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偷税漏税相关法律法规
如何举报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

Don't waste your life, where you will regret i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如何举报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举报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是可以向税务局举报;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
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如何举报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税务局举报1、摒弃了偷税概念。
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
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
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罪名。
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
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行使职能的基础。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破坏了经济秩序。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偷税漏税的行为,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逃避国家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具体表现为:1. 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
3. 在土地交易中,采取虚假土地交易价格,少计土地增值税。
4. 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关联公司降低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案例分析1. 虚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发票。
”甲公司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2. 虚列支出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3. 少计收入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甲公司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4. 少计土地增值税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做生意的人,一些贪污犯经常会因为逃税漏税等诸多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免不了经济补偿或者是牢狱之灾。
对于偷税漏税罪来说,并不是一偷税漏税就会被定罪,而是要满足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
那么▲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处罚方式又是怎样呢?这个问题,小编为你解答。
▲新刑法偷税漏税罪立案标准由于“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此罪名。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将《刑法》原第201条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
但管辖的具体行为和案件范围与原偷税罪基本相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对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
以下我们就以逃税罪为例进行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偷税漏税罪处罚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纪检的规定是什么?

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页眉可删)偷税漏税纪检的规定是什么?导读:偷税漏税纪检的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或者是变造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是采取一些其他的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交税收的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
在进行处罚的时候,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偷税漏税纪检的规定是什么?偷税漏税纪检的规定是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此时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税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
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二、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有哪些区别?①避税是合法的,是不违法的,这是与非法的偷税漏税根本的区别。
②避税的目的是通过避免缴税、少缴税和推迟缴税,使税收负担最小化;偷税漏税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③避税的手段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或漏洞;而偷税漏税是对法律的无视。
④避税技术的应用一般应在应纳税事实发生之前。
偷税漏税可以发生在纳税之前,也会发生在纳税之后。
三、偷税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偷税,除了补缴少缴或未缴的税款以外,还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五倍以上的罚金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从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
偷税漏税案件的法律(3篇)

第1篇引言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应纳税收入,逃避纳税义务或者采取虚假手段少缴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文将对偷税漏税案件的法律规定、案例分析以及处理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偷税漏税案件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偷税漏税案件的法律分析1. 偷税行为的认定偷税行为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纳税人采取了欺骗、隐瞒等手段;- 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2. 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偷税行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的规定,纳税人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偷税漏税案件的法律处理1. 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在查处偷税案件时,可以依法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 追缴税款、滞纳金;- 罚款;- 暂扣或者吊销税务登记证;- 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职业。
2. 刑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偷税案件,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 有期徒刑、拘役;- 罚金;- 追缴违法所得。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件:案例背景:某企业为逃避纳税,故意隐瞒销售收入,少缴税款。
薇娅偷税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薇娅等知名主播因涉嫌偷税漏税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薇娅偷税案件进行分析,旨在揭示偷税漏税的法律风险,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借鉴。
一、薇娅偷税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我国税务机关对薇娅涉嫌偷税漏税案件进行了调查。
经查,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隐瞒收入等方式,逃避税款共计1.46亿元。
据此,税务机关依法对薇娅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二、薇娅偷税案件的法律分析1.偷税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在本案中,薇娅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隐瞒收入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符合偷税行为的认定。
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薇娅偷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较高,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薇娅偷税案件的影响(1)对网络直播行业的影响:薇娅偷税案件的发生,对网络直播行业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案件暴露出部分主播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案件提醒网络直播行业要加强对主播的税务管理,提高行业自律。
(2)对税收征管的影响:薇娅偷税案件暴露出我国税收征管存在一定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启示与建议1.加强税收法治教育:提高纳税人法治意识,使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增强遵税意识。
偷税漏税怎么判刑

偷税漏税怎么判刑偷税漏税怎么判刑偷税漏税判刑如下:(1)如果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如果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补齐就不用判刑吗偷税漏税可能涉嫌构成逃税罪,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税罪的表现形式: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7、虚假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
偷税漏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Staff training is a strategic investment with the least risk and the greatest return for an enterpris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公司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公司偷税漏税数额越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和偷税漏税相关的直接责任人所面临的刑期也越长。
同时,企业第一次偷税漏税,大多数都是由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
一、公司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第一是直接负责人。
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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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第二编\第三章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偷税漏税未达到犯罪的,行政处罚上只对单位进行所偷税款0.5-5倍罚款。
如涉及犯罪,则会被叛坐牢和罚金。
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
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
偷税漏税罪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对偷税的处罚:依据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处罚。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纳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
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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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
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税务机关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