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17页word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17页word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17页word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合并报表最大早在美国采有。不少美国公司早在本世纪初之前就已公布这种报表。而真正形成合并报表范式的是在新泽西州注册的美国钢铁公司,该公司从开业起就一直公布合并报表。美国比其他国家更早地采用合并报告,可部分地解释为控股公司在那里发展得较早。在英国,控股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起步较为迟缓。在英国最早出现的合并报表始于1910年,当1923年吉尔伯特。加恩希的有关合并的第一本英国著作发表时,合并报表在美国几乎已司空见惯。直到30年代末合并财务报表才得到普遍使用,1939年,伦敦证券交易所把提供合并报表作为新股票上市的一项条件。直至1947年集团报表(合并报表的一种形式)才由法律最终予以规定。在欧洲大陆,荷兰最早的合并财务报表出现在1926年;德国的公司在30年代开始编制合并报表,到1956年成为法定要求;法国1967年时有22家公司公布合并资产负债表,直到1985年以后,合并报表才具有强制性,但仅限于股份上市的公司。

我国于2019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修订完成。该征求意见稿包括十个部分,其名称及所包括的内容分别是:

(1)引言,指出了准则所涉及的范围,即涉及企业集团合并会

计报表的编制。

(2)定义,在这里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给出了11个术语的定义。其中包括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控制权、权益性资本、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内部交易、合并价差、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3)编报单位,限定了合并合计报表的编报主体即母公司,并指出了母公司可以不编合并报表的两种特殊情况。

(4)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指出应当编进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和可以不编入合并报表的特殊情况。

(5)合并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6)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与会计政策,提出应当以母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日。并指出子公司的会计资产负债表日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会计期日和资产负债表日保持一致,并提出了可以不一致的情况和处理方法。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也基本要求子公司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和不便一致的处理等。

(7)合并会计报表程序,给出了编制合并报表的依据即母、子公司各处的会计报表,在相互抵销内部交易对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影响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各项目编制。

(8)内部交易的抵销,主要规范了五项内容:

第一,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抵销。

第二,企业集团内部债权与债务项目,包括应付、应收、预收及预付等项目应当相互抵销。

第三,内部交易所形成的销售收入、费用和投资收益应当予以抵销。

第四,内部交易所形成的存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应当全部予以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失,除其成本不可能收回者外,也应予以抵销。

第五,内部交易取得的固有定资产及其他们资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应当全部予以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失,除其成本不可能收回者外,也应予以抵销。

(9)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指出予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拥有份额的确定,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在报表中的列示等内容。

(10)合并会计报的附注,规定除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包括纳入合并的子公司一些情况及原因等。

二、比较

不同国家在合并合计报表的理论和实务领域里存在着巨大差异在以上的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准则的简介中已经介绍了各国在采用合并财务报表时间先后上的差异。下面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征求意见稿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以及英、法、德、美、日本及其他国家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

(一)关于定义

合并财务报表是在把企业集团视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的基础上编制的。国际上基于对合并报表的信息向谁提供该信息的目的这两点的不同认识,形成了对合并集团三种不同的概念。(1)“母公司”集团概念。这种概念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现有的和可能的普通股东编制的。对

于部分控股的子公司,则片面强调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忽视甚至不惜牺牲少数股东的利益。(2)“主体”集团概念。这种概念强调的是集团中的所有企业这一经济主体,并对所有股东,不论是多数股东还是少数股东,一律同等对待、一视同仁。(3)“所有权”概念。这种概念用来概括这种情况,即一个企业隶属于一个集团,在这种情况下,既没有单一的母公司,也没有少数股东,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权,也不存在单一的经济主体。按照“所有权”概念,既不能强调法定控制,也不强调经济要体,而是强调能对经济和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的所有权。在这种概念下,当年的损益及资产与负债均可以按比例列入报表。

英国的法律和惯例主要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但以“所有权”概念为基础的权益法也被视为标准的惯例;而且“主体”概念也常被使用。英国第14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1978年)将集团定义为“一家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1985年的公司法对子公司下了定义,并认为如果其它公司是它的子公司,这家公司才是另一家控股公司。其标准是:

(a)董事会的成员资格及控制权;

(b)持有超过半数的股权资本名义价值。对于不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联营公司”和“联属公司”,公司法也给予明确的界定。

美国的惯例也是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并结合运用权益法,

而且还广泛应用“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是以“主体”概念为基础的,难以与“母公司”概念相协调。德国的法律和惯例与英、美相去甚运,主要是以“主体”概念为基础的。与其它国家不同,企业集团是以法律主体的形式存在,通常称为“康采恩”。法国的法律和惯例是同时以母公司和所有权概念为基础的。荷兰的惯例与英国十分相近。企业集团史是会计上的概念,并非法律主体。从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与实务中的操作来看,我国主要以“母公司”概念为基础,并结合运用“购买法”(参考本书第九章第三节)

(二)关于编报单位

在编报主体的规定上,各国基本一致。即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编制。但当母公司本身完全被其他企业拥有时,则不需要呈报合并财务报表。并指出当母公司本身是被另一母公司几乎完全拥有的子公司时,在少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单独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母公司应当在其单独编报的会计报表中说明未编合并会计报表的理由,公开合并会计报表的母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

(三)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的规定较详细,与国际

会计准则和日本会计法规相比,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一致的,都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有的子公司,包括境内和境外从事各种经营业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除此之外,我国准则和国际准则都规定并列举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其基本条件存在着差异,我国子公司的范围包括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楼益资本的被投资企业;直接和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合并财务报表应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企业,如母公司直接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半数的表决数,即可认为存在控制。日本会计法规中规定原则上所有的子公司都作为合并的对象,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根据有无义决权超过一半的实质上拥有来定义。从以上表述可知,我国是根据是否拥有子公司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作为标准,而国际会计准则和日本会计法规则是依照是否拥有子公司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和议决权。

另外,我国和国际准则都给出了除了上述控制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或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被纳入子公司的范围之外,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但与母公司之间存在着下列情况之一的,该被投资企业应当作为子公司:

(1)根据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法规或协议,拥有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

(3)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的大部分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

而日本会计法规对不应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被投资企业做出了界定,包括:

(1)因不存在有效支配从属关系,被认为缺乏组织一体化的公司;

(2)不被认为是继续经营的公司(破产公司、清算公司等);

(3)被认为母公司只一时性拥有其议决权超过一半的公司;

(4)通过合并,恐怕会使利害关系者的判断失误的公司,应从合并范围内排除。进而,对于缺乏重要性的小规模子公司亦可以从合并范围内排除。

我国准则也列出了与此相类似的不应包括在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但与日本准则相比,没有上面的第(4)条,而多了另外两条,即: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目录 中文摘要关键词 (3) Abstract Key words (4) 一、引言 (5) 二、中外会计准则比较研究的意义 (5) (一)学习世界各国会计发展的普遍规律 (5) (二)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会计模式 (5) (三)建立和完善会计学科体系 (5) 三、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5) (一)制定机构不同导致性质差异 (6) (二)制定程序相近下的细节差异 (6) (三)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体系不同导致会计准则内容不同 (7) (四)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 (7) 四、中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具体表现 (8) (一)固定资产准则比较 (8) (二)借款费用准则比较 (8) (三)合并准则比较 (9) (四)租赁准则比较 (9) 五、国际化与国家化并存的发展趋势 (9) 六、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建议 (10) (一)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论方法 (10) (二)完善会计准则制度架构 (11)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11) (四)建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环境 (11) 七、参考文献 (12)

中外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中文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使得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建立成为必然趋势。会计准则的制定会随着每个国家的经济、政治以及法律规范条文的不同而不同,并且其在其制定机构、制定步骤和内容的组成结构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在制定我国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会计环境,同时也要考虑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要求,符合国家化和国际化并存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会计准则;发展趋势;人才培养

The study of Chinese and foreign accounting standards Abstract Accounting standards have been slowly becoming today's market economy essential needs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international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s an inevitable trend. Accounting standards establishment will vary in each country economic, political, and legal norms provisions, and it also has some differences in their setting bodies to develop procedures and the composition of the structure. O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accounting standards, must be based on a socialis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ccounting environment, must also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requirements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mparative; the nationality; internationalization 一、引言

中外会计准则

中外会计准则 考虑到西方会计要紧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专门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专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缘故。 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

地依靠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固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布性。 (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纳“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 2.差不多会计准则 (1)从差不多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差不多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差不多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截了当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要紧是用来评判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以后准则的制定。 (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点、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然而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中提及,而这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样准则中

(完整word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旧对比).docx

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 -建造合同(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 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 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 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 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 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 入。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 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 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新)新旧差异 第一章总则 无差异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无差异 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新准则不再划分收入类型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明确合同和客户的定义同,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 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分别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

对合并会计报表与汇总会计报表的比较分析

对合并会计报表与汇总会计报表的比较分析[摘要] 企业会计报表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 息的主要手段。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企业会计报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本文对合并会计报表与汇总会计报表两种类型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以避免在实务中产生混淆。 [关键词] 合并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比较 会计报表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而在会计实务中对会计报表分类依据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下面对合并会计报表和汇总会计报表两种报表的形式进行分析。 1 汇总会计报表概述 (1)汇总会计报表的含义和作用。汇总会计报表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企业各单位的会计报表和汇总单位本身的会计报表,整理、汇总编制的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大部分项目可以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报表加总而得,但对于某些项目,由于需要反映某种指标的平均数或者要对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结算、缴拨款项进行冲抵,不能简单地用加计总数的方法进行编制。 汇总会计报表可以分析和评价企业集团过去和现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其他变动。他能满足有关行政部门或国家对整个行业或整个集团和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的需要;还能帮助会计报表使用者对集团及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进行了解,以助于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趋势,评价集团及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等。 (2)汇总会计报表的汇总范围。汇总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坚持规范性、科学合理和简明实用三个原则。汇总会计报表的编报范围主要依据企业的隶属关系来判断,只应该把汇总单位本身的会计报表与其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不应该把其附属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纳入汇总报表的汇总范围。。 (3)汇总会计报表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汇总会计报表已经难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集团资产和经营状况。如:随着企业的不断改革,越来越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大量涌现,在会计核算和反映不能及时适应的情况下,导致了报表汇总单位和汇总数字不断减少。租赁、承包和物业管理等多种经营形式不断出现,小规模的企业大量的涌现,漏统漏报的现象会发生。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涌现和合伙、合作企业不断增加,汇总范围迅速扩展,现有的汇总办法己经难以适应。 2 合并会计报表概述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已于1998年3月20日颁布,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现金流量表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现金流量表,其编制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我国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后,将对于展跨国经营、境外筹资、加强国际经济合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7年第9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发表现金流量表准则,正式取代了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9号意见书。现金流量表准则于1988年起开始生效。 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公布的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财务状态况变动表》。1990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作了修订,并于1994年1月1日起生效。英国也于1991年发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现金流量表》,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订。1991年12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1026号财务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国香港于1994年修订了第15号《会计实务准则》。 二、比较 (一)关于编制基础 从所考察的国家看,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以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只有英国是例外,它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和流动资源。本准则将现金定义为企业的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这一定义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对现金的定

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目录 一、会计准则的概述 (1) (一)会计准则的定义 (1) (二)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 (1) 二、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 (1) (一)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2) 1、我国会计准则的政府制定模式 (2) 2、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 (2) 3、我国准则涵盖面较小 (3) 4、在运用执业人员的职业判断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3) 5、业绩评价体系的差异 (4) (二)中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具体表现 (4) 1、公允价值 (4) 2、企业合并 (5) 3、资产减值准备 (5) (三)导致中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分析 (6) 1、经济因素 (6) 2、法律因素 (8) 3、教育因素 (9) 三、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9)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障碍 (9) 1、市场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9) 2、法律环境条件不够完善 (10) 3、社会意识觉醒不够程度 (10) (二)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建议 (10) 1、选择性的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优点 (10) 2、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11) 3、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11) 4、构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环境 (12) 参考文献 (13)

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一、会计准则的概述 (一)会计准则的定义 从广义上说,会计准则是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种指导思想。从狭义上说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活动时所应遵守的规定和标准,是将会计人员放在较为被动的立场上,对已完成的会计工作进行评价、鉴定的依据。简而言之,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的标准和规范①。 (二)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 信息使用者与提供者的分离才是准则制定产生的根本动因。在会计信息送户与用户普遍分离的情形下,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便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站在使用者的角度,会计准则是对会计信息送户行为的规范,以便他们提供众多用户能够理解并且有用的会计信息;站在提供者的角度,会计准则又是对会计信息用户行为的规范,以约束其对会计信息的无限要求。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送户和用户双方而言,都具有一定的约束职能,而这种职能要得以实现,它就必须得到包括送户和用户在内的全体社会民众的公认,而要使其被全体社会民众所公认,它就必须要具备某种权威性的支持。 二、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1、我国会计准则的政府制定模式 ①周新玲,中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J].经济师,2004,(2). 1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三种财务报表合并理论与方法比较

三种财务报表合并理论与方法比较 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合并报表是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编制的报表,他将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后,抵消关联交易部分,得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上的报表数据。合并会计报表视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其所控制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实现的收入、及发生的费用等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实务中,根据所有权理论或主体理论的要求,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合并观念:所有权理论、主体理论和母公司理论。 三种合并理论与方法比较 第一、所有权理论 (1)所谓所有权理论,是指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既不强调企业 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企业集团的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而是强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对另一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在采用所有权理论的情况下,对于其拥有所有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当期实现的损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合并计入合并会计报表,即采用比例合并法合并企业在其拥有所有权的企业中的权益。 (2)在此种理论下,它的编制方法有如下特点:①按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项目纳入合并报表;②在购并过程中形成的子公司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合并和摊销,对购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按受益期摊销;③集团内部交易额及其内部未实现利润,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抵销;④在编制过程中没有将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和收益纳入合并范畴,所以在合并报表中不会出现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项目。 (3)这种理论下,存在这这样的问题。①人为地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划分为两部分,缺乏现实经济意义;②对子公司的净资产采用了两种计量属性;③过分强

中外会计准则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 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 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 2.基本会计准则 (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 (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的比较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构成情况的会计报表。由于该表反映了一个企业在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因而又可称为财务状况表。 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数据进行高度浓缩整理后编制而成的。资产负债表一方面能反映企业某一日期所拥有的总资产,即企业所拥有的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又反映企业这一日期的资产来源,即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根据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两个方面,利用该表不仅可以了解企业的资产分布及其来源渠道,还可以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资本结构和长期偿债能力。 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主要反映在其变现能力上。就现能力指资产能迅速转换为现金,保证短期负债到期清偿。对此,企业的债权人的投资人是极为关心的。对企业的短期债权人来讲,企业是否有足够的、可及时转换为现金的资产,直接关系到能否收回即将到期的借款和应得的利息。同时向投资人分配利润和向长期债权人支付利息,亦受企业现金充裕程度的制约。利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部分,可以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既取决于它的获利能力,又取决于它的资本结构。所谓资本结构,是指企业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负债中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比例、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与留存收益的比例等比例关系。其中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会影响债权人和所有者的相对风险和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就一般情况而言,负债比重越大,企业长期偿债的能力就越差;否则反之。利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所有者权益部分,可以了解企业的资本结构和长期偿债能力。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中外会计准则差异

中外会计法规差异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

(完整版)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1.存货 表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差异比较 2.长期股权投资 表 2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比较 3.固定资产 表 3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差异比较

4.无形资产 表 4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5.非货币资产交换 表 5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比较 6.雇员薪酬、福利、奖励(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 表 6 企业会计准则第 9/10/11 号—雇员薪酬、福利、奖励差异的比较

7.收入

表 7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差异比较 8.建造合同 表 8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差异比较 9.政府补助 表 9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差异比较

助的主 要形式 业的资金。 比如, 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 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 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 拨付企业的粮 食定额补贴, 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 等 (二)财政贴息。有两种方式:( 1)财政将贴 息 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2 )财政将贴息 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 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 业返还的税款, 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 政府补助。 注: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直接减征、 免征、 增加计税抵扣额、 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 在此列 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 企业安置就业, 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而给 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 费,鼓励企业发展环保项目等 (二)税收优惠。含 税收返还和税收减免,税收减 免虽未直接向企业无 偿提供资金, 但并未改变企业 获得政府补偿的实质,因而也属于政府补偿 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 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 1 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一)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冲减相关递延收益 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分为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费用相 关的政府补助。均应当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 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时,允许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直接抵减所购置资产的成 本。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通过减少折旧费用影 响当期损益。 2.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每年摊入 (其它收入) 影响当期损益。 无论选用何种方法, 企业应保持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的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相同。损益计入(其它收入) 10. 所得 税 表 10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8 号 —所 得 税 的 差 异 比 较

新旧合并会计报表处理差异

新旧合并会计报表处理差异

新旧合并会计报表处理差异 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准则)及其指南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它与现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政部1995年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政部1996年《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复函》、财政部1999年《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以及《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旧合并报表规定)差异较大。 一、新旧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不同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根据控制原则,规定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纳入合并范围。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而在《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财会二字[1996]2号)中,依据重要性原则,对于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小于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相应指标合计数的10%时,该

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信息更加完整、真实。 二、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不同 目前,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主要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采用了与国际趋同的实体理论。实体理论认为,从经济实质上看,母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是一个单一的会计主体,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合并财务报表是为企业集团的全体股东和债权人服务的。实体理论主要特点:一是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是企业集团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与母公司权益并列,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置于所有者权益项目中,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二是合并净收益属于企业集团全体股东的收益,应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当期损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单独列示;三是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为全体股东共享。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

合并报表最大早在美国采有。不少美国公司早在本世纪初之前就已公布这种报表。而真正形成合并报表范式的是在新泽西州注册的美国钢铁公司,该公司从开业起就一直公布合并报表。美国比其他国家更早地采用合并报告,可部分地解释为控股公司在那里发展得较早。在英国,控股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起步较为迟缓。在英国最早出现的合并报表始于1910年,当1923年吉尔伯特。加恩希的有关合并的第一本英国著作发表时,合并报表在美国几乎已司空见惯。直到30年代末合并财务报表才得到普遍使用,1939年,伦敦证券交易所把提供合并报表作为新股票上市的一项条件。直至1947年集团报表(合并报表的一种形式)才由法律最终予以规定。在欧洲大陆,荷兰最早的合并财务报表出现在1926年;德国的公司在30年代开始编制合并报表,到1956年成为法定要求;法国1967年时有22家公司公布合并资产负债表,直到1985年以后,合并报表才具有强制性,但仅限于股份上市的公司。我国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修订完成。该征求意见稿包括十个部分,其名称及所包括的内容分别是:(1)引言,指出了准则所涉及的范围,即涉及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2)定义,在这里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给出了11个术语的定义。其中包括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控制权、权益性资本、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内部交易、合并价差、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3)编报单位,限定了合并合计报表的编报主体即母公司,并指出了母公司可以不编合并报表的两种特殊情况。(4)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指出应当编进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和可以不编入合并报表的特殊情况。(5)合并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6)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与会计政策,提出应当以母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日。并指出子公司的会计资产负债表日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会计期日和资产负债表日保持一致,并提出了可以不一致的情况和处理方法。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也基本要求子公司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和不便一致的处理等。(7)合并会计报表程序,给出了编制合并报表的依据即母、子公司各处的会计报表,在相互抵销内部交易对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影响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各项目编制。(8)内部交易的抵销,主要规范了五项内容:第一,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抵销。第二,企业集团内部债权与债务项目,包括应付、应收、预收及预付等项目应当相互抵销。第三,内部交易所形成的销售收入、费用和投资收益应当予以抵销。第四,内部交易所形成的存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应当全部予以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失,除其成本不可能收回者外,也应予以抵销。[!--empirenews.page--]第五,内部交易取得的固有定资产及其他们资产中,由于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应当全部予以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失,除其成本不可能收回者外,也应予以抵销。(9)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指出予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拥有份额的确定,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在报表中的列示等内容。(10)合并会计报的附注,规定除包括个别会计报表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包括纳入合并的子公司一些情况及原因等。二、比较不同国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的比较

损益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企业的经营成果通常表现为某个时期收入与费用配比而得的利润或亏损。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编入损益表的必须是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当期收入和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之相应的费用。编制损益表的目的是把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担供给报表使用者。损益表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有助于他们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有助于解释、评价和预测企业的偿债能力;有助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有助于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在损益表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我国起草损益表准则,本着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中国情这一原则,根据宏观管理的要求和各方面对企业经营成果指标的需要,才制定了统一的损益表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分为引言、正文、附则三个部分。其中,引言部分说明了该准则规范的范围,即规范企业向外报送的损益表应提供的资料。正文部分分为定义、基本要求、报表项目、报表结构、报表附注五个段落。定义段给出了19个概念,为损益中的项目作了界定,为损益表的编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我们理解准则和正确使用准则提供了依据。基本要求规定了编制损益表的时间要求、货币单位、以及标明企业的名称、计算损益的会计期间、报表编号和编制比较损益表的要求、报表项目首先说明“损益表按照营业毛利润、营业净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类,列示企业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的构成以及利润分配的情况。”然后分别详细界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的内容,并叙述了利润计算程序。报表结构说明损益表的格式一般采用多步式。报表附注说明报表附注中应包括的内容。附则中说明了该准则解释权的归属,与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的处理方法以及生效日期。二、比较由于大多数国家没有单独的损益表准则,以下仅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1997年修订)以及一些国家损益表方面的规定作一比较。(一)关于营业收入的范围与分类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范围呈多样性,既搞工业、又搞商业,还搞旅游、房地产等,已经分不清哪些是主营,哪些是附营,有些附营业员业国所取得的收入甚至已超过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故我国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不再将营业收入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30份意见书“经营成果的报告”关于损益表格式及内容列有收入、费用、正常项目得利和损失、持续经营利润、中止经营损益、非常项目利得和损失、会计原则变更累计影响、净收益等项目。格式中关于营业收入仅列出“收入”一项,但填报收入时,可将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为一项,也可将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单列。可以看出,美国只是从大类上规范损益表项目。而我国损益表项目的规范较严格。国际会计准则中分为“收入”、“其他经营收益”两项来列示营业收入。[!--empirenews.page--] (二)关于费用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在收益表内或收益表附注中用一种分类对费用进行分析,该分类以企业范围内收益和费用的性质或其功能为基础。”目前,主要有种费用分析方法:第一种分析称为费用性质法(或称“支出性质法”)。费用按其性质(例如,折扣、原材料购买成本、运输费用、工资和薪水、广告费用)在收益表内以总额反映,不在企业范围内不同的功能单位之间再分摊。这种方法只用于许多较小公司,将经营费用在各功能单位中进行分摊是没有必要的。第二种分析称作费和的功能分类法或“销售成本”法,它将费用按其功能划分为销售成本、销售或管理费用等部分。这种方法通常能向使用者提供比按性质进行费用分类更相关的信息,但将费用分摊给各功能单位可能具有随意性且涉及到相当多的判断。在这种分析法下,将费用划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经营费用等。选择销售成本法还是支出性质法依赖于历史和行业因素,以及企业组织的性质。两种方法均能提供哪些成本可能随企业的销售或生产水平直接或间接发生变化的信息。由于每种列报方式对不同类型企业经营业绩组成要素的分类来作出方法选择。但是,由于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