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管理标准

XX发电公司企业标准

节能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管理体系、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节能管理工作。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国XX集团公司《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

电力网和火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

3.1管理体系

3.1.1公司设立厂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主持,日常工作由安生部归口管理。运行部、维修部、燃运部及班组应由兼职或专职节能员负责日常统计、考核、检查监督工作,形成三级节能网管理体系。

3.1.2运行部、维修部、燃运部相应设立二级节能领导小组,班组相应设立三级节能领导小组。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3.2 管理职责

3.2.1 安生部在主管生产厂长领导下,是全厂节能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

3.3 厂节能领导小组职责

3.3.1 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节能工作。

3.3.2 宣传贯彻上级的节能方针政策,把节能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班组。

3.3.3 制定和落实节能规划和节能措施。

3.3.4每月召开一次全厂节能经济分析会,分析经济指标和节能措施完成情况,制定对策安排布置下月节能工作计划。

3.3.5审批节能改造项目,落实资金并督促按时完成。

3.3.6执行节能奖励制度,审批节能资金的分配方案,颁发特殊项目奖。

3.3 节能专责人员职责

3.3.1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厂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3.2 协助厂领导组织编制全厂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实施计划;

3.3.3定期检查节能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节能领导小组提出报告;

3.3.4对公司的节能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厂节能领导小组汇报。

3.3.5协助厂领导制定、审定全厂节能奖金的分配办法和方案。

3.3.6协助厂领导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节能意识,组织节能培训,对节能工作

进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基础管理工作

4.1.1 能源统计工作按规定归口由计划部、安生部、燃料公司做好这一工作,建立统计档案做到能源消耗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工作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大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能源消耗的各种报表应按规定准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1.2 能源计量装置的配置和管理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能源计量装

置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

4.1.3能源消耗指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制度,计划部、安生部应将大唐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分解成各项小指标定额,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小指标定额下达到班组和机组,以确保厂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4.1.4 厂各级有关部门应建立定期能耗分析制度,及时分析和处理能耗上升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全厂每月、季进行一次能耗经济分析,年终有总结和评比。

4.1.5各相关部门要统计、分析和考核以下各项小指标。

锅炉方面:锅炉效率、过热蒸汽汽温汽压、再热蒸汽汽温、排污率、炉烟含氧量、排烟温度、锅炉漏风率、飞灰和灰渣可燃物、煤粉细度合格率、制粉单耗、风机单耗、点火及助燃用油(或天然气)量等。

汽机方面:热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凝结水过冷却度、给水温度、给水泵单耗、循环水泵耗电率、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

燃料方面:燃料到货率、检斤率、检质率、亏吨率、索赔率、配煤合格率、煤场结存量、入炉燃料量及低位发热量等。

化学方面:自用水率、补充水率、汽水损失率、汽水品质合格率等。

热工方面: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热工自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

4.1.6 为了更好地调整锅炉燃烧,要求做好原煤掺烧工作,调试组制定运行卡片,针对不同煤种与负荷情况提出操作改进办法,运行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检查、勤分析、勤调整、勤联系;“五稳”:汽压稳、汽温稳、燃烧稳、水位稳,负荷升降稳。

4.1.7 加强维护检修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工艺,定期进行锅炉受热面,凝结器铜管等清洗工作,及时消除漏汽、漏水、漏油、漏粉、漏灰、漏煤、漏风、漏烟,定期进行汽机真空严密度试验。

4.2 节能管理

4.2.1 运行部应按照商业化运管的要求,按照电网统一安排的调度计划,搞好主辅机的经济调度,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的经济性。

4.2.2应用计算机DAS和SIS系统进行指标监控、统计、计算和考核管理。

4.2.3安生部对大修机炉必须作好大修前后的热力试验工作,提出设备存在的问题及大修

中改进的意见。

4.2.4安生部应组织力量完成全厂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机炉热力试验可根据现行的方法进行,能量平衡的试验不限定全厂所有机组同时进行,但对原机炉应同时进行测试,全厂能量平衡工作每五年一次,如果热力系统及设备有重大改进,则应随时补做,并提出能量平衡报告。

4.2.5全厂能量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燃料平衡、汽水平衡、电量平衡、热量平衡、全厂煤耗率、厂用电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测试结果分析,全厂节能潜力分析及改进的建议等。4.2.6 质检部对进厂煤的重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检测率按煤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通过

验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对待。安生部、计划部、财务部、热工队分公司也应配合做好上述工作,决不允许将来煤的亏吨亏卡计人发电煤耗。

4.2.7根据《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规定下列燃料消耗量及厂用电量不得计人煤耗和厂用电率。

4.2.7.1新设备及计划检修后设备的烧炉,煮炉,暖机、空载试运行的燃料与电力消耗。

4.2.7.2 新设备在未移交生产前的带负荷试运行期间,由于运行不正常,使全厂煤耗,厂用电率显著升高多耗的燃料和电力,这一期间煤耗厂用电率可按前五天的平均实际数值计算。

4.2.7.3 设备计划检修、改进工程及扩建新机组等施工用的燃料和电力。

4.2.7.4 做热效率或其他试验机组,在试验期间由于经常变化调整而多耗的燃料与电力(可与机组前五天的平均热效率耗电率比较)。

4.2.98 全厂发电煤耗以人炉煤皮带称计量,正平衡计算为准,反平衡校核,正反平衡误差不得超过3%,否则应认真分析原因,予以解决。

4.3 非生产用能管理

4.3.1 全厂非生产用能的归口由计划部、安生部归口管理,有关单位提供数据,生产用能与非生产用能必须严格分开,单项核算,上述部门应认真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这一工作。

4.3.2非生产用能(汽、水、电、煤、油等)的范围是:大修、技术改造工程、扩建工程、试验、厂外运输、附属工厂或副业、修配队、综合利用、厂区照明、非生产办公楼、文化楼、服务中心、厂区食堂、澡堂、护厂队、休息室和生活区、干灰工程、捞渣炉等。

4.3.3 根据财政部(86)财工字第153号文《关于国营企业兴办集体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中第4条规定:国营企业为集体企业提供的电、水、汽和其它劳务一律按规定收费,集体企业使用电厂的上述能源必须限期签订合同,按计量收费,不签合同私自使用,安生部有权停止使用。

4.4 技术进步

4.4.1 各部室及相关部门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开发工作,广泛地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依靠技术进步取得效益。

4.4.2对已成熟的节能技术措施,应积极推广使用,要制定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推广节能技术措施,淘汰国家公布的高能耗机电设备,要定期检查落实。

4.4.3 节能技术改造资金是保证项目完成,提高节能效果的重要保证,因此每年进行技术改造资金安排时应安排出节能改造资金进行节能改造。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安生部检查执行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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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XX起草

本标准由审核

本标准由审定

本标准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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