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丧葬礼仪,不搞吹拉弹唱等封建迷信活动。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2018年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经年月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为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打造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社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经本社区“两委”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并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请社区各居民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理事会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教育引导群众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以建设文明社风、构建和谐新社区、服务群众为宗旨。

第二条本理事会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或备案。

第三条理事会接受社区“两委”管理和指导,实行“五统一”。

即: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规格要求,统一调配人员,在本社区辖区内统一服务。

第四条理事会的办公场所为菱泊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差额选举产生若干名理事会成员。

优先吸纳“红媒”和“都管”、有威望又热心公益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在职社区干部、居民小组(片区)组长(片区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经社区“两委”从理事会成员中提名,交全体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兼)。

理事会成员统一挂胸牌、佩戴“移风易俗劝导员”袖章。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必须学习新风新俗,熟悉婚丧流程,能做好革弊立新结合文章,能严格自律、秉公办事。

第八条理事会每三年选举一次,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九条协助社区“两委”积极宣传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治陋习、树新风;宣传新事新办、厚养薄葬的典型,做好事主的思想工作,及时制止办事扰民、污染环境等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婚姻,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举报和制止未婚生育,婚内抢生、超生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2022年农村红白理事规定范文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2022年农村红白理事规定范文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2022年农村红白理事规定范文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章程致全镇父老乡亲: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在婚丧喜庆活动中跟风攀比之风日盛,随礼名目繁多泛滥,人情消费持续攀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有关工作要求,制止农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出现的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大操大办不良现象,积极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加快农村群众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发出如下倡议:一、婚庆喜事新办崇尚节俭(一)提倡婚事新办1、聘礼彩礼方面。

提倡婚姻自由,任何家庭和个人都要遵守《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彩礼、彩礼尽量控制在6万元以内或控制在当地人均年收入(以县统计局数据为准)的三倍数额以内,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要求买轿车、楼房等,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过重负担。

2、程序仪式方面。

提倡婚事两天办结制,改变事前宴请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办事人员吃席饮酒的陋习,提倡改以茶果招待议事。

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提倡上午迎娶,午时典礼、就餐。

3、酒席招待方面。

尽量控制席面桌数,桌数提倡控制在20台以内(党员干部按规定执行),当前每桌菜品、饮料、烟酒(烟10元左右、酒20元左右)总价提倡控制在390元以内(含加工费),菜品要荤少素多,合理搭配,提倡推行自助餐。

婚礼前一天,提倡事主一般不安排早饭,午、晚两餐为家常饭,非帮忙办事人员,一般不到事主家用餐。

4、迎亲车辆方面。

车辆总数提倡控制在6辆以内,主婚车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提倡使用客车迎亲,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5、贺礼礼金方面。

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送)礼金,礼金尽量控制在100元以下,严禁攀比跟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不收(送)礼金、严禁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庆活动。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名称本组织名称为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三、组织宗旨理事会的宗旨是团结村民,推动村级事务的协调和发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的繁荣。

四、组织成员1. 理事会由村红白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2. 村红白理事会理事的产生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村红白理事会理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 村红白理事会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代表村民利益,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理事会职责1. 协助村委会处理村级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2. 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村集体财产的安全。

3. 组织村级公益活动,促进村民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发展。

4. 组织村民参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5. 组织村民参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村庄的生态环境。

6. 组织村民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7. 组织村民参预村级选举,维护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六、理事会运作1. 理事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2. 理事会设办事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4. 理事会成员应当积极参预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5. 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听从主席团的组织和安排,保持会议秩序。

6. 理事会成员应当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机密性,不得泄露。

七、理事会财务1. 理事会设立财务专项账户,用于管理理事会的收入和支出。

2. 理事会应当按照像关规定,及时、真实地记录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好财务报告。

3. 理事会应当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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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道德评议会章程、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和谐促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现将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道德评议会章程、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印发给你们。

望根据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附:1、村规民约( 试行)附:2、红白理事会章程( 试行)附:3、道德评议会章程( 试行)附:4、老年和谐促进会( 试行)附件一:昭平县村规民约(试行)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走共同富裕之路。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八荣八耻,弘扬社会美德。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

4.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村民之间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偷水偷电。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

8.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9.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10.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11.搞好村容整洁,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

12.自觉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内道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道路两侧种植农作物,不准侵占公共路面。

13.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不得擅自修建,不得损害四邻利益。

14.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15.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16.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子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本村规民约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附件二:昭平县红白理事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县城乡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由村( 居) 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大操大办,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理事会由村( 居) 民推选产生,设理事3-5 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是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切忌简单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七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第八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一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群众举办红白事,事前应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

第十三条理事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操作原则第十四条红事办理( 以婚嫁为主)1.提倡喜事新办简办。

倡导以举行集体婚礼、开展义务植树、组织联欢会等形式举办结婚仪式。

2.红事提倡上午迎娶、典礼、午时就餐,婚宴提倡文明用餐,不得二次就餐。

3.婚嫁使用车辆总数严格控制在6 辆以内,不得聘请乐队。

第十五条白事办理( 以丧葬为主)1.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2.不得摆筵席,坚决禁止请吹手、歌舞班等演艺活动。

3.适时为去世群众召开一次追悼会。

4.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戴黑纱、佩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5.严禁在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第十六条其它规定1.提倡事主使用理事会准备的桌凳、餐具、炊具等用品,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要按标准补足。

2.不准讲排场,比阔气; 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丧事; 不索要彩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经村( 居) 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附件三:昭平县道德评议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市民的道德意识及社会文明程度,决定成立道德评议会。

为规范评议程序,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的作用,深化以德治村( 居)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乡( 居) 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 居)民道德评议会是在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农民进行村( 居) 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 居) 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

第三条成立村(居) 民道德评议会的指导思想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群众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践行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第四条村(居) 民道德评议会的人员组成: 村(居) 民道德评议会由群众公推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担任,可由村( 居) 党支部书记或村(居) 委会主任任会长,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群众推荐、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审查确定,村(居) 民道德评议会一般由5-9人组成。

村(居) 民道德评议会下设小组,各村(居) 民小组为道德评议小组,村(居) 民组长兼任道德评议小组组长。

第二章评议方法及要求第五条村(居) 民道德评议原则上每半年集中评议一次,由道德评议会负责组织。

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第六条在评议活动之前,评议会要围绕村(居)“两委”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第七条评议过程中,评议人员要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分别采取开会集中评、广播评、板报橱窗评等多种形式,就村(居)、组发生的事情进行评议,形成决议,向当事人进行通报。

当事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申请重新评议。

第八条评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汇报评议结果,对评出的好人好事要通过黑板报、广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表扬;对评出的不道德行为,由评议会通过召开村(居) 民会、村(居)民代表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各村(居) 要将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与居民的评先选优、福利待遇、经济利益挂钩。

第十条要将文明户和五好家庭的评选纳入道德评议会的评议范围。

第十一条通过道德评议活动,在村(居) 民中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教育和引导村(居)民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道德光荣、不讲道德耻辱的氛围,促进农村(居) 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章评议的内容第十二条每次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内容进行:1.爱党爱国,履行义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居) 规民约,富有正义感,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3.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言谈文明,举止礼貌,不讲粗话脏话,不打架斗殴;表里如一,信守诺言,不欺骗欺诈,不拖欠赖帐,不违约。

4.崇尚科学,重视教育。

自觉学科学、用科学,不传播、练习“法轮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5.勤俭持家,自强自立。

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广开致富门路,勤劳致富;精心理财,艰苦朴素,不铺张浪费。

6.家庭和睦,尊老爱幼。

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孝敬父母,关心爱护子女,无虐待家庭成员现象。

7.团结友善,乐于助人。

与邻里关系融洽,友好相处,不传播口舌,不搬弄是非,不损害他人利益,互谅互让、相互帮助。

8.计划生育,服从管理。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情发生。

9.讲究卫生,美化环境。

院落、居室干净卫生,畜禽圈养,房前屋后无“三大堆”,不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爱护花草树木,自觉配合参与村(居) 容村(居) 貌整治,净化美化生活环境。

10.移风易俗,健康娱乐。

积极参加村(居) 开展的各种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婚事、丧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不酗酒闹事。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经村(居) 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附件四:昭平县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倡导文明和谐淳朴的村(居)风,充分发挥本村(居)老年人的作用,引导村(居) 民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通过参与本村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通过本村(居) 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特成立老年和谐促进会。

第二章总体要求(一) 老年和谐促进会是在村(居) 党支部、村(居) 委会领导下,由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老年群众组成的、协助调解邻里矛盾纠纷、帮助村(居)开展工作的群众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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